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太久遠的年代,人們曾親身經歷這樣的故事:“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面……”稚氣優美的旋律,似乎還在耳邊回蕩,信任、和諧的社會狀態仍未從視野消失。一轉眼,畫面已換成了“警察大爺腳踩媽媽的頭發,挺胸凸肚站在馬路中間”。這是發生在“動亂”和“和諧”兩個不同年代的不同社會場景。這不是人們刻意安排,更非藝術家矯揉造作。它們是實實在在的兩種世態活劇。
2014年12月13日,山西太原討薪婦女民工周秀云,被執法的人民警察暴力致死的血淋淋事實,是一起發生在共產黨領導下,人民民主專政社會主義國家的駭人聽聞恐怖暴力事件。尤其是正當黨中央召開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的重要時刻,發生這樣令人發指的野蠻暴行,實在是一個極大的諷刺。這究竟是對抗黨中央依法治國的實際行動?還是表達太原警察已經劃歸資本家指揮、決心做資本家走狗、要與黨和人民為敵了呢?
1213太原警察恐怖暴力執法(下稱太原警暴)事件,有必須弄清楚的一些問題:
* 太原市龍瑞苑基建承包商是資本家,農民工王友志、周秀云夫婦及兒子王奎林等是出賣勞力的雇傭勞動者,處于不同階級地位。強勢資本家拖欠弱勢雇工工薪,本就是倚強凌弱。共和國人民警察站出來,替資本家暴打討薪民工致死、致傷,是什么性質的問題?警察是誰家的警察?警察背后站著什么樣的指揮者?
* 現在世界上有不少的反政府、反美帝、反西方的極端組織和恐怖暴行。他們的目標是強大的帝國主義或本國政府,他們采取的方式是極端的、手段是暴力的,同時也傷及無辜。在普通人心目中,這確實就是極端恐暴。那么太原警察對付討薪民工的暴行,在普通人心目中是什么形象呢?應該比極端組織的恐暴更可怕。為什么?因為兩種恐怖給予普通人的感受不一樣。一種是極端組織與政府之間,人民只是池魚之殃;而另一種是代表政府直接對普通人的恐暴,而且象征執政者為資本家有錢人對付弱勢討薪者。后一種恐暴一旦蔓延,普通人民群眾將失去最起碼的依靠,對于民眾而言,是一種最黑暗的社會狀態。
* 還有一種更加令人觸目驚心的恐暴,就是拿著砍刀殺向人群、在公交車點燃汽油、引爆自制爆炸物、全能神邪教殺人場面等等。然而,他們比起太原警暴,依然不足以使人毛骨悚然。為什么?因為太原警察背后有共和國的支撐,他們是理所當然的執法者,即使有罪,有法律的庇護,有過度執法作托詞,諒無大礙,況且還有資本家大錢做墊底,50萬、100萬私了,還可以買通法官,買減刑期等等。他們不像新疆恐暴制造者、昆明恐暴制造者、全能神殺手等等會受到法律嚴懲。而且被新疆、昆明恐暴者、全能神殺手殘害的人,可以得到國家的撫恤。而被警察執法死傷是罪有應得。所以,幾千年來,人民群眾最怕的就是這種官衙富豪相勾結的雙重黑暗法律魔爪,人民群眾一旦落入像太原警察這樣的執法者手里,會比遇到普通恐暴分子更危險。
* 美國警察槍殺手持假搶的學生、鎖喉致死路人,引起了美國人民大規模示威游行。這種警察固然可惡,比起太原警察,實在小巫見大巫。該事件中,美國警察致人死命,多少還有點原因,或判斷失誤、或用力過度等等。然而太原警察卻是公然枉稱討薪者為“犯罪分子”, 繼而明目張膽草菅人命。他們比美國警察兇狠百倍千倍。野獸餓極了才會咬人,太原警察比野獸更加殘忍。
