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主權按
山東的“合村并居”近來引起熱議,既有來自賀雪峰老師等的激烈批評[1],也有李昌平、胡靖等老師認為這是“好事沒做好”。我們特推送三篇從不同角度展開的討論,以使爭論越辯越明。
“菏澤基層干部的聲音”從地方干部視角,清晰地解釋了“合村并居”的前因后果。簡言之,就是地方政府在財政壓力下,想方設法利用“增減掛鉤”政策從老百姓手里擠出建設用地指標,換取財政收入,卻讓老百姓苦不堪言,不僅失去了辛苦建好的老屋,還要自己貼錢來購買新居。
胡靖老師和李昌平老師則認為,從農村的客觀現實和鄉村振興的目標來看,“合村并居”具有合理性,因此更傾向于認為“合村并居”是“好事沒做好”。
胡靖老師指出“一戶多宅”、“亂占耕地”、“建新不拆舊”等現象在全國各地非常普遍,導致土地整治、產業興旺、美麗村莊等目標很難推進。政府應該進行更好的城鄉統籌,讓留在村莊的村民能“生態宜居”,讓一部分有能力進城的村民不必再花冤枉錢來為自己準備退路,結束而不是固化痛苦的“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方式。“合村并居”的關鍵是要培育、提升村莊自身整體發展的機制和能力。
李昌平老師則明言,“合村并居” 本可以是‘一子落滿盤活’的鄉村振興之舉”,卻變成了“拆村并居”,體現農民和村社集體失去了主體地位和主體性。他指出,此舉全國各地都有推行,而且近兩年“各地政府和老板明顯感覺到收儲農民及集體的建設用地進入分享‘最后的晚餐’階段了,都加快了以‘拆村并居’賺取集體建設用地指標(以地生財,補財政缺口)的步伐。”
如果您對“合村并居”也有話說,歡迎給我們留言或來稿!
本文為今天系列推送的第二篇,作者是華南師范大學“三農”與城鎮化研究所的胡靖老師,感謝胡靖老師對人民食物主權的支持!
作者|胡靖,華南師范大學
責編|侯解 侯怡
后臺編輯|童 話
山東臨沂市莒南縣某鎮的并居點|拍攝:崔云曦
城市化是國家現代化的一個主題,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它的含義是農民在全體公民中的比重會逐漸下降,最后甚至可能下降到30%以下。因此,城市化必然同時也是一個人口由農村向城市的遷徙過程。越來越多的村民,在城市就業以后,逐漸將家庭也搬遷到城鎮,由此實現“市民化”,與城市居民無縫連接、沒有區別。這部分村民簡稱B類村民,會隨著城市化越來越多。這應該是一個值得慶賀的過程,因為農民由此可以告別“落后”的農村,在城市分享到與城市居民一樣的城市保障、城市福利,農民將這一成功的過程曾經形象地稱為“跳出龍門”。但由此一來,村莊里閑置的住房和宅基地必然就會越來越多。而且,只要這些B類村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同時政府和村集體又沒有建立必要的“退出”機制,則這些宅基地和住房就會像“釘子”一樣矗立在各個村莊,導致土地整治、產業興旺、美麗村莊等目標很難推進。
從道理上講,對B類村民所謂城市化失敗的擔憂是沒有必要的。這是因為B類村民已經市民化了。城市居民,從來沒有“宅基地”、“承包地”,他們在“疫情”等危機來臨時,一點也不會擔心“退路”問題,B類村民為什么要擔心呢?或者說一些學者為什么要為這些村民擔心呢?如果說B類村民確實在擔心自己的“退路”,只能說明我們國家的“市民化”有問題,這才是關鍵。即各個城市,無論是北京、上海,還是各個地級市、縣級市,都沒有為打工仔、打工妹提供健全、平等的發展機會、以及社會保障與福利,他們才不得不“腳踏兩只船”、常常回望鄉村的“退路”。由此才有賀雪峰教授稱頌的“穩定器與蓄水池”。
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其實就是如此,它保障了外出打工村民最基本的生存權,也維系了農民工的低工資特征,這不能不說是中國工業化快速發展的一大制度優勢。但另一方面,這種中國特色的“穩定器與蓄水池”也存在負作用,即掩蓋各級政府、各個城市在農民“市民化”進程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領域的歧視問題、壁壘問題,由此導致工業化遠遠快于城市化,中國直到現在戶籍城市化率仍然只有40%左右,遠遠低于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約60%)。
