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流轉”是不是土地私有化?
暫時無派
哄哄了好一段時間的“土地流轉”,在國人矚目的“公報”里一字未提。于是,就有了各種各樣的猜想,有了各種各樣的“解讀”,也就有了各種各樣的心情。在我看來,沒提是正常的,提了才是瘋狂的,因為這個“土地流轉”,被很多人認為是違背憲法的。既然涉嫌違憲,就只能意會,不能言傳,或者說是只能做,不能說了。如果人們還記得當年第一次“集體學習”就是學憲法,那么,理解這個公報的“精神”就不應該感到有什么困難。盡管有人不在乎挖自己的祖墳,他們也許不愿意在公眾面前搧自己耳光。
不提不等于此事就煙消云散了。這個“大動作”一定會以類似“學術探討”、“大膽實驗”等借口在不久的將來成為全國范圍內的既成事實。
本文不討論土地私有化對國家和百姓利益的影響,這些,我在《做民工或者是做長工----“土地流轉”為億萬農民指明的方向》和《第一次受騙是騙子的恥辱,第二次受騙是自己的恥辱》兩篇短文里已經(jīng)說得差不多了。當人們對土地私有化提出一個又一個質問的時候,我看到這樣的似乎很理直氣壯的辯解:中央什么時候說過土地私有化了?土地的所有權還是集體的,“流轉”的不過是使用權。這篇東西就是準備鉆鉆“牛角尖”,談談“土地流轉”是不是私有化。既然這件事已經(jīng)不可避免,較這個真還有意義嗎?有的,它的意義就在于:“受益”也好,吃虧也罷,人們首先要明白真相。
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不是土地私有化?這要看轉移的范圍。舉個例子,張三的閨女嫁人搬到城里住了,兒子又在加拿大混得挺好,兒子閨女都想接老兩口出去享清福,于是他將承包的土地交還集體,再由集體承包給本村的李四。這就不能叫私有化,這是產(chǎn)權不變的合理轉移,也談不上違憲。那么,底下的“主流”造了幾年輿論,上頭的“主流”又調研又開會地弄出的這個“第二次土改”,是否就是上面說的轉移呢?不是的。今天人們談論的“土地流轉”的核心是有償轉讓,也就是說,農民可以將他所承包的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賣掉。
這個有償“流轉”,就是問題的關鍵。什么叫“所有權”?簡單地說,就是處置權或曰支配權。今天中國的農民有權在承包的土地上種植,卻沒有權賣地,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個人無權自行處置。而一旦承包人有權出賣使用權,集體的“所有權”就被虛化了。《暴風驟雨》里的老田頭租了韓老六的地,他就獲得了使用權。在繳夠韓老六的租子的前提下,老田頭種什么、怎么種,韓老六是不過問的。但是,老田頭可以將韓老六的地賣掉,自己拿錢走人嗎?當然不可以。今天的農民種的不是地主的地,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集體土地的主人之一。但是,主人之一不是主人全體,將原本屬于集體的土地處置權交給個人,在本質上就是將土地私有化了。
不要小看了這種由表面的、法理上的“所有權”,向實質的、帶有支配性質的“使用權”的轉變,這是當今中國乃至世界許多令人困惑的現(xiàn)象的破解點。我在不久前發(fā)的《一個經(jīng)過歷史檢驗的真正理論創(chuàng)新》中,對列寧有關階級的定義作了補充。我在那里是這樣說的:“階級就是大的社會集團,由于它們在一定社會結構中所掌握的經(jīng)濟和政治權力的不同,其中一些集團能夠占有其它集團的勞動。”這里,我對經(jīng)典的定義作了兩點“修正”:第一,將對生產(chǎn)資料的所有權改成了對經(jīng)濟的支配權;第二,將政治權力引入了階級的概念。對這樣的補充,有人同意,也有人反對。我想說明的是,我不想標新立異,這個補充是基于我對毛澤東同志無產(chǎn)階級專政下繼續(xù)革命理論的理解和對國際國內許多現(xiàn)象的觀察歸納而來的,用它可以解釋今天社會的許多現(xiàn)象。
我在上面提到的文章中,舉過這樣的例子:在美國,許多超大型的公司并不是傳統(tǒng)的私人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們是由普通民眾的股票支持的“公共公司”。“這就給人一個錯覺,好象凡是持股人都是資本擁有者;凡是公司的雇員,無論是CEO還是清潔工,都是‘打工仔’。這里的關鍵,是各自所擁有的權力的不同。普通股民的錢是交給少數(shù)人來作資本的,他們對這些潛在的資本沒有什么控制力量,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剩余價值。炒股的收入和長期投資的‘紅利’與儲蓄利息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不同,它的相對較高的‘回報’,不過是對其風險的補償。我相信任何一個將錢存在銀行人都不會認為,銀行家用他的錢投資賺了錢,他自己也因此就是金融資本家了。”最近發(fā)生在美國的金融危機,使連我本人在內的許多“門外漢”一夜之間成了“經(jīng)濟學家”。但我不知道人們是不是問過這樣的問題:難道那些大公司的CEO都是瘋子或傻子嗎?他們不知道泡沫經(jīng)濟終究要破裂嗎?如果知道,他們?yōu)槭裁催€要這樣毫無顧忌的向險境闖呢?答案是:他們不是公司的“生產(chǎn)資料所有者”,但他們卻擁有對公司經(jīng)營的決定權。他們關心的是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那些眾多“持股人”的利益。公司破產(chǎn)了,而破產(chǎn)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并沒有破產(chǎn);不僅沒有破產(chǎn),而且是帶著大筆的補償金全身而退的。