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氛圍異常濃厚。
近年來,西北地區伊斯蘭教過度發展引發的宗教狂熱雖有所遏制,但宗教氛圍依然濃厚,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
一是各族穆斯林對宗教信仰更加虔誠。各族穆斯林把各種宗教活動作為個人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年長者注重宗教禮儀,青年人也顯示出濃厚宗教情懷,在學習工作之余積極參加各種宗教活動,尤其在農村地區更為突出。在一些地方,不信教的人受到排斥和孤立,宗教勢力甚至煽動教民采取極端手段迫使黨員干部信教,形成“信教有自由,不信教沒自由”的反常現象。在一些偏僻農村,黨員和公職人員信教的達80%以上,有的全村黨員信教,有的支部書記帶頭參與宗教活動,交納“天課”,有的黨員干部當了伊瑪目和寺管會成員,有的極端宗教意識濃厚成了分裂分子的幫兇。2004年5月7日,和田地區墨玉縣扎瓦鄉黨員肉孜.買買提牙生在清真寺做完禮拜后,面對參加禮拜的400多名信教群眾,公開宣布退出共產黨,重新信仰伊斯蘭教,在穆斯林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
二是宗教職業人員增多。由于宗教場所增加,門派內讓和分化,致使宗教從業人員明顯增多。現在,新疆伊斯蘭教教職人員有3萬多人,其中伊瑪目、阿訇以上的有2185人,約占全國伊斯蘭教教職員(約4萬多人)的3/4,占全國宗教教職人員總數(30萬人)的1/l00,但政治素質和威望有很高并且宗教學識淵博的領袖式人物極少。據統計,1992年寧夏全區有伊斯蘭教職人員8500余人,2002年增至12000余人。近兩年,甘肅省伊斯蘭教教職人員凈增了2885人。在一些穆斯林聚居區,由于具備阿訇資格的人員過剩,導致競爭激烈,互相傾軋,不斷引出事端。
三是朝覲人數不斷增加,形成朝覲狂熱。朝覲是穆斯林的五項基本功課之一。按照《古蘭經》的規定,凡身體健康、道路安全、經濟條件允許的穆斯林,一生,中要到沙特阿拉伯的麥加圣城朝覲一次。新中國成立后,1952年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還在籌建時就通過了派遣“中華人民共和國伊斯蘭教朝期團”赴麥加朝期的決議。但是,由于西方敵對勢力對我國實行封鎖,海上禁運,多方阻撓,中國伊協連續二年組團朝勤均未能成行。1955年8月,在周恩來總理、埃及總統納塞爾和沙特費薩爾國王的努力與友好配合下,新中國第一個朝期團一行20人,由達浦生任團長前往麥加完成了朝勤功課。這一活動受到伊斯蘭世界,尤其是中東國家的普遍關注與好評,沖破了敵對勢力對我國的政治經濟封鎖。從1955年起,到“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中,我國共派出十批朝覲團組,總人數為132人次。十年動亂期間,朝覲活動被迫中止。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因經濟條件和簽證等因素的限制,全國每年朝覲人數大約只有20人。1990年中國和沙特建立了外交關系,朝覲手續和往返路途大大方便和改善。據初步統計,1981至于2001年全國朝覲人數達45000人次,超過“文化大革命”前全國朝覲人員總數的150多倍,特別是1995年以后,每年朝覲的人數都在4000人以上,零散朝規人員一度曾達到4800多人。近兩年在多方努力下雖有大幅度下降,但與其他省區相比,仍是最多的。2001年有2000余名各族穆斯林完成了朝覲功課。近年來,西北地區穆斯林群眾的朝數愿望日益強烈,政府分配的名額遠遠滿足不了信眾的需求,有的便不惜出錢“買指標”,有的設法走后門、打招呼,有的以經商、探親、旅游、留學等名義私自前往,有的違背教義借債朝覲。許多人不僅不能給家中留下生活費,甚至個人的旅費也是借來的。出國后,有些人做了不少喪失國格、人格的事,造成很壞的國際影響。
2005年,僅中國伊協組織的朝覲者就達5100人。實際上近兒年,中國平均每年朝覲的人實際人數在1-2萬。據統計,新疆每年分配朝覲名額為1000人,而實際朝覲人數超過4000人。2003年未經批準前往沙特的人達2500多人。2002年,甘肅某縣有1189人到沙特朝覲,其中名額外朝覲者多達1031人。按最低估算,每位朝期者的開支在3-4萬元。這對于貧困地區的教民來說無疑是沉重的負擔。朝覲過熱以及在伊斯蘭教影響下形成的某些舊的傳統觀念,嚴重束縛群眾的思想,影響經濟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的步伐。朝覲也造成中國穆斯林傷亡。四是宗教活動持續失控升溫。宗教活動的名目越來越多,每逢建寺慶典、周五聚禮、搬請阿訇、迎送朝覷者以及重大節日,較為大型的宗教場所聚集的教民往往成千上萬,聲勢浩大,勞民傷財,導致跨地區參加宗教活動的現象難以禁止。有的還借機擴大門派影響,有的借機斂財。在新疆一些地區,近些年的宗教活動不但規模越來越大,而且次數也越來越頻繁,宗教氣氛不斷升溫加強,既嚴重地干擾了當地經濟文化的發展,而且也嚴重地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的日常生活。在這種狂熱的宗教氣氛中,正直的黨員干部被孤立歧視,愛國進步的宗教人十被驅逐,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當然無從談起。
