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必須嚴格限制銀行業外資的進入
李濟廣
面對全球化形勢下金融資本以更廣的范圍和更大的規模在世界范圍內流動,面對我國加入WTO后對金融業開放的承諾,我國是金融大門洞開,不遺余力吸引金融外資,任由西方金融大鱷在中國縱橫馳騁?還是嚴加防范,在最必要的范圍內引進金融銀行外資,靠自己的力量發展金融銀行事業?輿論界和學術界對此意向不一。本文的觀點是:銀行業外資難以給我國帶來明顯的利益,潛在威脅卻比較嚴重,因此我國必須努力限制銀行業外資的進入,銀行業引進外資必須堅持必要、自立和公有主體三原則。
一、外資銀行難以給我國帶來明顯的利益
一些人認為開放銀行業利大于弊,理由是外資銀行可以推動東道國銀行業的競爭,提供更多的創新產品,帶動銀行業提高管理水平,甚至覺得增加外資企業可以帶動經濟發展。然而這些看法似是而非,與事實不符,銀行業外資并不會給我們帶來多大利益。
中國的銀行數量已經相當多,不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早已展開激烈角逐,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也已走向全國,還有各地普遍建立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和遍地開花的私人銀行、遍布全國的信用合作機構,以及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根本不需要再增加一批外資銀行和經營銀行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推動競爭。如果說我國銀行業還有一些壟斷因素如利率管制,那也是政策規定問題,和外資多少沒有關系。看一看銀行給員工制定的硬性任務,就知道銀行業面臨的問題不是競爭不充分,而是競爭已經過度。世界銀行( 2002)指出,隨著外資銀行的進入,如果國內銀行的特許權價值(franchise value)減少,那么它們可能會從事高風險的活動;外資銀行能夠吸引國內市場中最有利可圖的一部分客戶,導致國內銀行所提供服務的那塊市場的潛在風險會提高。
金融產品不像工業產品,沒有技術秘密可言,在銀行的廣告宣傳品、業務合同和網站上,金融創新的做法一覽無余,不需要把外資銀行和外資銀行資本請進來才能學得會。至于像美國次貸那樣的金融創新,則沒有也罷。
我國有許多學了國外管理知識的留洋博士,我國一些銀行已在境外與國外銀行同場競技,我國銀行吸引一些國外管理人才,實現少量人才與國外銀行的對流也不是什么難事,我國又不是落后國家缺乏管理能力,因此,學習國外有益的管理經驗同樣不需要引進很多外資銀行和太多的銀行外資。再者,外資戰略投資者在持股比例過低的時候難有較大動力推動內資銀行競爭素質提高,加上雙方在管理和文化方面的摩擦可能帶來消極影響,內資銀行管理水平將難以顯著改善,而如果給予外資過高股權比例,加上內資非國有股,則國有資本比例過低的銀行已不再屬于國有銀行。
引進外資過程中的一個最大謬誤就是分不清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區別。地方政府降低門檻、突破法律、讓出利益以盡可能地引進外資,確實能夠增加本地的產值和稅收,它們的行為對自己來說不能說沒有一點理性,但以為引進外資使一個地方增加多少產值,就會使國家也增加多少產值,那就大錯特錯了。外國超市多賣一元產品,中國超市就要少賣一元產品,道理很簡單,一定時期市場需求總量是一定的。同樣,廣東的外資工廠多賣一件產品,多一個人就業,安徽的內資工廠就要少賣一件產品,少一個人就業。不過,如果外資企業增加了中國出口總量(現在不需要),也會增加中國總產值;如果外資企業創造了新產品,增加了社會總需求,也會增加中國總產值(當然創造新產品也不一定非得在中國,到中國來的又往往復制產品)。但金融業就與此不同了,銀行沒有什么出口而言,通過創造新產品以增加社會總需求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它們只能在一定時期既定市場上分一杯羹,同時又增加了全社會在金融方面的資源消耗總量。
