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
——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與啟示
江涌《求是》2009年第5期
http://www.qsjournal.com.cn/qs/20090301/GB/qs^498^0^27.htm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競爭是當今國際經濟競爭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上一系列金融危機表明:一國若在防范金融風險問題上認識不足或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發生金融危機;發展中國家由于社會轉型和對外開放,積累起諸多問題與矛盾,金融危機往往會演變為經濟危機、社會危機甚至國家政治危機;金融雖然難以立國與強國,但可以弱國甚至使其一蹶不振。因此,必須從技術深度與戰略高度全面重視金融安全。
金融的核心地位與作用
隨著冷戰結束與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非傳統安全尤其是經濟安全的地位日益凸顯。所謂金融安全,是指一國在其金融發展過程中具備抵御國內外各種風險的能力,以確保其金融主權不受侵犯,金融體制不遭破壞,金融財富不會大量流失,金融體系正常運行。金融安全是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與經濟全球化密切關聯,越來越多的國家將其視為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事實上,戰后世界經濟的持續增長是與金融的長足發展緊密相關的。這是因為,首先,金融是配置資源的手段。資金是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要素,金融能最有效地實現社會資金的積聚與集中,金融越發達,配置資金的功能就越強,就越有助于企業做大做強、商品順利流通、消費盡快實現,進而提高經濟運行的整體效率。其次,金融是服務實體經濟的工具。金融業涵蓋銀行、保險、證券等眾多領域,為各類企業提供包括融資、咨詢、并購、上市等多種多樣的金融服務,為各類投資者提供眾多的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和流通市場,促進社會經濟健康運行與良性發展。第三,金融是經濟增長的動力。隨著社會經濟向后工業社會推進,在諸多國家與地區,金融業越來越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生長點,為經濟剩余提供出口,為待業者提供工作崗位,通過資產升值的“財富效應”直接刺激消費與投資需求。
但是,近30年來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加劇,嚴重威脅世界經濟的穩定增長與主權國家的經濟安全。這是因為,首先,金融是財富分配的手段。在經濟虛擬化狀態下,那些掌握金融資源、在金融市場占據支配地位的機構、集團與個人,有可能通過操縱金融資產價格的漲落,將他人財富、社會財富、國家財富轉移到自己的腰包。其次,金融是經濟強權的工具。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秩序的主導權、市場的話語權就是價格的決定權、利益的分配權,因此包括匯率、利率、股價、大宗商品價格等在內的各種資產的定價權,便成為各類經濟主體努力爭奪的目標。經濟強權(巨型跨國公司、國際金融寡頭、經濟霸權國家)不斷利用在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使弱小經濟體(中小企業、中小資本、弱小國家)依附自己。第三,金融也可能成為大規模殺傷力量。金融創新是金融發展的重要動力,同時也是金融風險的重要來源。隨著經濟金融化趨勢的不斷加深,由商業交易而形成的債權與債務,越來越多地成為金融衍生產品的生成基礎,使得當今國際金融衍生產品規模迅速膨脹,遠遠超過全球GDP的總和。經濟全球化導致金融衍生產品滲透到世界各個角落,一旦其生成基礎或某個衍生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出現連鎖反應,迅速形成大規模殺傷力,重創金融,同時也重創經濟。
因此,金融是把雙刃劍,在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可能增加經濟風險、激化社會矛盾。人們在關注金融發展、金融穩定的同時,必須著力防范金融風險與金融危機。在經濟金融化背景下,一旦發生金融危機,受沖擊的絕不僅是虛擬經濟,實體經濟也很難幸免,金融危機往往會惡化為經濟危機與社會危機。經濟全球化使得國際金融動蕩已成常態,日趨開放的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新興市場面臨日趨嚴重的威脅。劫后余生的亞洲國家正是從亞洲金融危機中,認識到金融的強大威力,僅憑借導彈與強大的軍隊,未必能保衛自己的國家和人民,金融安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從技術上重視維護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狹義理解是指貨幣資金融通的安全。凡是與貨幣流通及信用直接相關的經濟活動,凡是影響金融體系正常運轉的所有變量,都可看作金融安全的范疇。金融安全可在金融高度抑制下取得,但是犧牲金融效率的金融穩定、遏制金融創新的金融監管,遲早會引發金融不安全。實現金融安全的根本途徑在于,不斷促進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同時不斷強化金融監管,保持金融穩定。金融安全是金融效率與金融穩定的平衡,是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平衡。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在經濟全球化態勢下,金融領域是競爭最激烈、風險程度也最高的領域,沒有風險就沒有金融活動。因此,要想杜絕金融風險是不可能的,要想尋求金融的絕對安全也是不可能的。
技術派學者為此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核心在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效率,促進金融創新,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一系列的金融理論與金融政策由此出爐。但是,一系列金融危機,尤其是此次美國世紀金融大危機,已經清晰地表明,國際金融理論探索與政策實踐出現了嚴重問題,尤其是經濟自由主義理論與金融自由化政策,雖然在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健全金融運行機制等方面有一些積極作用,但是就總體而言是失敗的。
