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嚴懲引發群體事件官員
(2008-07-26)
葉鵬飛(北京特派員)
中共在北京奧運會前夕增加地方官員濫權的成本,以便遏制此起彼伏的社會暴力抗爭事件,避免在奧運期間損害中國國家形象。官員因決策失誤而引發民眾集體抗爭(群體性事件),責任嚴重者將被開除;在處理民眾集體抗爭時濫用警力的官員也會被開除。
負責官員紀律的中紀委、監察部,以及負責社會安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前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宣布官員"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具體的處分細則。
新華社報道,四個部門前天聯合頒布了《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兩份文件。
這兩份文件把信訪(民眾來信上訪伸冤)工作細致化,規定了16種信訪工作的領導責任和處分標準。
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惠新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兩份文件的規定適用于黨員和公務員,違反規定使用警力處置群體性事件可被"雙開"(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張惠新表示,對違反信訪工作以及背后的腐敗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根據《規定》,違規使用警力處置群體性事件,或者濫用警械、強制措施,或者違規攜帶、使用武器的,對負有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直接責任者,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
這意味著出事的地方一把手也將受到處置,因而提高他們對處理好“社會矛盾”的重視程度。
《規定》還針對引發地方社會失序常見的問題如官員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超越或者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編報虛假材料欺騙上級機關等等“導致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錯誤,明確了懲罰標準。
中國民眾在奧運期間到北京上訪維權已經成為恐怖襲擊之外,最令官方擔憂的威脅。北京奧運會是中國向世界展現開放文明的重要平臺,官方擔心任何社會騷亂將影響中國的國際形象。
在推出規定威嚇地方政府避免社會騷亂的同時,各類跡象也說明,所有地方政府已經被要求制止當地民眾到北京維權上訪。
近期中國發生最嚴重的社會騷亂是貴州甕安縣的萬人警民流血沖突。中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事后檢討時,批評地方政府“動不動就把公安政法機關(警察)推到第一線”,并強調“不能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
甕安縣委書記王勤、縣長王海平在事后雙雙被免職。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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