郭德剛徒弟打記者與肖傳國親戚打方舟子案件性質差不多!
高山美
一段時期以來方舟子被打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揚揚,據昨天的報道,本來是通知在今天開庭,可方舟子出于利用司法報復對手的目的,要求延期開庭,想來尤如方舟子御用法庭的北京公檢法是會“唯命是從”的吧。
在此事件之前不久,郭德綱徒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追打北京電視臺的記者事件與此有點類似,相比之下未免使人感到:今天的中國對自己的科學家的保護和愛護真是令人嘆息,還不如一個相聲演員。如方舟子這樣的中不中洋不洋的國籍不明的人,無非是有了一個美國的背景,就可以到中國來以“打假”為名,肆無忌憚地迫害對中國真正做出貢獻的科學家。我們國家難道連自己的知名科學家都不了解嗎?還需要外國人來替我們“打假”??
中國科學家在方舟子們的搗亂、迫害之下,得不到國家的保護,不得已才會無奈地出此下策,讓自己的親戚去嚇唬嚇唬方舟子這樣的流氓。這件事本來應當引起國家和政府好好反思的,然而沒有想到的事實是,中國的公檢法對自己的科學家保護不力;對于一個有美國背景的流氓洋大人倒是保護得很盡力的,據說和保護國家領導人的規格差不多了。對于只是一場虛驚,損傷了一點皮膚的方舟子,動用了大量的警力去“破案”,不僅抓到了“兇手”而且連有關的科學家也不放過。對比郭德綱的學徒追打北京電視臺的記者,后者要威風得多了,當著警察的面敢說自己沒有打人,而郭德綱在公開場合,還贊揚自己的徒弟“打得好,是英雄”,即使這樣咱們的公檢法也沒有敢涉及到郭德綱是不是指使他的徒弟打人的罪名啊!難道郭德綱就一定沒有這樣的嫌疑嗎?他的徒弟打人就與他一點關系也沒有嗎??司法的不公顯而易見。
現在我們正在提倡同樣性質、相同事實的案件的判決應當差不多,郭德綱縱容徒弟打人事件其性質比之肖傳國的事件性質更加惡劣,更加囂張,因此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對郭德綱徒弟當眾打人案件的處理,打人者拘留7天,不追究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的判決尺度。我們認為對方舟子案件的處理也應該這樣:直接打人者拘留7天,對相關的中國知名科學家肖傳國應該無罪釋放。
我們認為只有這樣的判決才是公正的,才是中國的公檢法應有的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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