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把社會財富歸少數人所有是最大的錯誤!
——與經濟學家辯論(21)
經濟學家利用市場經濟制度消滅為中國社會下金蛋的母雞——中國的村社,經濟學家利用市場經濟欺騙十三億中國的社會農民,最根本的理由就是社會財富不是勞動人民創造的,而是有錢的資產階級用錢賺錢創造的,可見,中國的村社在市場經濟中是多余的,十三億中國社會農民是無足輕重的,所以,騙你理所應當!
我在2007年寫的舊文是對經濟學家的觀點的反駁,現貼在下邊。
勞動者2014年1月17日
社會財富應歸全體勞動者所有享受和支配
——社會財富究竟應歸誰所有?
改革開放的目標是:國家富強人民富裕。具體目標是:實現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翻三番,人民生活水平實現,首先溫飽型,進而小康型,最后富裕型。為了實現這個宏偉的目標,黨和政府制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策。這個政策的實施辦法是:由國家、集體、私人、外國資本家把資金投入到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中去相互聯系,互相競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以此為基礎實現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翻三番。并以此為基礎實現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目標。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每年以8%的速度增長,社會生產力發展了,綜合國力增強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在取得成績的同時,社會弊病也出現了,特別是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的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等出現了。這是為什么?我們的經濟學家解釋說,這個現象是一切發達國家發展的必由之路,不值得大驚小怪。只要我們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繼續擴大改革,一切問題就會得到圓滿地解決。是這個理嗎?我看未必。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社會變遷的根本原因要從生產什么,怎樣生產方面去尋找。那么,我們生產的是什么呢?是商品。我們是怎樣生產呢?改革開放以來各行各業都把獲取利潤作為目標。具體操作是:投入一筆資金,在市場上購買生產資料,購買勞動。組織生產。然后在市場上進行銷售,減去成本投入就是所要獲得的利潤。這個操作方法可以概括為:用錢賺錢的活動。這個活動我們天天在進行,見怪不怪。這個活動的實質是什么呢?恩格斯說:“資本是什么,是一宗貨幣,這宗貨幣變成為商品,以便再變成為比原先數量更多的貨幣。”可見,資本是在商品經濟環境中用錢賺錢的活動、運動、過程。這樣我們就驚奇的發現:我們天天進行的,作為改革開放的國策:用錢賺錢的活動。原來就是資本,中國資本。資本的人格化就是資本家(是叫業主、是叫企業家、是叫老板名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行動)。這個資本家,可以是私人,可以是集體(公司、合伙人等),也可以是國家。資本家這個名稱不好聽,我們可以換成業主。他們都是用錢賺錢的活動這個經濟形態的承擔者。我們的矛頭對準的是用錢賺錢的活動,而不是對準個人。個人不應該對用錢賺錢的活動承擔責任。如果這個分析是正確的,那我們就要接受:我們的改革開放的生產方式就是用錢賺錢的生產方式,就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這樣我們就可以討論我們的主題:社會財富究竟應歸誰所有?
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人群主要分成兩大部分:業主(包括國家,集體,私人,外國資本家)。另一部分就是打工者。業主及家屬占全國人口10%,打工者及家屬占全國人口的90% 。 社會財富是應歸業主們所呢?還是應歸打工者所有呢?
我們先問打工者,問:社會財富是你的嗎?他說:不是的。問:為什么?他說:社會財富都是有主的,不是國家的就是私人的,我想享受、使用任何一個財富,都要花錢購買,天上不會掉下餡餅的。打工者一席話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事實:打工者除了自己的工資以外,社會產品中沒有一絲一毫歸他所有!他要享受社會中的產品,唯一的辦法是:用自己的工資購買。而他要有工資,必須要找到勞動崗位,找到工作。沒有工作,就沒有工資,沒有工資它就無法得到社會的產品,他就要貧困,甚至餓死。這就是中國打工者的現狀,這就是中國打工者的生活方式。
