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先生:
3月31日,北京市社科院發布了《北京藍皮書》系列四個發展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任先生看了報道很是不爽,4月2日便發出了長文《批判<北京藍皮書>》,洶洶然責罵不絕于口。來而不往非禮也,我作為四個報告之一《北京社會發展報告(2008-2009)》的主編,擇要略作回復。
關于“房價收入比”、“可支配收入”等等,我和我的社科院同事沒寫一個字,這只是一本發展報告中收錄的一篇文章觀點,本可對先生的“批判”置之不理,但任先生以為自己很是明白,而所謂“專家”又很“無知無恥”,那我也有興趣來看看到底是誰“不求甚解”吧。
任先生知道了“國際慣例上用的是所有可交易的住房的價格中位數作為計算依據”,所以嘲笑藍皮書中那位作者用了房價“平均值”,是“想出人頭地的單獨‘創新’,以顯示自己的高明。”任先生的國際慣例無非是聯合國人居署的有關文件,在房價收入比定義中使用的是“中位數”(見“聯合國人居署北京信息辦公室”中文網站,www.cin.gov.cn/Habitat,《城市指標工具包指南(2003年)》第10頁)。但人居署在計算有關價格的方法中也指出:“在得不到中等價格的時候,最終的解決方法就是使用平均價格。”由于中國統計部門一般不使用“中位數”而使用“平均數”的概念,因此聯合國人居署在中國項目中,是用“平均數”來定義房價收入比的,請看:
“房價與收入比
意義:
定義:
數據來源和編制方法:
(見同一網站,《中國城市發展戰略績效指標手冊》第25頁-26頁)。
至于任先生津津樂道的REICO又是什么組織呢?它的主要資助人之一就是任先生的華遠公司。我斗膽問一聲REICO,任先生說你們的報告“也用國家統計局的相關數據多年發布過相關的結果”,國家統計局什么時候向你們“發布”過“中位數”的?科學研究不是唬人,是要“說明計算的方式、出處”的,否則資助的“老板很生氣,后果很嚴重!”
還有一個“不爽的”消息要告訴任先生,幾年前就有人研究,如果真的用可支配收入“中位數”來做房價收入比的分母,由于中國貧富收入的極大差異,使得“中位數”會遠遠小于“平均數”,分母小了,得出的房價收入比就更高了(請看《統計研究》2003年第1期楊文武的文章《房價收入比指標研究》)。
任先生偏愛“中位數”,可是請先弄清定義,比如你文章中講“中國的住房面積中位數2007年只有68平方米/戶”,又大謬不然。請查《中國統計年鑒2008》第315頁:2006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積27.1平方米(2007年數據尚未公布)、農村人均住房面積30.7平方米,第94頁又指出2007年每個家庭戶平均3.17人,由此大致可以分別算出中國城市或農村平均每戶住宅面積。任先生搞房地產,不會不知道中國城市、農村的住房是不能混在一起算的吧,而且都是按“平均數”,從來不按“中位數”運算的。這二者的差別、使用的得失,胡孝繩50年前寫的《統計學》中做過比較,是本很好的啟蒙之作,任先生便中可翻翻。
順帶再說說“可支配收入”,這是指居民生產、經營的凈收入+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如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等)+
一戶人家在沒有買房時,計算可支配收入要從總收入中減去每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在這戶人家買房時個人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又要發還給他,成為他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在那位作者的文章里用的是北京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既包括了第一種請況,也已包括了第二種情況中的住房公積金,因此不是任先生你所說“每個職工還有24%的住房公積金等未計入可支配收入部分”。至于先生說“加上住房公積金按社科院《北京藍皮書》的算法豈不是人人都可以買得起住房了”,實在不知所云,即便按先生的說法(不是算法,因為先生在文中又計算錯了),房價收入比由此從23:1降到18.5:1,離“人人買得起住房”也是相差太遠了。
還要告訴任先生的是,2007年北京城鎮從業人員745.4萬人,而截至2008年年底,北京地區建立住房公積金單位的職工為429.24萬人,沒有住房公積金的至少占從業人員數的40%。任先生,請別忘了給自己公司工地上的民工存住房公積金啊!
那篇文章作者以“戶均100平方米計算”,也引起任先生大為不滿,以致想起“中國政府90平方米以下面積的住房要占70%的規定”。那房地產商袞袞諸公又照政府規定做了嗎?
