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壁生:“他者”眼光中的“打工妹”
——讀杰華《都市里的農家女——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
一,“他者”的眼光
每一個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之中,特定的文化氛圍,造成了他看待外在世界的方式,他在日常生活中,總是用他從呀呀學語時代開始掌握的語詞,去構建他心靈中的符號世界,以這個符號世界撐起他的生活與生命的價值、意義空間。
人類學,從其誕生之初開始,就是一種觀察異質文化的學科。當一個人類學家面對一個原始部落、村莊的時候,他首先是這個原始部落、村莊的文化上的“他者”,他必須站在觀察對象的外部,才能看到那些觀察對象日用而不知的內容;同時,他又必須進入這種文化里面去,才能了解這種文化,并且通過自己的文字符號、自己的思維方式去描寫、重新構建這種文化。因此,人類學家具有雙重性,他本身是局外人,但是同時又必須是局內人。在人類學歷史上,有一場方法論的爭論,即到底人類學家應該是“內部描寫”還是“外部描寫”。美國人類學家克利福德•吉爾茲在《文化持有者的內部眼界:論人類學理解的本質》中揭示了人類學家的兩難:“它(人類學家的解釋)既不應完全沉湎于文化持有者的心境和理解,把他的文化描寫志中的巫術部分寫得像是一個真正的巫師寫的那樣;又不能像請一個對于音色沒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聾子去鑒別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寫志中的巫術部分寫得像是一個幾何學家寫的那樣。”○1所以,人類學家有必要克服以自己的民族文化為中心的心態,以自己的文化為參照系,進入所研究的文化對象之中,通過對原始材料的掌握,按照研究對象的內在特性去描述它的特征,而不是以自己的文化為標準去衡量異質文化。
由于人類學家扮演的角色的雙重性,人類學著作對文化的研究,常常出現一個雙重特點。一方面,異質文化背景的人類學家的著作,常常讓被研究的文化中人大吃一驚地發現了自己。這是因為,一個人身處在自己的文化氛圍之中,這種文化最具普遍性的內容,都已經化作日用倫常,沉入不自知的生活之中。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借助“他者”的眼光,用自己的眼光來看,日常生活中常態是沒有“問題”的。正因為它沒“問題”,所以不為人所知。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看,一種文化中的日常生活常態沒有問題,意味著人們在無分歧中陷入集體無意識,“只有在面臨大量根本性分歧的定義,對關于事物和情境的概念做出直接的和延伸的詳細闡述變得不可能是,人們才從對事物的直接觀察轉向對思維方式的思考,至此我們可以比一般的和形式的分析更明確地指出,正是在那種社會和理性環境中,才可能使人們的注意力從各種事物轉向分歧的觀點,再由此轉向無意識的思想動機必然發生。”○2而人類學家的“他者”的視角,意味著人類學家有了一個異質文化的參照,他們能夠敏銳地察覺研究對象那些與參照系完全不同的內容,由此,異質文化的人類學家為研究對象提供了對生活的根本性分歧的觀點,正是由于有了分歧,問題才被彰顯出來。另一方面,人類學家常常會不自覺地把自己的生活經驗帶到研究對象身上,因此,他們在調查的時候,經常會極力地把研究對象塑造成他們預想中的那個樣子,導致的結果就是歪曲了研究對象的本來面目。
澳大利亞學者杰華的《都市里的農家女——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一書,用數年時間調查了北京海淀區的民工聚居地的女性農民工的生活,以“他者”的視角,用學術語言去描述那群出走家園,到繁都謀生的底層“打工妹”的喜怒哀樂,展現了這一群體的生存境況。這本書的人類學學科角度,讓我們從中發現了一系列我們自己所沒有意識到的問題,同時,由于作者與中國農村生活的隔膜,本書又做了一些不太恰當的調查。通過這本書,我們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農民工的生活,也有必要反思這個社會對農民工的態度。