我們再問業主,問:社會財富是你的嗎?他說:是的。問:為什么?他說:我和我的同行們把資金投入到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中去,雇用了一些勞動者,我們組織生產,我們的收益就是社會財富,因此社會財富就是我們的。問:你們這樣做的根據是什么?他說:政治經濟學告訴我們,勞動者出賣的是勞動。我們在市場上購買了工人的勞動以后,就和工人一起共同生產,我們攤的是資金設備原料,工人攤的是勞動。最后我們共同分配產品。我們得到的是利潤。工人得到的是工資。問:這樣合理嗎?他說:怎么不合理,工人干一天給一天的工資,干一月給一月的工資,干一年給一年的工資。這完全是平等的交換。工人愿干就干不愿干就不干,完全是自由的。在生產中我們愛工人,因為工人為我們干活,工人也愛我們,因為,我為他們提供了工作崗位,這就是博愛關系。由此可見,業主已經承認這種生產關系是人類最好的關系,是人類最好的生產方式。因此,在政治經學家的指引下他們日復一日地年復一年地生產著財富,理所當然地占有著財富,心安理得地享受著財富。
要回答財產歸誰所有這個問題,關鍵是:勞動者出賣的是勞動呢?還是出賣的勞動力呢?這里僅僅一字之差,卻謬之萬里。這里不是咬文嚼字,而是關系到經濟學的一個根本的問題。如果勞動者出賣的是勞動,那么,我們的業主的一席話無可挑剔,理當如此!如果出賣的不是勞動而是勞動力,那么,我們的業主的話就該研究研究了。
我們先從理論上說。恩格斯在《卡。馬克思“雇傭勞動與資本”導言〉中已經闡明了這個觀點:勞動者出賣的不是勞動,而是勞動力。
恩格斯說:“古典政治經濟學從工業實踐方面因襲了工廠主的流行的看法,仿佛工廠主所購買和償付的是自己工人的勞動。這一看法對于工廠主進行營業、記賬和計算價格來說,是完全夠用了。可是,把這個看法天真地搬到政治經濟學中去,就在那里造成了十分明顯的謬誤和混亂。”古典經濟學發現,商品的價值是與商品所包含的、為生產該商品所必需的勞動來決定的。可是只要經濟學家將價值由勞動來決定這個觀點應用到“勞動”這個商品上去的時候,他們馬上就陷進一連串的矛盾之中。“勞動”的價值是由什么決定的呢?是由它所包含的必要勞動來決定的。但是,在一個工人一天、一星期、一個月、一年所作的勞動里面,包含有多少勞動呢?包含有一天、一星期、一個月、一年的勞動。假如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尺度,那么我們只能用勞動來表現“勞動的價值”。但是假如我們只知道一小時勞動的價值等于一小時勞動,那么我們就絕對不能知道一小時勞動的價值。這樣,我們絲毫沒有接近我們的目的,總是在一個圈子里打轉。
于是古典經濟學就企圖另找出路,它說:商品的價值等于它的生產費用。但是勞動的生產費用又是什么呢?為了答復這個問題,經濟學家們不得不對邏輯施加一些暴行。他們不去考察勞動本身的生產費用(遺憾得很,這是不能確定的),而去考察什么是工人的生產費用。而這種生產費用是可以確定的。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工人的生產費用就是為了使工人具有勞動能力,保持其勞動能力以及在他因年老、疾病或死亡而脫離生產時用新的工人來代替他,也就是為了使工人階級能夠以必要的數量保持和繁殖起來所平均必需的生活資料數量,或者是這些生活資料的貨幣價格。
由此可見,經濟學家所看作“勞動”生產費用的,并不是勞動的生產費用,而是活的工人本身的生產費用。而這個工人出賣給資本家的,也不是他的勞動。馬克思說:“當工人的勞動實際上開始的時候,它就不再屬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能被工人出賣了。”因此,他最多只能出賣他自己的未來的勞動,也就是說,他只能承擔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一定工作的義務。但是,這樣他就不是出賣勞動(這勞動還待去完成),而是為了獲得一定的報酬讓資本家在一定的時間內(在計日工資下)或為完成一定的工作(在計件工資下)支配自己的勞動力:他出租或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可是,這個勞動力是同工人本身長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所以它的生產費用是和工人本身的生產費用一致的;那些被經濟學家稱為勞動生產費用的,恰恰就是工人的生產費用,因而也就是勞動力的生產費用。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從勞動力的生產費用進而談到勞動力的價值。由此可見,勞動力的生產費用=勞動力的價值=工資。
我這里幾乎是整段整段地引證恩格斯的話,這樣做是有些繁瑣,但不這樣做,想要推翻勞動是商品這個觀點是很難的。敬請諒解。
一旦推翻了勞動是商品,確認勞動力是商品以后,我們就可以和業主們,就可以和經濟學家們進行討論,社會財富到底應歸誰所有這個根本問題了。
現在我們從實踐的角度看問題。
中國的打工者在市場上出賣的是勞動力。為什么他要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呢?他不是為了去自由地勞動,去實現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也不是為了享受勞動帶來的快樂,更不是為了通過勞動鍛煉自己的身體。僅僅是為了能夠購買社會產品,為了能夠生活,為了能夠養家糊口,為了能夠傳宗接代。勞動變成了他生活的手段。