二、恢復或變相恢復的宗教封建剝削制度在一些地方開始回潮和升溫。
“天課”制度是早已被廢除的伊斯蘭教的宗教壓迫剝削制度。一個時期以來,這一制度在許多地方又被恢復或變相恢復。在一些地方,宗教課稅公開化,交納“大課”由自愿變為強制,由不記姓名變為張榜公布,由自行交納變為上門收取。其收入有的被“教主”任意揮霍,用于買車、建房,有違伊斯蘭教教義和交納“大課”的初衷。這種現象惡性發展的后果極其嚴重,將會使某些門派自我膨脹,形成教內“割據”,出現宗教管理上的“盲區”,甚至局部失控。1958年,中央明文取締了伊斯蘭教“教主制”、“放口喚”等封建特權,改革開放后已重新形成。在蘇菲派門宦(包括新疆依禪派)中,“教主”及其代理人把持著本門派宗教事務的主導權,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有的放“口喚”、派“代表”,跨地區遙控;有的依仗其特殊地位和影響,四處募集資金,大興土木,把道堂和拱北搞得豪華、森嚴和神秘;有的干涉村組干部、管水員、管電員的選配,為門派爭奪實權;有的干擾宗教事務管理,甚至授意信徒聚眾鬧事,向政府施壓。在部分地區如“教主”和教職人員還擁有新的特權,在開辦企業、銀行貸款、劃分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方面受到教民自發的照顧。有的教民甚至一些黨員干部,還以能為“教主”效力為榮。康樂縣原人大主任退休后,自愿到道堂為“教主”擔任“管家”。2002年8月,吐魯番市依法拆頭道河拱北私建標志,就有教主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到處上訪,并組織全新疆和全國哲派信眾聲援,造成惡劣影響。
三、教派紛爭時常不斷。
西北地區伊斯蘭教內部紛爭由來已久,有的根深蒂固,影響深遠。近年來,教派矛盾雖總體趨緩,但局部地區矛盾仍很突出,有的因矛盾激化引發大規模群體事件,成為社會穩定的嚴重隱患。教義上,由于哲合忍耶等蘇菲派門宦與伊赫瓦尼等教派在教義的解釋、認知上存有歧見,宗教儀式也各不相同,因而,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阿訇在宣講教義時相互貶低,人為制造隔閡和糾紛,破壞教派團結。1996年以來,僅寧夏固原地區每年發生類似較大糾紛多達二、三十起。還有,近年來一些教派門宦內部因爭奪教權、不斷引發的矛盾,甚至是大規模上訪、請愿及群體性械斗事件。1980年以來,哲派內部因派系爭斗先后發生53起聚眾械斗事件。尤其是1992年7月26日至1993年8月4日在短短的一年時間里,寧夏西吉伊斯蘭哲合林耶派沙溝支派和陳家溝支派間先后發生3起武裝械斗事件,造成49人死亡,51人傷殘,2人失蹤,120人受傷和大量財產受到極大損失。此外,在這場武裝沖突中,還遣散了4000名武裝人員,收繳槍械11955件(其中土槍5300多支、軍用槍4支)、土炮28門、各類槍彈23萬多發、土炮彈50發、土手雷20枚、炸藥230公斤,搗毀槍械加工點42個。西吉事件平息后,許多不法分子還要求為其頭目平反、阿訇串聯鬧事、集體上訪等事件,出現了該派群眾抗繳公糧和稅收、宗教干預婚姻等問題。2000年11月,甘肅廣一河縣撒拉教內部因爭奪教權,5000多教民發生內證:在一些非法宗教活動猖撅的地方,地下經文學校畢業的“塔里甫”,為爭奪教權,或極力誣蔑、貶低愛國宗教人士,甚至煽動不明真相的信教群眾把愛國宗教人士趕出清真寺;或打著“新教派”的旗號,惡毒攻擊、迫害愛國宗教人士,要求建立“本派”的清真寺并擔任士持該寺宗教活動的阿訇。此外,由于撒拉教和賽萊菲耶等教派跨區傳教、擴展勢力,與其它教派爭奪信眾,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由于賽萊菲耶教派與瓦哈比原教旨主義聯系密切,受到來自沙特、科威特的資助較多,使該派宗教活動經費豐裕,教民宗教負擔輕,還可享受一些福利,導致其他教派信眾改換門庭,引發新的教派矛盾。此外,青海“昭輝堂”(嘎德林耶門宦的“黑皮帽”支派)公開活動、陜西什葉派(源白中東的原教旨土義)悄然出現、新疆依禪派“反彈”(20世紀50年代曾因從事極端宗教和分裂活動被政府取締),都不同程度引起其它教派和信眾的不安。
四、非法宗教活動屢禁不止。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內外諸多因素影響下,我國西北地區尤其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非法宗教活動形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強迫他人信教或參加宗教活動,尤其是誘迫婦女參與學經。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信教或不信教,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一定要尊重公民本人的意愿。”