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是作者為“烏有之鄉紀念毛主席誕辰120周年”的供稿。】
對毛澤東為中國和世界留下的遺產,主流精英的看法,以《炎黃春秋》副社長楊繼繩的表述最為典型,他在《中國改革年代的政治斗爭》一書中,開宗明義地寫道:“毛澤東逝世后,中國有兩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經濟上貧困,政治上專制。”這一句話,等于把整個毛澤東時代一筆勾銷了,同時也把自1840年以來幾代中國仁人志士的努力奮斗給一筆勾銷了。
關于所謂“經濟上貧困”,現在已經被證明是一個謊言,因為毛澤東時代的工業化成就,可以和人類歷史上任何國家快速工業化時期的成就相媲美。但由于中國工業化的成本,是由本國人民自己來承擔的,即“高積累,低消費”,從牙縫里擠錢置家業,所以這種成就沒有明顯地體現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尤其是沒有體現在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工業化基本完成,外患基本解除之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應該是一個水到渠成的事,換言之,無論有沒有今天意義上的改革開放,1980年代之后,都將是一個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歷史時期,這個道理,和還清了房貸之后,就可以用更多的錢來買肉吃,是一樣的。
順便說一句,快速工業化,其實并非中國自己的選擇,而是西方代為選擇的,在西方列強主導的世界格局中,非西方國家面臨的選擇是極其有限的:要么工業化,要么淪為殖民地,甚至亡國滅種。
而所謂“政治上專制”的說法,就更是錯誤的,因為毛澤東留給后人的,其實是一個初具雛形的社會主義民主體制,即“人民民主體制”。中國在政治上走向專制,是在毛澤東逝世數年之后逐漸演變的而成的。中國1978年開始的改革,決不是只有經濟改革而沒有政治改革,也不是先進行經濟改革,后進行政治改革,恰恰相反,中國的改革是先進行政治改革,后進行經濟改革。嚴格說起來,中國在政治上的改革,應該是從1976年10月開始的。正是在政治上的改革基本完成之后,經濟上的改革才成為可能。
1、為什么說毛澤東時代是民主的?
看一個政體是不是民主,不能只看形式,而應該看實質,民主的實質就力量平衡,沒有足以相互抗衡的力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正是深刻洞見了這一點,在民主問題上,毛澤東一向注重力量對比,也就是說,更重視實質的民主,而不僅僅是形式上的民主。
在毛澤東時代后期,在國家機器內部,實際上存在兩個權力中心,兩股互相制衡的力量:一個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僚,再一個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造反派-文革派”,“四人幫”其實就是中央的造反派。毛澤東在世,兩派獲得權力,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主要靠訴諸于毛澤東的支持,毛澤東不在,從邏輯上說,則主要應該靠訴諸于群眾的支持。
在文革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結束后,尤其是“九一三事件”后,實際上形成了這樣一種格局:“老干部-官僚派”掌握國家的實際行政權力,而“造反派-文革派”則負責維護意識形態的純潔性,守護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官僚派有執政權,但缺乏話語權,處于一種時刻被監督的狀態。當時,一位軍委副主席送了幾個高干子弟走后門上大學,居然會被鄭重其事地提到政治局會議上,就是這種監督高度有效的一個表現。
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就是工人階級利益的最大保障,這一點,這經歷了下崗運動之后,大家對此都應該深有體會;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也是絕大多數人民福利的最根本保障,這一點,當我們面對今天巨大的貧富差距是,也不難明了這一點。“造反派-文革派”VS“老干部-官僚派”,這是一種制衡的機制,也是一種民主的機制。由于這是一個權力中心監督另一個權力中心,因此這也可以說是一種“橫向的糾錯機制”。
需要強調的是,在毛澤東時代的權力體制中,還存在大量的“工農干部”,以陳永貴、吳桂賢等為代表,他們不屬于官僚派,與“造反派-文革派”也有距離,他們實際上扮演了體制內工農利益看護者的角色,我們很難想像,如果體制內始終有這樣一些人存在,那些嚴重損害工農利益的政策,如“下崗分流”,強拆征地等,能夠順利出臺。
在體制外,人民群眾則享有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等四大自由。這種自由并沒有任何門檻,民眾也不會因為行使這些權利本身而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公有制的制度背景下,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管理者無權解雇員工,群眾在行使這些權利時并無失去飯碗的顧慮,因此,這些權利對監督本單位的領導特別有效。這種監督由于是自下而上地進行的,因此可以概括為“縱向的糾錯機制”。
