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眾的語言歷來非常生動、非常傳神,別的例子不舉,單說一個“炒”字,里面就有著令人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奇妙意境。所謂“炒”嘛,無非掂著炒勺,讓里面的肉啊、魚啊、菜啊什么的翻來覆去,一次次地加熱,一次次地升溫,直到炒熟可餐。1983年前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等辭書在解釋“炒”字的時候,僅有這層意思。
詞義的引申運用是漢語中的常見現象,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漢語的詞義也在經常不斷地變化著。這個“炒”字,后來被慢慢地引申到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來了。引申到經濟生活中來,就有了諸如“炒股”、“炒房”、“炒地皮”、“炒期貨”等等。那么,這里的這個“炒”字該怎么理解呢?我想,應該這樣理解才能夠比較準確地表達它的含義——某件物什從我手里走到你手里,再從你手里走到他手里,這樣幾易其手,價格輪番上漲,就像那炒勺里的菜,顛來倒去,越炒越熱。不是嗎?不信的話,你看看“炒股”的“炒”、“炒房”的“炒”,不就是從1000點“炒”到6000點的嗎?不就是從1000來元一平方“炒”到30000多元一平方的嗎?
一座房子的每個平方米,價格從1000元到30000元,這被人們稱為“升值”。那么,到底升的是什么“值”?是使用價值嗎?不是。使用價值是商品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特性。一處房產從我手里炒到你手里,價格從1000元/平方米到30000元/平方米,它比在我手里的時候更好用了嗎?沒有。可見,它的使用價值沒有增長。升的是價值嗎?也不是。價值是包含在商品里面的人們的勞動量。當著一件商品完成了它的生產過程的時候,人們為生產它付出的勞動既已終結,它的價值不會繼續增長。所以,所謂“增值”,既不是使用價值的增長,也不是價值的增長。那么,增長出來的是什么呢?是價格,是圍繞著市場供求關系和政府貨幣發行量的增長而增長起來的價格。
圍繞市場供求關系增長的價格,里面包含著一種不公平。你不是著急要住房子嗎?那好,我把我的房子加價賣給你。為什么加了價你還要啊?因為你急需。子女要結婚成家立業,沒有房子怎么成啊?所以,是急需,學界的術語又叫“剛需”。我獲得的加價的這一部分,付出勞動了嗎?沒有。沒有付出勞動,為什么可以獲得加價的部分呢?這就是剝削。
有人說,市場很公平啊,周瑜黃蓋、愿打愿挨,法律術語叫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其實,這是在看似公平的形式之下掩蓋著的實質上的不公平。市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有公平就沒有市場;只要市場存在,就沒有公平。市場的本質就是剝削。至于說政府超發貨幣造成通貨膨脹,這種剝削手段,馬克思在理論上早已論述過了;解放前,蔣介石反動政府的“法幣”從1937年100元能夠買一頭牛到1947年連一盒火柴都買不到的歷史事實,中國的老百姓早已領教過了。
話說回來,繼續說“炒”。“炒”字,在1983年以前的《現代漢語詞典》里只有“炒菜”意義上的“炒”,而沒有“炒房”、“炒股”意義上的“炒”。因為,那個時候“改革開放”剛剛開始,市場經濟還沒有廣泛地深入到人們的生活中來,還沒有在群眾的生活語言中得到反映。不僅如此,在此前更早的一個時期內,“炒”是絕對不允許的,是被法律所嚴厲禁止的。比如,在1979年的《刑法》中還有個罪名——投機倒把。什么是“投機倒把”啊?顧名思義,就是瞅準有利可圖的“商機”,把某種商品加價倒賣獲取暴利。投機倒把就是“炒”。投機倒把既然是犯罪,當然在打擊之列,當然也就無人敢“炒”,當然也就不會被熱炒得進入詞典。
新時期還出現了一個詞,叫做“炒魷魚”,也被收入了詞典。“炒魷魚”,就是被老板開除的意思。這層意思反映了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新的關系。在社會人群中重新出現了“老板”群體和“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魚肉”類群體;他們之間的關系就是,除去自身勞動力一無所有的勞動者,重新獲得了一種隨時可能被買賣、隨時可能被拋棄的“自由”。
“炒”字詞義的引申和擴張,投機倒把行為從有罪到無罪甚至越“炒”越熱的變化,勞動者隨時可能被“炒魷魚”的新的“自由”處境,反映著中國社會生活幾十年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就是宣告剝削有理、壓迫有理;這種變化發生在1978年之后的中國大陸,就是新老走資派對《共產黨宣言》的無恥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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