非法宗教活動歪曲伊斯蘭教的教旨教義,打著維護宗教自由的幌子,以威脅、逼迫、孤立和打擊的手段,肆意強迫不信教的群眾信教和參加宗教活動。他們不許商店賣煙酒,不許看電視,不用所謂“異教徒”生產的物品。對吸煙喝酒的人,采取割耳朵、動刀子,進行殘酷傷害,僅1999年以來,就發生10多起殘酷傷害他人事件。烏什縣有7人因此被割掉耳朵。他們還對一些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強迫、威逼。如伊寧市某村一名叫托乎地熱合曼的老黨員,過去從不參加宗教活動,也不做禮拜,阿訇就指著他的鼻子說:“人都是有死的時候,你不做禮拜,你死時我不給你念經,看你將來怎樣離開這個世界。”這位己80歲高齡的老人只好違心地參加禮拜活動。非法宗教活動的脅迫使不少不信教的群眾開始信教,致使宗教勢力惡性膨脹。
2、違反宗教法規,盲目擴建清真寺和擅自開辦各類伊斯蘭經文宗教學習班(點)。一些門派為炫耀勢力,互相攀比,掀起興建擴建清真寺、拱北之風,有的耗資數千萬,甚至幾億元。在一些鄉村最醒目、最豪華的建筑大多是清真寺、拱北,與簡陋的學校形成鮮明的對比。據統計,2000年以來,甘肅的宗教場所增加了784處。解放初期到60年代,寧夏全區清真寺只有1500多座。而改革開放以來的20多年中,清真寺已增至3700多座”。增建清真寺的資金來源既有政府撥款,也有當地穆斯林白己集資,同時還有伊斯蘭國家的援助。據調杳,沙特等國宗教組織先后提供了300多萬美元在新疆修建了3000多座清真寺。20世紀80年代,伊斯蘭發展銀行資助了406萬美元,以建立包括寧夏銀川的伊斯蘭經學院、寧夏同心縣阿拉伯語言學校等4項文化項目。清真寺是穆斯林從事各種宗教活動的重要場所,清真寺的增加說明穆斯林對宗教活動的重視和參加宗教活動人數的增加。寧夏清真寺、拱北(道堂)數量最近十年間,分別增長了39.9 % , 55.8%。某“拱北”為追求豪華、氣派,有的建材從國外進口,開工20年,已耗資2.5億元,至今尚未竣工,其規模之大、投資之巨、全國罕見。濃厚的宗教氛圍不僅加重了教民的思想和經濟負擔,也刺激和助長了偏激的民族情緒,激化了社會矛盾,稍有不慎就會導致教眾行為失控,甚至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新疆大規模
修建清真寺的熱潮始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它首先出現于南疆地區,并迅速蔓延到全國各地。據不完全統計,至1998年底,1000多萬穆斯林的新疆清真寺數量已達24000座,約占全國清真寺總數(約3.7萬座)的2/3,占新疆地區全部宗教活動場所(約2.41萬所)的99%以上,其中80%是近10年內修建的,這些迅猛新建的清真寺,不少都是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以各種名義形式盲目建立起來的。特別是在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蘇和克孜勒蘇,伊斯蘭教信徒有370萬卻擁有17540座清真寺。到1998年底,僅喀什地區未經批準修建的清真寺134座,和田地區4449座清真寺中1200多座未經批準。在南疆在一些農村、鄉鎮,最豪華、最宏偉的建筑是清真寺。為了修建清真寺,許多地方宗教勢力不斷向信教群眾和民族干部,乃至領導干部強制征收宗教“課稅”。有些地方,一個不大的村子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清真寺,有的城鎮一條街道上止座清真寺相距不足百米。目前,新疆清真寺的數量、密度和人均擁有量都已遠遠超過了包括沙特、土耳其、埃及、伊朗等世界傳統的伊斯蘭國家。其絕對數量是中亞5國清真寺總量的近5倍,是世界上清真寺最多的地區之一。伊朗約有6000萬穆斯林,清真寺為5400座;埃及約有4300萬穆斯林,清真寺17000座;突尼斯約有700萬穆斯林,清真寺650座、簡易宗教活動場所2000個。伊拉克有穆斯林2000多萬,清真寺3200座;阿富汗穆斯林1700多萬,清真寺15000座;沙特阿拉伯穆斯林800萬,清真寺3000座。新疆清真寺己經遠遠超過了正常宗教活動的需求,這就為分裂分子和宗教極端分子利用宗教進行分裂活動和反動宣傳提供了場所。
3、宗教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計劃生育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干擾和影響國家公務的正常進行。這一問題,西北地區比較普遍,在伊斯蘭非法宗教活動比較猖撅的地區,如在和田、固原、臨夏等穆斯林聚居的鄉村尤為突出。干預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計劃生育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隨處可見。伊斯蘭教本身就具有政教合一的特點,積極主張參與社會政治生活。近兒年來,隨著宗教氛圍和宗教意識的不斷增強,“以教干政、以教壓政、以教代政”的現象日益突出。當地政府的日常工作受到嚴重干擾,國家的許多政策法令無法執行,廣大群眾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響,特別是與廣大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生產、婚姻、計劃生育、文化學習等受到的沖擊更為明顯。
