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主義實踐中的幾個問題
中國的社會主義實踐,自上世紀五十年代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以來,已經有五十多年歷史。自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改革開放以來,也有三十多年歷史了。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發展水平遠低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國度中建設社會主義,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非同尋常。前二十年,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主要是效仿老大哥蘇聯的模式。改革開放以后,中國放棄了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走上了一條完全不同的社會發展道路。三十年來,中國的經濟規模獲得了巨大增長,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出現了深刻變化,同時不斷積累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也日益嚴重。
對于目前的社會現實,權威的提法是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走的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圍繞這個問題,社會上存在諸多爭論。爭論的焦點在于,中國還是社會主義國家嗎?作為奉行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國家,哪些底線是需要堅守的?中國的社會主義之路應當如何走下去?本文擬就有關爭論中的幾個問題談一些看法。
這些問題包括:關于所有制結構的調整;關于市場經濟和計劃調控;關于社會分配和共同富裕;關于社會主義與人民民主
一、關于所有制結構的調整
馬克思通過分析資本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即社會化大生產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制之間的矛盾運動,揭示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歷史必然性,同時也闡明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制度最本質的特征。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奪取政權后,在全國進行了宏大的社會主義實踐,生產資料公有制曾一度占據了絕對的統治地位,其形式包括以國有制為特征的全民所有制和在城鄉廣泛存在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但是,后來的實踐表明,公有制這種所有制形式作為解決社會化大生產和私人占有制之間內在矛盾的答案,在大工業尚不發達,個體農業和手工業仍占據主導地位的中國社會,客觀上并不具有普遍的適用性。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還不足以支持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全面確立。揠苗助長的結果在許多情況下不僅沒有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反而束縛了生產力發展。所以,當鄧小平在上世紀七十、八十年代提出改革開放方針后,公有制經濟開始了歷史性的退卻。
公有制經濟的退卻一方面在一定范圍內使自身得到鞏固并能夠繼續發展,同時也給私有經濟的發展騰出了空間。私有經濟迅速展現了其內在的活力,有效地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經濟迅速擴張的事實表明,在中國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上,生產資料私有制還具有強大的適應性和生命力,因而其存在和發展仍然具有歷史的必然性。
從理論上說,這一轉變是在實踐基礎上對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的一個重要突破。這意味著承認這樣一種觀點,即在中國的歷史條件下搞社會主義,不能簡單地追求在全社會實現生產資料的公有制,而應在與客觀條件相適應的范圍內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同時允許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存,發揮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積極作用,并在多種所有制經濟之間尋求合理的結構比例。只要公有制經濟始終處于主體地位,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發展就不會改變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
然而,承認這種觀點也存在著一種現實的危險,即私有經濟的發展,必然造成不同社會群體間的利益分化,使資本與勞動的對立重新成為現實。同時,私利的誘惑,必然對人們的思想意識產生消極影響,對共產黨的干部隊伍造成腐蝕。而隨著私有化成分的不斷擴大和干部隊伍的腐化,公有制經濟將可能變質,將可能逐漸被私有經濟排擠、取代,最終導致資本主義制度在全社會范圍內復辟。這種危險表明,在改革開放條件下,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個方向、兩條道路的矛盾將是必不可免的,公有制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不會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必須有正確的思想指導、嚴格的法律約束和科學的政策導向。對于這個問題,共產黨內并非沒有認識。鄧小平當初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應該說就與看到這種危險有關。