有一位香港經(jīng)濟學家,非常推崇美國的這種所謂的“職業(yè)經(jīng)理人”體制。我不知道他現(xiàn)在怎樣看待這些美國的“金融大鱷”、怎樣理解美國社會貧富差距的原因。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解釋今天中國的許多現(xiàn)象。舉例說,一個縣的縣長是個大貪官,他可以在他的地盤上呼風喚語、結黨營私、大肆中飽私囊和形成一個地方利益集團。那么,他能做到這一切,是因為他占有這里的生產(chǎn)資料還是擁有這里的政治和經(jīng)濟的支配權呢?顯然是后者。過去三十年,發(fā)生在中國令人痛心的變化,是因為憲法沒有規(guī)定人民擁有生產(chǎn)資料,還是因為它沒有規(guī)定勞動人民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什么都在法律上規(guī)定地明明白白,但勞動人民什么都失去了。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于權力被用來作為占有他們勞動的資本了!今天我們看到的官僚資產(chǎn)階級,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它是從隱蔽在上層建筑中的隱性階級轉化而來的。
在以前有關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文章里,我曾經(jīng)和一些左派網(wǎng)友有過爭論。我堅持認為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而不是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因為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既不能將社會主義與未來的共產(chǎn)主義區(qū)別開來,其本身也不能保證社會產(chǎn)品的公平分配;它是社會主義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它的充分條件。沒有對當權者權力的制約,沒有對走資派“造反有理”這樣的民主監(jiān)督,即使有了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當家作主也可能是一句空話。
現(xiàn)在回到“土地流轉”。我們應該向農民兄弟和一切有民族責任感的人們講清:這種閃爍其辭的土地所有權不變的說法,不過是對人民群眾的又一次彌天大慌。這樣的慌言的背后,是利益集團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貪婪的本性。
當今中國社會最大的道德墮落,就是造假和欺騙。這種造假已經(jīng)成了一種習慣、成了一種文化,它極大的腐蝕了中國人的思想。我們今天司空見慣的假“華南虎”、假文憑和假奶粉,其根子就是假馬克思主義和假社會主義。不徹底揭露和批判這個根源,勞動人民就沒有希望、中華民族就沒有希望。
暫時無派 2008-10-15 對"沖鋒陷陣"網(wǎng)友在我的"土地使用權流轉是不是私有化"的跟貼的答復
答復如下:
謝謝您的批評,但不知是我沒有寫清楚還是您沒有認真讀我的文章。我從來不反對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基礎的觀點,您請再讀一下這句話"它是社會主義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它的充分條件"。什么意思呢?就是,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是必須的,但僅僅有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又是不夠的。只有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加人民民主專政(對走資派造反有理)才能保證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人類的生產(chǎn)是為了消費,而分配是介于兩者之間的橋梁。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區(qū)別于其它一切社會的最基本的特征。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本身不是社會主義的目的,社會主義的目的是消滅剝削(按勞分配),向共產(chǎn)主義過渡。一個以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為分配形式的社會,就是社會主義社會,而一個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的社會卻不一定是社會主義社會。后者如果沒有對權力的監(jiān)督,就可能變成官僚資本主義社會。而這并不象您所說的單純的腐敗。
有人把今天美國的大的股票支持的公司說成是什么"新公有制",這是騙人的。那里的分配絕不是馬克思所說的按勞分配,而是按經(jīng)濟權力分配,它的"公共"表象掩蓋了它的剝削實質。他們的"高管"也絕不是象您說的那樣,僅僅是"瀆職"。因此,它并是有人說的什么"混合經(jīng)濟",而是帝國主義時代的資本主義的新特點。這就是我"修正"列寧階級定義的原因。
暫時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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