任先生用很大篇幅談購房者如何有購買力,以資證明畸高房價合理,還維持的下去。社會規律與經濟規律不可違抗,違反市場規律的高價,上得越高,摔得越重,任先生文章中一會兒日本、一會兒美國,似乎全世界房地產情況了然于胸,可否說說這些國家的高房價今天怎樣了?我勸先生還是從長計議為好。
首先,經過這番房價的漲落,大家都懂了房市和股市一樣有陰晴圓缺,正如北京市政府負責人所言,北京老百姓很“講政治”,你不降價我就不買。前幾年購房欲望高,是因為房價尚能接受,隨著房價的高企,買得起房的人越來越少,購買力透支情況也愈來愈嚴重。先生講“比發達國家都高的已有83%以上的住房私有化率更證明了中國人的購房能力。”這話也很錯,住房私有化率的高低并非只是簡單的購買力問題,與國家或地區的政策取向密切相關,尤其是在中國,往事不遠,凡是經過住房制度改革的人對此都很明白。
其次,先生是“只為富人蓋房”的,但幾年下來,北京的富人市場也逐步飽和了。北京市統計局2007年9月底的抽樣調查中,被調查戶未來五年有購房需求的為18.3%,僅有2.1%戶擬購房價在100萬元以上。以先生之聰明,豈不心知肚明?所以先生又盯上“外來的購買力,房價就不僅僅是為了北京的供求對象所準備的了,也完全不受這種僅以北京戶籍家庭收入的購買能力約束。”先生恐怕又是一相情愿了,先生可以一心惦記外地甚至外國闊佬的錢包,但地方政府更加理解用本地有限資源首先安頓好當地老百姓的政治意義有多么重要,“限外令”在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是免不了的。
第三,政府關鍵性的態度。報紙上登出,先生你在年初市政協會議上指責政府“過度擴張保障性住房建設,占用巨大的土地資源,使得房地產投資量縮小,直接影響了房地產商們的利益?!笔姓撠熑嗣鞔_回應:“恕我直言,你房價漲得太離奇,老百姓不喜歡你!”
政府干預房價的政策是“保障低端、支持中端、適量高端”,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高、中、低端并不是相互隔絕的,任先生看到過去“大家庭資助”買不起房的子女買房,更可以明白我所說:“繼續推進政策性住房建設,不但能夠逐步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也可以通過把這部份人群的住房要求從商品房市場需求中轉移出來,從而對商品房的高價位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由于住房建設需要一個周期,因此近幾年開工的廉價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到2010年以后,將能大量推出,屆時會對房地產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薄胺績r真正回落到市場認可的水平,才能使社會獲得三贏局面:居民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改善居住狀況、房地產商得到略高于市場平均利潤率的收益、政府增加稅收?!?/p>
近兩個月來住房銷售回暖,任先生認為老百姓又能“暴漲”地往外掏錢了,但這正如政府負責人對你所說的:適當地降點價立刻就有人買,要合理的回歸。只有房價下降才能使交易量出現回升,也只有房價繼續“合理回歸”,才能持續“回暖”的勢頭。以降價促銷售,到底是“給了《北京藍皮書》一個嘴巴,也讓這些所謂的‘專家’們該清醒清醒了”,還是給了“永遠不降價”的任先生一個嘴巴呢?先生此次之所以發這么大火,是看到“有人攪局”,于是指責《北京藍皮書》提出降低畸高房價是“創造社會矛盾”,那任先生堅決維持高房價,才是構建和諧社會?天下有如此荒唐的事嗎?奉勸任先生不要惱羞成怒氣急敗壞,科學研究畢竟不像拉抬房價造勢,不能忽悠人,它是來不得一點虛妄的。
一邊是多少年輕人成了“房奴”、多少老年人為了子女的一套房交出畢生積蓄,被榨干了最后一分錢,一邊是一個人年進700多萬;一邊是農民工辛勞于三伏盛夏赤日炎炎、三九嚴冬寒風凜凜之中,一邊是宣稱絕不為窮人蓋房。清夜捫心自問,能無絲毫不安乎?行文至此,想起港臺電影里的一句話:出來做,早晚是要還的!古語道,識時務者為俊杰,時務者,大勢所趨也!這包括和政府、群眾同心同德共克時艱,更包括理解為什么要追求社會公正、和諧,讓各個階層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安居樂業、共享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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