現在,三十多年過去了,經過三十多年的轉型發展,中國的所有制結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公有制經濟的比重由當初占國家經濟95%以上,下降到目前的30%多。其中除小部分合作制集體經濟外,絕大部分是以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形式存在的國有企業。在非公經濟中,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股份制經濟等全面發展,占據了國家經濟總量近70%。
社會上很多人有疑問,這樣的所有制結構,還能夠定性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嗎?資本主義制度是否已經在中國復辟了呢?對于這個問題,權威觀點認為,不能單純看量的比重,盡管國有經濟的比重已下降到僅約30%,但主要集中于金融、能源、信息、交通、工礦、重機、重化、軍工等決定國家經濟命脈的關鍵領域,在整個經濟中仍處于支配和主導的地位。因此,中國經濟制度仍屬于社會主義性質。
如果靜態地看問題,這種論點并非不能成立。但問題在于,目前的狀態并不是一種穩定狀態(哪怕是階段性的),它仍然處于迅速變化之中。根據一些來自高層的深化改革的構想,未來變化的趨勢顯然是進一步私有化。君不見,在一些權威論述中,面對近年來震撼世界的國際金融危機,中國國有企業表現出的競爭優勢和良好發展勢頭,以及一些經濟領域由于國有企業的回歸而出現的蓬勃發展局面,往往被視而不見,相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卻屢屢被歸咎于所謂國有企業的壟斷或效益低下。至于解決問題的出路似乎只有進一步推進國企改革,加快經濟私有化進程。據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聯合作出的《2030年的中國》報告的建議,中國未來公有制企業在國家經濟中的比重應降至10%左右。人們不禁要問,像這樣搞下去,還談何社會主義制度?,
問題的復雜性并不止于此,同樣的疑問還針對著國有經濟本身。根據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國有制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社會主義公有制。事實上,它既可以作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表現形式,也可以作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表現形式。因為國家在這里僅僅是一定社會利益群體的代表,至于它代表的是少數資本家階級,還是全體人民,要看國家事實上為誰服務。具體說來,關鍵看社會財富的分配狀況。如果是社會主義公有制,那么它必定致力于抑制財富的兩極分化,致力于實現全民的共同富裕。反之,它必定在社會兩極分化的濁流中推波助瀾。有鑒于當今中國社會以權謀私、貪污腐敗、貧富分化嚴重的現狀,怎不讓人對中國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前景充滿擔憂呢!
所有制結構是社會經濟基礎的主干,它直接決定一定社會經濟形態中的“生態格局”與“生存法則”。如果說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經濟遵循的是自由生長、自由競爭、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那么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社會主義經濟所遵循的就應是間作套種、有序競爭、優勝劣汰的“園林法則”。在這里,不同所有制經濟都可以得到應有的發展空間,相互之間雖存在利益矛盾,但彼此可以共生共贏。
盡管如此,并不意味不同所有制經濟形式應該不分主次,平起平坐,順其自然。國家在制定有關法律和政策時,應當堅定不移地維護公有制在整個經濟體系中的主體地位。這一點必須毫不動搖。因為如果沒有公有制的主體地位,資本的力量必然無限制膨脹,平衡有序的社會經濟生態就無從建立和維持,廣大勞動者就會失去保障自身利益的經濟基礎,國家就會失去對于經濟運行的控制能力,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就會不可避免地歸于瓦解。所以,對于改革開放的中國來說,維護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是一道必須堅守和捍衛的底線。是否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真假社會主義的分水嶺。沒有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就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
最后,還必須指出,那種認為公有經濟必然帶來低效益,必然在不同經濟形式的競爭中歸于失敗的觀點是沒有道理的。毋庸諱言,在實行改革開放后,曾有大批建立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國有企業因不能適應環境的變化而倒閉。但同樣也有大批國有企業在經歷了市場經濟的洗禮之后頑強地生存、發展了起來,并且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的舞臺上大放異彩,這些國有企業大多集中在國內各個產業的高端領域。大量事實證明,公有制經濟在當今條件下已經可以獲得堅實的物質基礎,它不僅可以適應市場競爭的要求,而且可以憑藉自身的制度優勢,形成比非公經濟更加強大的競爭力。
二、關于市場經濟和計劃調控
在人類社會中,商品交換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但市場經濟則是伴隨著資本主義時代的到來而出現的。所謂市場經濟,是指在社會分工普遍化條件下,以市場為基礎,通過商品、貨幣的等價交換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形態。在歷史上,市場經濟的出現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動力和空間,使資本主義在短短幾百年間所創造的財富,遠遠超過了人類歷史以往數千年的總和。
由于市場對于資本主義雇傭關系形成和剩余價值的實現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市場經濟一度被認為是與資本主義私有制相聯系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特有現象,在社會主義理論中被作為計劃經濟的對立面受到完全的排斥。
