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山西宏烜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克儉,王大瑞提幾個疑問
網友李民騏披露,人近日,有以山西律師身份在警界微博上發文,疑似山西警方背景,除公然為周秀云案翻案并要求檢察院撤銷起訴外,并惡意將該案與左派同志“借機制造社會混亂”聯系起來。根據李民騏提供的網址:
我們打開,確實有山西宏烜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克儉,王大瑞發表的題目為“正確處理周秀云意外死亡事件,依法保護一線警察的合法權益””博文。因此,該博文應是屬實的。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龍城派出所民警王文軍等人因暴力執法,導至河南籍女農民工周秀云因頸骨錯位窒息死亡。事件發生后,全國輿論大嘩。2014年12月30日,太原市檢察院對民警王文軍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準逮捕。
正當山西司法部門對此案進行查處之際,山西宏烜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克儉、王大瑞在警界微博發文,為王文軍等暴力執法的民警喊冤叫屈。在這篇微博里,二王竭盡狡辯之能事,顛倒黑白,混淆視聽,不僅千方百計的為王文軍等暴力執法的罪行開脫,而且用極其惡毒的語言對死者周秀云及其親屬進行污蔑。為了澄清事實,揭露王文軍等暴力執法的罪行,還死者及其親屬于清白,特向王克儉、王大瑞兩大律師提出幾個疑問,請求回答,以視正聽。
1,在這篇博文里,二位大律師言之鑿鑿的說周秀云不是因王文軍暴力執法導至死亡,而是“一起民警在處理治安案件中發生的普通意外死亡事件。”并運用司法解釋說:“意外事件是指無法預料會發生而實際發生的社會事件”,“普通的就像因闖紅燈出現交通事故一樣”。對于既有專業法律知識的王克儉、王大瑞律師,說出這等可笑的話來,真讓我等局外之人驚震。就這個所謂“意外事件”,我等向王姓律師提出疑問,周秀云的頸骨是怎么錯位的?是“因闖紅燈”造成頸骨受損的“意外事件”嗎?周秀云又是因何種因素出現膣息而死的?是“因闖紅燈”造成膣息而死的“意外事件”嗎?我們再問王姓律師,王文軍做為有專業技能的民警,就應該而且必須懂得,在處理糾紛事件時,不能采取致人傷死的暴力手段,特別是對待一個不是犯罪嫌疑人,且身單力薄的婦女,應改意識到采用這種手段可能出現的后果。從周秀云法醫鑒定的結果來看,王文軍是用何種手段執法的,也就不言自明了。兩位王姓律師,你們要為王文軍喊冤叫屈,想拿所謂的“意外事件”來搪塞群眾,能洗清王文軍們的罪過嗎?周秀云的法醫鑒定在那里擺著,你們就是使出千般解術,也是無濟于事的。
2,在這篇博文里,王克儉,王大瑞兩位大律師引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中的“公安民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本規程采取處置措施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受法律保護“的條款,認定王文軍對周秀云之死不承擔責任,這種肆意踐踏法律的言行簡直是對律師界的褻瀆。我們都知道,為甚么管警察叫“人民警察”,因為警察做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專政工具,是打擊敵人、保護人民的。從此次事件來看,是從屬于“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只能用說服教育的方法。而王文軍等卻用對待犯罪嫌疑人辦法對待矛盾雙方中的另一方,對周采取強制措施,以至使周頸骨錯位,倒地死亡,倒地后仍踩壓周的長發達23分鐘。試問王姓兩位大律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有哪一條規定“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可以像對待犯罪嫌疑人那樣,可以采取強制制服,踩踏頭發,至人重傷。你們這種以非說是,強詞奪理,張冠李戴的伎倆不有失律師的操守嗎?
3,在這篇博文里,王克儉、王大瑞律師采取推理的的方法,說出了“六”個“如果”,以證明王文軍等執法的“合法性”。在這里,我等也用幾個“如果”請教兩位王姓大律師,“如果王文軍們在處理事件時,不偏聽偏信,偏坦一方,能和民工發生爭執嗎?”,“如果王文軍們也像重慶特警那樣,為農民工討薪,農民工會有意見嗎?”,“如果王文軍們不用像對待“犯罪嫌疑人”那樣,用采取強制措施對待農民工,能引起周的激動情緒嗎?”,“如果王文軍們不亂用職權,對王友志等人肆意毆打,能是王友志斷裂六根肋骨嗎?”,“如果王文軍不施實暴力執法,能造成周秀云頸骨錯位膣死命案嗎?”做為律師,為人辯護,做文喻理,都必須用事實說,而不應使用“假如””,“如果”等推理的方法來肯定或否定,那樣做的結果,是脫離律師們的辯護規距的。
4,在這篇博文里,王克儉、王大瑞律師為給王文軍們洗冤,不惜采取危言聳聽的手段,將群眾輿論與政治掛勾,妄圖用政治問題打壓人民群眾對太原市龍城派出所民警暴力執法的疑慮和問責。他們捕風捉影,編織謊言,將國外網友對事件的評論與國內網友對太原警界的問責聯系起來,把群眾輿論說成是“有人借機制造社會混亂。”企圖對為周秀云鳴不平的廣大人民群眾施實“政治迫害”在這里,我等不僅要問,關心社會事態,是公民的權利。言論自由,是憲法的規定。難道廣大人民群眾對農民工周秀云之死的關注,就是借機制造社會混亂嗎?這種早已被你們斥之為“文革余孽”的打棍子,扣帽子的手法,今日被你們使用,你們不感到羞恥嗎?
5,律師是干甚么的?是在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時被案件當事人聘請進行辯護的。如果太原市龍城派出所民警王文軍等暴力執法至農民工周秀云死亡案件進入司法審判程序,原告或者被告聘請王克儉、王大瑞律師進行辯護,你們可以以律師的身份為其進行辯解。現在,這個案件尚未進入司法審判,你們就在警界微博發文,對王文軍們百般阿護,對周秀云及其親屬污蔑攻擊,這不是誘導輿論是甚么?你們的這種拙劣表演,地球人都能看得出來。至此,我等奉勸王克儉、王大瑞律師,還是收起你們的卑鄙技倆吧,從現在開始,請你們準備好適應法律,經得起事實和歷史檢驗的辯護材料,為王文軍們竭力辯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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