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城管,給弱勢群體生存的權利和尊嚴!
(原創)
忠言 /文
3月26日夜間至27日凌晨,昆明市五華區城管部門在執法中與違法占道經營者發生糾紛,引發群眾圍觀并發生沖突,導致10多人受傷,多輛汽車損壞。公安機關依法強行處置,對現場涉嫌“打、砸、燒”的40人帶離現場進行盤問。(3月28日人民網)
又是城管,又是暴力沖突。在中國的大小城市里,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城管與商販的沖突事件,致使一些人早已司空見慣、見慣不怪。但是,這種頻發的官民沖突,每一件、每一次都是干群矛盾、階層矛盾和社會矛盾的積累,并埋下了社會不穩定的隱患。從昆明城管暴力沖突事件中,再次證明了這一點。
昆明市五華區官方稱:3月26日夜間,昆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五華分局紅云執法中隊對轄區進行例行巡查,發現在非機動車道上有四處占道經營攤點,執法人員依法進行處理,其中三名違法占道經營者接受了現場處罰,另有一騎三輪車的占道經營攤主楊勝秀(女,56歲,昭通籍)拒不接受處罰;執法人員擬依法暫扣三輪車,楊勝秀騎車逃避,在拉扯三輪車過程中當事人倒地;此時,一些現場圍觀人員起哄“城管打死人了”,導致圍觀人群迅速聚集,情緒激動。
事件的來龍去脈需要調查,涉嫌參與暴力沖突的官民雙方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城管暴力沖突作為一個頻發的社會問題,絕不是僅僅是處理幾個人那么簡單,它折射出的是深層的官民關系,是城管日積月累野蠻執法行為激怒民眾情緒的必然結果,楊勝秀只不過是引爆民眾怒火的導火索。搜索有關資料,昆明市城管有著不光彩的執法記錄。2009年7月13日云南網報道,在“創衛”期間,昆明曾一日之內連續發生三起城管暴力執法事件,造成7人受傷。
問題還在于,這種頻發的城管與商販的暴力沖突事件并不是僅僅發生在個別城市,而是全國大小城市的普遍現象,這樣的問題無疑就更加嚴重。去年4月,一部由北京市城管局編寫的名為《城管執法操作實務》,被網友稱為城管執法“獨門秘笈”被曝光,該書教誨城管人員“注意要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還應以超短快捷的連環式動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進入實施,一定要干凈利落不可遲疑,要將所有力量全部用上……”
該市中披露的城管執法“三不見”秘笈,根本體現不出人民公仆文明執法、有理有據、和藹可親的官員形象,而是教導城管隊員用對待“敵人”的方法來對待群眾,簡直是特工人員在執行“擒拿格斗”的軍事任務。這樣的培訓教材無疑印證了民眾心目中城管人員的“打手”形象。也難怪有網民自發在百度百科撰寫的“城管”一詞釋義中,將城管等同于“打砸搶”。
毋庸置疑,城管執法中要與人打交道,有時難免與群眾發生沖突,甚至遭遇暴力抗法。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城管與民眾的沖突是由于城管野蠻執法所引起。我們很少看到城管人員在執法中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服教育和宣傳解釋,而是采用掀攤子、砸店子、罰款、沒收等群眾難于接受的方式執法。我在所在城市的上下班路上,就多次親眼看到城管開著小貨車,像“鬼子”進村一樣不由分說掀翻商販攤點,搶奪、罰沒商販貨物和三輪車等野蠻行為。
擺攤設點的商販,是社會最底層的弱勢民眾,需給他們一條生路。他們本身大多沒有穩定的工作,也買不起昂貴的店鋪,城市應該人性化地容納他們,給他們貧賤的生存方式以尊嚴。但遺憾的是,許多城市的設計者、規劃者、管理者們都無視他們的存在,他們要的是表面形象的光鮮、要的是官員們看著好看。于是,城管就成了以剝奪這些流動商販生存權為工作對象的“執罰”隊伍。
按說,老百姓經商做買賣由工商部門管理,稅收由國稅、地稅部門管理,治安由公安警察管理,道路由交通部門管理,小區由居委會、物業部門管理,單位有警衛保安部門管理,這些部門還不足夠嗎?上述部門人員不都是在從事城市管理工作嗎?何必又來一個實無必要的城管?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許多城市的城管人員,居然是由罰沒的流動商販的罰沒款來養活的,這種“與民爭利”、與民“搶飯碗”性質的城管,正是城管暴力沖突頻發的根源所在。
忠言呼吁:取締城管,給流動商販一個生存的空間,給弱勢群體的生存方式以尊嚴,還城市居民生活一個方便,也減少一個官民矛盾、官民沖突的燃點。取締城管利國、利民、利社會,百利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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