二、引進外資戰略投資者不是完善國有銀行治理的必要條件
一些人熱衷于讓外資對國有企業參股控股,認為引進戰略投資者可以實現產權多元化,改善國有銀行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約束。
正像“改制”被一些人當作掩蓋私有化的代用語一樣,“產權多元化”也被一些人當作掩蓋私有化的代用語。實際上,不同地區的政府交叉持股、不同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交叉持股、不同的國有銀行交叉持股、勞動者集體持股,都是產權多元化,不一定非得是私有者持股、外國機構持股才是產權多元化。
難道只有私有股東外國股東才能真正關心企業?人們早就告訴過“精英”:私有大公司和私有小企業根本不一樣。個人業主企業管理者管理的是自己的企業,大公司領導者管理的是別人的企業,西方委托代理理論研究的問題就是:公司領導人是代理者,是替別人管企業,因而需要特殊的激勵約束,而特殊的激勵約束也不見得很有效??纯疵绹踔林袊ń鹑跇I金融寡頭在內的一些大公司的領導者每年幾百萬幾千萬美元的薪酬和期權股利吧!這些少數“內部人”操控企業,相互提拔,互定報酬,瘋狂掠奪其他股東利潤和勞動者剩余價值的行為,實在讓中國國有銀行高管公費旅游、公款吃喝、公車耗費、自我“激勵”的行為小巫見大巫。我們也不能斷定這些“內部人”不會像中國一些企業高管一樣吃回扣。亞洲金融危機前日本、韓國、泰國、印度等國大企業通過賄賂高層官員和議員,迫使銀行提供巨額貸款投資于房地產和證券業,焉知他們不向銀行高管行賄?2007年8月,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因欺詐交易被罰6億美元。2001年11月至2002年4月,安然、世通等上市公司紛紛爆出驚天財務丑聞,也牽扯出華爾街投資銀行為虎作倀的丑行。2003年4月,美國金融監管機構與華爾街十大投行達成和解協議,收取14億美元罰金,并勒令其整改。所謂“和解”,就是不繼續追查,不暴露更為嚴重的問題。認罰14億美元罰金說明問題何等嚴重(銀行在中國造假罰款上限為50萬元人民幣)。贏利歸私人的公司比盈利歸國家的公司有更大得多的動力去造假、欺詐社會和掠奪中小投資者。
再看一看他們的內部控制。中國近年也發生了一些銀行內外勾結詐騙一次達數億元人民幣的現象,而西方銀行控制不力一次損失達十幾億、二十幾億美元甚至導致巨大銀行破產的案例則屢見不鮮。2006年3月至4月,美國一對沖基金公司試圖操控紐約商品交易所的天然氣期貨價格,竟使公司損失64億美元。西方國家金融機構還動輒引爆金融危機,完全是由其企業運行機制和金融市場運行機制所致。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在沒有政府干預和企業轉型拖累的情況下不良貸款達到上萬億美元。因此完全沒有必要迷信西方的企業治理。
此外,還需指出,我國銀行資本充足率低于多數西方銀行,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國貨幣流通量相對于GDP比重過大(2006年我國M2/GDP為1.66;而美國的M2/GDP為0.55。),居民存款量相對于其收入比重過大,在經濟快速增長過程中,投資率從而貸款量非常大,不能把銀行自有資本不足理解為都是經營不善,因此不必通過引進外資去填充。
不僅如此,“戰略投資者”也是股票投資者和投機者,當股票價格上漲到過高的水平時,戰略投資者將盈利變現完全可以預期。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引進的戰略投資者盡管有3年股權凍結期,也不一定具有全心全意改進企業治理機制、盡心盡力監督企業運行的長遠打算。
