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吃人就是犯罪。不僅是刑事犯罪,而且是反人類罪。
吃人是犯罪,教唆吃人同樣是犯罪,同樣不僅是刑事犯罪,而且是反人類罪。
不管以什么方式,不管用什么借口,只要把人肉與美味佳肴聯系到一起就是教唆吃人,因為其客觀效果就是讓人們產生“人肉美味可食”的潛意識。這就是教唆吃人,就是刑事犯罪,就是反人類罪。
用“掛爐烤鴨”、“半面熟”、“賴寧的烤肉”、“人肉燒烤店”、“恭喜你與燒烤齊名”、“力挺你成為燒烤店CEO,開店十萬罐,說到做到”之類侮辱任何人都是教唆吃人,都是刑事犯罪,都是反人類罪;而侮辱衛國烈士則更是加倍的刑事犯罪,加倍的反人類罪。
人們說野獸兇殘,但野獸比“公知”差遠了——野獸會同類相殘嗎?會同類相食嗎?會以吃同類為樂嗎?會把同類的肉跟“掛爐烤鴨”、“半面熟”、“賴寧的烤肉”、“人肉燒烤店”等美味佳肴聯系到一起嗎?
歷史記下了這樣一筆:從X年到X年期間,以袁騰飛、“作業本”和加多寶為代表的中國“公知”可以肆無忌憚公然用“掛爐烤鴨”、“人肉燒烤”之類教唆人吃人、侮辱衛國先烈而不受任何懲罰,反而受到包庇保護和提拔。包庇提拔他們的當權人士包括XXX……
袁騰飛、“作業本”和加多寶們讓人們大開眼界,見識了中國“公知”的德性——一邊津津有味津津樂道用“掛爐烤鴨”、“半面熟”、“賴寧的烤肉”、“人肉燒烤店”教唆人吃人,一邊大談“人道”、“文明”、“以人為本”;一邊恨不能把跟隨毛澤東的人斬盡殺絕,連犧牲多年、自己根本不認識、從無個人恩怨的烈士都不放過;一邊標榜什么“合平”、“寬容”、“理性”、“民主”;一邊公然煽動仇恨教唆人吃人,一邊指責“毛澤東的階級斗爭制造仇恨分裂中國社會”……毛澤東教唆過吃人嗎?有過哪怕任何一點暗示嗎?整天指責毛澤東“殘酷”、“殘暴”、“滅絕人性”、標榜“和諧社會”、“普世價值”的“公知”卻大肆煽動教唆人吃人,諷刺不諷刺?就憑這,誰敢相信這些用“掛爐烤鴨”、“人肉燒烤”公然教唆吃人的人會當真講什么“民主”、“寬容”、“人道”、“和平”、“普世價值”?教唆吃人的人絕對滅絕人性。滅絕人性的人罵毛澤東“滅絕人性”,可信嗎?
吃人的和教唆吃人的都是反人類、反文明的“食人族”——不管是誰,不管什么身份、什么名氣,不管是吃人還是教唆吃人,不管對教唆吃人是包庇還是點贊,只要沾了邊,那就是自己把自己劃進了“食人族”,而且永遠也休想摘帽——人類還是反人類的大是大非面前沒有模棱兩可的余地,沒有出爾反爾的余地。白紙黑字,鐵證如山,永遠洗刷不掉。
袁騰飛、“作業本”和加多寶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劃進了“食人族”。一切替他們造勢點贊開脫的“公知”同樣自己把自己劃進了“食人族”。
一切“食人族”都是犯了反人類罪的刑事罪犯。只要社會還想存在,就絕對不能容忍犯有反人類罪的“食人族”逍遙法外——在任何法制健全的社會里,任何公然用“掛爐烤鴨”、“人肉燒烤”之類教唆人吃人、公然煽動相互仇恨的“食人族”都不可能不受到堅決打擊、嚴厲懲罰。但中國“公知”大張旗鼓教唆人吃人當“食人族”,還不算,還要公然侮辱衛國先烈、煽動動亂;卻不但不受法律制裁,反而獲得包庇鼓勵,甚至得到央視重用。這些事實本身證明如今中國社會法制被破壞到何等程度,大是大非顛倒到何種程度,社會撕裂敵視到何種程度。
這種狀況的發展前景無非兩條:第一,當機立斷,防患于未然,堅決打擊教唆吃人的“食人族”。第二,任其發展泛濫,最后導致社會大動亂、大仇殺。而如果社會大動亂、大仇殺的后果是“從大亂走向大治”,那人們痛定思痛之時就是加倍清算教唆吃人的“食人族”。
由此可見,不管將來是哪種結果,今日用“掛爐烤鴨”、“人肉燒烤”之類教唆人吃人、公然煽動相互仇恨而犯有反人類罪的“公知食人族”遭到人民的清算是早晚的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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