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在前30年沒搞好,主要是和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不相適應。
前30年,中國工業還沒有完成工業化,工業不能給人民公社提供高效率農業生產所需的機械化設備;當時的服務業也非常不發達,實行機械化農業生產后富余的農民也無法轉移到其它產業,人民公社這種農村集約化組織的經濟高效率也不可能發揮出來,除了在興修水利方面,人民公社的組織效率很高外,前30年,大量農村人口只能集體從事簡單的田間勞作,人民公社在組織農業生產方面的效率甚至比個體單獨勞動的效率都低。
大躍進時,由于盲目超速發展工業,大量農村勞動力被強制轉移到工業生產領域,結果導致作物成熟后,農村沒有勞動力來收割和儲存,遇到自然災害,大量作物爛在地里,糧食產量損失很大,很多人因此餓死。
大躍進的失敗,直接否定了超高速度發展工業的可能性,中國工業于是轉入適度增長。在當時計劃經濟條件下,工業的發展只能先重工、后輕工、最后是農業機械,人民公社的組織作用主要是為重工業發展提供原始積累,這樣必然導致農民人力和財富的大量付出,雖然沒有地主盤剝的制度作用,但農村經濟在前30年后半期依然處于停滯狀態。
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主要是重工業無法吸納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農村人口也就無法順利進入城鎮,轉為城市人口,而大量人口滯留在農村,直接堵死了人民公社向機械化生產高效模式發展的道路,致使人民公社在農業生產方面的效率并不高,人民公社這種集約化組織形式的優勢沒有很好地發揮出來。
雖然人民公社在農村修建了大量的水利設施,但這些水利設施主要是靠人海戰術完成的,效率也不高。
經過30年重工業建設,到改革開放前,中國的重工業體系基本完成,鋼鐵有色、石油化工、工程機械、汽車制造、軍工制造都已具有了堅實的基礎。
后30年,中國工業化進程在外資的刺激作用下傾向于日用輕工業,輕工業飛速發展,城市服務業也隨之逐步繁盛。大量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外部條件已經具備。
此時,正是人民公社發揮集約型組織優勢的大好時機,但遺憾的是,中國農村的集約化組織——人民公社,卻被撤除,包產到戶,使農民重新成為了一盤散沙,農業機械化的前景也被包產到戶給徹底埋葬了。
雖然包產到戶在剛實行的幾年內促使農業糧食生產效率大幅提高,包產到戶這種分散的個體勞作模式,畢竟是一種原始落后的生產模式,它的效率雖然比人民公社這種高度集約化組織在組織簡單田間勞動時的效率高一些,但和大規模機械化生產方式比起來,它的效率又要低得多。這種單個個體從事田間勞作的經濟模式,也使農業科技無法迅速推廣。包產到戶幾年后,糧食生產迅速達到包產到戶單個個體勞作效率的極大值。此后,糧食產量就開始長期徘徊,甚至下降。
隨著輕工業(日用工業品)在沿海城市的快速發展,農民很快意識到自己在田間辛苦勞作的收益遠遠比不上到工廠打工的收益,很多農民逐漸選擇了進城打工的創收模式,農村大量青壯勞動力自發涌向對外資全面開放的四個沿海經濟開發區,而后擴散到全國,形成后30年特有的農民工現象。
但在強大的工業資本和官僚組織面前,失去組織庇護的農民只能淪為任人宰割的廉價勞動力,農民工的各項權益受到資本權利和官僚組織的無情踐踏,農民工的血汗打工并沒有使農民過上體面的生活。農民工雖然持有農村老家的土地經營權和收益權,但在城市中,他們只能成為城市中最低等的城市人,不僅不能享受城市的各種福利,而且備受歧視和剝削,在為中外資本家貢獻了自己的血汗和青春后,只能拿到微波的薪資。
為什么農民工會成為這樣的城市邊緣人?最大的原因就是農民工沒有自己可以依附的組織。
城市的各種組織,都是在戶籍二元制度下建立的,它們只為具備城市戶籍的城市人口服務,作為農民依附的組織人民公社已經被承包到戶的私有化改革給活埋了,涌入城市打工的農民工沒有任何組織可以依附,他們成為一個個散兵游勇,自然而然,他們在強大的私人資本面前,只能充當提供利潤的廉價工奴,沒有任何組織來保護他們的權益。
在自由工會沒有合法地位的改革時代,沒有組織可以依靠的農民工,只有用鄉情結成的人情關系。鄉情是沒多大作用的。無助的他們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反抗。
如果人民公社沒有被撤除,如果農村土地沒有承包到戶,不僅農村的田地可以得到機械化耕種,富余的農村勞動力一部分可以留在農村開發新的農產品加工產業,一部分也可以以人民公社的組織形式,到沿海開放城市集體承包勞務,集體進入企業打工。遇到勞務糾紛,他們所屬的人民公社就會極力為他們去解決,為他們爭取最大的利益補償。這遠比承包到戶分散耕種田地的效率高得多,出外打工的富余勞動力,各項人身權益也可以得到很好地保護,個人的收益也會比農民工散兵游勇式的打工方式高得多。
從組織形式上說,過去的人民公社比工會更集約化,更有組織性。在改革開放進程中,如果把人民公社的組織形式公司化,或集體股份制化,可能就不會出現那么多的農民工問題。農村和城市,資本、勞動者、政府都會得到各自均衡的利益,不至于富了資本家、富了政府,卻殘酷剝削了農民,農村也是一片亂象。
歷史的嘲諷真是無情,最先搞起承包到戶的小崗村并沒有發家致富,從30年的實踐看,承包到戶并沒有使農民得到很大的經濟利益,相反,農民的收益和城市居民收益的差距反而拉大了,農民成了相對更加貧困的群體。
從各地實踐看,凡是沒有搞承包到戶的農村,卻得到了很好的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模式在城市工業和服務業迅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反而獲得了很大的經濟利益,集體制中的農民沒有辛苦萬分地奔赴城市血汗打工就獲得很高的生活質量,居住、生活、養老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富裕程度甚至高過城市普通居民。小崗村和南街村就是一對很震撼的實例。
為什么反差會這么大?