二,農民工:被敘述的主體
杰華對“都市里的農家女”的研究,對生活在中國城市中的讀者而言,最有啟發性的,應該是書中所描述的,“打工妹”這一主體是如何在符號世界中被建構的。在政府的公文中,在媒體的敘述中,在學者的研究中,城市是怎樣描述“打工妹”的?這個問題不但關涉著打工妹真實的生存狀態,并且決定了城市對這一群體的根本態度。
當我們對“打工妹”這一主體進行描述的時候,總是先天預設了幾組對立的觀念:城市和農村、本地人的身份和外地人的身份、“我們”和“他們”。同時,這種預設并非簡單的事實描述,而是帶有濃重的價值判斷。中國近三十年來的“改革開放”政策,加速了現代化的過程,而現代化就意味著城市化。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同樣存在城鄉分割的局面,但是,傳統的政治文化話語中,并沒有城鄉對立的觀念。“現代化”的目標,本身就提供了一個“現代”的向度,由此分出“現代”與“傳統”,現代化就是由“傳統”走向“現代”,而城市代表著現代,農村代表著傳統。尤其是中國數十年來的城鄉二元格局,更加導致城市成為現代化的橋頭堡壘,農村變成現代化過程中拖著的一條后腿。因此,城市和農村,農村人和城市人,不再是兩種對等的生活狀態、身份的描述,而被賦予了高下之分,貴賤之別,與農村聯系在一起的,是“落后”、“封建”、“愚昧”等詞語群,相應的,與城市聯系在一起的,是“先進”、“現代”、“有文化”等詞語群。這樣的預設,這樣的描述,都是使用文字的人所日用而不知,并且不覺得有任何問題的。在《都市里的農家女》一書中,杰華以一個異質文化觀察者的身份,從那些在我們看來“沒有問題”的事情中看出問題來。
《都市里的農家女》在研究農民工的主體構建的時候,首先注意到的是他們被強行安上的稱呼。杰華說:“對于流動性和域限性的關注清晰地反映在那些用于指稱流動者的常用詞匯中,包括‘民工潮’、‘盲流’以及‘流動人口’等。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些詞匯都運用了水的比喻,包含了水流的特征。……空間上受束縛的社區的根深蒂固,已經成為主流理想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構成了值得期望的、符合道德的生活,而‘流’的特征具有非常強大的、負面的內涵。”○3同時,“其他用于指稱流動者的詞匯,通過強調他們在目的地作為‘外來者’的身份,也放映了一種符號化的威脅意識。……‘打工妹’和‘打工仔’的說法不像‘外地人’、‘外來妹’這些詞語那樣明確指出作為流動者的身份。然而‘打工’一詞指的是與持久職業形成對比的臨時工作,不具備與毛澤東時代的‘勞動’相符合的身份,也表明了打工者是處在城市社會秩序之外的人。”○4
在城市社會秩序中,機關、企業的工作人員,不管是白領,還是藍領,都有相關的一系列身份認定與相關的福利保障,而“打工者”則是沒有的。他們的身份是農民,到了城市之后,他們離開了土地,卻沒有市民的身份,而只是城市的暫住者。在戶籍制度改革之前,一系列的政策、制度,讓他們根本無法真正進入城市,即便戶籍制度改革成功,他們最多只能省去大量身份認定的辦證手續,而仍然沒辦法融入城市之中。
在中國,以“農民”為軸心衍生出來的稱謂群,包括農民、農民工、礦工、打工仔、打工妹,其指稱的對象,構成了整個社會的底層,這一群體的生存狀況,構成了這個時代最廣泛的人民的生存狀況。但是,無論是在鄉村,還是在城市里,這個龐大的人群處在集體失語之中。對一個農民來說,以主人的姿態在農村的土地上生活,他可以遠離文字的符號世界,遠離制度建設、權利保障等問題,但是,當中國的現代化到了現在的階段,中國的改革成為各種利益群體的博弈,這些沒有能力表達自己的希望,自己的訴求,自己的利益的人們,不免在沉默中被視為愚昧、落后的一群,從而被排除在整個社會利益群體的博弈之外。他們的一雙粗糙的手拿不起細小的筆桿,敲不起昂貴的鍵盤,他們一間屋子,三分田地,在權力、資本面前,幾乎完全孱然無力,于是,在這個改革時代,他們成了失語的大多數,沉默的大多數,被敘述的大多數,期待同情的大多數。只有當一次次百十人灰飛煙滅的礦難出現,輿論的焦點才會眷顧一下暗無天日的礦井中的他們;只有當一個個民工在無盡的加班之后頓然猝死,公眾的眼光才會暫時集中到他們身上;只有在征地中,在面對基層權力的暴政中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爆發,人們才看到農民用他們的淚水與拳頭表達他們的訴求。“打工”這個術語本身,就包含了一種深刻的矛盾:這些農民來到城市,把他們的青春與血汗奉獻給了城市,但是他們始終只是城市的局外人,他們“進入”不了城市。