首先,干涉各地政府日常工作和群眾正常生活的事大量增多。在伊斯蘭非法宗教活動比較猖撅的地區,當地政府的日常工作受到嚴重干擾,國家的許多政策法令無法執行,廣大群眾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響。隨著宗教人士政治待遇的提高,一些人便違反政教分離原則,利用其特殊身份對教區內的行政事務橫加干涉,以不正當手段為本門派安排“政治代言人”,擴大權勢,謀取私利,非法行政,甚至發泄私憤,煽動教民對政府的不滿情緒。在一些穆斯林聚居的鄉村,公開選舉的村社干部如得不到當地宗教上層人士的認可,就很難開展工作:村民間一般性民事糾紛大多找阿訇不找政府,和田等地還出現私設“宗教法庭”,審理教民的民事糾紛的怪事。受此影響,部分教民宗教意識越來越濃,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越來越淡漠,基層組織的功能被弱化,群眾基礎越來越薄弱。個別宗教人士還干預干部任免,聽命于他們的就支持,否則就得下臺,致使阿訇的影響超過了黨政領導,宗教人十的威望高于黨員干部,清真寺的作用超過了當地政府。個別阿訇甚至派人毆打不信教的農村黨支部書記。一些地方政府收繳公糧、稅費必須得到清真寺的支持才能落實,甚至還有清真寺對群眾交納的公糧和稅費進行提留的現象:發生糾紛或涉法案件后,不是首先找民事和司法部門調解,而是找清真寺處理。有的呼吁以伊斯蘭教教規、教法代替國家的法律、法規;有的公開向信教群眾征收“天課”:有的把從政府領取身份證、營業執照、駕駛執照等說成是“哈拉目”,煽動群眾抵制。在宗教狂熱的社會氛圍中,許多年輕人迫于父母和社會的壓力,或者受同伴的影響而信仰伊斯蘭教和參加宗教活動的。在一些企業,一些工人無理要求工廠更改上班時間,以服從做“乃瑪孜”的時間。還有一些機關干部除了在家里按時做乃瑪孜外,上班后還在辦公室里關起門來做乃瑪孜。在一些地方,極端宗教分子公然煽動和脅迫群眾對少數民族黨員干部和不信教的人采取不理睬、不握手、不進他的房子、不喝他的水、死后不送葬的態度,以孤立和打擊我們的黨員干部。這些不正常現象的出現,使南疆部分穆斯林聚居區的黨員、干部信教的情況日趨嚴重,部分黨員、干部為了保住白己的位置,死后阿訇能給做“乃馬孜”,不得不討好阿訇,有的,甚至采取了“退黨”這種極端的方式,以表明白己是一個“虔誠”的穆斯林。據疏勒縣三個鄉鎮九個村的調杳,293名黨員中有160名信教,占到54.6 %,54名“三老”(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人員中,有45名信教,占到83.3 %,而且大多數做乃瑪孜。據在新疆墨玉縣沙依巴克鄉的調杳,全鄉黨員兒乎全部參加過,甚至經常參加宗教儀式,都表示信仰伊斯蘭教。該縣阿熱勒鄉恰吐村27名黨員中,每天做一次乃瑪孜的有12人,做5次的有5人,全部都過主麻。在新疆,特別是南疆某些地方,在全民信教的氛圍中,往往對不信教者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使其不得不信教。
其次,加緊對學校的滲透,干涉教育事業。據1986年統計,莎車縣有65名阿訇教授650名兒童學經文。在阿熱勒鄉恰吐村和瑪吾斯塘村,對兩所小學三至五年級共5個班120名維吾爾族學生問卷調查,會談經文的約占82. 5%,封齋的約占19. 17%,過主麻日的占男學生的41. 6%”。令人擔憂的是有的教派門宦還違背國家政策,在教內興辦的幼兒園開設宗教基本信仰課,聲稱“要讓孩子們從小受到一些宗教信仰的熏陶,從小將信仰的種子植入他們的心田”。學校己經成為民族分裂土義同我們爭奪的一塊重要陣地。極端勢力和分裂分子認為,學生和知識分子是“東突”的未來。因此,近年來,他們加緊了向大中專院校師生的組織和思想滲透。在喀什、和田、阿克蘇二地區的部分大專院校,時常發現學生傳看、傳播反動書刊、畫冊,灌制和復制音像制品。一些學生還公開編寫、散發反動傳單、文章和音像制品,一些教師和學校_廠作人員或明或暗地支持和指導這些活動。伊斯蘭極端分裂分子向青少年學生和和教師灌輸所謂“東突厥斯坦”的國家觀,“泛突厥主義”的民族觀,“泛伊斯蘭主義”的宗教觀,把青少年引向歧途,充當他們制造動暴亂事件的馬前卒。一些人受其毒害,法紀觀念淡漠,分裂意識和極端宗教思想濃厚,有的在校內進行非法宗教活動,有的秘密串聯成立反動組織。如克州阿圖什市的“洪水演出隊”、伊寧市的私人演出公司、阿克蘇的“青狼青年聯盟”、“泉”、“伊斯蘭足跡”等,和田市的“青年星火聯盟”、“天山號角”等組織基本上都是文化教育界為主要骨干。有的學生聽了民族分裂的宣傳后,抵制正面教育,甚至參加民族分裂組織團伙活動,成為民族分裂勢力的骨干。有的學生公然把中國地圖中的新疆部分,改寫成“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在南疆地區的一些學校中,多次發現中、小學生撰寫的反動詩歌、日記和“心得體會”,有的教師甚至兼任伊瑪目。反動宣傳對學校的滲透嚴重腐蝕、影響在校學生。一些學生民族極端情緒日益嚴重。喀什師范學校一學生說,他想在漢族人頭上拉屎撒尿,“見了漢族學生就想打架”。2001年3月新疆白治區伊斯蘭經學院甚至出現抵制升國旗的惡性事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分裂分子極力向大中專院校以及在內地舉辦的“新疆班”滲透,通過信件、電話、郵件散布分裂言論,煽動民族仇恨。據調查,近兩年和田地區47名教職員工參加分裂組織,380名參與非法宗教活。新疆公安機關查處的地下塔里甫中,大多數是在校學生。2003年5月,新疆公安部門破獲了利用互聯網煽動人學生出境接受恐怖培訓的“阿拉帕提·艾爾肯團伙”,涉案人員來自新疆大學、喀什師范學院等6所院校共23人。
