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稱康菲石油溢油已破壞渤海地殼構造
因質疑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對山東長島縣部分島嶼岸灘油指紋的鑒定結果,昨日(4月16日),3名長島縣漁民和養殖戶代表與相關律師將他們于4月9日在島嶼岸灘發現的油氈、油污顆粒及死亡海生物等樣品,親自送到國家海洋局,申請鑒定。
記者獲悉,國家海洋局環保司有關人士接收了這批油樣,并稱將研究是否會受理漁民們的申請。截至目前,國家海洋局未公布此次山東長島縣部分島嶼岸灘、河北樂亭昌黎岸灘油污的最終責任方。
中海油有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正在調查河北油污樣品油指紋,與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南油氣田群“渤海友誼號”FPSO外輸油樣油指紋基本一致之事,有進一步情況會及時通報。
石油開采方面的專家表示,上次,康菲石油造成的溢油破壞了渤海地殼構造,整個海底石油層塌陷龜裂,渤海石油開采量越大,海底溢油風險越大。
4月10日~11日,海洋局北海分局在長島縣砣磯島西南部、東部、東北部附近,以及南砣子島岸邊海灘發現油污,并采集了油樣。4月13日,北海監測中心宣布了在上述地區采集的9個油污樣品油指紋鑒定結果,其中8個樣品為燃料油,1個樣品為非產自渤海海上油田的原油。
不過,對于上述結論,漁民提出多種質疑。律師賈方義稱,海洋局從未找砣磯島的漁民代表,他們是這次油污的最先發現者,并最先取樣、獲得搜油船油氈,這些證據均不包含在他們的鑒定之內。
據了解,海洋局北海分局和煙臺市、長島縣啟動此次油污事件的應急預案,當地鎮政府官員組織人員在4月12日上午開始收集海灘油塊,并燒毀。
賈方義認為,這次油污對漁民和海洋生態的損害,價值也超過30萬元,有關人員為什么要燒毀這些證據?
昨日,長島縣漁民和養殖戶的代表王忠國、范國新、張福海與相關律師帶著于4月9日在島嶼岸灘發現油氈、油污顆粒及死亡海生物等油樣,送到國家海洋局。他們向國家海洋局提出申請:對油污樣品進行油指紋鑒定,并對4月9日在長島縣發現的油污來源、性質、危害、溢油量、事故責任方予以說明。
國家海洋局相關人員接收了漁民們提供的油樣,并表示這不在海洋局的行政管轄范圍之內,但是會進一步研究是否最終受理漁民們的申請。
賈方義說,康菲蓬萊19-3溢油事件已發生兩年,至今整改方案、油指紋、行政賠償協議、環評報告、各種污染真相未公示、未聽證,剛剛才一年多,又準許恢復開采。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認為,上次康菲石油造成的溢油已破壞了渤海地殼構造,對海洋環境是一種不可逆的損傷,地殼已經非常脆弱,難保不再發生新的漏油事件。
渤海灣再現油污康菲稱與己無關
中廣網北京4月17日消息(記者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 最近,《新聞縱橫》持續關注了渤海灣再現漂浮油污事件。從本月10號左右開始,有山東長島縣漁民發現附近海域出現油污,懷疑是兩年前發生原油泄漏,并于今年2月恢復生產的蓬萊19-3油田再次漏油,并且聲稱自己曾看到了康菲公司的搜油船。而當地則表示,漁民們看到的只是過往船只排放的燃油,絕非原油。康菲公司也堅決回應稱,海上的油污跟自己沒有關系。
眾說紛紜之中,昨天,渤海灣附近漁民與環境公益律師賈方義、郭乘希在北京召開了渤海最新漏油證據媒體見面會。希望獲得國家海洋局對海面漂浮“油污”的最新鑒定。那么漁民和律師在見面會上給出了哪些新證據?海面上漂浮的到底是“原油”還是“燃料油”?