搞好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銀行產權改革,必須讓真正的所有者真正到位。國有銀行真正的所有者是全國人民,脫離人民監督的國有經濟沒有持續健康發展的堅實基礎。銀監會將外資銀行控股條例拿出來允許社會討論,開了一個好頭。實際上,凡屬企業轉制改組之類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都要向社會公開,傾聽民眾的意見和呼聲;對企業一般性不合理問題,也都應有公開平臺接受群眾的監督。在組織層面上,人大應是國有企業監管的最高組織者。人大和政府有諸多不同:人大是集體表決決策制,政府是個人負責制;人大決策者公開討論,政府決策者內部征求意見;政府組成人員都在是政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則來自方方面面。即使按西方慣例,不僅國有企業相關政策,而且大型國有企業的具體重大事項都由議會直接決定。人大不僅應當成為重大問題的決策者,還應當成為全民監督的組織者、政府公有資產監管者的監督者。政府及其銀行監管部門作為國有銀行的常規監管者,必須拋棄“不干預”籠統觀念,正確理解“政企分開”,在政企職能分開的前提下,實行嚴格監管,例如實行嚴格的外部審計;要嚴格規范銀行內部管理制度,例如建立領導間相互制衡、沒有個人專斷的治理體制,建立真正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建全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建全嚴密的內控機制等。此外,在企業內部,應給職工以切實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力,例如重大事項必須有職代會通過才能有效。
三、 銀行業外資對我國的負面影響不可忽視
銀行業外資給我們帶來的利益不明顯,但給我們帶來的負面影響卻是實實在在的。
第一,銀行業外資會搶奪中國的財富。如上所述,銀行業外資不會增加中國的GDP、就業崗位和稅收額,但要在中國銀行業市場瓜分既定利益。有人說,外資銀行效率高,表現為盈利能力強,可盈利再多也是外國人的。“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對地方來說,也許有一定道理,而對全局來說也認為有道理,那就是合成謬誤。銀行外資通過占有利潤拿走的中國貨幣額代表著對中國財富的購買力,占有利潤就等于中國物質財富的占有權,而這部分財富的購買力本來是應當屬于國家的。
第二,銀行業外資比重較大存在外資撤退風險。不僅海外戰略投資有可能在盈利后套利變現,在非常時期,外資銀行也有可能大規模地撤退。外資銀行的撤退給國家經濟安全帶來的風險,不僅僅是資金可能被帶走,重要的是會留下一堆爛攤子,給國家金融體系和經濟體系帶來嚴重沖擊。世界銀行肯定了Agenor的研究:由于外資銀行對東道國的市場環境(主要是新興市場)不熟悉,一旦遇到難題可能會立即大量撤離,這將進一步加劇東道國國內金融市場的不穩定。實際上,即便不遇到難題,當他們發現有更好的投資場所時,也可能將資金轉走。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將來管制的放松和大量外資的流入,資金所有者和銀行管理者會擴大資產規模、追求高額風險利潤,將貸款投向高風險產業或部門,如房地產、證券等,使這些部門的資產價格迅速上升,而這些部門價格的上升反過來又會刺激貸款向這些部門集中,形成泡沫,泡沫破裂前后,伴隨大量資本流出,留給銀行的是大量的壞、呆帳。國際資本迅速流出時,外資銀行則會順著國內行情的變化情況做出資金國際流動決策或提供更方便的通道,相比內資銀行業更易加劇危機的發生。
第三,外資銀行的發展不利于財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眾所周知,外資銀行重點面向高端客戶和大企業,它們會把自己從社會所吸引的資金主要投向高端客戶、大企業、證券市場和金融衍生品等投機領域。而在現實中,高端客戶、大企業和金融市場并不缺乏資金,缺乏資金的是農民、中小企業和個體戶。外資銀行的營運會使缺乏資金的領域資金更加缺乏。Satta(2003)分析坦桑尼亞的17家銀行在1991年到2001年的數據發現,外資銀行進入對小企業融資的影響不利。Culletal(2001)通過對發展中國家的案例進行研究,也認為與國內銀行相比,外資銀行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規模相對較小。(孫會國:《外資銀行進入對東道國影響的文獻綜述》,《商業時代》2008年第4期。)外資銀行比國有銀行和合作金融組織更具盈利追求,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動機的驅動下, 必然將投資投向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 效益好的產業和部門導致我國產業政策貫徹不力,對產業結構調控的難度就會進一步加大。