* 太原警暴事件目前已曝光的過程說明,包括犯罪警察在內的所有出場的警方人員、從一般干警到派出所所長、分局領導人,從隨意打人、拘人、放人、調解、處理等情節,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原警方幾乎都未依照法律程序辦事。隨心所欲,主觀臆斷,惡行敗露了、事情鬧大了,就公然破壞現場、毀滅罪證、殘暴對待證人,隨意設定私了方案,誘騙被害者,掩蓋罪行,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更加惡劣的是出面洗地賴皮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領導們,依仗自己的地位,跳出來表演官官相護的丑劇。其實,1213太原警暴事件的起因,根源于兼職“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的人社廳領導們的失責。命案發生了,對死傷的老百姓毫無憐憫之心,對自己則拼命逃避罪責,趕緊歪曲事實、掩蓋真相,真是丑態百出,充分暴露出刁鉆奸猾惡吏的滑稽欺善和暴役們兇狠狡詐的心態。相反,受害者周秀云等討薪農民工,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橫遭滅頂災禍,在強暴面前幾乎是束手無策。如若不是有人幫助將鐵硬證據曝光于網絡,后果更加不堪設想。還有更加可惡的有錢后臺老板山西國瑞企業總部,及其下屬龍瑞苑項目大小承包商、包工頭,自己無須出面,有手持法律武器的警察出頭幫忙武力賴賬,出了問題,拿錢擺平。
整個事件過程可見,山西人社廳領導太原警察是一群刁官惡吏、國瑞企業大小老板是刁富奸豪。而被打死打傷的討薪民工,絕不是刁民。平心而論,勞動人民本來就絕非刁民,如果民工們真的很刁,就能到太原去當警察,就能做個貪官污吏或者開發商包工頭,就不會賣了勞動力還收不到工錢。所以,刁民是不存在的,那是剝削階級強加給受苦受難的被剝削者的誣稱。相反,官員當中、富豪當中,才有刁者。那些魚肉百姓的貪官污吏就是刁官,欺壓民工的太原警察就是刁警,利用警察拒付欠薪的開發商包工頭就是刁富。
無產階級勞動人民必須給自己正名,把一個刁字還給受之無愧的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家丁走狗。
* 為了奪取老百姓手中證據,竟然追趕兩公里,充分說明太原警察的暴行是明知故犯,他們心知肚明是在做一件見不得人的違法犯罪之事。如果是公正執法,為什么要毀滅罪證?保護現場、保護證據不是警察的職責嗎?怎么變成了千方百計毀滅罪證的匪徒呢?現場十幾個工友用自用手機拍攝施暴現場時,手機被警察沒收。請問警察有隨意沒收公民私人物品、處理犯罪現場證據的權利嗎?幸好有一個被摔破屏幕的手機僥幸漏過。就是這部被漏過的手機,攝下了警察施暴和腳踩受害女頭發的視頻。
假如沒有這部僥幸漏過的手機,討薪女周秀云或許成了暴力抗法而畏罪自殺的“罪犯”,她的丈夫王友志或許會因“襲警”而真的成了刑事“犯罪分子”。在太原警察眼里,民工們十幾雙眼睛的親眼目睹是不足為憑的。太原警察認為“在公眾場合民警絕不可能有上述行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劉金潤言之鑿鑿,他說網絡照片的拍攝角度是從當事民警側后方拍攝,因此產生了腳踩著婦女頭發的視覺誤差,而且上傳者斷章取義故意誤導廣大網民。龍城派出所面對既成事實依然狡辯說:這純粹是網上的傳言,不是事實。如此派出所,如此公安局,如此法律前哨,滾他媽王八蛋吧!所幸小小手機拍攝的犯罪事實,才是構成了對這些社會渣滓的威脅。可見披著警察外衣的豺狼,并不把人民群眾當成有獨立人格的公民,他們一點也不在乎公民的證言。太原警察可以指鹿為馬,公民證言卻都是“傳言”“不是事實”、“斷章取義”、“純粹是故意誤導”。證據可以被他們隨便篡改抹殺。試問,太原地面還有王法嗎?太原警方還有天良嗎?
假如沒有網絡,太原警察依然可以無法無天,即使依法治國,也是依他們自己的法,治他們自己的國。公檢法從來就是兄弟一家嘛!
假如沒有共產黨,周秀云和他的丈夫、兒子等等天下的農民工,只能冤沉海底,永無見天之日。
* 太原警方在恐暴事件的發生、處理過程中,迄今為止的表現,充滿了枉法行為。他們沒有一絲一毫法制觀念、法律常識和執法素質。執法的開始是暴徒,執法的中途是流氓,執法的后期是無賴。人們不禁要問:這樣一群法盲、法霸、法癌,是這樣混進執法隊伍的?
