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史先生(前北加里曼丹共產黨第二分局書記洪楚庭)將其文稿《北加里曼丹共產黨與北加里曼丹革命》一書電子版賜予烏有之鄉(xiāng),本網站將予以連載。
第六節(jié) 砂盟的政治思想教育
盟是一個很重視政治思想教育的革命組織,為了確立和堅定每個成員的革命立場、觀點和方法,變成一個自覺、堅定的革命者,它大力的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工作和積極進行思想改造;特別是參加了革命組織之后,除認真學習組織秘密刊物外,許多人幾乎如饑似渴的閱讀了大量的各種蘇聯(lián)、中國和香港出版的書報雜志,以個人學習為主、集體學習為輔,迅速的提高了各自的政治思想和革命覺悟。
盟首先特別強調每個盟員必須確立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把為本國和世界人民服務視作最有意義、最高尚、最光榮和最有前途的奮斗。每個盟員不但要有民族主義精神,同時還要有國際主義精神。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yǎng)》和《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是這方面的最高必讀的書籍。
盟也強調盟員的組織性(也叫黨性)和紀律性的修養(yǎng)。每個盟員必須以組織的利益為最高的利益,個人的利益和行動不能違反組織的利益和組織的紀律。在組織上有集中和服從,但也允許下級向上級提批評、建議和呈越級報告的自由。為了養(yǎng)成組織紀律性,當時最好的必讀書籍是劉少奇《論黨員的組織與紀律修養(yǎng)》。
為了堅定每個盟員的革命立場、觀點和方法,并掌握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盟要求每個盟員注重學習馬列主義哲學,以便成為自覺的革命者和革命工作者。學習有關的著名書籍:《大眾哲學》、《社會科學基本知識講座》、《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實踐論》、《矛盾論》、《國家與革命》、
《左派幼稚病》、《新民主主義論》等。
階級斗爭是最殘酷、最血腥的斗爭。通過獄中斗爭這一關,是每個忠誠革命者的主修課。盟要求和教育每個盟員不幸被捕時要誓死維護革命和人民的利益。這方面的主要學習書籍:《絞刑下的報告》、《上饒集中營》和《青年進衛(wèi)軍》。
盟為了加強組織內的政治思想教育,為了堅定革命立場、促進思想革命化和提高思想改進的自覺性,還在1955年3.30罷課學運得到大發(fā)展之后,在組織內開展查整運動。1960年全砂拉越的革命得到更全面發(fā)展之后,又在組織內開展整風運動。不論是查整或整風運動,它們的性質與形式幾乎是一樣的,都是通過有計劃的學習并結合檢討各自的思想立場問題,以堅定立場和促進思想改造,并煥發(fā)出更大的革命的戰(zhàn)斗力。
通過以上的政治思想工作,為盟打下了長期堅持革命斗爭的思想理論基礎,使盟成為步伐一致,不易被戰(zhàn)勝的戰(zhàn)斗集體。
第七節(jié) 革命運動的開展與敵人的反撲
(一)加強軍警力量
隨著革命力量的發(fā)展,敵人的軍警力量,特別是政治部,也即特務機構不斷的加強,軍警廣泛駐扎,城鄉(xiāng)都有特務份子廣泛活動。這時整個政治部還是掌握在英國人手中,但華人政治部人員是最主要的幫兇。從馬來亞來的著名政治部官員是古傳光,后乃回馬來亞被馬共殺死;本地最著名政治部官員,是福州人王啟疆。
(二)頒布與實行一連串壓制法令
(1) 1948年8月7日,實行煽動法令。
(2) 1948年8月9日,在馬來亞實行緊急法令,隨后也在砂拉越實行。
(3) 1950年3月3日,實行拘留人身法令。
(4) 1950年7月,實行集會結社須知。
(5) 1950年11月21日,實行不需要人士(修正)法案。
(6) 1950年11月21日,實行不良份子法令(修正)草案。
(7) 1954年1月1日,實行1952年移民法則。
(8) 1958年5月9日,實行報紙出版法案。
(9) 1960年1月,實行內部安全法令。
(10)1961年3月17日,實行印刷機牌照法(修正)法令。
(11)1962年1月13日,實行限制居住法令。