必須指出,“造反派-文革派”和官僚派之間的相互制衡,同歷史上發生過官僚內部的“黨爭”是不一樣的,因為“造反派-文革派”崛起路徑與傳統官僚完全不同,其所依賴的合法性也完全不同,因此不能把他們視為官僚的一部分,他們屬于體制內一股新生的政治力量。而工農干部則由于實行了“三三制”原則(即三分之一的時間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的時間搞調查研究,三分之一的時間回原單位勞動),更不能把他們視為官僚的一部分,而只能把他們視為工農在國家機器中的政治代表。
總之,體制內兩派或三派相互監督與制衡,實行民主集中制,體制外人民群眾可以以“大民主”的方式來監督、參政議政,在這種格局下,再通過不斷的吐故納新,把新鮮血液輸送到共產黨內部——這難道不是一種民主體制嗎?它不僅是民主的,而且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社會主義特色,只有狹隘地把“三權分立”看作是唯一正確的民主模式的人,才會否認這是一種民主體制。
需要強調的是,毛澤東時代的民主,不僅具有政治內涵,同時也具有經濟、文化內涵,普遍的社會保障,教育的普及,工人農民對文化活動以及文化事業廣泛參與,都是空前的。
2、政治事變中斷了毛澤東時代的法統
這種格局,如果假以時日,將完全有可能成長為一種新型的中國社會主義人民民主民主,為全世界人民在歐美的民主模式之外,提供一種新的、更好的選擇。遺憾的是,這一模式被1976年10月發生的一場政治事變中斷了。
嚴格說來,這場政治事變中斷了毛澤東時代的法統,開創了以軍事暴力解決政治分歧的新法統(這一點在1989年得到了更充分的體現),把其后出現的政治上的專制,歸罪于毛澤東,這是不公平的。
毛澤東時代的法統有兩個,一個是黨內民主,即通過在黨的會議上多數解決政治分歧,毛澤東的所有政治決定,無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都在歷次黨的會議上得到了多數支持;再一個就是政治運動,直接訴諸于人民群眾。
我們不妨假設一下,在毛澤東去世后,如果后人真的“按既定方針辦”,不中斷毛澤東的法統,繼續按這兩個“游戲規則”玩下去,結果會如何?
答案只有一個:中國將從此走向民主。因為此后的任何人都不再具有毛澤東那樣的權威,因此他要獲得權力,都必須靠“多數的支持”。
在毛澤東逝世后,中國走向專制的進程是這樣展開的:
首先,是用暴力清除政治反對派。1976年的“粉碎四人幫”,就事件本身的性質而言,主要是因為官僚派不能容忍“造反派-文革派”的嚴密監督,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實現對權力的壟斷。
其次,是自上而下清理“三種人”,即從中央到地方的“造反派-文革派”。全國涉及數千萬人,遠遠超過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數量,這些人分別被判刑、開除公職和黨籍、控制使用,完全被趕出政治舞臺;
在清洗了“造反派-文革派”后,以陳永貴、吳桂賢等為代表的大批工農干部也隨即被逐出體制,基本上是“從哪兒來回哪兒去”了。此后,真正有能力在制約官僚的力量從中國政治舞臺上消失,官僚派處于不受制衡的狀態,可以肆無忌憚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取消了四大自由和罷工自由,民眾失去了參與政治的最有效途徑,完全被排斥于政治進程之外。
至此,中國政治體制從民主化向專制化的改革基本完成,無論是“橫向的糾錯機制”還是“縱向的糾錯機制”都不復存在,正是在這一起點上,中國開始了以“市場化、私有化”為取向的經濟改革,并一路走到了今天。
3、民主應該建立在力量均衡的基礎上
當然,在大的格局基本奠定的情況下,還有一些小的調整:
比如,在黨內,提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無條件保持一致的口號,實際上已經不再允許黨員獨立思考,黨內民主不復存在;
比如,1980年代,在體制外崛起了民運派,但這股力量主要由少數知識精英組成,遠不能和當年的造反派相比,無法對官僚派構成有效制衡。而在私有化的問題上,民運派反而和官僚派形成分進合擊之勢,客觀上為官僚侵吞國有資產提供了合法性論證,這體現了右翼反對派的歷史局限。
再比如,文革雖然在1980年代初就被“徹底否定”了,但“文革”的靈魂,即人民群眾直接關心、參與國家大事,還繼續在神州大地上游蕩,并成為一場又一場學潮的深層原因,這也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民主的表現。所有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對“文革”的歷史分期,有這樣一個看法:“文革”從來就不是十年,所謂“十年文革”只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如果以大規模群眾運動為標準,則應該是一個“短的文革”,即從1966年到1969年的“三年文革”;如果以人民群眾積極關心、參與國家大事為標準,則應該是一個“長的文革”,即到1989年結束,為時23年。
總之,民主應該建立在力量均衡的基礎上,而不能建立在空洞的“制度”基礎上。毛澤東時代民主之所以夭折,最大的教訓也就在這里——由于時間的原因,制衡官僚的“造反派-文革派”及其他力量還來不及成長壯大,和官僚形成“均勢”,這使得官僚可以輕易地用暴力將他們清除,而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在經歷翻天覆地的歷史反復之前,也由于缺乏足夠的政治成熟挺身而出捍衛已經獲得的民主權利,毛澤東創建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由此得而復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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