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石油中國公司早前因渤海溢油事件一度停產,2月已開始復產,但因漏油而與河北養殖戶引發的賠償糾紛至今仍未完結。
在處理養殖戶的索賠上,康菲公司將賠償責任推給了農業部和海洋局,其在回復給時代周報記者的郵件中稱,已于2012年3月將10億元交給農業部,由農業部負責發放對漁民的賠償,并已將10.9億元交給海洋局,由海洋局處理可能存在的環境污染方面的索賠。
不過,巨額賠款去向成謎。未獲賠償的河北曹妃甸208戶養殖漁民,近日公開發出索賠5億的聲音,并要求中國政府將康菲公司逐出中國。
曹妃甸養殖戶索賠5億無門
2011年6月4日、6月17日,由中海油與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合作勘探開發的位于渤海海域中南部的蓬萊19-3油田,連續發生嚴重溢油事故,在事故中,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在堵漏方面進展緩慢,造成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這其中包括曹妃甸港以東沿海的水域污染。
常年從事海產養殖的208戶河北曹妃甸漁民稱,2011年蓬萊19—3油田溢油污染渤海事故,給他們造成了5億元的總損失。
養殖戶代表于慶寶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他家養殖400畝河豚和蝦等,在2011年損失超過200萬,當初農業部發起與康菲的談判,賠償養殖戶損失時,他們以為看到了希望,但最后沒有他們的份,他們感覺非常失望。當時養殖戶曾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訴,但法院沒有受理。
據記者此前調查了解,農業部確定的方案中,賠償對象不包括曹妃甸養殖戶。目前的賠償方案為農業部所確定,10.9億元的賠償基本由河北樂亭、昌黎和遼寧綏中縣三地平分。曹妃甸208戶和山東長島縣204戶養殖漁民目前正在尋求國家幫助獲得賠償。
一養殖戶告訴記者,曹妃甸養殖戶紛紛到當地政府反映,希望政府替他們主張權益,但政府僅告知他們不要鬧事,國家已經確定了賠償方案,不能再更改。
2012年11月3日,曹妃甸養殖戶向國家發改委張平主任郵寄了《責令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全面停止在華石油作業的請求書》。約一個月以后,代理律師前往查詢,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答復此信件下落不明、不知所終,可能已當做主任的私人信處理了。
在制定賠償方案時,農業部考慮的是按地域決定受損范圍,而不是按水域確定,但曹妃甸養殖戶稱,他們與樂亭養殖戶同樣都是用的渤海水,且油都是從蓬萊19-3油田溢出的原油。
康菲稱已賠償20億元
根據國家海洋局牽頭的聯合調查組調查認定,康菲公司在作業過程中違反了油田總體開發方案,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對應當預見到的風險沒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最終導致溢油。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是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
據康菲發給時代周報記者的書面回復,康菲和中海油于2012年1月份共同宣布,農業部已收到10億元人民幣用于解決事件給渤海灣漁業資源所造成可能影響的相關索賠。“我們認為與農業部的協議為渤海灣事件中受到潛在影響的人們的索賠提供了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案,并且也為渤海灣的環境和社區提供了支持。農業部負責資金的發放。截至2012年3月30日,康菲按照協議規定已將全部款項支付給農業部。”
2012年4月,康菲中國、中海油與國家海洋局達成了另一項協議。根據該協議,作業者康菲中國將支付給國家海洋局10.90億元人民幣,用于解決本次事件對渤海灣海洋生態造成可能影響的相關索賠。
針對康菲在中國的行為,養殖戶和律師要求將康菲驅逐出中國。
維權代表李希忠和于慶寶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為受污染漁民提供法律援助的中國政法大學律師團隊,經過研究論證,得出了結論—在渤海溢油的康菲公司,不僅故意違法,而且嚴重違約,中海油有權接管蓬萊19—3油田,收回所有石油權益。
按照律師分析意見,康菲公司觸犯我國多個法律法規,同時構成多種法律責任。就民事責任而言,康菲公司不僅要承擔環境侵權責任,依法向漁民賠償損失,而且其行為屬于根本違約,將產生合同法上的嚴厲責任。也就是說,相關中外合作開采渤海石油合同,已經喪失繼續履行的基礎,中方合作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把油田收回來自采自營,讓康菲公司徹底出局。
據《第一財經日報》此前報道:按照原來的合作合同,中海油將于2014年接替康菲公司,擔任蓬萊19—3油田的作業者。但是,兩家公司的權益比例維持原狀,康菲繼續享有49%的權利份額。
環境律師夏軍認為,國家海洋局是按照環評追責的思路,對康菲做出處理的。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天生疲軟,“補辦手續”門檻過低,停產整改僅限于技術領域,對違法者的約束十分有限。但是,可以運用《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行政禁止令制度,對發生海上溢油的作業者進行全方位整改,更好地維護受害人和全體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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