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邊碳關稅與知識產權:全球氣候合作的兩大障礙
文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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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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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烏有之鄉
單邊碳關稅與知識產權:全球氣候合作的兩大障礙
文佳筠
摘要: 發達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搞雙重標準:一方面提出征收碳關稅(進口稅),另一方面又反對發展中國家用出口稅調節高能耗產品的出口。這表明,碳關稅不是真正關注減排,而主要是發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和打擊發展中國家的借口。同時,現行知識產權體制之下,發達國家既壟斷“洋”技術又排斥“土”技術,造成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下的技術轉讓機制至今沒有讓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任何一項科技。要讓全球氣候合作有突破,質疑現有碳關稅提議與挑戰知識產權規則成為必然。
氣候變化是實實在在的威脅,并不僅僅是西方國家惡意制造的陰謀。為此全球各國應該共同合作,促進溫室氣體的減排。但是,西方國家卻以應對變化促進減排為幌子,巧立名目,試圖用碳關稅做為貿易保護的借口;并且堅持極為強硬的知識產權體系,甚至阻礙知識產權體系中強制許可機制的使用,使技術推廣困難重重。這是全球氣候談判與合作所面臨的重大障礙。
一、碳關稅能保住發達國家工人的工作崗位嗎?
當前美國政界的氣候壓力集團,主要是綠色運動環保團體和工會的松散聯盟。其核心要求之一便是主張采用單邊的邊境稅或關稅調整,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征收碳關稅,以保護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他們大肆宣揚,制造業工作正在從美國流失,而這些崗位都去了中國,“中國工人搶走了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們首先審視一下這種說法的前提。沒錯,確實有大量的制造業被轉移到了中國,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迅猛增長的主因之一便是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制造業的平臺。但是與許多人想當然的看法相反,中國在成為世界工廠的時候,由于嚴重依賴出口導向的經濟增長方式,并沒有同時創造出更多的制造業工作崗位;相反,中國經歷了大規模的失業。相關統計表明,至少從1995到2002年,中國制造業工作崗位減少了15%,從9800萬減少到8300萬。這一表面矛盾的現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機器取代了勞動。比如,從前中國自主發展的紡織機械,與西方類似的機器相比,要使用10 倍還多的工人,但所需的原初資本投入要少得多,能源密集度也相應地小得多,這是極為適合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的技術。但在最近時期對效率和利潤的無情追逐中,外國機械,尤其是從德國和日本進口的機械,日益得到青睞。1997年,中國對勞動密集型的本土紡織機械進行了大規模的銷毀。作為這樣一場轉型的結果,中國紡織品在全世界獲得了更大的市場份額,但是大量紡織工人卻下崗了。同時大量機械制造業破產,相關行業工人失業,因為它們原有的市場份額被德日占領。 第二,勞動條件的惡化。在從前的國有企業中,八小時工作日是標準,工人每周的休息日都有保證。現在國有企業的比重大大降低,血汗工廠越來越普遍,在許多沿海地區,12小時工作日成為標準,工人們如果幸運的話可一個月休息一天。在職工人若超時工作,大規模失業也就在所難免。 