然而實踐對于這種認識給出了否定的結論。在曾經建立了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的所有國家中,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完全排除市場經濟的成分,不是不想這樣做,而是的確做不到。即使在最嚴格的計劃經濟體系內,基于供需關系和等價交換的商品市場,也同樣被作為實現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所以會如此,根本原因在于,與市場經濟這種歷史現象存在本質和必然聯系的,其實是社會分工,而不是所有制關系。只要存在社會分工,只要產品需要在不同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進行交換,市場經濟就有它存在的現實性與合理性。至于所有制關系,它既可以與私有制相關聯,也可以與公有制相關聯。不同之處在于,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市場主體是各種私有制經濟單位與個人;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市場主體則是各種公有制經濟單位與個人。毫無疑問,它同樣也可以建立在混合所有制結構的基礎之上。
從大歷史觀角度看,市場這種現象的存在時間肯定會大大跨越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歷史階段。如果說市場早在前資本主義的農耕經濟時代就已經存在,到資本主義時代才出現發達的自由市場經濟,那么到社會主義階段,市場的歷史作用也并沒有完結。誠然,社會主義社會必須要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但計劃與市場完全可以有機地結合。所以,社會主義實行的應該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或曰受計劃指導和調控的市場經濟。即使未來社會主義發展達到高度發達的階段以至于進入共產主義時代,現在能夠設想的最合理經濟形式也還是有市場的計劃經濟。
這樣說并不是要把中國曾經實行過的計劃經濟體制也納入市場經濟范疇,因為在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生產的產品數量、價格標準、物質流向總體上都是由計劃控制的,市場實際上只是資源配置的形式工具。這與由價值規律決定供求關系,讓市場自動調節社會資源配置的市場經濟,是有實質性區別的。離開市場進行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就不能稱之為市場經濟。即使仍保留市場的形式,只要資源配置總體上由計劃決定和控制,那么本質上就是計劃經濟。應該說,當時實行的普遍、嚴格的計劃經濟,是超越生產力發展水平的不成熟的做法。計劃經濟只有在公有制條件下才可能建立,同時只有在社會化大生產高度發達的條件下才可能充分體現出它的優越性。在社會生產力相對落后的歷史條件下,排除市場對于社會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就難免窒息微觀經濟運行的活力,是一定會遭受經濟規律懲罰的。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提出的。應該說,這對于當代社會主義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特別是對于認識在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條件下,市場經濟的運行和發展規律,具有重要的意義。從實際過程來看,經濟的市場化轉型的確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社會經濟的高速增長,從而也證明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性、有效性。
但是實踐表明,市場經濟是有效的,同時也是有限的。一方面,市場通過對供需關系的調節,可以促使社會資源向著有效益的方向流動,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市場主體之間的競爭與逐利又可以為經濟增長不斷地注入動力。另一方面,市場交換過程的微觀性、即時性與經濟運行的宏觀特性之間又存在內在的矛盾,使得市場對于資源的配置不可能總是有效,而在面對諸如長遠需求、公共需求等特定社會需求時,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常常表現為無效甚至負面。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高速增長同時又伴隨明顯的經濟波動、結構失衡、生態環境惡化等實際情況,就體現了市場經濟局限性的影響。市場經濟的局限性只能通過國家的計劃調控加以制約及矯正。
所謂計劃調控,是以國家制定的宏觀經濟計劃為指導,根據市場運行的實際狀況,借助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對出現的問題和偏差進行調節和控制。在這里,國家的宏觀經濟計劃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因此,計劃調控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宏觀調控,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特殊現象,是社會主義國家經濟職能的體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離開國家的計劃調控,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就無從保障。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出現的經濟波動和經濟失衡與資本主義社會中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具有類似性,其原因都與市場經濟固有的局限性相關聯。不同的是,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由于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由于資本逐利本性的不可遏制,由于國家計劃調控職能的缺失,這種局限性從根本上說是無法克服的,矛盾的解決途徑只能是危機的周期性發生和修復。而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這種局限性可以借助國家的計劃指導和計劃調控加以控制和矯正。一旦發生問題,也可以通過政策疏導,使矛盾更易于得到緩和與解決。對此,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采用宏觀調控措施應對幾次大的經濟波動的實際過程,能夠得到具有說服力的印證。可以斷言,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計劃調控,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所在,也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