在媒體見面會現場,環境公益律師郭乘希和山東省長島縣廟島漁民張福海打開了一個塑料袋,里面是掛著死魚、死蝦的黑乎乎、混著油污的漁網:
郭乘希:這個是打漁上來的魚紗里面,這網里面都是有油。
漁民張福海:漁網里面有魚有油,混在一起了,而且這個魚都沒法吃,被污染了。
緊接著,郭乘希又打開了一個玻璃瓶,瓶子里是一塊已經凝固、堅硬的黑色油塊,另一個油塊用透明的塑料袋包著,記者嘗試著把油塊掰斷,但沒有成功:
郭乘希:這個燃油和原油的話,肉眼一看都能看出來,這是塊兒的,這個也是,這是曬化了以后。因為它里邊成分不是均勻,有雜質,有各種油。
當郭乘希打開第三個塑料袋時,一股更加難聞、刺鼻的、混著魚蝦的腥味以及瀝青一樣的油污味道撲面而來,那是一塊兒已經完全是黑色的撈油的油氈。
山東砣磯島漁民王忠國:這是我們島后口村東海灘北面撿到這樣一塊油氈。
在接到長島縣砣磯島當地群眾舉報后,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總工辦副總工周青表示,經過對現場進行監視、采樣,在長島縣砣磯島西南部、東部、東北部附近海灘發現油污,同時在長島縣南砣子島岸邊發現岸灘油污,并附帶油桶。但對9個油污樣品進行油指紋鑒定分析,結果卻是:
周青:9個樣品中有8個是燃料油,有一個樣品是原油,但這個樣品不是來自渤海海上油田的。
同時,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結合近期渤海溢油衛星遙感監測、海監船舶飛機巡航監視、海上石油平臺視頻和溢油雷達監控系統監視結果,渤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沒有發生溢油事故,海上作業情況正常。
對于“燃油”結果的鑒定,漁民和律師們并不能完全認同,漁民王忠國說,從12日一部分證據被鎮政府燒掉以后,雖然海面已經沒有像8日剛看到時,有那么多的油污,但直到現在,油污依然存在:
王忠國:每天都有,現在能少一點,現在氣溫、水溫高了,油污從網眼里透過去了,說明海底還有大量的油污在流動。
公益律師賈方義說,不理解國家海洋局方面為什么沒有向當地漁民取證,因此,他們16日申請國家海洋局對他們提交的證據進行說明,并進行重新鑒定,同時向記者展示了他們向國家海洋局申請向公眾公開的內容——“長島漁民代表申請國家海洋局對4月9日發現的油污、收集到的油氈、油污顆粒、死亡海生物指紋進行鑒定和來源責任說明,上午將遞交國家海洋局。”
此外,申請國家海洋局公示將此次污染定為“燃料油”的鑒定書、取樣地點及證明,并要求按照法律程序舉行漁民參加的聽證會,保證漁民的復議權,申請重新鑒定權。
賈方義:另一方面我們也會申請第三方來進行鑒定,因為現在燃油和原油之間的鑒定是很簡單的東西,它們的比重都不一樣。
雙方爭議的焦點似乎集中于“原油”和“燃料油”之上,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總工辦副總工周青說:“這種燃料油并不是大家理解的汽油、柴油、甚至煤油,他不是這種很輕的燃料油,這種燃料油從外觀上和原油特別是重質原油很難區別的,也是黑黑的、粘稠的,這種油實際上是船用的一種重質燃料油,到了海里途徑太多了。”
國土部研究員、國土部海洋辦原副主任蕭漢強介紹,重質燃料油,就是“重油”,這樣,換句話說,事實上,現在提出異議的是,渤海灣附近海面上究竟是“重油”還是“原油”,那么重油又是什么?蕭漢強說,重油是根據碳氫化合物比重來分的,相對輕質油而言,重油共分兩種,一種是天然從地下開采出的,另一種是開采出的原油提煉完汽油、柴油、煤油等之后剩下的部分化學品之一:
蕭漢強:重油主要是提煉瀝青、潤滑油、石蠟等。
不過,蕭漢強表示,現在一般幾千噸、幾萬噸的集裝箱船,還有一般的郵輪,都不使用重油做燃料,更多使用汽油或柴油做燃料,快艇等一些小型船只也是一樣,在海上,只有一些輪船拿重油來發電:
蕭漢強:因為重油產生的動力不夠用,再一個對環境的污染很厲害,冒大黑煙,所以一般國家都不讓用重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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