(12)1962年5月1日,實行公安法令。
(13)1962年9月26日,實行印刷出版法案。
以上都是為壓制革命活動而實行的法令。
(三)禁止閱讀與禁止革命、進步和健康書籍入口
英殖民主義為阻止革命思想的傳播,它禁止閱讀與禁止革命書刊的入口,誰被突擊查到違禁品,就會控上法庭,受到罰款或坐牢的判決。禁書,從禁單一本書至出版社和出版局,幾近無所不禁的地步。
(四)限制華文教育的發(fā)展
英帝認為華文教育是革命的溫床,所以它千方百計的打擊和破壞華文教育的發(fā)展。1955年強制實行白皮書計劃,以津貼為誘餌,加緊控制華小。1961年實行十年改制計劃,強迫把華文中學改制為英文中學。
(五)散播反革命和反共丑共的思想
英帝在書報和電臺上大造反革命和反共丑共的思想,以誤導各族人民群眾,使他們害怕革命和恐共;同時還把共產黨的高帽強加在革命和爭取自治獨立者的頭上,以達到打擊孤立。
(六)散布自治獨立過早論
英帝一面散播還政於民的思想,一面又散布條件還不夠,不適合爭取自治獨立和組織政黨,以欺騙人民群眾,甚至造謠恐嚇,使人民群眾害怕,脫離政治。當砂拉越人民聯(lián)合黨創(chuàng)立之后,英帝又馬上煽動各族組織種族性政黨(馬來人和伊班人成立國家統(tǒng)一黨,第二省的伊班人和少數華人成立國民黨,部分華人上層份子在馬華的鼓勵下也成立了砂華),以破壞各族的政治大團結。
(七)關鍵時刻發(fā)表政府白皮書
砂拉越的革命組織和力量,1960年中已發(fā)展到一個高峰,英帝也感受到它的統(tǒng)治地位受到威脅,所以1960年7月23日它發(fā)表一份政府白皮書,標題“砂拉越境內傾覆活動”。這份白皮書詳細的寫出砂拉越革命組織的歷史和活動,以及可能造成的威脅,以引起大家的警惕,為其打壓革命組織和革命力量大造輿論準備,這是它慣用的一種反革命手段。
(八)強行大馬計劃,逼迫左派離開群眾運動政治主流
1961年5月27日,英帝通過馬來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提出大馬計劃。老奸巨滑的英帝所提出的大馬計劃,主要是針對當時它統(tǒng)治的星、馬、砂拉越、汶萊和北婆五邦內外的民族獨立解放運動可能發(fā)展的形勢而提出的。它提出的目的是實行新殖地統(tǒng)治,自己退到后臺,實行傀儡統(tǒng)治,進退更加的自如,并更方便它破壞五邦的獨立斗爭。這是一個大的政治陰謀,是軟的一手。
(九)對進步力量與革命組織的鎮(zhèn)壓與摧殘
1949年新中國建立之后,砂拉越的進步力量受到很大的鼓舞,所以1950年初呈現(xiàn)出進步活動的高潮,這時被捕驅逐出境就有37人,只有一人是在1958年6月25日被驅逐的。這個時期(1950年-1958年),被驅逐出境的著名人士:古晉《中華公報》主編易藝五,詩巫中華小學校長伍禪,詩巫《新民報》創(chuàng)刊者黃聲梓。
砂拉越革命在盟的領導和推動下,於1960年初又呈現(xiàn)新的革命高漲和遭受鎮(zhèn)壓的高峰:
1960年8月22日,砂盟成員傅子文因收藏婆羅洲共產黨建黨宣言而被強制押解出境。
1961年8月18日,古晉何子英、何子娥、王玉秋(以上三名均女性)及一名少年張業(yè)煌被捕,被控與共產黨有關。以上四名人士,都是被判坐牢,其中三名還兼罰款。
1961年9月18日,劉增勤、張公洪、黃祥忠和何瑞英等四名青年男女,年歲20至23歲之間,他們於詩巫甘榜南甲住家被逮捕,即日被控協(xié)助秘密共產組織有罪,被判監(jiān)禁。
1962年1月8日,詩巫黃姓兄弟三人,即黃順長、黃順遠和黃順才在家被捕,他們涉嫌共產黨成員并擁有非法文件。
1961年12月7日,古晉三密中華公學三名教師,即邱維耀、劉潤明和王雪蓉,他們在學校都被查到禁書并被捕,結果三人罰款釋放。
1962年3月13日,許愛芳、黃淑芳、黃愛芳、黃麗芳和
黃淑妃在詩巫中山路的住家被警方突擊搜查時,都因涉嫌共產組織成員被捕和被控告。
1962年6月22日,英殖民政府根據“不需要人士法令”、
“限制居住法令”,拘捕砂拉越人民聯(lián)合黨四名中委:文銘權、黃紀作、雷皓瑩(黃紀作之夫人)和陳紹唐,同時又根據“不良份子法令”、“遞解出境令”,又逮捕王馥英(文銘權之夫人)、沈欽炎、阮春濤和溫立憲等人。文銘權被限居第三省沐膠市鎮(zhèn),黃紀作和雷皓瑩夫婦被限居第三省加帛市鎮(zhèn),但他們自愿放逐到中國大陸。陳紹唐、沈欽炎、阮春濤和王馥英四人因出生中國,則被驅逐出境。