也就是說,各個城市長期存在“市民化”理論、政策、制度的漏洞、偏見與錯誤,但“吃藥”一直還是農村、農業和農民。經濟學家、社會學家,不能打錯靶子。
城市化,應該是“新農村建設”重要的歷史機會。城市化對鄉村的影響首先表現為大量的農民將打工掙來的錢用于建房,這是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的一種本能性需求。但是大多數的村莊一直缺少宅基地規劃,由此導致“一戶多宅”、“亂占耕地”、“建新不拆舊”等現象非常普遍,村莊內的道路、自來水、電線、網絡等也非常雜亂,而且效率低,村集體顯然沒能履行自己的所有權責任和管理責任。更嚴重的是,占全村人口一半以上的B類村民,在花費了打工、經商一、二十年掙來的錢以后,很多嶄新的樓房其實并沒有發揮居住的作用,他們在春節、清明等節假日回鄉短暫居住以后,又不得不奔向沿海大城市,重新住進局促狹小的城中村的出租屋里。而且,B類村民的這些樓房將來也不會發揮居住的作用,因為他們的子女一般在城鎮上學,已經完全適應了城鎮生活,基本無法回到鄉下,他們的生活方式已經被城市固化了。所以,在第一代B類村民老去、去世以后,其辛辛苦苦建起了的樓房會徹底閑置,最后只能是爛掉、拆掉、甚至炸掉。在廣東一些農村地區,不僅一些土磚房的自然村被整體遺棄,而且大量雜亂無章的新建的樓房,不少也是長年閑置,即使是春節也見不到一、兩個人。
這就是資金、土地的巨大浪費。如果B類村民能夠順利市民化,打工仔、打工妹能夠在城鎮順利住進政府的公租房、保障房,相信他們就不會花費巨資在村莊建房。
所以,對于B類村民的狀態與需求,各地都需要有一個城市化的準確判斷,要增強他們“市民化”的信心。否則,若一直照顧B類村民的這種“冗余”需求,其實就是在將他們的“候鳥”式的艱難困苦的打工生活美化、固化。這種“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方式必須改變,這應該成為“鄉村振興”的方向。因為這種打工的生活、工作方式其實非常痛苦,不僅家庭分裂,父母長期見不到兒女,兒女長期望不到父母,由此產生了不少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的悲劇。
而且村里長期居住的A類(居住、勞動均在村里)、C類(居住在村里,工作在附近城鎮)村民怎么辦呢?他們的未來是寄托在“美麗村莊”的不斷建設上。
由此,在山東等地出現“合村并居”并不奇怪。你不可能讓30、40戶的A類、C類村民,一直居住在原來100戶的村里,而且其中60、70戶還長期是空房、空屋。所以行政上的“合村”首先是一個大的趨勢,將來可能三、四個村“合并”在一起,共同分享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也共同分享學校、醫院、廣場等公共服務,這是一種整體效率的提升,最終會惠及每一個村民。由于城市化幾乎“均等”地波及所有的村莊,所以“并居”在大多數的農村地區同樣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大趨勢。被B類村民遺棄的大量的樓房現在不拆,將來也一定會拆掉。拆掉的舊房在復墾以后形成新的耕地資源,這肯定不是壞事,相反可以鞏固“藏糧于地”的國家戰略。“拆舊復墾”并不一定就是“土地財政”、“增減掛鉤”。耕地可以增加,建設用地也可以原封不動,由此增加區域內的生態存量、資源存量,這會非常有利于區域的生態發展、可持續發展,這其實也是當地政府的一種“政績”,符合十八大、十九大生態發展觀的精神。但“并居”肯定意味著部分村民,尤其是A、C類村民要“拆舊建新”、要搬遷,這于中國農村,是一個無法避免的社會震蕩與進步過程,處理不當、溝通不暢,非常容易引發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
