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媒體在熱議一個話題:某省要求對入校大學生進行艾滋病檢測。大多數評論認為,這種強制性檢測有違保護隱私權,也有違衛生部相關規定,應該予以制止。
日前與朋友聚會,談到這一話題,一位因參與援非在某國待過一年的軍醫朋友說,事情遠沒有想象的簡單。他待過的這個非洲國家艾滋病患者占總人口比例官方統計已高達27%,實際比例可能更高。一開始,來自發達國家的醫療組織參照西方標準,只是鼓勵人們自愿進行疾病篩查,宣傳安全性性行為,但效果很差。后來,大家慢慢意識到,發達國家患病率很低,人口密度低,衛生與文明程度相對高,因此,保護極少數患者的隱私權,使之正常生活于社區與社會,不會產生負面性后果。但對于患病率高,人口密度高,衛生條件低的地區,只強調自愿行為,往往意味著病毒更快傳播,更多原本健康的人被病毒侵蝕。在援助者的推動下,當地政府開始強制性查體,對查出的患者一方面發放國際組織提供的免費或低價抗病毒藥,另一方面還通過立法形式禁止被查出的患者進行無保護措施的性行為。
朋友特別提到一件事。有一次,醫療小組雇傭的一位非洲少女找到小組負責人哭訴:她快嫁人了,不得不辭退工作。令她痛苦的除了與小組的告別,更有一種恐懼:“一想到我所嫁的人可能是艾滋病患者,然后不僅自己會感染上艾滋病,而且將來孩子一生下就可能患上艾滋病,我就充滿恐懼,甚至不想活了!你們能感受到我的痛苦嗎?”
我客觀地陳述這件事,并非表明我同意在中國一定要進行類似強制性艾滋檢測。而是突然想起經濟學上關于“外部性”的危害及治理。
有位學者用這樣一句俗語來解釋“外部性”:“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即我們任何一個經濟人或自然人的行為,都無可避免地影響到他人。某一行為對他人帶來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我們就稱其“外部性”。
但“外部性”又分兩種:一種是較大范圍普遍性的。比如,由于北京周邊聚集著諸多火力發電廠與鋼廠,它們的生產經營行為在滿足市場需要的同時,卻又影響了大氣質量,導致霧霾天氣頻發。因為這種“外部性”涉及數千萬甚至更多人口,其中每個人對于這種危害性都有切身感受,所以,對于迅速開展治理,甚至不惜付出犧牲經濟增長率及部分人必須重新尋找職業的代價,人們都幾乎不持異議。但還有另外一種“外部性”,受害者是少數特定人群,其他人幾乎不受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未受害者或自認為不會成為受害者的人群,很難感受到受害者的身心痛苦。所以,經濟學上將其稱為“無法內在化的外部性”。正因為非受害者很難切身感受受害者的痛苦,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把“同情心”即“感同身受的能力”排在應該提倡的“首位道德”,要求我們每個人都學會換位思考,學會設身處地替受害者思考,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回到關于是否應該強制艾滋病檢查的討論。艾滋病毒具有傳染性,但因其特殊傳播渠道及“一對一”的傳播特征,與企業較大范圍制造污染不同,患者的個人行為具有的“外部性”,影響的往往只是親密接觸者,屬于較為典型的“無法內在化的外部性”。討論這樣的問題,就特別需要我們都能以“可能受害者”的身份來思考,而不能把自己置身度外,在自身健康或安全未受到現實威脅時,就敢于大言煌煌,換取道德上的優越感和“政治正確性”。我那位朋友特別強調那位非洲少女的案例,看重的就是“你能理解我的痛苦嗎”這樣的反詰。他并不懷疑當年那些反對強制查體的西方志愿者的確是出于對權利的尊重,但他強調,這些人士在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的同時,至少也應該反躬自問一下:如果讓我與一個很可能是艾滋病的患者結婚,甚至只是共居一室生活,而無任何醫學上建議的基本防范措施,我愿意嗎?我是什么樣的感受?
其實,在保護少數人權利與防止產生“無法內在化的外部性”之間,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還是以強制性查體為例,篩查出患者及病毒攜帶者不是目的,恰恰相反,目的還是為了更好保護所有人的權利,包括政府應當對患者與病毒攜帶者提供相應免費醫療或提供抗病毒支持。這可能是更為“兩全”也更為現實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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