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能從源頭上解決民間中醫的合法從業、生存和傳承問題,民間中醫就失去了發展空間和活力
春節前夕,名老中醫李可去世了。他曾創造出許多起死回生的奇跡,徹底改變了外界對中醫“慢郎中”的看法。面對瀕臨死亡的病人,他大量使用有“回陽救逆第一品”之稱的中藥——附子,經常開出數百克的劑量。他一生用去附子5噸,救治了數以千計的垂危病人。
像李可這樣源自民間的中醫,從草根變成名家,屬于鳳毛麟角。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調查,在農村邊遠地區依然生存著至少15萬名民間中醫,他們長期處在有用、有益卻“非法”的狀態。
《執業醫師法》像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制約著民間中醫的發展,讓民間中醫處于“無證行醫”的地下狀態。《執業醫師法》規定: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人,首先必須具有醫學專業本科、專科或中專學歷。這些民間中醫,雖然具有某一領域的專長,但由于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低,不要說考取執業醫師證,連報考的資格都沒有了。
近年來,衛生部門雖表態支持“師帶徒”中醫藥傳承方法,但規定為師者至少必須同時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以及“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從事臨床工作15年以上”兩項條件。按照現行師帶徒規定,沒有學歷的民間中醫,哪怕就是帶了徒弟,徒弟也不能考執業資格,這樣就幾乎斷了民間中醫傳承的路。
古人說:“醫無三世,不服其藥”。《易經》云:“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中醫方往往是幾代人傾盡心力、甚至搭上性命的結晶,如六神丸、云南白藥、跌打損傷丸、接骨丹等國家保密處方,都是來自民間。現代中醫教育,起初完全是政府從民間遴選中醫作為教師。首批30位國醫大師,全部有民間中醫經歷,80%為師承或家傳。國醫大師陸廣莘說:“我是民間醫生,也是鄉村醫生。”不可否認,民間中醫隊伍魚龍混雜,但在傳承中醫精髓、保存中醫特色、保障農村基層人民健康方面,民間中醫發揮著不可代替的作用。
專家認為,保護和改善民間中醫的生存環境,比挖掘、整理民間醫藥資源更加重要和緊迫。倘若不能從源頭上解決民間中醫的合法從業、生存和傳承問題,民間中醫就失去了生存空間和發展活力。隨著時間的推移,中醫絕技正在慢慢流失。再不搶救,再不重視,可能就無法挽回了。正如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所說:“我們這些穿了皮鞋、坐了辦公室的人,不要忘了民間。”
1954年,毛澤東指出:“中藥應當很好地保護與發展。我國的中藥有幾千年歷史,是祖國極寶貴的財產,如果任其衰落下去,將是我們的罪過。” 《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對民族、民間醫藥傳統知識和技術逐步開展系統的繼承、整理和挖掘研究。”目前,《中醫藥法》已列入立法計劃。人們希望《中醫藥法》能還民間中醫一片天,將民間中醫納入依法行醫的軌道,讓他們名正言順地行醫問診、救治眾生。
民間中醫是傳承中醫的重要力量。只有為他們提供寬松有序的發展環境,才能使更多的中醫絕技薪火相傳,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繁榮與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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