這種“局外人”表現在一切用文字表達出來的生活敘事中。“民工”是一個集體性的稱呼,這個名字,指向的是城市的外來者,闖入者,他們永遠不可能轉化為城市的“公民”。在我們的日常敘事中,民工永遠都是“被敘述者”。報紙等媒體描述民工的時候,所用的詞語是“他們”,知識分子研究民工生活的時候,所用的概念主體也是“他們”。在報紙新聞、學術論文中,農民工只是被敘述的材料。杰華舉了一個敘述的例子,一篇論文這樣描寫北京的農民工問題: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兩面性,數百萬流動人口的進入在發展經濟和建設首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也產生了首都經濟秩序、城市管理和社會秩序方面的一系列問題。○5
這種敘事方式在我們看來,是多么普遍!我們也未曾覺得這種敘述有什么問題。但是,杰華對此分析道:“這種分析是以對同屬于文本作者和讀者的‘我們的’城市與‘其余者’之間的清楚劃分為前提的,是從一個管理者的角度、特別是從一種對城市穩定性的憂慮和對本地生活標準的維護的立場出發的。”○6可以進一步說,寫民工的文字,預想的讀者,都是城市里有文化、識字讀報的人們,在敘述者眼中,已經預設了讀者是“我們”,而對作為“他們”的民工進行分析的。在這里,民工不是作為城市的主人,作為“我們”的一員看待,而是作為對“我們”有利有弊的一種外來力量,一種必要的工具,讓“我們”考慮怎樣利用他們,又避免讓他們產生不利于“我們”的弊端。
農民工就是這樣以“被敘述者”的角色出現在城市的雜志報紙中。這種敘述方式,本身就強化了城鄉二元格局,強化了“城里人”與“外來人”的差異。這種敘述方式事實上是城市人對民工的真實態度的反映,與這種敘述方式相應的事實是:民工的權利,被當作“他者”的權利,排除在正常的權利范圍之外。由此導致進城農民工的權利長期被忽略了,甚至一連串的農民工的猝死也引起了人們的審美疲勞。2005年11月7日《南方都市報》就以《一個女工的最后72小時》為題,報道了發生在廣州市白云區的一個30歲的女工何春梅,在經歷了工廠連續四天的加班之后,猝死在醫院的搶救室里。○72006年6月2日的《南方都市報》,再一次報道了廣州市海珠區一個擋車工甘紅英在持續4天的每天14小時以上加班后猝死。○8這些報道只不過冰山一角,但是,其中暴露出一個普遍的問題,那就是進城民工,尤其是女工的真實的生存狀態。根據廣東省總工會2005年初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珠三角76.3%的進城務工人員月工資水平處于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而他們的生活成本卻達到每月500元左右。”“調查表明,珠三角地區農民工月工資12年來只提高了68元,13.2%的進城務工人員入不敷出,63.2%的人沒能攢下多少錢。52.4%的進城務工人員每天勞動時間超過8小時。而為了掙錢,他們只能靠加班。”○9這樣的現實,這樣的數據,實在是令人驚心動魄!但是,這些報道和數據,都沒有受到公眾的真正充分的注意,因為,在大多數市民看來,“他們”是城市的“他者”、局外人,他們的生存遭遇,與自己并沒有太大的關系。而只有當權力的矛頭指向包括“我們”在內的所有人,那些仿佛與我們無干的不公正,才真正威脅到我們自己,例如2003年發生在廣州的孫志剛事件。
三,從“他們”到“我們”
