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釣魚島事件中的法律問題,法學家們在干嘛?
宋公明
9月7日,在釣魚島海域,日本海警巡邏船沖撞我國漁船,并且將漁船強行掠回日本,將船長拘留。
據今天人民網東京9月13日電 :日本官房長官仙谷由人13日上午在記者會上就日中撞船事件表示,中國漁船的14名船員將于今天下午乘坐包機返回中國,漁船將在代理船長抵達之后,起航開往中國。 據悉,中國漁船船長仍被日方拘留?! ?/p>
對于這一事件,日方是按照日本國的法律在處理,根本不理采中國方面的聲明和交涉。那么按照國際法和日本國的法律,該如何看待這一事件呢?
第一,日本的國內法,只能適用于其本國主權范圍之內,而不能適用于其主權之外,更不能侵犯其他國家的主權。釣魚島及周邊海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領海,日本的巡邏船未經中國同意而進入該區(qū)域,故意沖撞我漁船,并掠走船只和人員,這是日方的對中國的入侵,是對中國主權的惡意侵犯。在中方提出嚴正交涉后,仍不悔改,反而繼續(xù)對無辜的中國公民實行刑事拘留,是意圖將事態(tài)升級,已變成對中國的戰(zhàn)爭挑釁?! ?/p>
第二,中國船員在中國政府宣布的主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航行行和作業(yè),其后果,應由國家負責。日方認為中國漁船進入了日本的領海,并有妨礙執(zhí)行公務的行為,這只是日本單方面的主張,與中國船員無關。日方應當向中國政府提出交涉,中國政府自當依法處理。如果中國漁船確實越界,中國政府自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雙方有分歧,那也可以通過友好協(xié)商來解決。這是國際上的通行的準則。日方不通過中國政府,單方面扣船抓人,這是對國際法的粗暴踐踏,也是對中國政府主權的極端藐視,不是一個友好國家的態(tài)度,也不是一個負責任國家的作為,更不是一個現代文明國家的形象。這種無恥行徑,只有流氓邪惡國家才會做得出來?! ?/p>
第三,扣押中國船員的是日本警方,理由是妨礙公務。妨礙公務屬于刑事犯罪,但是在未經法院判之前,這個罪名能不能成立并不能肯定。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被拘留的船長有權獲得律師的法律幫助。所以被拘船長的東家和家屬應當盡快為他委派律師,依法代理這位船長對日本警方提起控告、反訴和索賠。這是個人行為,與國家行為無關。法院如果公正判決還好說,發(fā)果法院敢于枉法判決,那么就更加暴露了日本是流氓邪惡國家的真面目。
一個釣魚島事件,涉及軍事、外交、政治、法律等,是全方位的搏奕,正是國家精英大顯身手的時候。然而可惜得很,那些一向不可一世的法律專家們,這幾天也不知去干嘛了,好像又是集體失聲,難道國家養(yǎng)了一幫飯桶不成?
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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