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了李潔非先生的一本書,書名叫《文學史微觀察》。其第一部分的小標題叫“收入”。在這里,李先生從個人收入的角度分析了魯迅等民國時期的一些文人的處世態度、性格。他有這么一種看法,即魯迅所以是“硬骨頭”,“沒有絲毫的奴顏與媚骨”,是因為他有“高收入”。為了證明這種觀點,李先生又以茅盾等人為例:茅盾等人在做事上比較圓滑一些,原則性不如魯迅,是因為他們的收入不及魯迅,是生存狀況決定了他們的處世方式。
從收入角度品評這些民國人物,我還是頭一次看到,感覺非常新穎,也很能給人啟發。但細思量之后,又會發現這個問題是值得進一步探究的。魯迅收入高的時候是硬骨頭,那么在他生存困難的時候,是軟骨頭嗎?魯迅家道中落,曾長年生存艱難,但這一時期的魯迅并非一個渾身奴顏媚骨的人啊。而一個人有了高收入,并不一定就是“硬骨頭”啊。魯迅在他的雜文就談到過,一個喜歡做主子的人本身也是奴才,——一個高收入的人在某些時候也會奴性十足的啊。
所以說,一個人的收入與他待人處世的態度、人品之間沒有必然的決定關系。當然,個人收入對人的處世態度會有影響,但只是因素之一。在不同人身上這個因素影響的大小也會不同。比如對很多人而言,家庭教育有決定性的影響。
這本書中還有一章,標題叫“斗爭”。主要內容是來品評毛主席的“斗爭哲學”。李先生的結論是:毛主席的永遠革命理論是錯誤的,人類社會不能永遠斗爭,而應該包容。文中還提到了毛主席的《矛盾論》一文,對這篇文章的基本觀點,李先生傾向于否定,甚至認為這篇文章與馬克思的思想相悖。李先生認為在馬克思看來共產主義社會沒有斗爭。——這種看法顯然是缺乏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常識。其實在這一章里,李先生沒有把“斗爭哲學”梳理清楚。所以,李先生就把“斗爭”和“包容”對立了起來,認為“斗爭”就是不能“包容”。其實有這么一句普通人都知道的話,“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支持你發言的權利”。“不同意你的觀點”,就是要爭論,這就是“斗爭”;“支持你發言的權利”,這是提倡言論自由,就是“包容”。所以說,“斗爭”和“包容”怎么會是絕對對立的呢?李先生在這里品評毛主席的思想其實也正是一種理論斗爭方式。
毛主席的“斗爭哲學”,是建立在其“矛盾論”的基礎上的。這里面沒有什么不當之處。世界永遠處在矛盾之中,有矛盾就有斗爭。這種觀點不對嗎?人類進入任何一個時期,比如共產主義時期,矛盾也不會消失。沒有矛盾事物也就不存在了。這應該是一種哲學常識吧。人類整個的歷史,包括改革開放的歷史不也是斗爭的歷史嗎?對毛主席思想的重新認識就是一種斗爭,創立新的發展理論也是斗爭,——和原有理論的斗爭。從微觀上說,我們的生活更是處處是斗爭,反腐倡廉是斗爭,打擊假冒偽劣是斗爭,包括醫療改革、商品房的調控不都是斗爭嗎。
當然,人類社會中的“斗爭”,“斗爭”本身也不會是完美的,內部也是有矛盾的。比如,我黨就犯過“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宗派主義”的錯誤,經濟上犯過“浮夸風、共產風”等錯誤,改革開放之后,很多方面也有錯誤。“斗爭”中會出現新的問題,但你不能因此就否定“斗爭的必然性”“斗爭的永恒性”。否定斗爭本身,這恐怕是某種糊涂油蒙了心了。
2015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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