誠然,放眼當今世界,傳統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在經濟運行中實際上都離不開一定程度的國家政策干預,在遭受經濟危機時尤其如此。只不過受制于私有制經濟基礎的羈絆,這種干預必然是有限的、無力的、零碎的,談不上全面的計劃指導和計劃調控。盡管如此,也有必要指出,這種經濟運行中的國家干預,其實是體現了發達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的社會主義的萌芽因素。
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特征,堅持市場經濟與計劃調控相結合的原則是中國改革開放中必須堅守的底線之一。如果在這一點上含糊不清,就難免犯下歷史性的錯誤,因為這里所關系的不僅是中國經濟運行的安全與穩定,不僅是中國經濟在未來國際競爭中的勝敗,更是社會主義在中國的前途和命運。
目前在國際上,許多西方國家不愿意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一個主要理由,就是指責中國政府對于經濟運行施予的有效的計劃調控和監督管理。在國內,也有許多人主張搞所謂完全的市場經濟,迷信“看不見的手”,要求減少、弱化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讓政府“無為而治”。這些意見通過國內外不同人士的嘴說出來,有的蠻橫、武斷,有的誠懇、動聽,不管怎樣,如果不是真的出于無知,那么其真實的動機都是不能不提防的。
三、關于社會分配和共同富裕
在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論述中,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的分配原則被簡潔地闡述為按勞分配和按需分配。但是,在實踐過程中,社會發展的不對稱、不平衡使得分配方式的實現顯得尤其復雜。
首先是在那些無產階級經歷過長期斗爭但并未獲得政權的西方國家,無產階級按勞動力價格分配和資產階級按資產權益、經營權益分配的分配方式始終占據統治地位,但面對無產階級的反抗,統治階級為緩和日益深化的階級矛盾,遏制貧富差距的惡化,也通過資產階級國家采取了一些改善無產階級分配狀況的改良措施,如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低工資標準,建立面向全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等等。這些措施顯然超越了純粹資本主義的財產分配規律,實際上體現了某種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分配理念(按勞、按需分配)。這種舊世界中萌芽的新社會的因素,既起到了緩和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內部矛盾的作用,也為其他國家的社會主義實踐提供了現實的參照。
在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占據統治地位的二十年間,按勞分配也相應成為社會分配的基本方式。只是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有限的產出為滿足社會公正的需要,往往會導致出現平均主義的弊端。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發揮。改革開放以后,隨著所有制結構的變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分配制度發生巨大變化。除按勞分配外,本質上是資本主義性質的按勞動力價格分配、按資產權益分配、按經營權益分配等等,都成為合法分配方式。只不過如同所有制結構的公有制主體論一樣,按勞分配在理論上和法律上也仍然被賦予主體的地位。
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并存,是現階段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所有制結構狀況的客觀要求,對于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有利的。但是,多種分配形式的并存,也直接導致社會群體的利益分化,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提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部分人先富已經成為現實,而巨大的貧富差距也成為不爭的事實。根據有關統計,改革開放初期,中國人均國民收入不足700美元,屬典型的低收入國家,但社會貧富差距之微小也是舉世公認的。目前,中國的人均國民收入已增加到約6000美元,成為中等收入國家,而社會貧富差距卻進入了嚴重國家的行列。
這個問題已經成為當今中國社會中十分突出的重大社會性問題。如果說,在改革開放過程中,由于所有制結構和分配制度的調整,一定時期內出現貧富差距的拉大是為發展而必須付出的代價的話,那么,放任這種狀況成為一種長期的趨勢,任由貧富兩極分化持續擴大,其結果將是極其危險的。
在私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向少數人手里集中,大部分人不得不走向貧困化,這是資本主義經濟運行中的一條固有規律。在中國的特殊條件下,盡管國有經濟還相當強大,但只要私有經濟成分存在、發展并達到一定的規模,這一規律就仍然會發生作用。當然,在現階段提出消滅私有制和按資分配的政治訴求顯然是錯誤的。可是,作為社會主義國家,面對兩極分化的發展必須有所作為,否則就背離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宗旨。
實現共同富裕,不應該只是社會主義發展的長遠目標,它還應是社會主義國家制定各階段經濟政策時的重要原則,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當然體現。不可否認,實現共同富裕的確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但是,如果進行國際橫向比較,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國家之間,社會主義國家解決財富分配問題無論如何應當比資本主義國家做得更好。遺憾的是,情況并不是這樣。