在“孫志剛事件”之前,收容遣送制度對進城民工造成的傷害,早已罄竹難書。最典型的一次是1999年7月11日發生于廣州的蘇萍被強奸案。27歲的少婦蘇萍(化名)從南京乘火車到達廣州后,行李被搶劫,她坐在地上大哭,被二個巡警送往廣州市公安局流花分局,繼而以“有精神病”為由被收容。在收容所里,她被男性被收容人員多次強奸、輪奸。○10這一事件雖然極其惡性,但是仍然沒有引發制度改革。2003年4月的《南方都市報》報道:剛到廣州打工二十多天,27歲的大學畢業生孫志剛,3月17日晚上十點因為沒有暫住證而被帶到黃村街派出所,并且警方無端的拒絕保釋,接著被送往收容遣送中轉站,3月18日被送往收容救治站,3月20日孫志剛的朋友被告知孫志剛已經死亡。而法醫的尸檢表明,孫志剛是“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而且,整個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區”,雙肩、膝蓋都有被火燙得發黑的印記。○11
這一事件點燃了公眾的怒火。《南方都市報》當日發表社論,一開頭就說“一個27歲的大學畢業生之死引起了我們的關注。”接著,文章追問兩個問題:“一個是孫志剛該不該被收容?……根據《廣東省收容遣送管理規定》,擁有有效證件、固定住所和生活來源的孫志剛根本不屬于收容對象。”“第二個問題是,即使孫志剛屬于收容對象,誰有權力對他實施暴力?” 社論最后說:“我們在關注此事的時候,不應過分關注孫志剛的身份——一個大學畢業生,一個風華正茂的年輕人,一個擁有美好前途的年輕人,還要還原出孫志剛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則,我們就可能因為對特殊身份的義勇而淹沒了對‘小人物’的關懷。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誰不是小人物呢?誰不是普通公民呢?”○12
無論是新聞報道、社論,還是公眾的反應,都特別強調了孫志剛的“大學畢業生”身份,雖然社論文章特別強調“不應過分關注”這一身份。在中國,“大學畢業”是一張進入城市的資格證,而且幾乎是農村出身者從城市的局外人轉化為城市的局內人的惟一途徑。孫志剛之死給公眾最大的震撼,并不完全在于一種惡法惡制對公民權利的剝奪,對公民生命的踐踏,因為此前收容所的多少民工的死亡,都在公眾與媒體的沉默中消解于無形。而孫志剛以一個大學畢業生,不屬于收容對象的身份被打死,意味著收容遣送制度指向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面對孫志剛的死亡,那些在城市中生活的人們第一次發現,收容制度過去收容的是那些局外人,那些與自己生活似乎毫不相干的農民工,而孫志剛卻是“我們”的一員,如果不廢除這種制度,“我們”也一樣生活在恐懼之中。正因如此,媒體曝光此事之后,馬上引起劇烈的反應,最終以收容遣送制度的廢除收場。
《都市里的農家女》給我們提出的挑戰是,我們應該如何敘述農民工?如何面對那些以“農民”為軸心的稱謂群體?這一群體沒有力量用文字參與中國當下的利益博弈,沒有話語權,但是,這一群體的生存狀態,構成了當下中國人的生存狀態的一個部分,特別是在一個有資本即有自由,有權力即有自由的時代,這一群體的生存狀態,已經成為衡量社會正義是否實現,在多大程度上實現的基本標準。但是,現在的政府文書、學者研究、媒體報道,大多數仍然是站在“他們”和“我們”的二元對立的角度上,去描述“農民工”,去考慮他們對城市的貢獻和給城市帶來的弊端。這種思維方式,是把他們當作現代化、城市化的工具,經濟發展的工具來描述,而不是把他們視為公民來描述的。這樣的主體建構特點,導致我們把這一階層、群體排除在城市之外,同時也把他們的權利相應地排除在正常的公民權利范圍之外。
杰華的《都市里的農家女》描述了“打工妹”群體的生存狀態,尤為難得的是,作者并不是把她的研究對象當作一些學術術語的材料,而是抱著同情的態度,極力地站在她們的角度,用她們的眼光來看待這個社會。在一次次的訪談中,杰華記錄下來的內容,常常是直接反映當事人真實的心態,并且往往是被我們的媒體所忽略掉的內容。
四,“他者”眼光的局限