* 有人說這是個別現象,偶發事件。的確,完全和太原警察這樣賤視生命、彈指殺人的案例自古罕見。可是,類似的侵犯人權、虐殺百姓的事例,改革開放以來已經不是鮮見。不久前,富士康一個單位就發生了13連跳,當然,這是自己愿意往下跳,法律上難怪別人;在征地、強拆中,用推土機故意壓死人、放火燒死人、干脆打死人,已是見慣不怪;用交通事故殺人、各種方式的“自”殺,更是司空見慣……這樣一種花樣百出令人膽寒的血腥局面,能用“個別現象,偶發事件”掩蓋得了的嗎?尤其是大部分非正常死亡案例,都有權利和法律的背景。譬如太原殺人警察的背后,看事后的舉動,就知道他們有強硬的法律系統作臺柱,有冠冕堂皇的依法治國作口號。普通老百姓只是膽戰心驚地知道,象征法律的警察,又在對討薪民工依法治國了。只是不知道這種厄運什么時候輪到自己頭上。
有錢人認為:這有什么嘛!執法過程中1%的錯誤,影響不了大局,要改革、要發展,總是會有犧牲的嘛!拔釘子、除障礙,死些個人很正常,最多1%,無關大局,只要做好善后工作、拿錢擺平了就可以。這是赤裸裸的剝削階級、黑社會一貫做法。可怕的是,現在有的領導人同樣有如此思維方式,他們同黑心資本家、惡霸、地痞流氓相互勾結,為了政績,為了升官發財,把死人當兒戲。事情鬧大了,當事人頂一下,受害者用錢擺平,施害者照樣可以用錢消災、有權免災,自己照樣升官。他們把弱勢群體中1%的人不當回事,實在是喪盡天良。中國人多,即使百分之一的1%也是十幾萬啊!為什么群體事件連年飆升?為什么盜賊風起?為什么恐暴事件此起彼伏?為什么黃賭毒屢禁不止?為什么腐敗越反越腐?是社會政治生態出問題了,社會主義公有制被資本主義私有制取代了,思想教育出問題了,意識形態出問題了,中國的法制方向出問題了,領導者的思維方式、治國理念出了問題。依法治國叫了三十多年,為什么越叫問題越嚴重?方向錯了!現在,典型的太原警暴出來做注解,使人茅塞頓開。
* 有人會說,專政機關里出現個別害群之馬,不必大驚小怪。此話也對也不對。壞人混進人民專政機關,或者好人變壞,如太原公安系統出現王文軍一伙這樣的敗類確實不值得大驚小怪。然而涉事派出所,連同公安分局甚至更高層領導,事發后那種異常冷漠的態度和錯誤的應對方法,都是特別令人憤怒的。這些人太不把人民利益和人的生命當回事了!太不把太原警察的榮譽當回事了!太不把國家安危當回事了!太原公安人員統統是像王文軍、龍城派出所警察一樣出警辦事的嗎?出了太原警暴事件后,公安系統泰然自若,對死傷者及其家屬、被打民工漠然處之,不聞不問,唯一想到的是如何私了,這難道不是狼心狗肺嗎?請不要責備筆者行文的過激,把一件小小警暴事件看得那么嚴重,事實上欠薪已是全國性問題,由此引起的矛盾正在尖銳化,大規模階級沖突正是許多不起眼的摩擦積累而成。人民警察本來是人民傷痛的安慰劑,千萬不要反做了點燃引信的罪魁禍首。面對受暴虐而死傷者的哀憐、面對憤怒網民的聲討,哲學家的理性、政治家的冷靜、肇事者的敷衍塞責,只會進一步激化矛盾。還是快快讓太陽重新升起、允許人類正義走上前臺吧!
* 依法治國,依什么法?治什么國?治國還是治民?