現在關于中國基尼系數的數據不盡一致,這里僅引用相對保守的資料。根據聯合國有關機構提供的數據,2011年度,中國社會的基尼系數為4.3,屬于貧富差距較大的國家。全國最富有的20%富人占有全社會財產的49%,最貧窮的20%窮人僅占有全社會財產的6%。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資本主義國家——印度,同期的基尼系數是3.7,屬于貧富差距偏大的國家。最富有的20%富人占有全社會財產45%,最貧窮的20%窮人占有全社會財產8%。上述數據表明,在相近的經濟條件下,中國在解決社會財富合理分配方面,居然還達不到印度這個資本主義國家的水平。
實現共同富裕,關鍵是正確地制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馬克思主義認為,從根本上說,分配制度決定于所有制關系。所以,要解決好分配問題,首先還是要維護公有制在所有制結構中的主體地位。堅持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按勞分配原則就能夠發揮調節社會財富分配的主導作用,使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充分享有自己創造的勞動成果,而這也必將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貧富兩極分化。
另一方面,國家還必須制定一系列遏制兩極分化、促進共同富裕的分配政策。這些政策主要是通過社會二次分配過程中的國家財政收入和轉移支付來實現。在制定相關社會政策時,有幾點是必須重視的。其中包括:通過對國有企業紅利的管理,增加財政收入。通過制定相應稅收政策,限制高收入階層的資產性收入。通過制定最高和最低工資控制政策,保障低收入階層合理的工資收入和限制高收入階層不合理的經營性收入。通過制定區域投資傾斜政策,促進經濟落后地區的發展和居民的脫貧致富。通過制定就業扶持政策,促進充分就業,保障廣大勞動者獲得勞動和勞動收入的權利。通過制定完善的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政策,讓全體人民有更多機會共享全民財富。
從實質上看,通過國家財政轉移支付調節社會的不公平分配,一部分是將勞動群眾創造的剩余價值經國家上收后補償給勞動群眾,另一部分則是由國家將積累的公共財富按合理需求在全體人民中進行再分配。客觀地說,在這方面,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已經積累了很多可資借鑒的經驗,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有一切理由更好地表現出自身特有的優越性。解決這一問題并不需要等待經濟的高度發達,只要真正以人民的利益為重,認真處理這些問題,現階段嚴重的貧富兩極分化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上述這些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是國家職能的直接體現。能否在這些方面充分表現出人民性,是對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特性的標準化檢驗。在國有制經濟占據國家經濟主導地位的情況下,也是識別國有制經濟究竟是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試金石。
四、關于社會主義與人民民主
民主,即多數人的統治。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就是由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群眾當家作主。人民民主本來應當是社會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不應該存在任何爭議。然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正在實行或曾經實行過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中,民主化問題事實上都沒有得到解決。以至于在面臨當代世界性民主化潮流沖擊時,社會主義國家無不被動周旋,受制于人,扮演號令民主旗手的居然都是些沒落中的資本主義國家。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有必要先作一點歷史的回顧。社會主義民主的實現,需要通過一定的政權組織形式來達成,這集中體現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制度之中。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建立后,創建了以蘇維埃(即人民代表會議)為基礎的政治制度,宣布蘇維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組成蘇維埃的會議代表由人民民主選舉產生,作為政府機構的部長會議和作為司法機構的最高法院、檢察院都由蘇維埃產生,并對蘇維埃負責,受蘇維埃監督。這種政治體制基本上成為后來社會主義各國一致效仿的政治模式。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蘇聯蘇維埃制度的一個翻版,只不過兩院制的人民代表會議變為一院制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變為常務委員會,部長會議變為國務院。此外,中國還獨創了起輔助作用的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會議制度。
從法理上看,蘇聯的蘇維埃制度和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都是以國家憲法為依據,都是作為法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而設立,并且也都有符合民主原則和民主程序的選舉制度相配套。按說,這種制度應當可以有效地實現人民民主,保障整個社會生活民主化的實現。然而實際上,情況卻并非如此。