再次,部分宗教人士和極端分子公開進行破壞婚姻法、反對計劃生育的活動。近兒年來,婦女戴面紗的人數迅速增加,戴面紗雖然,不屬于非法宗教活動,但這種落后的封建陋習死灰復燃和蔓延,顯然是非法宗教活動和極端宗教勢力影響的結果。有的宗教人十法制觀念淡薄,不顧《婚姻法》規定,私自給未經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的教民念“尼卡”(證婚詞)。受其煽動和影響,在新疆喀什、和田、伊犁及寧夏西吉、甘肅臨夏等穆斯林聚居的鄉村,有相當一部分青年結婚時只請阿訇念經“證婚”而不進行結婚登記。在喀什、和田曾多次發生攻擊和謾罵計劃生育干部、惡意毀壞計劃生育宣傳欄甚至殺害計劃生育干部的惡性政治事件。在個別地方,宗教人士還私設公堂,非法拘留審訊打人、強迫婦女戴面紗,不許結婚男女到政府有關部門登記等現象嚴重存在。他們還反對婦女參加工作,甚至反對婦女騎白行車,等等。玉田縣1997年就查出結婚不領結婚證,而念“尼卡”結婚的就有1600余對,念三聲“塔拉克”而不到民政部門辦離婚手續就離婚的有700多對,1999年墨玉縣查出不領結婚而念“尼卡”結婚的就有3300對。據統計,喀什、和田、阿克蘇三地區自1996年到2001年,利用宗教干預行政、司法、文化、教育、婚姻的事件9000多例。
最后,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教民聚眾滋事。一些宗教人士和極端分子唯恐天下不亂,時常利用教派矛盾、民族群眾間糾紛以及少數出版物傷害穆斯林感情、假冒清真食品問題、刑事案件處理不妥等社會問題,為發泄私憤、謀取私利或達到政治目的,打著宗教的旗號挑唆事端,動輒煽動教民上訪、請愿和聚眾鬧事,甚至打砸燒搶無惡不作,嚴重破壞了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如1993年“西吉事件”、1995年和田“7。”7.7”打砸搶騷亂事件、1997年伊寧“2.5″騷亂事件、2000年廣河“11.20”撒拉族群體械斗事件等都具有明確的政治目的,矛頭直指政府,裹脅大量信教群眾參與。近兩年來,此類有組織的群體事件時有發生。2002年5月上旬,寧夏回族白治區固原縣三營鎮趙寺村的一回漢兩家之爭引發了600回民集體上訪事件。2003年2月,青海尖扎縣發生了3000名回族群眾與400名藏族群眾受少數別有用心者煽動群體毆斗、打砸燒搶事件,造成1死7傷,砸損商鋪21家,車輛27臺,搶走化肥140袋。
4、違反宗教法規,擅自開辦經文學校、班點,私帶宗教學生。早在80年代中期,新疆私辦地下經文學校,私自帶培“塔里甫”的現象就比較盛行,1988年11月新疆自治區有關部門發布了“不允許私人擅白開辦經文學校或經文班”的規定,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查禁取締行動。但這種現象不但屢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近年來一些阿訇私帶滿拉(經文學生)和民辦經文學校之風盛行,大多未經政府批準,沒有納入正規管理軌道,學經人員絕大多數是18歲以下青少年。有的任教阿訇和阿語教員甚至要求政府承認其“教師”資格,解決其“待遇”。自1990年起,每年查獲的各種地下經文學校都有六、七百所以上。僅葉城縣在1993-1999年8月就發現私辦經文班219處(未發現達50 } ),學經人員為2539人;伊犁州2002年1-6月,就杳出私辦經文班、點13起,人員160多人。這些地下經文學校以講解《古蘭經》為幌子,從搞民族分裂的政治日的出發,利用一些教徒虔誠的宗教意識、宗教感情,斷章取義,曲解教義,顛倒黑自,蒙騙、利誘、威逼群眾,進行反政府煽動,企圖把群眾變成對抗現實而采取極端行為的群體,為民族分裂活動和恐怖活動作組織上和輿論上的準備。在一些教民聚居區,部分青少年受家庭和社會濃厚宗教氛圍的影響,寧愿學經也不去上學,寧愿將來當阿訇也不愿當村干部。近年來新疆查獲的地卜塔里甫80%以上是20歲以卜的青少年,最小的年僅3歲。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地下經文學校的“塔里甫”有許多是在校學生。宗教極端勢力和分裂勢力在他們控制的地下經文學校里,不是向學生傳授宗教知識,而是向他們灌輸分裂思想和宗教極端思想,瘋狂與國家爭奪青少年和學齡兒童教育的陣地。他們說:“共產黨把穆斯林中的中、青年引向叛教的道路,我們培養(經文)學生,要用伊斯蘭精神把這些‘叛徒’爭取過來”。從這些地下經文學校畢業的“塔里甫”,許多已成為新疆地區暴力恐怖活動和民族分裂活動的骨干力量。發生在伊寧市的“2 ·5”嚴重打砸搶騷亂事件中的骨干分子全是這樣的地卜經文班(點)培養出來的,最大的27歲,最小的也僅20歲。