《都市里的農家女》的副標題是“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在本書中,作者集中研究了中國農村女性在十多年來社會流動的原因。如果把這個問題放到中國現代化的大背景之下,那么其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傳統的中國社會是鄉土社會。費孝通先生說:“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13這種狀態下的社會交往,就是“熟人社會”的交往規則,費先生認為,“歷世不移的結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長大,而且還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長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極長時間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們在這地方混熟了,他們的經驗也必然就是子孫們所得到的經驗。”○14可以說,鄉土社會的特征,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圣人教訓得以產生效果的空間場域。而現在大規模社會流動的結果,則是對這一空間場域的破壞。因此,社會流動發生,便不止是一個社會學人類學問題,而關系著一個“后發外生型”現代化國家中普通民眾接受現代化的心理動因,甚至關系著中國文化的變遷方式問題。
我們如果要用“社會流動”、“社會變遷”這樣的術語去描述當下中國社會的激變,那么,涉及的將會是全面的社會問題。而“都市里的農家女”之所以會從古老的農村向城市轉移,也同樣與她們的農村生活,她們對農村的看法密切相關。杰華在2000年以“離開家鄉的理由”為題,詢問北京海淀區“打工妹之家”的成員。結果是“23.9%的應答者引證家鄉落后或家里窮作為外出流動的一個重要原因,23.9%的應答者說因為‘在家沒事干’。然而最頻繁引述的外出原因是‘想發展自己’(48.9%),‘想開闊視野’(30.8%),‘想鍛煉一下自己的獨立生活能力’(32.6%)和‘為了自己的教育’(30.4%)。”(第137-138頁)根據這些數據,杰華認為:
年輕打工妹走出農村的推力通常并非來自經濟上的必需或者過去被剝奪或遭受苦難的經歷。……這種明確表達的發展她們自身、開闊她們的視野和嘗試她們的獨立能力的渴望,說明了這些婦女很擔心她們的未來會被限制在農村,她們渴望獲得超越她們的村莊所能提供的新的體驗和個人發展。○15
由于杰華的“問題意識”投放在女性自我意識上,過于想去尋求中國農村婦女在現代化過程中的角色心理的變化,而忽略了真正的問題:“離開家鄉的理由”,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中,并不能通過“打工妹”的回答找到答案。對一個熟悉中國農村的人來說,“打工妹”們把“想發展自己”、“想開闊視野”、“想鍛煉一下自己的獨立生活能力”、“為了自己的教育”作為打工的心理動因,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農村的生存環境。
中國的發展中,不斷把耕用土地商業化,相應的,農民出于生存的渴求,也不得不不斷轉向城市。國土資源部2005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2005年10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18.31億畝。人均耕地面積已由10年前的1.59畝和2004年的1.41畝,逐年減少到1.4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05年度全國耕地面積凈減少542.4萬畝。耕地的減少,必然導致大量的農民失地,根據報道,現階段,我國年均100多萬農民失去耕地。○16
同時,農村經濟發展緩慢,據統計,截至2004年,我國有2610萬農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絕對貧困線以下,還有4977萬農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屬于相對貧困。○17正常而言,一個農民家庭,在農村根本沒有能力承擔家庭必要的醫療、后代教育的費用。舉一個例子來說,據安徽省城調隊對某縣的家庭子女教育費用支出調查顯示,一般教育支出平均占家庭收入的近四成,供養1個在校生,縣城需要1.4個就業者的收入,農村則需3.8個勞動力的收入。按農村生活費計算,在農村培養一個高中畢業生約需2萬元,培養一個大學生則需4.8萬元。按該縣2004年2668元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培養一個大學生需要該家庭拿出一個勞力18年的純收入。○18在這樣的情況下,外出打工,成為農民求生存、謀發展的惟一選擇。