第四,外資銀行的增多不利于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由于外資銀行資金主要來自國外金融市場,在國內貨幣政策發生變動時,它們可以通過國際金融市場規避,或可以通過從國際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來抵制貨幣政策的影響,從而使中央銀行對貨幣政策的控制力減弱;我國當前仍是(以后也可能是)以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間目標,不包括外資銀行的貨幣供給,這樣也會造成貨幣政策中間目標的扭曲;目前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利率,由于外資銀行利率不受央行控制,如果外資銀行市場份額增加,意味著中央銀行利率管理效果減弱;外資銀行從國內外拆借的同業資金不受準備金約束,存款準備金政策有效性也被削弱;而外資銀行不是再貸款、再貼現這些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對象,這樣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傳導的范圍和程度也相對縮小,再次削弱貨幣政策效果。(參見趙雅玲:《外資進入銀行業對中國金融安全的影響及對策分析》,《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增刊)總之,貨幣資金的國際流動大大削弱了一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外資銀行的發展使這種削弱更加顯著。
第五,外資銀行和外資銀行股份規模過大不利于維護國家主權。金融資本是資本主義國家主要的經濟基礎,金融寡頭對國家經濟政治生活起著有力的控制作用。大企業領導人受社會意識、民族情緒以及社會關系的影響,在東道籍客戶和外籍客戶發生利益矛盾時,外資銀行很容易向外資客戶傾斜,甚至利用現代銀行作為經濟信息中心的有利地位,做出不利于東道國企業和國家主權的事情。即便在正常情況下,外資銀行的貸款安排也有自己的業務優先權和業務重點,它們的貸款模式可能并不符合東道國國內的經濟發展戰略(世界銀行)。如果外資銀行不會像本國銀行特別是我國國有銀行那樣容易接受央行與國家的道義勸告和窗口指導,國家的權威和政策意圖會受到更多的挑戰。加上外資銀行與外國金融市場聯系緊密會使東道國抗外部沖擊能力減弱,進一步削弱國家維護經濟安全的能力。當外資規模逐步擴大時,它們的游說能力會逐步擴大,向政府討價還價施加壓力的能力也會不斷增長,因而成為國家政策的影響者。
第六,銀行外資的自由擴展不利于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維護。銀行外資相對規模的擴大就是公有銀行資本相對規模的縮小。國家創辦銀行的目的完全不是為了利潤,而銀行外資的經營目的僅僅以利潤為目標。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銀行外資會把企業新價值的更多部分變為利潤,因而資本積累和提高競爭能力的基礎比國有銀行更雄厚;另一方面,隨著國有銀行股份制的改造、股權流動和發行新股,國有股權不斷稀釋和減少。黨規國法雖然規定了公有制為主體,但是如果每一個行業每和一個地方在制定自己的方針政策時,都不把公有制為主體作為一個約束條件,公有制為主體也就成為一句空話。外資控股還會使社會制度演變難以逆轉。如果在金融領域這樣一個最應當實行公有制為絕對主體的行業,都沒有保證公有主體的確切法規,而是外資控股無障礙,那么,“共產”黨以公有制為主體基本綱領的維護還能指望誰?