5、未經批準擅自印刷、散發、銷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宣傳民族分裂、宗教狂熱及恐怖主義思想。近幾年,在西北地區尤其是新疆地區,大量復制、印發反動音像制品和非法宗教出版物比較普遍。伊斯蘭極端分子公開制售非法反動宗教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甚至在飯館、理發館和集貿市場播放宣傳“圣戰”的錄音帶。從1996至2000年,新疆集中整治四年來,共查繳反動錄音帶6萬多盒,光盤20000多張,其中烏魯木齊就杳獲反動錄音帶3萬多盒,喀什、和田、阿克蘇三地區查繳了反動音像制品1萬余盒、非法宗教出版物8千余冊。2001年一些反動宣傳產品又大量出現,如《世界奇跡》、《解放之路》、《覺醒》、《你是誰》、《這就是真理》、《安拉你在哪里》、《敗類》、《槍聲》、《車臣之路》等等攻擊黨和政府,煽動民族仇恨,制造思想混亂的反動書刊和音像制品,又在南疆三地區廣泛流傳。這些反動宣傳品赤裸裸鼓吹宗教狂熱,煽動民族分裂,反漢排漢,甚至教唆如何成立反動組織,號召“一手拿《古蘭經》,一手拿武器,趕走異教徒”;叫囂:“要讓清真寺塔尖上的伊斯蘭光芒照亮全新疆”。不完全統計,2001年全疆收繳反動書刊 28500余冊、反動音像制品1450多盤。其中2001年3月間,和田市一次就查獲反動書刊59種共27800冊,數量之大前所未有。這些極端宗教和民族分裂思想,擾亂了人們的思想,毒害了青年一代,滋長了部分少數民族群眾的離心傾向,是分裂恐怖分子不斷滋生的思想根源。
五、排擠和打擊愛國宗教人士,爭奪寺院講經權。
非法宗教活動私辦講經班(點)遭到政府明令禁比和打擊之后,就變換手法,排擠寺院愛國宗教人士,爭奪寺院講經臺,兜售其反動宗教思想,企圖把非法宗教活動合法化,這是當前非法宗教活動的新特點。額敏縣某鄉清真寺阿訇趙福錄是政府任命的合法宗教職人員,遵紀守法愛國愛教,當他在寺院向教民傳達政府有關宗教法規時,被個別宗教極端分子趕出寺院,占領講經臺。伊寧市某村一名合法阿訇被兒個宗教極端分子排擠出去,鎖上寺門不讓他進寺,另從外地搬請野阿訇進寺講經,等等。據有關部門統計,伊寧市評出的6名“五好伊麻木”,已有3名被擠下講經臺。宗教極端分子占據寺院之后,有的恢復了宗教封建特權,征收宗教課稅;有的裝修豪華寺院門樓,加教民負擔;有的別有用心地抬高朝覲人的地位,如霍城縣曾發生出動100多輛高級轎車迎接一名朝覲者的事件等等,大搞非法宗教活動。
六、伊斯蘭極端勢力活動猖撅。
在當代國際伊斯蘭復興運動影響、支持下,伊斯蘭極端勢力與“東突”恐怖勢力相勾結,打著宗教旗號進行分裂破壞活動,成為邊疆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嚴重威脅。據統計,1990年,新疆共發生暴力案件280余起,其中武力對抗、槍戰60多起。白1996年起,伊斯蘭極端色彩濃厚的民族分裂勢力和先是在伊犁地區搞起“泰比勒克”(宣教者)活動,以后逐步向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蘇地區蔓延,1998年、1999年達到高潮。1997年至1998年在喀什、和田、阿克蘇三地區,持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觀點的非法宗教團伙就有100多個。他們在三分之二的清真寺進行過滲透活動,企圖奪取清真寺的“領拜權”。這些勢力只承認宗教教權,不承認政府政權,主張政教合一:他們利用地下教經點、多種媒介和“泰比力克”等形式,竭力宣傳民族分裂和“圣戰”思想,鼓吹“殺一個異教徒、等于7次朝覲”、“殺一個異教徒,就可以進入樂園”、“不殺異教徒的人‘不是真正的教徒”,極力主張用武力推行原教旨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與我爭奪信教群眾。極端勢力還煽動群眾外逃。2001年4月,他們策動拜城縣119名穆斯林群眾變賣家產,舉家逃往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但在莎車縣被截獲。2001年在新疆查獲的《我們的獨立是否有希望》、《要么獨立,要么死亡》等反動宣傳冊,不僅系統宣傳分裂思想,還赤裸裸地傳授“哈馬斯”式的恐怖方法,煽動教民“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從肉體上消滅異教徒,把漢族人從新疆趕出去”,“要在托兒所、學校、商店、市場、車站、橋梁等人員眾多之地實施縱火、爆炸、暗殺,使這些地方充滿血腥,場面越恐怖越好”。2003年10月,烏魯木齊公安機關破獲一反動團伙,該團伙成立僅5個月就向全疆各地發件非法印制的宣揚“圣戰”和分裂思想的反動宣傳品4萬余冊。據權威部門統計,1990年至2000年6月,新疆共打掉分裂和恐怖組織、團伙503個,依法處理6328人次,其中勞教1069人,判刑976人。近年來,在我嚴打和國際反恐雙重壓力下,他們調整策略,轉入蟄伏期,加緊“文攻武備”,但暴力案件和武力對抗依然不斷。2003年5月,和田地區皮山縣和喀什地區澤普縣連續發生極端分子和恐怖團伙白天殺害小學教師、鄉鎮干部和執法人員的惡性事件。兇手公開叫囂“知道的人越多越好”,明顯帶有制造恐怖氣氛、疏離黨群關系的動機。2004年3月2日,兩名恐怖分子在新疆澤普縣制造了針對新疆武警部隊的爆炸事件。喀什、伊犁等地的一些極端分子還叫囂“要像伊拉克人那樣發動人體炸彈和汽車炸彈襲擊,加快東突獨立進程”。