在1996年到2002年這段時期,制造業工作崗位在全球減少了2200萬,而中國在同一時期的損失量達到1500萬,占全世界總縮水額的2/3。除大規模的工作崗位凈損失之外,中國轉型為世界的制造業平臺,為跨國公司創造了更多的財富:盡管許多制造活動是在中國進行的,但收益大頭卻常常被西方公司拿走。不妨再以所謂“極具競爭力”的中國紡織工業為例,中國的生產廠家所獲取的利潤額不足10%,超過90%的利潤流入了控制著品牌和銷售渠道的跨國公司手中。我們不能怪罪中國偷走了工作崗位,相反,我們應當多去了解依據新自由主義原則而進行的全球產業重組,了解這樣的重組是如何摧毀全球范圍內包括中國的工作崗位的。依據這一思路,中國就不應當被視為當前發展模式的替罪羊,而只應當將其視為一個參與者:一小部分的中國人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全世界范圍的精英集團,而勞工階層則正如全世界各處所發生的那樣,被邊緣化了。 為了愚弄大眾,美國的主流媒體常常把制造業工作崗位的流失歸罪于中國,但是,美國的統治精英完全清楚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在2005年5月的一次國會聽證會中,來自保守派智囊機構蘭德公司的亞洲政策研究主任William H. Overholt承認:“中國迅速的全球化形成了巨大的壓力,要求嚴酷的調整。國有企業的工作崗位數減少了4400萬。中國已經損失了2500萬的制造業崗位。”他列舉的數字甚至要比上面我所引用的中國政府的數字還要高,因為他的數字所指的時間跨度更大。 可悲的是,美國勞工組織不是仔細審查這些事實并分析全球化系統究竟在哪里出了錯,相反,他們頻繁地聽信主流的誤導,不是把槍口對準老板和政府,而是對準了其他國家的工人,認為是他們偷走了自己的工作。這是當前全球所存在的悲劇性的事實:全球資本知道團結的重要,他們通過諸如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樣的機構團結在一起制定有利于他們的規則,而各個國家的工人則經常被他們挑動起來自相爭斗。從這一角度來看,美國工會組織所倡導的邊境稅調節舉措只不過是又一次被資本所操縱的條件反射式的反應,而不是深思熟慮的政策選擇。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就業外流,那么指望這些保護主義的舉措在不觸及上述全球化結構性問題的情況下解決這一問題,必然是治標不治本。事實上,有更好的辦法可以保護工作崗位。比如,美國工人大可以支持中國改變政策,減少和消除跨國公司的優惠待遇。為了吸引外資,尤其是直接投資,中國政府實施了許多傾向性優惠措施,比如較之國內企業的低稅率,大量的出口退稅。削減或者消除跨國公司在許多部門所享受的超國民待遇的呼聲在中國國內日益高漲,美國工會組織如果能夠支持這樣的努力,這將是太平洋兩岸的工人的雙贏。中國減少稅收優惠,減少了跨國公司將工廠轉移到中國的經濟刺激,美國勞工能夠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工作;對中國工人而言,一個更大比例的利潤份額將留在中國本土,而不是被跨國公司吸走。關鍵是全球勞工階層要找到辦法,進行通力合作,向資本問責,而不是被挑動去鷸蚌相爭,使漁翁得利。 中國政府可引以為戒的是,必須大力改變長期以來的出口導向的增長方式,將改善民生視為經濟活動的重心。
二、碳關稅是為了促進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嗎?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碳外流,也同樣存在問題。首先,如何定義外流?實際數據表明,發展中國家幾乎所有的新建的能源密集型設備,比如鋼鐵、化工、水泥等方面,都比發達國家現有的設備更有效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這些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產品征收碳關稅毫無道理。 其次,關稅調節措施摧毀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所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感受中,這將成為某種暗箱操作手段,以迫使他們也接受同樣程度的減排。這將有害于全球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間信任的建立。