可以說,從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耕地面積不斷減少,城鄉二元格局的不斷強化,大量的農民不得不掙脫“生于斯死于斯”的傳統心理的影響,進城打工。傳統文化的解體,根本在于傳統文化賴以存在的鄉土社會、熟人社會的轉型,作為一個“后發外生型”現代化的國家,中國是以暫時犧牲農民、農業為代價,來謀取工業化、現代化的。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為 1.9∶1,90年代末這一比例為 2.6∶1,到2004年,這一數值進一步擴大到3.2∶1。○19制度之手把農民逐出家園,中國的社會流動與社會變遷,并不是為農民提供了“城市”和“農村”的選擇,而是賦予城市和農村以“先進”和“落后”、“現代”與“封建”的差別,通過這種差別,讓城市經濟不斷發展,而任農村境況不斷惡化。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民只有艱難地適應這個時代的變化,當那些不得不隨著大流,背井離鄉的人們被問及“離開家鄉的理由”的時候,她們無疑會更愿意強調她們的自主選擇,而不是埋怨環境的不公。
五,逃離故鄉的選擇
《都市里的農家女》一書的第五章“關系”,杰華研究了“打工妹”與她們的父母、丈夫之間的關系。但是,在涉及“打工妹”出外打工的自主權的時候,杰華的調查又顯示出一個西方人理解中國問題的局限。
在設計調查問卷的時候,杰華以這樣一個問題提問“打工妹之家”中的女工:你離家出來打工是誰做的決定?調查出來的答案中,“自己決定”的占88.9%,“配偶決定”的占2.0%,“父母決定”的占19.2%,“其他親戚決定”的占8.1%,“工作單位決定”的占1.0%,“其他”占4.0%。○20由此,作者得出結論:
年輕的未婚女性出來打工一般不是按照他們父母的要求才這樣做,也不是為了給家庭的經濟作貢獻。相反,這些女性作出了她們自己的決定和選擇,主要目的在于改善他們的生活,尋求作為“現代”個體的自我的實現。此外,如果不是大多數人的話,至少對許多人來說,打工妹外出流動是拒絕農村主流的父權制話語的一個要件,并且與教育愿望的受挫、想要躲避或至少拖延結婚和擔當“賢妻良母”的傳統角色這一愿望緊密聯系在一起。在這個意義上,即使在那些年輕女性外出打工已經司空見慣的地區,那些出來的女孩也是“反叛的女兒”,她們離開家鄉是對父權制的公然蔑視,也是為了逃避它的制約。○21
在這里,作者的問卷答案與所得結論之間,并沒有必然的聯系。作者制定這個問題的文化預設,是西方文化中人的“自我覺醒”的觀念,并且,她先入為主地有一套“科學”的成見。毫無疑問,在作者的預設中,“自己決定”的答案占多數,可以說明農村女性進城打工是為了個體自我的實現;“配偶決定”是作者文化預設中的“夫權”指標,如果“配偶決定”占多數,則會說明中國夫權強大;“父母決定”是“父權”指標,如果“父母決定”占多數,則說明中國父權起決定性作用。
但是,不能總是把這種西方文化的套路來套中國人的思想。特別是在現在的農民工問題上,更加必須理解他們真實的生存狀態,理解城鄉二元對立中的農村生活,才能理解農民進城的真實動機。
我想強調的是,女工們選擇了“自己決定”,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他們個體的主體意識覺醒,從而在“留守農村”與“進城打工”之間,有意識地選擇進城打工,以此證明她們的個體存在價值。如果要得出都市里的農家女是進城尋找“個體的自我實現”,前提就必須是:她們的進城,是她們的主動選擇,而她們主動選擇的前提是,她們有選擇的空間。但是,她們分明是在一種沒有任何選擇空間的前提下,被命運推著進城的,正如接受杰華采訪的韓海英所說的:“如果我們只有一個孩子上學,負擔就會減輕。我們正打算把女兒送到廣東或深圳去打工。那很辛苦,但是我們沒辦法。在農村就只有這條路,沒有辦法。”○22作者在分析問題的時候,居然把如此關鍵性的信息忽略了,因為,她并不了解,在農村,存在著太多“我們沒辦法”的事情,更加不了解在當代的中國農村,為什么“只有這條路”——這是一條拒絕死亡,拒絕貧窮,拒絕基層暴政的惟一的道路,正像逃亡一樣。當一只兔子面對撲過來的老鷹竭盡全力蹬起它的后腿,我們不能說兔子大智大勇,因為,那只是逃生的本能。