當前伊斯蘭教在中國傳播的情形。
一、 簡單的歷史回顧
伊斯蘭教大約在唐代就隨著阿拉伯商人的到來進入了中國。由于中國一直是個世俗化的封建國家,宗教對于統治權的維護起不了決定性作用,統治者對于宗教的傳播基本采取放任態度。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1949年。在此期間,伊斯蘭教獲得了長期寬松的環境。1949年后,隨著執政黨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而且作為執政黨指導思想的馬克思主義包含著徹底的唯物論,因此新的政權對宗教工作采取了與以往不同的態度。一方面,堅持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對宗教傳播、影響、組織等加以有效管理。比如,傳播宗教,只能在宗教場所進行,其他場合不得傳播宗教。這一管理方式是有道理的,宗教作為人的意識對世界的虛幻反映,具有非科學性的本質,隨著文明程度的發展進步,宗教最終會走向消亡。對宗教的傳播擴散加以有效管理,廣泛宣傳無神論和科學觀念,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
這一漫長的時期中,伊斯蘭教在我國的傳播特點是“內向型”的。所謂“內向型”,簡單的說,就是指伊斯蘭教的傳播主要局限在特定民族中,也就是局限在維、回、東鄉等一些少數民族之中。傳播方式是基于“血緣——家族”紐帶,即父母(尤其是父系)信仰伊斯蘭教,子女就當然的加入伊斯蘭教;與穆斯林通婚者,也必須加入伊斯蘭教。可見,這時,生育子女、與非穆斯林通婚并且要求其入教是伊斯蘭教吸收信徒、擴張勢力的主要方式。
二、 當前伊斯蘭教在中國傳播的特點
近幾年來,隨著國內經濟水平提高,政治環境逐步寬松,伊斯蘭教的傳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值得注意的特點:
1、向其他民族傳播。今天,伊斯蘭教的傳播不再局限在維、回、東鄉等一些少數民族之中了,它積極向其他一些沒有伊斯蘭文化傳統的民族傳播,這既包括作為國家最大民族的漢族,也包括其他一些少數民族。
2、向其他宗教信徒傳播,使其脫離原宗教,加入伊斯蘭教。
例如,國內某個知名伊斯蘭網站大張旗鼓的宣揚“佛教徒***加入伊斯蘭教”。事實是:尼姑***對佛教有一些不滿,但她本來是“沒有足夠的勇氣放棄對佛教的追隨”的,可是在與某個伊斯蘭組織的“兄弟姊妹接觸的日子里”,這個尼姑終于有勇氣了,她拋棄了佛教,皈依了伊斯蘭。可想而知,這種所謂的“接觸”是一種什么意義、什么性質的行為。無非就是積極與其他宗教信徒接觸,借機詆毀其他宗教,摧毀其信徒對該宗教的信仰,進而皈依伊斯蘭罷了。(例如在這網站上就直接出現了認為佛教是黑暗的、迷信的言辭。)用比較通俗的語言來形容,就是挖其他宗教的“墻腳”。
3、向大學生等年輕人群傳播。年輕人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尤其是掌握知識的大學生群體。伊斯蘭教的傳播也當然不會放過這一極富希望的群體。以往,我國高校管理較為嚴格,宗教很少有機會進入大學校園。但是隨著高校管理社會化,學校對于學生的管理已經相當寬松,宗教也就有了“滲入”校園的機會。這種傳播方式,主要包括:學生穆斯林向自己的同學“宣教”、伊斯蘭教組織舉行所謂的免費“講座”、免費假期“培訓班”等活動吸引學生參加、以及網絡上的宣傳等。根據某些伊斯蘭網站提供的信息,有時舉行一次宗教活動,就有100多名大學生參加,其能量不可小視。
應該說,伊斯蘭教將發展目標對準國家的未來——大學生,是具有深謀遠慮的。
4、向執政黨滲透。執政黨掌握著國家政權,國家權力對于宗教傳播是最有力的工具。某些穆斯林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開始有意識的向國家權力接近。
在一些伊斯蘭論壇上可以看到,部分伊斯蘭教徒正在積極向執政黨、向國家政權滲透。
有些穆斯林積極參加共產黨。本來應該是無神論者的黨員,卻仍然積極參加伊斯蘭宗教活動。為何如此?據部分“黨員穆斯林”在某些伊斯蘭論壇向自己的教內“兄弟姊妹”的“交心”,其目的在于,通過加入執政黨,獲取國家權力,然后利用手中權力,在我國擴張伊斯蘭勢力,逐步實現“讓伊斯蘭之光照耀全中國”的目標。即使伊斯蘭教內部有人質疑他們違背了“認主獨一”的最高教規,他們也會委屈的申辯,自己是為了伊斯蘭利益才違心入黨的,“本意”是好的,安拉“徹知”他的心。也有些穆斯林對他們的存在表達認可和支持,認為在國家政權內部有“自己人”,可以較好的維護全體教徒的利益,是好事。甚至有教徒表示,在我國西部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這樣的好事,那就是占據一定職位的“黨員穆斯林”,利用手中權力為伊斯蘭教謀取利益。
盡管這種事情目前還不多,“黨員穆斯林”擔任的職務還不算太高,力量還有限,但卻值得我們警惕和深思!