經濟自由主義理論認為,金融自由化促進金融深化,金融深化則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從而惠及所有國民。長期以來,自由化促進增長的論述作為“真理”,被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新興市場普遍接受。美國“傳統基金會”從20世紀90年代起,編制世界各國(地區)年度經濟自由指數,將經濟自由認定為國家或地區繁榮與否的重要指標。但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學者就金融自由化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了大量實證研究,結果表明,金融自由化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并未得到證實。世界銀行統計顯示,在1980—2005年金融自由化盛行的25年間,105個發展中國家平均經濟增長率只有0.8%,遠遠低于“二戰”后社會改良時期的經濟增長速度。
相反,金融自由化易于導致金融危機。自由化會產生過度樂觀信號,從而出現過度借貸和投資,國民儲蓄率下降,經常賬戶赤字快速攀升,經濟穩定的基礎遭受侵蝕,而過度投資的企業會落入債務陷阱,誘發銀行危機;金融自由化強化了金融不穩定性的威脅,并扮演金融動蕩的關鍵誘因,其中股票市場短期波動幅度會顯著增加,這在發展中國家尤為明顯;國際壟斷資本在國際競爭中具有絕對優勢地位,相關各國的金融自由化,為國際壟斷資本自由進出各國并確保套利套匯收益,構建起極其便利的操作平臺。
據世界銀行統計,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末,全球共發生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機108次,其中,在金融自由化如火如荼的90年代,金融危機多達63次,比80年代顯著增加。拉美自20世紀90年代初奉行金融自由化以來,便成為金融危機頻發的地區。金融危機使相關國家財富迅速蒸發,阿根廷2004年人均GDP下降到3000多美元,不足90年代初的1/3。亞洲金融危機僅在1997年給世界投資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高達7000億美元。在發展中國家,金融危機往往引發經濟危機、社會危機,有的還出現國家政治危機。發展中國家對此必須予以高度警惕。
從戰略上重視維護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最關鍵要素是經濟與金融主權獨立。如果一國的經濟發展受制于人,不能自主決定其貨幣與財政政策,就難以保證金融的穩定發展,金融安全也就無從談起。經濟自由主義竭力回避經濟與金融主權問題,主張金融問題是個技術問題,是市場風險問題,或是金融監管問題,因此試圖以金融穩定代替金融安全,甚至否定、詆毀金融安全。但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卻在不斷深化與完善本國的經濟和金融安全戰略。早在1999年,美國在《新世紀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就將銀行和金融系統的安全列入國家“生死攸關的重大利益”。因此,維護金融安全不能停留在技術層面,必須從戰略高度審慎應對。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資源是區別于自然資源的特殊社會資源,是區別于石油、天然氣等戰略性自然資源的戰略性社會資源,不僅關系到一國的金融穩定、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而且關系到國家安全。美國著名學者塞繆爾·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中援引其他學者的論證,列舉出西方在后冷戰時代控制世界的14個戰略要點,其中第一條是“擁有和操縱著國際金融系統”,第二條是“控制著所有的硬通貨”,第五條是“主宰著國際資本市場”。近年來的一系列金融危機表明,現代金融問題從來就不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其中交織著復雜的政治、外交乃至軍事等問題,甚至成為國際壟斷資本巧取豪奪世界財富的有效途徑。
美國的金融戰略把金融自由化政策作為推行新自由主義的核心內容。美國學者邁克爾·赫德森在其《全球分裂》一書英文版序言中指出,新自由主義實質是,美國利用自己的金融霸權在全球以金融手段摧毀第三世界國家自主發展的能力,并以金融手段接管這些國家,從而在全球重建以美國為中心的食利者經濟;美國大力推動的金融自由化不是為了促進真正的創新或發展,而是攫取第三世界已有的資源、不動產等財富,或奪取水、電、交通等公共服務業的壟斷權,以牟取暴利。赫德森《金融帝國》一書中文版的譯者序,更是直截了當地揭示了美國的金融自由化戰略,“一定先要使該國中央銀行保持高度的相對于一國政治的獨立性,其實就是剝奪該國貨幣主權和金融主權,使該國不能有效地穩定經濟,也不能為一國的長遠經濟發展計劃融資,從而使該國經濟成為西方資本的附庸。”
美國一直高調主張并極力向世界推行金融自由化,然而近百年來,美國對于外資的限制和監管措施卻多達1000余條,比眾多發展中國家還要嚴格、嚴厲。從1917年通過《與敵國貿易法》,到2007年《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案》,美國累計有十多部法律與行政命令,加強對外資的監管和限制。1975年,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成立,1988年,被賦予執行美國《1950年國防產品法規》第721條款的責任,對外資投資進行國家安全審查。2003年國土安全部加入CFIUS,并出臺《保護重要基礎設施和資產的國家戰略》,確定了包括農業、水資源、公共衛生、應急服務、國防工業、電信、能源、運輸、銀行金融、化工、郵電、信息技術等12個重點保護部門,幾乎覆蓋整個國民經濟。在金融危機不斷惡化之際,美國毅然拋棄了它所竭力鼓吹的經濟自由主義,重拾凱恩斯主義,甚至對金融機構實行國有化。由此清晰地顯示,在美國,不變的只有實用主義,沒有什么非堅持不可的自由主義價值觀。
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與啟示是,面對當今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不穩定的世界經濟局勢,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新興市場將面臨更大的金融安全困境,因此發展中國家在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效率、促進金融創新的同時,應努力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障金融安全;在積極“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的同時,要努力“防霸權、增權益、保安全”,努力推動建立公正、合理、健康、穩定的國際經濟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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