有聰明得多也持久得多的方法可以促使發展中國家的碳密集型或能源密集型工業加入減排的國際共同行動。 自2005年起,諸如焦炭、鋼鐵和水泥這樣的能源密集型產品出口的迅速增長帶來了強大的資源環境壓力,中國政府充分意識到了這一點,先是取消了這類產品的出口退稅,接著又開始征收出口稅,并逐步提高稅率。中國政府采納了來自環保部門的建議,主動采取了這一關稅調節舉措,大幅度降低了相關產品的出口額,比如焦炭2009年前五個月的出口比去年同比下降97%。現在,環保部正在研究各種綠色稅收的可行性。毫無疑問,發展中國家應當得到充分的鼓勵去實施這樣的減排舉措。一方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發達國家所擔憂的公平競爭問題;另一方面,長期來看這也將使發展中國家得益。畢竟,就人均而言,發展中國家的資源基礎要比發達國家脆弱,因此資源的大批量出口以及能源密集型產品的大量出口并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長遠利益,哪怕在某種狹隘的經濟意義上,這些資源密集型產業在發展中國家更有效率。不過,在一段時間框架內,這些舉措應當是自愿的,而不是強迫性的,因為發展中國家需要政策空間以便自行決策,而不是被迫過早承擔同等的減排責任——正如在蒙特利爾保護臭氧層協議中,允許發展中國家有更長的緩沖期淘汰破壞臭氧層的化合物。進口國所采取的關稅調節措施只應當作為最后的手段而采用。比如說,如果美國繼續拒絕承擔發達國家應該承擔的責任,其他國家將有權對美國產品征收碳關稅;如果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業部門,在規定的寬限期后仍然拒絕采取主動措施減排,其他國家有權考慮對其征收碳關稅。然而,現在歐美提出的碳關稅或邊境稅調節,只是發達國家的單邊行為,這非常不利于國際間共識的達成。公平而有效率的邊境稅調節體系,應該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下進行談判和實施。關稅調節舉措所獲得的款項應當納入一項聯合國監管的基金,用于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和對氣候變化的適應。 不幸的是,西方發達國家現在所倡導的碳關稅政策,名為促進減排,實際上是貿易保護的借口。這一點在近期的一個世貿爭端中表現得尤其明顯。 2009年6月歐盟聯合美國在世貿指控中國對包括焦炭在內的工業原材料采取出口稅等限制出口措施;而僅在2008年3月份,歐盟還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征收為期五年的正式反傾銷稅。在歐美不需要更多焦炭的時候,他們指責中國傾銷;在他們需要廉價焦炭的時候,就指責中國限制出口。如此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在本國提出征收碳關稅(進口稅)的同時反對發展中國家用出口稅調節高能耗產品的出口,表明歐美政府更多是欲使用碳關稅作為貿易保護和打擊發展中國家的借口,而不是真正關注減排。中國政府和中國學者可以更加積極地與西方進步人士互動,講清事實,挑戰西方政府的雙重標準,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多的政策空間。
三、改良知識產權體制,呼喚氣候技術的開源運動
知識產權體制的倡導者們宣揚,知識產權將為革新提供動力,同時也為人們采用有利于環境的技術提供刺激。但事實上,有大量的例子顯示了相反的結果:知識產權成為技術創新和傳播的障礙。蒙特利爾保護臭氧層協議就是一個例子,盡管該協議在國際環境條約中是相當成功的。當前,不破壞臭氧層的新一代冷凍劑技術專利,由杜邦等西方大公司所壟斷。蒙特利爾協議沒有規定強制許可(所謂強制許可,是指在國家安全、公共衛生等重大利益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國家可以強制征用專利,所付費用將由征用者酌情決定,而不是由專利所有者決定。美國其實是使用強制許可最多的國家,但其一貫持雙重標準,在國際談判中盡量阻止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使用強制許可),相反,西方公司可以繼續為其專利產品索要高價,而這樣的價格是發展中國家出不起的。同時,作為妥協,發展中國家被給予更長的緩沖期,以換取對西方公司專利的無條件保護。比如,就氫氯氟碳化合物(HCFCs)來說,發展中國家僅需在2016年1月1日凍結其生產,并在2040年1月1日全部銷毀。