5、確保穆斯林的“純潔性”,不受中國傳統文化“干擾”,拒絕與中國傳統文化融合。
例如,根據一個伊斯蘭網站消息,某個伊斯蘭組織特意選在中國傳統的“除夕”之夜舉行新教徒皈依儀式,其作用在于,割斷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聯系,不受中國傳統節日的影響。你們漢族說除夕要家人團聚,我就偏要把穆斯林從家里叫出來參加集體宗教活動。特別是對那些家庭中還有漢族成員、不信教成員的穆斯林,不一塊兒和家人“團聚”,起到對他們家庭其他成員的沖擊和引導作用。一個小小的日期選擇,透露出用心之深,令人膽寒。
更有不少伊斯蘭網站,一到中國傳統節日,便向教徒發出號召:“穆斯林不能過春節”“穆斯林不能過清明”“春節不是我們的節日”等等。其國家認同感、民族認同感如何,值得思考。
6、積極加強與伊斯蘭國家和國外伊斯蘭組織的聯系。
“全世界穆斯林是一家”的口號是這一特點的形象表達。在伊斯蘭網站可以看到,我國許多民間伊斯蘭教組織在開展宗教活動時,經常會邀請在中國的外國穆斯林參加。借此機會獲得外國宗教勢力的支持,既包括經濟上的資助,也預備一旦出現不利“狀況”時,將國內問題國際化,獲取政治外援。這是具有“國際眼光”的做法。
7、提倡全體穆斯林共同“宣教”,共同承擔發展新教徒的義務。以往,一般穆斯林群眾并不會積極的向其他群體“宣教”和發展教徒,這一工作主要是由教內的神職人員完成的。現在,則提倡一種“全體宣教”的新的發展模式。即號召全體穆斯林都積極行動起來,動用自己的人際關系、聯系渠道、宣傳網絡,向所有的人群宣傳伊斯蘭、發展新教徒。爭取做到每個穆斯林,人人都能發展幾個新教徒。換言之,動用穆斯林“人海戰術”來擴大組織。
8、“綠化中國”主義。所謂“綠化中國”,就是指在未來,使伊斯蘭教成為中國的主流、主體,使這個國家伊斯蘭化,“讓伊斯蘭之光照耀中國”。以往,中國穆斯林只關心保持自己的信仰,而現在,不少新一代的穆斯林則有了“雄心壯志”,他們在自己的網站上公開打出了“綠化”的旗號。
綜上所述,當前伊斯蘭教在中國傳播的根本特征就是由“內向型”轉化為“外向型”。也就是說,積極主動,采取攻勢,動用一切力量,向一切人群傳播伊斯蘭教,最終實現使中國伊斯蘭化的目標。(按照他們的語言,就是讓全體中國人都能“走上真主的引導的正路”)
三、 幾點看法
1、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對于此權利,國家應當保障。但這不意味著任其擴張發展。任何權利都有其界限,沒有無限制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也不例外。如上所述,宗教作為人的意識對世界的虛幻反映,具有非科學性的本質,隨著文明程度的發展進步,宗教最終會走向消亡。對宗教的傳播擴散加以有效管理,限制宗教權對其他權利的侵犯,廣泛宣傳無神論和科學觀念,使公民樹立科學健康的人生觀和世界觀,逐步促使宗教走向消亡,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同時,這也符合堅持唯物主義世界觀的執政黨的意識形態。
2、中國共產黨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的政黨。唯物主義、無神論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個共產黨員,都是在承認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的基礎上加入這個政黨的。這就意味著每一個黨員都必須是絕對的無神論者。
然而當前的情況卻是,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的信仰缺乏了解,某些黨員已經是宗教教徒,不符合黨員的基本條件,卻沒有被發覺。因此我建議,需要對全體黨員進行一次“信仰大調查”,要求每一個黨員向組織保證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參加任何宗教活動(履行公務除外)。堅持信教的,勸其退黨或者除名。在黨員發展工作中,也要認真調查發展對象的宗教信仰情況,每一個新發展入黨的同志,都必須向組織保證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參加任何宗教活動。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政教分離,確保國家走向文明進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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