真正到城市中去尋求作為“現代”個體的自我的實現的,只有那些通過學習,自我意識已經覺醒的鄉村知識人。例如夏榆的《白天遇見黑暗》中的“我”。“我”生活在礦區,考不上大學,整天帶著書本下到暗無天日的礦井里,在那里,隨時死亡成為一個人每天必須面對的問題。為了生活,有許許多多的當地人選擇了下礦,正如在那些沒有煤礦的地區,許多農民被迫選擇了進城一樣。“我”因為有夢想,而成為了礦工中的異類。夏榆寫道:“在北山盤區的工作給我一種訓練,那就是徹底的反抗精神和出走的決心意志。所有的力量都在推動我。我這樣一個生性內向、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活生生被塑造成一個憤怒青年。”○23這股內心的激情,使他在暗無天日的生活中保持了夢想的能力,最后帶著一個月的工資,逃亡一樣地到了北京。當他到了北京的那一刻,“那時候我體驗著解放的詞語。出走和漂流讓我體驗解放的過程,那些在我身體和內心的鎖鏈正在被打開。”○24對“我”而言,出走是基于個體的獨立意志而做出的一種自主選擇,因為心中有了夢想。
而對絕大多數的進城農民工而言,出走家園并不是主動的選擇,而是本能的逃離。一個從鄉村成功逃離的文人這樣描寫農民:
在整個關中平原,在整個中國的土地上,我不知道有多少像我母親和祖母那樣的農民,他們把生活叫做受苦,把農民叫做下苦人。你仔細看看那些下苦人吧,他們的腰一律向下彎,他們的腿幾乎都變成了羅圈腿。他們告訴你,勞動能使人變成殘跡,他們告訴你,勞動是一種受難,他們告訴你,工作著不是美麗的。勞動,是怎樣使我的祖父祖母們變得丑陋!
一個農民,從他的孩子時代起,他的人生就意味著擺脫農村生活,拼命擠向城市!
所以才有一輩又一輩的人要從農村沖出去,不再回來!○25
這些抒情性的描寫,實際上正是農民生活的真實寫照。另一個出走的湖南作家回到他們的村莊,卻發現兒時的村莊幾乎消失了,他發出這樣的詠嘆:“田園,美麗且蒼茫的田園呵,你到底怎么了?為什么人沒有了眷戀,為什么人要逃離你的庇護,寧愿去漂泊?”○26如果面對這樣的提問,我們像《都市里的農家女》一樣回答:他的父老鄉親都是去“尋求作為‘現代’個體的自我的實現”,農村女性的出走是“拒絕農村主流的父權制話語”,那結果就如吉爾茲所說的,“像請一個對于音色沒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聾子去鑒別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寫志中的巫術部分寫得像是一個幾何學家寫的那樣。”作者借了一個老村長的口說:
全村百十個勞力,去外的九十多人,天土都荒完了。外面的錢不好賺,這家里的地更不好種,就是做了,除去成本除去這個稅那個費,出去這種攤派那種攤派,到頭來還要虧本,一年的汗水養不活一張口了。農民就像棕樹,一層層剝了,就只剩自家這肉身子光桿桿子。所以都只好出去了,只好丟下這份田地和這窮家了。○27
都市里的農家女,是以一種逃亡的心態進入城市的。在中國的社會轉型中,鄉村為現代化付出了最大的代價,它成為城市經濟發展的原材料生產基地、廉價勞動力來源、污染排放地。鄉村經濟、教育的落后,基層政府的腐敗,公共衛生的缺乏,再加上種地收入遠遠不足以滿足農民的生活、教育、醫療的支出,都導致農民不得不逃離家園,涌向城市。當都市里的農家女回答人類學家杰華“你離家出來打工是誰做的決定”的問題時,面對選項她們只能回答“自己決定”,而這種決定,是被迫的決定,是無路可走的時候的決定,而不是自己的主動選擇。
六,讓“大多數”不再被遺忘
在談到《都市里的農家女》一書的寫作目的的時候,杰華寫到:“我寫作本書的目的是理解流動農村女性的經驗,喚起人們對她們的經驗的關注;其次是對這些經驗被推論性和敘述性地構造和表現的過程進行拆解。”○28如果要達到這一目的,那么就應該認識到,進城,只是農民生活的一個截面,他們的起點在農村,他們的終點也只能在農村。所以,要調查進城農民的心態,必須同時調查他們的出發點與終結點,才能理解他們中間這段生活。要了解農民進城的動機,只有先去了解她們進城之前的生活,一個人如果讀了李昌平的《我向總理說實話》,于建嶸的《農民有組織的反抗及其政治風險》,陳桂棣、春桃的《中國農民調查》,便能看到社會變遷的真相,而這種社會流動與社會變遷,最主要的并不是農民自我選擇的結果,而是因為,中國農民被卷入現代化的進程,中國八億農民、廣大農村被遺忘的結果。
