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轉基因玉米,中國正處于矛盾狀態:一方面有關部門要求推進產業化并列入十三五科技規劃,但另一方面對違法種植現象則嚴厲打擊,鏟除或焚燒。
農業部最新披露,2015年通過省部聯動,在新疆、甘肅、海南銷毀了1100多畝違法轉基因玉米。
2016年,違法種植銷毀的轉基因玉米就不止是1100畝了。
1以雜交制種為名
最近,【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收到舉報:新疆阿勒泰地區鏟除了2000畝轉基因玉米制種地,農民損失慘重,求助無門。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2016年3月21日,新疆阿勒泰福海縣農民李永軍與內蒙古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厚德種業”)簽訂玉米雜交種委托繁育合同,制種面積達到2900畝。
福海縣,屬新疆阿勒泰管轄,位于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區中部,這里光照、水份充足,適合制種,其中像新疆建設兵團就在此有制種基地。而厚德種業則是內蒙的一家種子企業,其官網資料顯示:厚德種業集科研、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現代科技型種子企業。公司位于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司被內蒙古自治區種子協會、通遼市消費者協會評為誠信單位。
李永軍代表農民與厚德種業簽訂雜交種繁育合同:
【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從雙方簽訂的合同上看到:甲方(李永軍)于3月20日前負責落實玉米雜交種生產面積,其中006號面積1150畝,預計產種量575000公斤,007號面積1100畝,預計產種量子力55000,008面積650畝,預計產種量子力325000公斤。合計2900畝,1450000公斤。
甲方需要向乙方(厚德種業)提供真實準確的花名冊,包括種植村組、種植農民姓名、面積、種子交售數量、水份等。甲方生產的玉米種子必須達到標準:室內鑒定純度大于等于96%,凈度大于等于99%,水份小于等于13%,其中一項不合格則種子為不合格種子。
乙方(厚德種業)則提供制種所用的親本種子,親本種子質量達到國家標準,乙方提供該品種的技術要點,親本種子數量以實際為準,父本價格10元/公斤,母本價格為10元每公斤。親本種子甲方先領用,親本種子款從甲方交售的雜交種子款中扣除。
在合同簽訂后,李永軍與村里農民合伙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借巨額貸款才將生產面積按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約定,這批玉米種將于11月秋收后交予制種公司。
2打擊非法轉基因
今年年初,綠色和平組織披露了東北轉基因玉米泛濫的消息,農業部門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轉基因玉米的行動。在此前景下,新疆同樣開展了打擊非法轉基因玉米制種的工作。
知情人士向【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介紹,新疆地區的打擊行動聲勢浩大,不僅農業部門,包括新疆建設兵團、地方政府都參與其中。
今年5月21日,福海縣農業局對李永軍的這片玉米制種基地進行轉基因檢查。5月26日,經阿勒泰種子管理站出具檢測結果,制種玉米父本為轉基因品種,督促福海縣農業局盡快查處并上報結果。
轉基因玉米檢測結果通知書:
【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還獲得了一份加蓋福海農業局處罰機關公章的文件顯示:2000畝玉米全部鏟除銷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疆鼎盛豐和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福海分公司為新疆鼎盛豐和農業投資有限公司子公司,總公司與通遼厚德種業簽訂制種合同,由新疆鼎盛豐和農業有限公司福海分公司在黃花溝產業化園區制種玉米M1604,制種玉米種子未到農業局、種子管理站備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當事公司沒有備案,且制種玉米父本為轉基因品種。“新疆鼎成豐和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福海分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以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
依照種子法第八十條規定: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給當事單位處以1萬元人民幣罰款;2,對2000畝玉米制種田父本進行鏟除銷毀。
李永軍介紹,這些轉基因玉米鏟除后,其他母本玉米植株出現“返祖現象”,因為基因不穩定,遇到合適溫度、氣候,出現返祖基本上不會有收成。
3農民損失誰來賠
由于銷毀種業面積巨大,這給農民造成巨大的損失。李永軍說:“當初合同約定是雜交育種,父本母本都是制種公司提供,自己對轉基因情況并不知情,只是委托種植。”
這起事件中,共有三方:農業公司、制種公司、以及農民。一名種業界人士向【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介紹,一般農業公司與制種公司簽訂協議,制種公司再與農民簽訂種植協議,種源來自于制種公司,主要責任還是在制種公司,有些制種公司對轉基因情況心知肚明,只不過今年打擊力度大了。
事件涉及的一方新疆鼎盛的工商登記顯示:新疆鼎盛豐和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福海分公司成立時間為2016年4月20日,經營范圍為谷物、豆類、油料、薯類、棉麻、糖種植;苗木種植;機械設備、五金交電、電子產品、塑料制品、化肥、農畜產品的銷售;農業技術咨詢及推廣服務。也就是說,鼎盛豐和并沒有制種的經營范圍。
而厚德種業的經營范圍則明確提到經銷雜交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農民與厚德種業的協議還提到保密要求:甲方只按合同約定生產該玉米雜交種,任何時候不得在合同之外生產和銷售該品種,不得將該品種繁育材料和制種技術向第三方轉讓、泄密。甲方不得將制種品種、面積、產量、地點告訴他人。
厚德種業營業執照及種子經營范圍:
“厚德種業的過失,給農民種植戶們,直接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李永軍說,厚德種業委托我們繁育雜交玉米,但卻是轉基因品種,這已涉嫌非法經營罪。
據了解,2016年6月5號,厚德種業曾和種植戶協商,達成賠償共識:1,按照合同簽訂的畝數,每畝地700元的標準賠付給種植戶。賠付款分期付款,五天之內付20萬,十五天再付20萬,8月份付20萬,余款673000元9月份付清。
“我們在實際損失中已做出了相當的讓步,厚德種業法人代表王孝忠滿口答應賠償損失,但隨后關機不再聯系了。”農民代表李永軍稱。
【轉基因觀察(微信號:zhuanjiy)】撥打厚德種業官網所留電話,但無人接聽。對于此事的進展,轉基因觀察將繼續跟蹤報道。
歡迎有知情人士提供線索:[email protected]。
附農民報案材料:
福海縣公安局:
我叫李永軍,男,漢族,現年44歲,自2015年開始與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開始發生業務,2016年與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玉米雜交種委托繁育合同,由我為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種植4050畝玉米雜交種生產面積,合同簽訂后,我隨后與李新文、黃根超等合伙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借了巨額貸款才將生產面積按合同履行,2016年5月31日,經福海縣農業局查實,我所種的制種玉米父本為轉基因品種,進行鏟除銷毀。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孝忠滿口答應賠償損失,但隨后關機不再聯系。
我認為,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繁育轉基因品種,造成損失500余萬元,已涉嫌非法經營罪。
根據我國刑法,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鑒于通遼市厚德種業有限責任公司,涉案金額500余萬元,故我公司特向貴局報案,望貴局查清事實,以打擊犯罪,維護我合法利益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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