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不從根本上改革中國糧食區域分工體制,不去深刻反思市場化的發展主義體制下的制度性浪費問題,而只是希望通過擴大“主糧”范疇——馬鈴薯主糧化——來增加糧食總產量,依然是治標不治本之舉,不是確保糧食安全的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對策。
1月6日,中國農業科學院等相關機構在北京召開研討會,商討馬鈴薯(土豆)主糧化發展戰略,意在促成馬鈴薯逐漸成為水稻、小麥、玉米之外的第四大主糧,以此確保中國的糧食安全。但人民食物主權網絡認為,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糧食不安全隱患的結構性問題,以馬鈴薯主糧化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中國的糧食不安全
聯合國糧農組織最新公布的《世界糧食不安全狀況2014》報告顯示,中國到2014年底仍有約1.5億食物不足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0.6%,是“嚴重的地方性糧食不安全”國家之一。中國政府向來重視國家糧食安全,無論是劃定18億畝耕地紅線,還是對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激勵,都是為了保證國家的糧食安全,確保中國人自己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根據國家統計局2014年12月份公布的數據,2014年我國糧食總產量已經達到12142億斤,比2013年增加103.2億斤,糧食生產實現“十一連增”。但吊詭的是,在糧食總量實現“十一連增”的情況下,中國糧食的進口量卻是有增無減,以谷物進口為例,從2000到2012年,進口量從300萬噸,增加到1400萬噸。難怪已有專家、學者對糧食“十一連增”提出了質疑。生產和進口數據同比增長這一現象,一般的解釋會認為,城市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消費量增加,當然使得中國的糧食消費量越來越大。然而,消費增加這一點不足以完全解釋我國目前的糧食不安全狀況。那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威脅著我國的糧食安全?
中國糧食不安全隱患的結構性問題
1、糧食區域分工體制的結構性失策。2001年,國家進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新劃分布局,劃定了13個糧食主產區、7個主銷區和11個基本平衡區。但這一原本想發揮“比較優勢”的制度設計,反而是成為威脅糧食安全的一個制度性頑疾。它不僅沒有加強糧食安全,反而導致了糧食主產區的不斷萎縮和糧食主銷區的不斷增加。目前,原先劃定的13個糧食主產區中,只有5個省份(黑龍江、吉林、內蒙古、河南、安徽)可以穩定輸出糧食;5個省份只略有盈余(江蘇、山東、江西、湖南、河北);而遼寧、湖北、四川已經成為缺糧省。在這一體制下,主銷區卸下了糧食生產的任務,進而導致主銷區糧食產量和耕地數量的急速下滑。十多年間,長三角、珠三角的良田沃土被大量圈占,用以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糧食缺口越來越大。而作為承擔國家糧食生產重任的主產區,以及承擔自身糧食生產任務的平衡區,在“發展”的壓力下,也紛紛仿效主銷區的發展模式,力爭實現GDP的快速增加,結果就是導致主產區數量不斷減少、生產潛力持續萎縮。一些名為“主產區”的省份,實際上已經成為缺糧省。以四川為例,整個成都平原,糧食安全缺口近400萬噸。這些都是糧食區域分工體制的失靈產生的后果,并且在現有糧食生產和流通體制下,是很難被克服的。如果不對這種區域分工體制進行一個根本性的反思,我國糧食安全問題的隱患還將持續存在。