某些類型的氫氯氟碳化合物,比如HCFC-141B、HCFC-142B、HCFC-22,在近年來的使用增長迅速,這主要是由于中國和印度制冷需求的迅速增加。結果,2006年見證了歷史上最糟糕的臭氧層消失。這些類型的HCFCs也是極為強大的溫室氣體,其致暖效應超過二氧化碳數萬倍。在嚴格的經濟意義上,蒙特利爾協定看似是雙贏的妥協:西方公司可以繼續享有壟斷性專利的收益,發展中國家可以繼續享受低成本的氫氯氟碳化合物直到2016年。實際上,輸家是環境本身和我們共有的星球。 不僅僅是發展中國家由于目前的知識產權體制障礙而受到傷害,發達國家同樣如此。一個富有啟發性的例子就是Enercon,它是世界上最具創新性的風力能源公司之一,也是世界第三大風力發電機制造商,在過去幾年里都是德國風力發電市場的領袖。它的重要發明之一是一種無變速箱直接驅動的風力發電機。在傳統的風力發電機中,變速箱故障最為普遍,是造成發電機停轉的最大原因。因此,這項新技術大大提高了效率并減少了維修需要。然而,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一項裁定,Enercon公司被禁止在2010年前向美國出口其風力發電機,因為Enercon被控侵犯了Kenetech公司在美國申請的5083039號專利技術。Enercon聲明,是Kenetech公司盜取了他們的專利權,搶在他們之前在美國注冊了專利。在歐洲議會就此進行的專門調查中,一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雇員披露說,關于Enercon的詳細信息是通過美國情報網絡Echelon傳給Kenetech公司的。2008年早些時候,Enercon公司同它的競爭者通用電氣公司達成了交叉專利協議(通用電氣公司擁有7397143號美國專利,該專利部分基于5083039號專利)。在這部國際間諜和法律斗爭的長劇中,無論是Kenetech公司還是通用電氣公司至今為止都未建造或者安裝任何以爭議中的技術為基礎的直接驅動風力發電機設備,其中Kenetech公司于1997年宣布破產。簡言之,在這個特殊案例中,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專利法則的作用,就是至今為止阻止了這一對減排極為有利的技術在美國的應用。再一次,環境成為輸家。 知識和觀念之美,其一就在于它們是非競爭性的、非排他性的,這使它們不像大部分物質材料。如果你有一只蘋果,我有一只梨,我們做個交換,那么我就只有一只蘋果,你也只有一只梨。如果你有一個想法,而我有另一個想法,我們作個交換,那么結果我們就都有兩個想法了。我使用一項技術,這并不阻礙你也使用同一技術。但是目前的知識產權體制把知識作為競爭性和排他性的資源來使用:如果我為一項觀念申請了專利,那么別人就無法再運用這一觀念了,除非他們付得起專利壟斷價格。有更好的辦法去刺激發明創新,犯不著以這樣的方式把知識商品化并將其壟斷。這方面的一個成功范例就是IT產業的開源和免費軟件運動。開源運動擁有的數百萬追隨者,自愿并無報酬地貢獻了他們的時間。這一運動所造就的一系列技術令人印象深刻,其中包括Linux和公開辦公室。這些產品為全世界的消費者提供了成本極低或者干脆零成本的消費選擇,為不愿意或者無力承擔微軟公司等壟斷企業的高價軟件的人們提供了可行的替代產品。與傳統的版權或者知識產權相反,免費軟件遵循“開放共享版權”(Copy Left)的原則,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和研究有關成果;自由地復制并同其他人分享有關成果;自由地修改有關成果;自由發布分享修改后的、因此也是衍生性的成果,所有衍生成果都應當在同樣的或者對等的“共享公共版權”原則下進行發布分享。
IT領域的開源運動在一步一個腳印地前進,而面對全球變暖這一人類文明的嚴重威脅,在減排技術領域或可持續發展技術領域也迫切需要一場開源運動。遺憾的是,目前進展微小。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下的技術轉讓機制,至今為止沒有讓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任何一項科技。一些跨國公司確實建立了一個“世界可持續發展商業委員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擁有大約200個會員公司,專門處理商業和可持續發展問題。2008年上半年,該委員會啟動了一項環境專利共享項目,號召跨國公司捐獻一些對環境有利的專利向公共領域開放。任何公司只需捐獻一項自行選擇的專利就算加入該項目,并獲得相關的好名聲。