1962年7月23日,詩巫《民眾報》主編陳景益及人聯(lián)黨詩巫支部秘書張榮僑被捕,陳景益被限居於第二省英吉里利市鎮(zhèn),張榮僑被限居第四省達島市鎮(zhèn)。1962年12月,古晉的田文和、美里的雷皓明被限居加帛。
1962年12月初汶萊武裝起義之后,從11-16日之間,第一次大逮捕進步人士,在砂拉越各地共拘捕了48人。
1962年12月11日,實行大逮捕的同時也於12日強蠻的封閉古晉《新聞報》、詩巫《民眾報》、美里《砂民日報》和古晉《響導報》等四家報紙。
從以上砂拉越英殖民政府所先后實行的種種統(tǒng)治手段,很好的暴露出它的反動、反民族獨立、反共和不民主的本質。這些反動的統(tǒng)治手法,也給砂拉越的進步事業(yè)和革命事業(yè)設置了許多障礙,造成了許多的破壞,使斗爭的進程受到緩慢,使斗爭的道路更加的艱險困苦和長期曲折。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革命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也是曲折的。
第八節(jié) 砂盟新的戰(zhàn)略部署
自從砂盟開展了革命活動以后,英帝不斷地加強對革命鎮(zhèn)壓的輿論、立法和軍警特務的準備。為了鞏固殖民統(tǒng)治,它更于1961年5月27日提出與強行大馬計劃,并同時加強了對革命者的搜捕。砂盟中央領導層的文銘權、黃紀作和王馥英都是英帝所注意和監(jiān)視的對象。有鑒于此,砂盟中央于1962年初制定了一個應對時局變化的戰(zhàn)略部署:一、逐漸把砂盟中央的領導核心轉移到砂印邊界敵人統(tǒng)治力量薄弱的地方,長期埋伏,積蓄力量,同時加速開展民族工作,為將來不得不進行武裝斗爭時創(chuàng)造條件。二、想辦法派人越界到印度尼西亞去尋找印尼共產黨和馬來亞共產黨的組織關系以期獲得國際援助。當時印度尼西亞的左翼力量很強大,進步活動十分活躍,而且印尼共產黨還是很有勢力的公開政黨。砂盟中央相信在印度尼西亞尋找到上述兄弟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為此,砂盟中央還作了具體部署;1962年下半年,讓文銘權和王馥英夫婦先秘密潛往砂印邊境以打開局面,黃紀作等比較“紅”的主要干部將緊隨其后分批也撤到邊境土著民族區(qū);三、由當時敵人還比較不注意的林和貴負責物色一批工作能力強和未被敵人注意的砂盟盟員組成砂盟中央二線班子,以備接班領導國內工作;四、由郭偉忠負責開展沙巴的工作,爭取盡快在那里建立起砂盟的組織。-摘自《北加里曼丹革命史片段》
上述的戰(zhàn)略部署能夠加予執(zhí)行,是能夠使革命力量得到更好的鞏固與保存。可是在執(zhí)行之前,英帝已搶先對革命實行了大鎮(zhèn)壓,使革命處于被動挨打,損失破壞不小;尤其是1962年的6.22和12.11大逮捕后,砂盟中央在國內“險勝”林和貴一人主持大局,也有五十多位各級干部被捕入獄,不論地下與公開活動都受不小的影響。這是史無前例,英帝對革命的最大反擊。
第九節(jié) 砂盟在非武裝斗爭時期的優(yōu)缺點
(一)砂盟的優(yōu)點
在非武裝斗爭時期,盟的主客觀斗爭條件都相對好,有文銘權的有力領導以及在領導上也相對正確,而且敵人也不能及時對革命實行有效的鎮(zhèn)壓,所以這時的革命斗爭能夠順利和迅速的發(fā)展。
這時期,盟的優(yōu)點,是敢斗爭、敢創(chuàng)新,重視組織上的建設(注重政治思想和組織紀律的教育),路線方針、干部政策(即識別使用、保存和教育)也基本是正確的,以及組織內部也較能團結一致,這是那時后革命迅猛發(fā)展和盟的呈現(xiàn)朝氣蓬勃所不能缺的要素。
(二)砂盟的弱點
盟是建立在一個社會革命條件還不夠成熟的基礎上,多數成員只有中小學水平,大學學歷的很少,歷史又短淺,造成干部的素質不夠高,堅定、獨立的領袖和高層干部尤其不足,所以有個別成員才參加革命一、兩年就被提拔為盟中委,再經三五年就已完全掌握了砂拉越國內的整個組織力量。還有組織內家長制的領導作風也突擊,而民主和集體領導的風氣還不能較有效的發(fā)揚。
盟由于缺少有素質的干部,更處于地下的活動狀態(tài),對干部不能不有較高的要求,所以對各級委員會都建設得不夠健全,其他如政治局、秘書處、組織部、統(tǒng)戰(zhàn)部、宣傳部和情報部等等的附設部門都幾乎沒有條件設立。