從中國的情況看,自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到現在,已經有五十多年歷程了。這期間,人民代表選舉了一屆又一屆,代表大會制定出的法律一部又一部,但歷次的選舉卻越來越成為并不受人關注的走過場,代表大會也被人們譏為缺乏實權的“表決機器”、“橡皮圖章”,社會主義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真實性普遍受到質疑。在其他各個社會主義國家,情況也都大抵如此。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究其原因,不能不指出在社會主義各國中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執政的共產黨所處的特殊地位。
在社會主義各國,雖然都建立了蘇聯模式的政治制度,在形式上,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代議機構都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然而實際上,這個機構卻必須在執政的共產黨領導下開展工作。還是來看中國的情況。在中國的歷部憲法中,都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期間甚至直接規定過中國共產黨對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擁有領導權。后來修訂憲法時雖然取消了這一提法,但并未對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作用如何實現作出明確規定。事實上,在中國的社會生活中,真正的權力核心就是中國共產黨的中央機構,其他所有國家機構,包括立法機構、行政機構、政治協商機構、司法機構以及武裝部隊,都必須對中共中央負責并受其指揮。沒有中共中央的指示,其他國家機構就不會也不可能對任何重大事項作出決定。執政黨相對于其他國家機構的絕對領導地位,及其不受民主選舉程序制約的狀況,成為中國社會生活中民主缺失的體制性原因。
從歷史上看,這樣的權力結構對于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鞏固曾經發揮過重要作用。建國之初,面對一窮二白、百廢待興的家底,面對國際國內敵對勢力的包圍和反抗,如果沒有領導人民取得革命勝利的中國共產黨在人民群眾中享有的崇高威望和黨組織的堅強領導,要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建立了要得到鞏固也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說,中國共產黨的特殊地位是歷史造就的。
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制度逐步得到鞏固和發展,隨著時間和社會環境的變遷,這種由歷史原因形成的權力結構就日漸暴露出與社會主義本質之間的現實矛盾性。一方面,社會主義實現了社會生產資料公有制,人民群眾成為社會的主人,這就要求國家必須成為人民意志的忠實代表。誠然,這個代表可以也需要通過執政黨這種政治組織予以實現,但其代表性只有經過人民自己的表決和認可才是真實可靠的,否則執政黨的民意基礎就無法得到證實。另一方面,不受制約的執政地位不可避免地使執政黨內部滋生高高在上、脫離群眾的不良傾向,進而逐步導致國家權力的異化,出現執政黨的領導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演變為脫離人民的官僚機構的危險。這個問題在當今中國已經顯得越來越緊迫了。
社會主義與人民民主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從長遠來看,這個問題解決不好,社會主義在任何國家都將是沒有前途的。正像貧窮的社會主義沒有號召力和生命力一樣,缺少民主的社會主義也是沒有號召力和生命力的。
那么,當今中國應如何推進社會民主化進程呢?必須看到,中國現階段的社會狀況是復雜的,各種不同的政治力量正試圖把中國引向不同的方向。因此,要在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和避免出現大的社會動蕩的前提下實現社會政治民主化,是一項艱巨、復雜、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實施這項社會工程,必須堅持整體構建、政經聯動、循序漸進的方針。
首先,要在法理上和實踐中確認并鞏固社會主義民主即人民民主的經濟基礎。人民民主的經濟基礎和人民民主的政治基礎是統一的。人民民主的政治基礎是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工農聯盟和包括一切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力量共同結成的統一戰線,相應地人民民主的經濟基礎就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發展人民民主,必須要踏準踏實這個基礎。因此,有必要對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歷史與現狀進行深刻總結和反思,鞏固成果,糾正偏差,規范好社會經濟秩序,調整好社會各階層之間的關系,營造出良好的經濟發展局面,這樣才能為人民民主的實現奠定可靠、有利的基礎條件。
應當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拒絕和避免在經濟改革發生嚴重問題,社會矛盾出現激化時,到政治改革中去尋找出路,那樣只可能造成社會矛盾的失控并讓反對社會主義的敵對勢力有可乘之機。當然,沒有政治手段的配合,經濟改革中的許多問題也解決不好,但是那只要通過強化既有的政治手段就可以達到目的。那種所謂政治體制不改革,經濟改革就搞不下去,已有的成果也可能喪失的觀點,其真實目的既不是為了搞社會主義,也不是為了搞人民民主。
第二,要采取基層民主和黨內民主先行的改革方針。中國是一個缺乏民主傳統的國家,發展民主政治應當有一個學習和培育的過程。因此,先從基層開始,逐漸擴大民主的社會基礎,是較為現實可行的做法。近年來推行的基層村級民主選舉是有積極意義的,但還遠遠不夠,需要有步驟地擴大范圍和增加內容。基層民主的發展,可以讓人民群眾學會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務,積累搞民主政治的經驗,并且有助于在全社會范圍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
相較于發展基層民主,更加重要的是實現執政黨內部的民主化。中國共產黨的特殊地位無論在歷史上還是現實中都有深刻的原因,簡單地設想一朝一夕間搞所謂還政于民既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取的。合理的做法是首先推動實現黨內的民主化,使黨的組織運行、權力運作建立在黨內民主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拉近和縮小各級黨組織與人民群眾的距離,防止黨的意志與人民的意志背道而馳。也只有這樣,才能設想在條件成熟時,通過黨內的民主程序實現真正的還政于民。中國共產黨是有聯系群眾優良傳統的政黨,在實現內部機制民主化問題上,應能取得必要的共識。
