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資委黨委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近日,國資委巡視組分別向恒天集團、華僑城集團、中國能建、中交集團和中國航材等6戶企業反饋了巡視情況。其中主要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對違紀違規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違規向民營企業盲目投資,向關聯企業輸送利益;有的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導致投資決策失誤,部分項目虧損嚴重,國有資產面臨嚴重損失等問題。
這是國資委巡視組針對2014年開展的第二輪巡視工作反饋情況。2014年8月至11月,國資委巡視組分別對恒天集團等6家企業開展了巡視。此前的2014年5月,國資委巡視組還分別對中國電建、中國北車、中國通號、武漢郵科院、中國西電集團和中國鋼研等6戶中央企業開展巡視。
12月25、26日,國資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第二輪6個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并對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特別是做好巡視反饋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巡視組要嚴肅認真做好反饋工作,不遮不掩,直指問題,切實發揮教育、提醒和警示作用。
被巡視企業黨委、紀委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黨委書記要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國資委有關廳局對巡視移交事項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及時研究辦理,并按時報告辦理情況。
按照要求,國資委巡視組向被巡視企業重點反饋了干部職工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主要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對違紀違規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利用職權為親屬和朋友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或進行商業賄賂;有的違規向民營企業盲目投資,向關聯企業輸送利益;有的下屬企業負責人在招投標、物資采購、工程結算中搞權錢交易、貪污受賄、弄虛作假騙取工程資金,造成企業巨額虧損;有的企業工程建設領域違規問題突出,大量工程建設項目應公開招標而未公開;個別領導人員大操大辦子女婚事,收受禮金;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在薪酬外領取交通、住房補貼;有的企業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超標,存在公車私用現象等;有的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1996年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提出),導致投資決策失誤,部分項目虧損嚴重,國有資產面臨嚴重損失;有的企業執行選人制度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規范,考核不夠嚴格,存在“裸官”問題等。
另外,對巡視期間收到的反映企業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巡視組已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有關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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