一些學者對“合村并居”提出了嚴厲批評。“合村并居”在一些地方,確實存在步驟、方法的失誤、錯誤。比如,農民的資金負擔過重。村莊內部農民是非均質的,一些較窮的農民并沒有資金來完成住房的置換,由此增加了債務負擔,生活質量下降;“逼民上樓”的選擇太粗暴、單一,樓房的設計不符合農民的習慣。農民習慣了平房帶院的傳統農家生活,自己種點小菜、養點雞鴨的確可以減少生活開支,而且很有“田園”生活的情趣。現在“被迫”搬到樓上,雞不能喂、菜也不能種,家庭財政就容易陷入緊張狀態,由此引發抱怨、甚至抗爭事件;還有就是政府的動機不純,“合村并居”就是為了“土地財政”和發展房地產,就是在變相搞“圈地運動”。如此等等的批評非常刺耳,政府應該兼聽則明。但不管怎樣,這些批評都不能掩蓋舊有村莊宅基地和住房的混亂現象、低效率現象,都不應回避城市化進程中鄉村宅基地改革、整治的大趨勢。
鄉村振興,可以視為是農民生活方式的一場“革命”,農民的居住質量、居住環境應該越來越好。所以,不能總是用“小農”格局、“小農愿景”來展望未來的農民生活。舊有的宅基地格局,總體上是一種“小農”的生活格局,本質上是一種落后的居住方式。人畜不分,雨污不分,生產、生活常常也不分,居住環境大多是臟亂差。隨著城市化、農業現代化,農民的這種傳統居住方式必然發生改變。未來長期住在村里的A類、C類村民,他們是有現代意識、現代消費觀念的現代村民,依靠機械化、信息化進行規模化的種植、養殖,家里并不需要擺放農具、肥料、飼料等生產資料,也不需要牛欄、豬圈、雞舍。他們完全可以住在村莊環境優美的小別墅里、或小高層的樓房里,無差別地過上城市居民的現代生活,這才是各地“生態宜居”的發展方向。
農具只能堆放在樓下|拍攝:崔云曦
當然在步驟、方法上,應該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充分聽取農民的意見。一些傳統的村舍,作為文明的記憶、“鄉愁”的符號,需要妥善保留下來,不能一拆了之。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步驟與方法一定要循序漸進、量力而行、量入為出,不能急于求成,把好事辦成壞事,“先拆后建”這種粗暴模式就應該立即制止。
資金的問題是難點、焦點。“合村并居”完全依靠“增減掛鉤”的補償款肯定不行,依靠農民自己“承包地”上的那點存款或外出打工的工資也不行。關鍵是要培育、提升村莊自身整體發展的機制和能力。一些集體經濟發展成功的村莊,依靠村莊福利的普惠化,農民順利住上了嶄新的別墅、樓房,生活與城市居民無異,米面菜、肉蛋油也需要在市場購買,但并沒有背上債務的包袱,相反日子越來越紅火。這才是發展的“王道”,值得各地深思、借鑒。
并居點的樓道,沒有電梯,對老人多有不便|拍攝:崔云曦
建筑風格與居住質量的問題,在資金圓滿解決以后,都可以迎刃而解。“并居”后的農民住房,可以考慮當地農民需求的多樣性和地方文化的特色。但也不是家家戶戶非得種菜、養雞才是福祉所在,城市有錢人為什么不自己種菜、自己養雞呢?“合村并居”還應該為農民提供多種住房選擇,不能只有一種樓房模式。比如A類村民可以選擇聯排小院式,養雞、種菜還是養花,他們自己選擇。C類村民,脫離了農業勞動,就可以選擇樓房式。關鍵是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居住質量、改善居住環境、優化社會服務。農民住樓房也不是什么不堪之事。北上廣深的絕大多數數中產階級,不也高大上地住樓房?
中國的“鄉村振興”是由黨和政府主導的,是中國特色的政治正義,它順應了絕大多數農民的“意愿”。各級政府應該堅定信心,同時“干中學”、集思廣益,讓“合村并居”這場宅基地改革的“攻堅戰”,能夠行穩致遠、最終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造福廣大農民。
2020年6月13日 廣州華南師大
注釋:
[1] 參見今日頭條上發表的兩篇文章:賀雪峰:“山東合村并居何必拆農民房子”2020.5.12;賀雪峰、桂華:“山東省大范圍合村并居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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