四、對銀行業外資應有的限制原則
堅持對外開放不是越開放越好,對外開放必須在科學發展觀指導組下實行科學的開放,對外開放必須按小平同志反復強調的實事求是原則實行合理的開放。在國際貿易方面,根據本國競爭力盡可能擴大開放可以更多享受互通有無、發揮比較優勢的好處,在生產資本方面,適度地請進來走出去也可以發揮不同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多種相對優勢,促進生產發展。但在服務業方面對資本主義全球化過多地服從則不僅弊大于利,甚至有害無益,例如我們看不出來資本項目可兌換有什么必要性。進來一點外資銀行促進交流無可非議,但沒有什么必要引狼入室、養癰遺患。事實上,主導全球化進程的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也是根據自己的優勢推進開放。例如他們在普通勞動力競爭方面沒有優勢,所以對普通勞動力市場不開放;他們認為農業對自己的經濟安全十分重要,就允許大量補貼;他們技術專利占有優勢,就強調知識產權保護;他們服務業有優勢,就在自我保護的前提下要求別國服務業金融業開放。而對于服務業特別是銀行業開放,除一些城市型小國或地區外,各國普遍持有保留態度。因為即使按西方的學術研究結果,外資銀行追求利潤的做法給東道國的經濟發展、金融穩定、本國銀行業的成長、當地企業的貸款機會帶來了怎樣的后果,都還沒有得出定論(何德旭,王朝陽:《外資銀行進入的動機、形式及其影響述評》,《當代財經》2007年第1期)。
在WTO服務貿易談判中,2001年3月確定了服務貿易談判的模式,即新市場準入的具體承諾方式為“要價和出價”。收到要價的成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可以按照對方要價進一步開放自己的服務部門。從提交的“初步出價”看,大部分成員僅僅承諾不撤回現有開放水平,很少有真正做出進一步開放承諾的。從提交的“改進出價”看,相對于原有初步出價有了改善,但總體上看,大多數成員對現有改進出價的水平仍然不滿意。據分析,美國目前對服務業開放的出價,只占其能夠開放量的58%(龔柏:《WTO多哈談判與中國銀行業的開放》,《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75-77頁)。下面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份研究報告(米建國等:《中國銀行業服務市場開放面臨的挑戰》,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報告》2001年第137號)對國際上銀行業開放程度的計量,說明除一些特殊地區和受新自由主義影響的少數國家外,大多數國家是不怎么開放的(見表1)。
表1 銀行業開放度的國際比較
國別 |
開放度 |
國別 |
開放度 |
國別(地區) |
開放度 |
國別(地區) |
開放度 |
中國 1.9 泰國 2 馬來西亞 6 墨西哥 2 委內瑞拉 2 哥倫比亞 5 俄羅斯 6 |
美國 3 加拿大 7 比利時 5 澳大利亞 5 意大利 1 瑞士 1 挪威 1 |
中國臺灣 9 印尼 16 阿根廷 10 法國 8 德國 25 西班牙 31 英國 19 |
巴西 30 智利 25 韓國 23 新加坡 62 中國香港 69 新西蘭 91 |
注:某家銀行50%以上的所有權屬于外資,則統計為外資銀行;中國為2002年的數據,其余為1995年數據。
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必須堅持必要原則。必要原則就是不要為開放而開放,開放的程度和范圍必須確屬必須,確保給我國到來明顯的利益,并確保利大于弊。對外資銀行和外資銀行資本不僅要提高進入門檻,取消優惠,加強安全性監督,健全防范風險制度,還必須實施限制性管理,對其吸收當地存款、分支機構擴張、經營范圍、資產規模等盡可能多加限制。即使境外戰略投資者確實非引進不可,也要經過試點,得到公認再妥善推廣。
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必須堅持自立原則。對外開放不是為開放而開放,更不能為“接軌”而“接軌”。金融銀行不同于工商領域的一般“產業”,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掌握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我們要切實保持對外開放的主動權,開放的規模和程度必須不損害國家完整的經濟金融主權和完整的經濟金融主導權,確保不帶來重大風險。如果說我們在工業領域需要自力更生基礎上的“自立主導型的多方位開放制度”(程恩富語),而在銀行領域則需實行完全自立自強型的開放制度。
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必須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原則。社會主義公有制有利于創造社會效益和宏觀效率,有利于發展生產力,是減少剝削,縮小兩級分化,實現小康的全面性,代表最關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要保障。在銀行領域這樣的領域,不僅必須堅持國有銀行為主導,還必須堅持國有銀行為絕對主體。沒有必要為作用不確切的外資犧牲國家經濟主權和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國有銀行和國有銀行資本為主體需要在改革開放的法規條文上體現出來,引進銀行外資和發展私營銀行的法規不能在客觀上為改變銀行業公有資本主體地位的演化過程鋪墊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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