2、耕地數量、質量的雙重降低。就耕地“量”的問題而言,城鎮化導致我國耕地資源急劇流失。據國土資源部調查數據顯示,在1996-2006的十年間,全國耕地減少總數約1.24億畝,平均每年減少近1240萬畝。這還不包括每年因為沙漠化而流失的近200萬畝耕地。而與此同時,我國耕地的“質”也在大幅下降。首先,在現有的城鎮化發展路徑之下,農地質量不斷下降。盡管《土地管理法》規定,要做到數量和質量的“占補平衡”,但實際上,補回來的耕地質量遠不及所占去耕地的質量。其次,農地污染化也直接導致耕地質量受損。據報道,全國受污染的耕地已占到耕地總面積的近20%,而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已占全國耕地面積的16%以上,其中大城市、工礦區周邊情況尤其嚴重。當前,我國耕地總數已不足18.26億畝,接近18億畝紅線。如果耕地數量、質量不保,國家糧食安全問題就如同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3、發展主義和市場體制下的制度性浪費。 “光盤行動”的口號依舊縈繞在我們耳邊,但餐桌上的浪費不見減少。根源在于以消費促發展的發展策略,導致消費主義與發展主義相伴生,成為制度性浪費的一個顯著方面。根據全國政協委員、華中科技大學教授鄭楚光的估計:我國消費者僅在中等規模以上餐館的消費中,每年至少浪費的糧食價值高達2000億元,倒掉的食物相當于2億人一年的口糧;全國各類學校、單位規模以上集體食堂每年倒掉的食物至少可以養活3000萬人;而個人和家庭每年也將近浪費糧食110億斤,相當于1500萬人一年的口糧(參見,“中國糧食現狀:一邊進口,一邊浪費”)。消費性浪費是在消費主義的煽動下,浪費型需求而非實質型需求空前增加的后果。這不僅增加了對農業生產本身的壓力,更是危及到了國家的糧食安全。除此之外,制度性浪費更有不為人們所重視的方面,即市場體制下生產過剩的浪費。例如時常見諸報端的奶農倒奶事件,以及各類農產品因為沒有銷路而堆積腐爛的事件,這些過剩當然不是因為缺少真實的社會需求而過剩,而是市場建構的過剩,因而是市場體制性浪費相對隱蔽的一面。制度性浪費不僅是對農產品本身的浪費,更是對土地、水等自然資源的浪費。在中國這樣人地、人水資源長期緊張、保障糧食安全任重道遠的國家,這些體制性浪費,顯得尤其荒誕。
馬鈴薯主糧化,治標不治本
研討會宣稱,推進馬鈴薯主糧化,將堅持不與小麥、水稻、玉米三大主糧搶水爭地。誠然,馬鈴薯主糧化本身一個重要原因很可能就是中國日益嚴重的水危機,特別是華北平原地區。不過,誰來堅持和保證馬鈴薯不與小麥、水稻、玉米爭地呢?因為到目前為止,全國各省、各地區糧食總產排名不分作物種類,因此不能排除地方政府可能為了產糧排名,推動馬鈴薯與其它作物爭地。
同時,馬鈴薯種植被認為具有四“省”優勢,即“省水、省肥、省藥、省勁兒”,因此在耕地資源日漸縮小、水資源日漸匱乏的中國,推廣馬鈴薯種植具有相對的優勢。但情況果真如此嗎?“省水”當然不用說。但對于種植馬鈴薯“省肥、省藥、省勁兒”,可就未必。根據筆者2014年暑期在甘肅榆中縣的調查,馬鈴薯種植并沒有給農民帶來這三“省”。當地農民介紹,一畝馬鈴薯在肥料的投入上平均需150元,缺乏肥料的投入將會導致產量的縮減;而農藥的投入也不可缺,平均需投入費用100元,因為隨著馬鈴薯種植的普及,相應的病蟲害開始增多,一年至少噴灑2次農藥,如若不然,勢必減產。由此可見,在馬鈴薯的種植上并非“省肥、省藥”,進而也就不能“省勁兒”。除此之外,農民自己也沒法留種馬鈴薯種子,需要逐步更換種子,每年每畝平均需要種子費用約50元。如此算來,一畝馬鈴薯每年的農資投入上就需要約300元。當地馬鈴薯畝產平均約為2000斤,2014年每斤收購價格為3毛,每畝毛收入為600元,除去300元的農資投入,每畝純收入僅為300元。隨著馬鈴薯種植的普及,收購價格未必就會上揚,到最后只能是再次出現“小農民,大市場”的矛盾,“受傷”的還是普通農民。當然,在當前如此低的畝產收入下,農民的種植馬鈴薯的積極性會是一個問題。
馬鈴薯主糧化,實質上是擴大了包含在“主糧”范疇內的作物。隨著“主糧”包含范疇的擴大,糧食總產量也勢必會隨之增加,我們不久將會看到中國糧食總產量“十二連增”的消息。當然這都是建立在馬鈴薯主糧化后,產量會穩步上升的前提下。但我們不要忘記1845-1852年發生在愛爾蘭的“馬鈴薯饑荒”,造成此一饑荒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單一種植的馬鈴薯無法應對馬鈴薯病蟲害而造成大面積絕收。列出“馬鈴薯饑荒”的例子,并不是說中國在馬鈴薯主糧化后也會遇到此一情況,我們要說的毋寧是,馬鈴薯主糧化也并不一定能確保中國的糧食安全。
總之,如果不從根本上改革中國糧食區域分工體制,不去深刻反思市場化的發展主義體制下的制度性浪費問題,而只是希望通過擴大“主糧”范疇——馬鈴薯主糧化——來增加糧食總產量,依然是治標不治本之舉,不是確保糧食安全的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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