業主和打工者在市場上相遇,業主為了生產要購買勞動力,打工者為了掙錢要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兩者的關系是買和賣之間的關系。業主和打工者討價還價,最終確定業主陶一天16元錢工資,打工者干一天活。并以此為基礎簽訂了勞動合同。這里可以看出,對業主來說,工資是從他的腰包里掏出來的,他掏這個錢和他要買別的商品的錢是一樣的,和他購買生產資料的錢是一樣的。對工人來說,工資是他出賣自己的勞動力這個商品獲得的,這和他出賣自己的衣服獲得的錢的性質是一樣,因此,工人的工資不是他為業主生產的產品的一部分。由此可見,說什么工人和業主共同生產共同分配產品的觀點是大錯而特錯。說什么工人和業主共同富裕不是無知,就是臆想。因為在這種工人為了掙工資,為業主生產產品的生產關系中,工人得到的工資是一種市場行為,是出賣自己的商品——勞動力的結果,既然得到了工資,那么工人無論為資本家生產多少產品,都與工人毫無關系。如果我們問任何一個工人,你為業主生產的產品是你的嗎?我想他們沒有一個人會說:是我的。如果說是我的,那么這就叫不講道理,因為你已經得到了工資。這里有一個迷惑人的地方,就是:工資總是在勞動完成以后進行支付,因此好像是從勞動者生產的產品里分配出來的。實際上,不是工人勞動完了以后根據工人生產的產品的多少分配工資數目,而是在市場上講定的,在合同上規定了的工資數目。因此勞動以后發工資,實質上就是工人把勞動預支給資本家。這個道理很簡單,但非常重要。
業主購買勞動力這個商品,和他購買別的商品的性質是一樣的,是為了使用它,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使用它。就業主來說,使用勞動力就是叫工人勞動。叫工人勞動的目的是為了叫工人使用業主的機器設備加工原料,制成產品然后出售,從而為了利潤,為了賺錢。就工人來說,為業主勞動就是為了給業主創造和工資一樣多的價值。這是商品交換的基本原則。但是問題就在這里發生。假定在當前情況下一小時勞動能生產4元錢的產品,那么工人只要勞動4小時,就能夠生產16元的產品。這就是說,工人只要勞動4小時,就生產了和工資一樣多的價值。業主付給工人16元工資,工人為業主勞動4小時創造了16元的產品。等價交換實現了,誰也不欠誰的帳。可是,業主說,我買的是一天的勞動,而不是半天的勞動。業主的根據就是政治經濟學的原理:工人出賣的是勞動。大家看看,這就是勞動是商品還是勞動力是商品的區別在這里引起的本質不同的結果。如果勞動是商品業主的要求是正確的,如果勞動力是商品業主的要求是無理的。
由于工人是為了掙錢,加上還有很多勞動者找不到工作,你不干還有人干的壓力,工人不得不屈服業主的要求繼續為業主勞動。既然工人勞動了半天就創造了和工資一樣多的價值,那么后4小時的勞動或后半天的勞動就沒有得到一分錢,后4小時創造的16元錢就是白白送給業主了。這就是馬克思發現的剩余價值。這就是資本主義生產的秘密,就是資本家發財致富的秘密,就是資本家實現用錢賺錢的活動的秘密,就是資本家的利潤的秘密。利潤是資本家沒有花一分錢從工人身上剝削來的財富。由此還可以看出,資本家的利潤是工人無償創造的,那么由所有資本家的利潤總合起來的國民生產總值也是工人階級無償創造的。理應歸工人所有。
業主為了賺錢總是不斷地雇用工人,不斷地獲得剩余價值。經過一定的時候或者幾個月,或者幾年,剩余價值累積起來總會達到和業主創業時所花費的總投入一樣多。從這時起,業主就用同樣多的剩余價值的轉化物再生產剩余價值。人們說用資本生產資本,實際上就是用剩余價值再生產剩余價值,換句話說,業主就是用無償得到的剩余價值再生產無償的剩余價值。這種生產的本質告訴我們:打工者不僅為業主無償生產了剩余價值,而且為自己生產了越來越多的,越來越大的迫使自己為業主們無償生產剩余價值的條件、手段、社會制度。
如果我們承認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接受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那么我們就可以看看社會財富到底是什么。社會生產總是用已經存在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生產新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如何看待已經存在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如何看待新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成了我們需要明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一年來說,當年社會產品中已經存在的一切生產資料,一切生活資料就是以前的工人無償生產的剩余價值的積累,當年的新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是當年的工人無償生產出來的剩余價值。這樣看來,無論是已經存在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還是新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都是工人和他的先輩們無償生產出來的剩余價值的積累。由此我們就可以得出驚人的結論:
一切社會產品應歸全體勞動者所有!
勞動者200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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