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吸過毒,不知道吸毒上癮后的生理感受和心理感受,只能別人的從文字上加以了解并轉述。關于犯毒癮的描述很多,基本上都少不了一個特征,痛。有些描述說,犯毒癮時的疼痛是常人難以想象的,那是一種刺骨的疼痛,從內而外穿透肌肉和皮膚;還有描述說,腦袋也爆裂般地疼痛,內臟器官也像被撕扯一樣疼痛。所以,為了緩解劇烈的疼痛,犯毒癮者會拋棄一切原則地渴求毒品,如果得不到,寧愿自己折磨自己,甚至去死。可見,疼痛是犯毒癮的主要特征之一。
在西方宗教里,疼痛是一個非常宗教化、哲學化的討論對象。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時刻是西方宗教最神圣的形象,因此,基督教也被認為是崇拜痛苦的宗教,上帝以它兒子的痛苦來換得凡人的膜拜。雖然宗教意義上的“痛苦”與生理上的“疼痛”并不完全一樣,但是,西方宗教的確有用對自己施加肉體痛苦的方式來凈化自己信仰的做法,前幾年很風靡的一部電影《達芬奇密碼》中就有這樣的情節,其中虔誠的信仰者用鞭子抽打自己。這個情節并非編造,也并非罕見。
由于基督教有原罪的概念,因此,痛苦或疼痛就成為人生的必然,忍受痛苦或疼痛成為信仰必不可少的方式,直到21世紀,還有宗教權威機構宣稱:疼痛使圣誡更有威懾力,我們命中注定要忍受痛苦。基督教對于疼痛和痛苦的崇拜,落實到世俗社會中,有一個典型就是肉刑體罰的刑訊逼供。中世紀時,歐洲宗教具有政教合一的地位,很多法庭、法官都由教會負責,刑訊逼供司空見慣,宗教裁判所是其中之一。關于肉刑,基督教理論家認為,如果罪犯或嫌疑人心中有上帝,而且他的言行是正確的,那么,上帝會幫助他抗拒肉體受刑的痛苦,刑訊逼供對他就不會有不良作用;如果他不能抵抗肉刑體罰的疼痛,那就說明上帝沒有幫助他,那就說明他是有罪的,所以,肉刑體罰的口供結果就是有效的。這套理論實際上等于說,一個人是否有罪,關鍵在于上帝是否給予他強大的精神力量,而非事實證據。這里不討論這套理論是否合理,本文只討論基督教對于疼痛和痛苦的認識,與鴉片戰爭有何關聯。
鴉片戰爭時期,中國信奉西方宗教的人不多。既然基督教以痛苦為信仰的手段,既然毒品上癮后會帶來強烈的痛苦,那么,向中國推銷鴉片就可以視為傳播基督教的一種手段,所以,號稱愛人類的西方教會不會反對向中國傾銷鴉片,因為這種行為能讓很多中國人痛苦,從而讓中國人信奉他們的上帝。
既然疼痛和痛苦是凈化信仰的必要手段,那么,凡人是否可以自己想辦法消除疼痛和痛苦?從理論上說,應該是不可以的,除非死亡。但是,這個理論在現實中很難行得通。從醫學的角度說,消除疼痛是醫學存在的根本理由之一。對此,基督教又有一套解釋,它認為:上帝在用痛苦考驗凡人的時候,也創造了為凡人解脫痛苦的辦法,例如治病、例如鴉片(在較長時間里,鴉片是西醫的重要手段,那時有人說,沒有鴉片就沒有醫學)。這種解脫意味著對凡人某些過錯的懲罰定量化,不必永遠受罰。而是否為凡人解脫痛苦的權力也在醫生或代表上帝的教會手里。要知道,耶穌曾經就是給人治好病的神醫。所以,替凡人消除疼痛或痛苦,某種程度上也代表著上帝的恩惠。這種解除既包括肉體也包括精神痛苦。
再來看向中國推銷鴉片,既然你們中國人吸毒上癮,已經產生難以抵抗的肉體疼痛和痛苦了,那么,西方繼續給你提供鴉片,就等于代表上帝向你們中國人施以巨大的恩惠。這是一個多么美妙的宗教圖景啊——中國人原先不信基督教,為此,先用鴉片讓你們產生疼痛和痛苦,使你們意識到“原罪”,從而靠近上帝;當你們無法忍受疼痛和痛苦時,唾手可得的鴉片能暫時消除你們的疼痛,它代表著上帝無時無刻不在你們身邊關愛著你們,感恩吧!鴉片戰爭還有什么不可以、不道德的理由?它以上帝的名義靠近你,為了上帝而強行進入“不信上帝”、“沒有信仰”的中國。阿門!
而我們知道,耶穌給人看病、替人解除痛苦是不收錢的。因此,且不管崇拜痛苦的宗教是否值得信奉,基督教的這套說法如果要自圓其說,西方強行進入中國的鴉片就應該是免費的。如果西方商人要販賣鴉片,要想用鴉片賺錢,基督教就應該全力反對。但事實上,西方教會也是需要錢的,看看金碧輝煌的梵蒂岡就知道了。所以,理論歸理論,賺錢歸賺錢,說一套,做一套,向中國販賣鴉片,只要某一個細節視而不見,它就是高尚的,它就是符合上帝意愿的,教會不會反對。恰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面對納粹對猶太人的暴行,教會也沒有反對。反正,教會是否收了錢,誰也看不見現場交易。教會只看到鴉片帶給中國人的疼痛和痛苦能將中國人帶到上帝的腳下,匍匐著祈求上帝。至于錢,你看見教會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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