中國的農民工,是被敘述的大多數,這一群體是敘述的“他者”。在政府文書中,這一群體常常被當作城市經濟發展的工具來敘述,在學者研究中,這一群體常常成為研究者筆下的數字與硬邦邦的材料。這種情況,是農民工現實處境的反映。同時,這種情況如果不改變,農民工的生存處境和權利,在被敘述的過程中就會大打折扣。敘述主體只有把城市和農村當成兩種平等的生存場所,而不是戴上了“先進”和“落后”的價值判斷的有色眼鏡,才能避免對農村的偏見;同時,敘述主體只有把作為識字者、城市主人的“我們”與不識字、農村人的“他們”平等地當成公民,而不是把“他們”當成城市發展的工具去考慮這個工具的正負面效應,才能夠避免對農民的偏見。
在中國社會轉型之中,以“農民”為軸心的稱謂群體,是付出代價最大,得到回報最少的階層,同時,由于這一階層在現在仍然處在普遍失語的狀態,他們除了延續傳統的反抗方式,很難通過現代法治的途徑,通過利益代言人參與現實社會的利益博弈。面對這樣的情況,需要有更多的學科,從學科角度出發去研究農民問題、農民工問題,讓以“農民”為軸心的稱謂群體不再成為被遺忘的大多數。
○1克利福德•吉爾茲著,王海龍、張家瑄譯《地方性知識》,中央編譯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74-75頁。
○2卡爾•曼海姆著,黎鳴、李書崇譯《意識形態與烏托邦》,商務印書館2002年北京第2次印刷,第6頁。
○3杰華著,吳小英譯《都市里的農家女——性別、流動與社會變遷》,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44-45頁。
○4《都市里的農家女》,第45頁。
○5《都市里的農家女》,第47頁。
○6同上。
○7賈云勇《一個女工的最后72小時》,見《南方都市報》2005年11月7日。
○8周炯《女工猝死》,見《南方都市報》2006年6月2日。
○9賈云勇《一個女工的最后72小時》,見《南方都市報》2005年11月7日。
○10《誰制造了慘絕人寰的輪奸案》,見《中國青年報》2000年7月26日,《南方周末》2000年7月27日報紙對此事也做了報道。
○11陳峰、王雷《一大學畢業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見《南方都市報》2003年4月25。
○12《誰為一個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負責》,《南方都市報》2003年4月25。
○13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第9頁。
○14同上,第21頁。
○15《都市里的農家女》,第138頁。
○16《失地農民年均達百余萬》,《新京報》 2006年3月9日。
○17孫立平《以富民政策擴大內需》,見《南方周末》2006年3月16日。
○18柳文《啟動農村消費必須破解三大障礙》,《中國改革》2006年6月。
○19同上。
○20《都市里的農家女》,第167-168頁。
○21《都市里的農家女》,第205頁。
○22《都市里的農家女》,第171頁。
○23夏榆《白天遇見黑暗》,花城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28頁。
○24夏榆《白天遇見黑暗》,第30頁。
○25朝陽《喪亂》,見《我是農民的兒子》,花城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第71頁。
○26劉鴻伏《父老鄉親哪里去了》,見《我是農民的兒子》,第130頁。
○27劉鴻伏《父老鄉親哪里去了》,見《我是農民的兒子》,第128頁。
○28《都市里的農家女》,第26頁。
部分章節發表于《開放時代》2006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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