迄今已有七家公司參與其中,包括IBM、諾基亞、博世、施樂、杜邦、Pitney Bowes、索尼,但是這些公司捐獻的專利大都無關緊要,稱不上有什么大的技術突破,也不具備大的潛在銷售市場。與此對比,在2008年12月波茲南談判期間,這個委員會的代表稱,“產業界完全不能接受”在聯合國主導的氣候協定中包括任何強制性的專利擴散條款。他們要求技術轉讓僅僅在跨國公司所參與和主導的體系內進行。所有這一切都使得人們懷疑該委員會的環境專利共享項目的初衷并不是真正推進可持續發展,而是僅僅用一些漂亮口號和表面行動為跨國公司做公關;甚至可能更糟糕,該項目其實是跨國公司們以攻為守,先發制人,意圖防止實行強制許可。 “關于氣候問題的開源運動在哪里呢?”這足以成為對所有參與環境問題的人們的挑戰,無論是政府部門、商業界還是非政府組織。希望有一天在氣候領域也出現Linus Torvalds(Linux 創始人)這樣的開源運動領袖,有更多的環保技術能夠向全世界開放。全球變暖是所有人都要面對的挑戰,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和創造來消解危機。“開放共享版權”原則所體現的觀念互惠性更能服務于這一目的;相反,目前的國際專利體制所推行的進一步將知識和科技商品化壟斷化的舉措,只能妨礙這一點。
四、遭忽視的“土”技術
除了國際專利體制所設置的障礙之外,還有一個誤解也阻止了人們就氣候和技術問題進行更有建設性的討論。這一障礙就是,有太多的人誤認為值得全球推廣和共享的環保科技只能來源于跨國公司或者具有利他心理的高科技人士(比如Linus Torvalds那樣把時間和精力貢獻給開源運動的人)。事實上,值得推廣和共享的觀念和技術并不一定就是高技術,他們大可以來自全世界范圍的各個社區:印度河谷的農民有一套令人贊嘆的不依賴于化石燃料的傳統灌溉系統,巴西農民正在著手恢復并推進他們的混合農業,英國草根的過渡城鎮(過渡意指從全球化的高碳經濟過渡到當地化的低碳經濟)運動正方興未艾,等等。 再以中國為例,國內太多人被洗腦落入西方話語陷阱而不自知,一說起新能源就只是高科技風能,光伏發電甚至生物燃料之類,卻不知道其實中國的可再生能源技術是在不止一個方面全球領先的:第一,太陽能熱水器,最環保的供熱水方式,中國的使用量占全球2/3。第二,農村沼氣池,中國無論是技術還是推廣,都是全球第一。這其實是集多功能為一體的先進技術:農村糞尿處理,改善衛生,同時生產有機肥,減少直接燒柴草造成的植被破壞和室內外污染,減輕江河湖海的富營養化問題。現階段很難找到比這更環保的科技了。 只要打破了對所謂“土”科技的歧視,中國其實可以在這些方面更大有所為:第一,在中國進一步提高和推廣太陽能熱水器、沼氣池、節柴灶等低價高效的節能減排科技。比如沼氣池技術,在推廣層面仍然有許多問題,有相當的潛力可挖。第二,幫助其他第三世界國家推廣這些科技,實現發展和環保的雙重目標。第三,某些科技可以向西方進行有支付的技術轉移,或者技術互換。比如西方用糧食造生物燃料,引發了糧食危機;相比之下,沼氣池技術是真正的變廢為寶。當然,筆者并不是反對風能、光伏發電這樣的高科技新能源,只是不能忘記:土洋結合,兩條腿走路。同時,發展高科技新能源的時候一定要從國情出發,以我為主,真正的高科技是買不來的,市場換技術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回到技術轉讓問題,在國際談判中目前的問題是人們往往忽視和邊緣化節柴灶、沼氣池等切實可行的觀念和技術,而過分專注于西方跨國公司所擁有并希望以壟斷高價出售給他人的高科技。印度、巴西和中國的農民當然沒有為他們的技術申請什么專利,因此他們的這些科技都可以免費獲取并以相當低廉的費用大規模推廣。然而,包括清潔發展機制在內的國際氣候機制,常常邊緣化這些科技,而不是促進它們的分享和推廣。那么,用什么樣的方式才能最好地讓這些基于社區的知識和技術服務更多的人們呢?支持將這些技術納入目前的知識產權體系能夠促進這些技術的普及嗎?對此,不妨同傳統藥用植物的遭遇進行類比。相關知識產權化的嘗試往往以生物海盜行徑而收場:西方醫藥公司將傳統藥用植物和相關知識注冊專利,剝奪當地人分享利益甚至繼續免費使用這些知識的權利,盡管是當地人在長達數百年的時間里發現并積累了相關知識。如果我們希望阻止基于社區的生態技術遭受同樣的命運,如果我們要推動“土”技術與“洋”技術的全面普及,就必須挑戰現有的知識產權壟斷體制。
(責任編輯:杜建國)
● 文佳筠,留美學者,“2030”研究所研究員。
2009年《綠葉》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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