人類歷史上除了真正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瞬間,其余的法律行為基本上全部是罪惡的歷史過程。數千年來,法律扮演的角色,是沾滿勞動人民鮮血的刑具斧鉞。或許隨著文明進步的步伐,某些個別環節曾向弱勢民眾作出讓步,本質上還是為了剝削階級長治久安而向暴力反抗的勞苦大眾作出有限妥協。即使是不堪剝削壓迫引起的農民起義,也逃不出剝削階級意識形態的藩籬,最終還是向剝削階級意識臣服,滑入私有制舊有的窠臼,新的統治者會不由自主拿起剛剛從自己身上卸下的刑具,去對付被剝削階級——昔日支持自己的勞苦民眾。
這里忍不住再次提起那張令人發指的照片,簡單明了的畫面,比十部、一百部血腥電視劇更加震撼人心,更加令人怒不可遏;它抵消了最高領導人多少次掏心掬肺的話語;它讓幾百萬為共和國治安夜以繼日、出生入死的人民警察受到玷污,連累他們蒙受不白之冤;它消蝕了千百萬勤政愛民黨政干部的良好形象,讓他們的長年辛勞付之東流;它令太原人民蒙受恥辱;它讓八千多萬優秀黨員背負罵名;那腳下踐踏的似乎不是死亡線上無力掙扎的女民工頭發,明明是社會主義法制的縷縷尊嚴……它給人們留下了太多想象空間!?使人們聯想到渣滓洞,聯想到關塔那摩,聯想到白毛女、聯想到八國聯軍,聯想到狗與華人,聯想到南京大屠殺,聯想到南霸天和災難深重的舊中國……還有什么比以公平正義的化身、用至高無上的法律姿態來摧殘勞動人民更加恐怖?這樣恐怖的畫面和更加毒辣、致人死命的背后手段,如何讓老百姓心安理得地對未來寄予希望?難怪毛主席生命的最后十年是那樣的憂心忡忡,尤其是對公檢法的異常擔憂。
太原警暴事件,用鮮血和生命凝煉出來一道嚴肅的考題。
共產黨為什么奪取政權?是為了幫助剝削階級更加兇狠地對付勞動人民嗎?是為了所謂民族的強大而犧牲一代、兩代勞動人民的利益嗎?是為了少數人大富大貴而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嗎?甚或是為了信奉西方剝削階級圭臬而犧牲東方民族和勞動階級的價值觀嗎?同時拷問三十年來聲嘶力竭倡導的依法治國,究竟依的是什么性質的法?治的是什么主義的國?目前的法制改革路徑究竟指向何方?等等等等。
馬克思主義認為,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后,不能簡單地繼承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應該將其徹底打碎,重新建立起適合本階級利益的、有助于過渡到共產主義的法律制度。同時有限制地繼承和利用資產階級法制中屬于技術性的有利于鞏固無產階級政權的內容,還應該特別嚴防“以恢復常規管理模式”、“學習西方先進經驗”為理由,達到復辟剝削階級舊制度的罪惡目的。
中國共產黨從1954年開始建立自己所代表的無產階級憲法。這部憲法,已經具有鮮明的無產階級法制特征。但是,由于新民主主義時代局限,54憲法依然有明顯的資產階級法權痕跡。經過文革的75憲法,無產階級特征愈加鮮明,更有利于工農兵學商勞動大眾掌握自己的政權,決定自己的命運,從而順利實現向共產主義理想社會的過渡。
然而,1976年毛主席逝世以后,情況發生了逆轉,法治領域的方向,也從原來有利于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向有利于復辟資本主義剝削制度轉化。所以在全國范圍內,發生了許許多多類似于太原警察殺人的暴行。
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是全國人民的福音。但必須指出,端正社會主義法制方向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堅持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必須首先堅決打擊法治領域如太原警察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清除賀衛方這樣混進法治領域的資產階級法權衛道士,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才有成功的希望。否則,將事倍功半,甚至南轅北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級官員們:請你們拎清自己的頭腦,睜開自己的睡眼,如果中國還是社會主義國家,那么,依法治國的主要目標就是你們和被你們盤踞的營壘,你們自己才是法制改革的對象,特別是那些歌頌、鼓吹、照搬西方剝削階級法權的西化賣國官員。無產階級工農兵勞動群眾應該是依法治國中的受益者,也是依法治國中的主人翁,一定會嚴厲監督依法治國的社會主義法制方向。無論任何人都休想利用改革把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拉向舊的資本主義剝削軌道。
希望黨中央借太原警察暴行事件作契機,從前沿陣入手打開全面整頓法制系統的改革治理,實現真正的符合無產階級勞動人民利益的依法治國。
作者:向 東
2015年1月19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