盟的高級干部還不能系統(tǒng)和融會貫通的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并用以聯(lián)系實際和指導斗爭,對於我們社會的過去和現(xiàn)狀也了解得太少,所以盟對領導革命還不夠自覺,這是可以理解和諒解的。
盟不能認識到一個革命黨堅持斗爭下去,勢必面臨暴力反抗的最后抉擇。因此,在非武裝斗爭時期就必須適當的作好暴力反抗的準備;但盟不夠自覺,也缺乏做準備。所以當敵人實行血腥鎮(zhèn)壓時,革命力量處於消極被動和挨打的地位,而不能更有效的保存自己和反擊敵人。
盟對於無可避免的會遭到敵人的不斷鎮(zhèn)壓和大逮捕,事前缺乏應對的辦法。在汶萊武裝起義后的12.11大逮捕中,被捕的已關進了監(jiān)牢,其余沒有被捕的,見勢不妙,才主動撤到農村去隱藏。
盟對中央委員的保存是很忽視的。在當時盟的成員和一般干部是不少的,但能成中委的,只是那少少的幾個,缺了要找人頂替是很難的;如不千方百計及時加予保存,那么面臨的危機和破壞就更大。1962年6月22日對公開干部的大逮捕,盟剩下的五位中央就被逮捕了三位(即文銘權、王馥英和黃紀作),而只剩下兩位。在被捕之前沒有一位預先轉入地下,當被捕限居時也沒有一位設法潛逃。1962年12月11日大逮捕之后,林永倫也被捕,在國內僅剩下林和貴單獨掌權,這是一個危險的局面。
盟在識別和使用干部上也有一些偏差。對知識份子干部還尊重使用得不夠,對工農干部卻過於尊重和使用,出現(xiàn)了不稱職的現(xiàn)象。還把一些軟弱無能的當作忠實可靠的加予重用。這樣,這種干部,不但平時發(fā)揮不了大作用,困難危險時倒是破壞有余。
盟不夠及時開展國際統(tǒng)戰(zhàn)工作,遲至1962年尾,中國、印尼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才正式開始,這對武裝斗爭的準備和保存革命力量都是不利的。對汶萊人民黨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也不夠重視,致使汶萊的武裝起義不能給予引導和配合:不但不能得利,反遭池魚之殃。在重視人聯(lián)黨的同時,忽略了其他黨的爭取。那時早些從公開干部或從民族干部中抽出部分去開展國際統(tǒng)戰(zhàn)工作,這方面工作,將會更快更好的開展,也將能更好的配合和支援國內的斗爭。
對當局的情報和政策的收集與研對策是不夠的。
以上盟的弱點,對於革命力量的鞏固、保存和發(fā)展也起了一定的限制和破壞作用。
(三)文銘權的優(yōu)點、貢獻與錯誤
文銘權在這個革命時期,他是最堅定、最有威信的,也是
最有貢獻和最杰出的最高領導。這是他非常光耀的一面。但他也有不足的一面,這其中有一點是必須特別提到的是,他會見汶萊人民黨領袖,得知他們即將舉行武裝起義之后,他沒有立即轉入地下,爭取領導和配合汶萊的武裝起義。他不但沒有這樣做,而且當他被捕和自我放逐之前,他都沒有把武裝起義這么重大的訊息向內部傳達和指示必須的準備,致使國內盟組織完全處於無知的被動狀態(tài)。
還有一點,任何國家的革命都要堅持自力更生為主,也即革命的重點必須放在各自的國內。因此,革命的最高中心領導,必須始終堅持國內或不遠離國內的領導工作,國際統(tǒng)戰(zhàn)工作可派別的干部去。
文銘權以上的做法,對盟和革命斗爭的影響是重大和深遠的。
第十節(jié) 砂盟在非武裝斗爭時期的優(yōu)缺點與經驗教訓
盟在非武裝斗爭時期,有三點革命斗爭經驗教訓必須強調的是:(1)只要革命組織的路線和方針能夠符合人民群眾和實際的要求,并帶領人民群眾為之作有效的斗爭,革命組織和革命力量就會得到鞏固和發(fā)展。(2)一個革命組織必須在進行非武裝(即和平)斗爭的同時,也必須作武裝斗爭的準備,這才能同敵人進行針鋒相對的斗爭。(3)開展和堅持革命斗爭,勢必面臨敵人的限制、破壞、逮捕、監(jiān)禁、殺害和武裝鎮(zhèn)壓,所以革命組織必須有準備、有對策、有計劃和勇敢的接受挑戰(zhàn)。
這個斗爭時期,盟的最大弱點,是在革命發(fā)展起來后面對敵人的鎮(zhèn)壓,應如何鞏固發(fā)展革命的大問題,不夠自覺及時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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