內在的原因就是集約化組織模式是參與市場博弈最基本的要素,是獲取市場博弈收益最基本的工具。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規律就是弱肉強食,強者為王。組織化或集團化所形成的博弈實力遠高于個人的單打獨斗,再強悍,再高明的人,也無法和一個高度組織化的集團對壘,何況經濟實力低下的單個農民?
資本為什么厲害?只因為資本的組織化和集團化。單個農民怎么能和強大的私人資本對壘?越是弱小的生物,越需要組織化和集團化,才能對抗大型生物。螞蟻雖小,但組織有序的一堆螞蟻,卻是非常可怕的。
即使搞承包到戶,也沒必要把人民公社這種高度集約化的組織形式廢除,至少可以把人民公社轉變成技術和市場指導的農村服務組織,這樣,農民可以得到很好的技術指導和市場指導。
另外,保留人民公社的組織形式,還有利于農村集鎮的城市化。人民公社總部所在地可以成為農村區域經濟中心,積聚大量的經濟要素,這對集鎮城市化非常有好處,可以形成很多新城市,吸收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工業生產和社會服務領域。這樣,農民不用進入本已擁擠不堪的大城市打工,就可享受到工業化發展的經濟成果。
面對現在農村的種種社會和經濟問題,有的人主張土地徹底私有化,自由買賣土地。土地私有化的結果必然導致大量失地農民衣食無著地流入城市,一到經濟萎縮期,大量失業的農民工無法回到農村,城市就會出現大量流民或乞丐,中國很可能會回到1949年以前的那種社會狀況。
土地私有化必須具備幾個先決條件,第一、城市開放戶籍,城鄉戶籍一體化,或廢除戶籍制度,以身份證來作為公民唯一識別證件。第二、城市福利和社會保險系統必須無差別地接納所有進城工作的農民工,為他們提供和城市市民一致的福利享受和社會保險。第三、政府必須提供足夠的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以滿足失地農民進城工作后的居住需求。如果不能滿足,則可能造成很多找不到工作的農民工沒有棲身之所,成為城市乞丐,城市就會布滿大大小小的貧民窟。這種類似印度的狀況,是我們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從中國目前的經濟條件看,土地私有化的條件并不具備。三個先決條件中有兩個目前是無法實現的。政府目前還沒有那么大的財力承受大量農民進城的福利和社會保險需求,也沒有財力提供足夠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
實行土地私有制度的西方國家都經歷了200多年殘酷混亂的城市化道路,大量農民付出慘重代價后,他們的后代才享受到工業化的經濟好處。大量農村人口離開農村后,西方才出現擁有大片土地,生產完全機械化,高效率農業生產的個體農莊,并且,西方的農村都有組織化很強的農村社會組織,這些農村組織在幫助當地農民參與市場競爭方面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人口數量最多的中國,城市化道路不能選擇西方的發展道路,這樣會造成極大的社會動蕩,已經人滿為患的城市也不可能接納大量農民轉化為城市居民。中國城市化只能選擇新增大中城市的道路,農民就地集中,積聚成大城市,分工協作組織生產,形成新的經濟發展中心。在這一進程中,人民公社具有非常強大的經濟組織能力,可以很好完成這種轉化。恢復人民公社這種集約化經濟組織已經成為當下農村唯一可以選擇的發展道路。
中國農村的歷史悲哀就在于:在不具備農業機械化等經濟條件的時代,卻人為出現了適合農業機械化生產方式的高度集約化經濟組織——人民公社,導致農業生產的效率非常低;在經濟發展具備了農業機械化生產條件的時代,卻把適合農業機械化生產方式的高度集約化組織人民公社給槍斃了,田地耕作權也被分散到了每家每戶,這樣改革的結果,同樣導致農業生產效率非常低下。中國農村在錯誤政策的指導下,整整60年,并沒有獲得令人驚嘆的經濟發展。
現在,中國工業水平比30年前更是大大提高,農業機械化的條件已經非常成熟。各種經濟組織形式也在中國實行多時。但現在分散的承包到戶耕作模式嚴重阻礙了農業生產效率的大幅提高,農業機械化和現代化的程度和中國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程度完全不合拍,以致嚴重制約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化。因此,恢復人民公社的組織形式正當其時,人民公社這種高度集約化的經濟組織形式正是當下農村最急需的。人民公社可以公司化、股份化,成為經濟法人實體,成為農民參與市場博弈的庇護神。
為保證人民公社的持續經營,不至于破產影響農民的長久福利和生活,應嚴格限定人民公社的資產負債比率,制定較低的負債比率,寧可發展慢一點,也要穩妥經營,禁止拿土地作為抵押物去獲得貸款。
人民公社對社員完全透明,民主監督。結合鄉、村行政組織結構,推動中國農村良性發展,最終達農村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中國農村決不能走土地私有化的禍國殃民道路。
等到經濟條件達到后,可以分批把部分農民完全轉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農村經濟發展后,會形成新的大、中城市,大量農村人口就可成為城市人口,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這樣可以逐步推動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和城鄉一體化。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