第三、要按照憲政民主原則確立還政于民的改革目標。憲政民主其實早已是社會主義國家憲法承認的原則。我國憲法也強調,任何政治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置身于憲法之下,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活動。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確保這一原則真正實現。從法理上說,實現這一原則,要求任何國家機關行使權力,都必須獲得人民直接或間接的授權。任何政黨的執政地位,都必須經過人民選舉、公決程序的認可。這也就是說,共產黨的領導權也應置于人民民主權力之下,并由當然的執政黨轉變為由人民經法律程序選擇、確定的執政黨。其執政方式,也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通過國家機構的組織職能去實現。只有達成這樣的目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才可以說是真正得到了確立。
這個目標不可能一朝一夕達成,但應該成為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既定目標。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日益鞏固,隨著基層民主和共產黨黨內民主的不斷發展,未來的某一天,在國家層面上實現還政于民是具有現實可行性的。不過,對于共產黨來說,還政于民并不意味著自身歷史使命的完結。共產黨作為共產主義理想的倡導者、社會主義制度的締造者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政治代表,還要繼續發揮聯系群眾、組織群眾、凝聚民意、提出政策主張、推薦干部和監督國家機構依法運作的政治作用,并且當仁不讓應繼續爭取作為執政黨的地位。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只要執政黨忠實地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其執政基礎必然是穩固的。由于同樣的原因,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應當允許但并不鼓勵實行多黨競爭。在未來制定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等程序性法律時,也應當體現對民意多數黨有利的原則,這樣對于提高社會結構的穩定性也是有利的。當然,人民擁有選擇權,如果執政黨不能很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可能失去大多數人的支持,也就可能失去執政的地位,這是極其嚴格的挑戰。但是共產黨應當勇于面對這種挑戰,并在應對挑戰中贏得人民永久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要依據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和完善國家政治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解決好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即政治體制問題。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體制應當是民主與集中的統一體,其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但是,傳統上將民主集中制原則理解為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是有嚴重偏差的。后者實際上是對于前者的否定。正確的理解應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保障下的民主。這里不僅包含著民主與集中的關系,也包含著民主、集中與法制的關系。
至于國家政權組織形式的設計與選擇,一方面有必要總結和借鑒世界范圍內民主制度發展過程中各種有益的經驗和成果,取其精華,為我所用。另一方面則必須立足于總結中國社會主義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一般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其中或立法主導(議會制),或行政主導(總統制)。在社會主義國家,則都是實行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會議制度(具體名稱和表現形式各異),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從屬于代表會議。客觀地分析,西方的三權分立可以避免因權力過分集中而導致專制獨裁,具有合理性。但如果過于絕對化或僵硬化,也會出現相互掣肘、難以協調,效率低下的問題。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代表會議制度將立法、司法、行政三項國家職能整合在一起,并統一由立法主導,實際上相當于強化的議會民主制。
從組織功能角度看,基于民主選舉產生的立法機構可以實現自下而上地將人民意志集中、上升為國家意志,然后再通過獲得授權的行政和司法機構自上而下地將國家意志貫徹于社會生活。就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要求而言,人民代表會議制度具有明顯的優點。因此,如果能夠在憲法層面上解決好執政黨的地位、作用這個根本性問題,那么中國現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起輔助作用的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的基本設計都是應當充分肯定的,對于其在未來國家民主政治建設中的實踐作用也是值得期待的。至于具體制度設計中的得失與改造問題,目前還缺少必要的實踐背景,這里就不做進一步探討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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