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不抵抗的是“攘外必先安內”的愚民政策、是“寧與友邦勿與家賊”“十年黃金”的愚民文化,是獨裁黑暗統治的必選之路!
一、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這幾天,“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常闖入視線,分析緣由不外乎有幾個“蔣粉”,為了推卸蔣不抵抗的罪責。我不知道這些人是生活在什么年代,不懂得與時俱進的哲理,你可以生活在過去,但不應該冒傻氣出來害現代人!更不應該忽悠別人還騙自己,是傻子不是你的錯,但還想騙別人那就是你的罪。
為什么古代軍人會信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難道是君命沒有權威嗎?可是不知道你們還聽過“君命不可違”嗎?什么情況下君命不可受?什么情況下君命不可違?其實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當時的通訊手段的時效性:如果君命能很順暢,時效性是有保證的,那肯定是“君命不可違”,除了這個小子想造反了,感覺腦瓜子頂在那里太不方便了,想嘗嘗滅九族是啥滋味?反之,戰場形勢瞬息萬變,君命輾轉貽誤戰機、脫離戰場實際,那么很有可能君命不可受,但這樣的人最后結局肯定是飛鳥盡、良弓藏、走狗烹,絕沒有好下場!可是在現代通訊手段能夠及時通達,還有誰敢不可受?還有誰能不可受?
那么面對突發事件,張學良有抗君命嗎?沒有!他一直與政府保持聯系,顯然既沒打算抗命、也沒發生抗命,顯然張學良無需用“君命不可受”來為自己辯護?用“君命不可受”為蔣介石辯護,推卸蔣介石不抵抗、不作為的罪責!不可受的對象是否搞錯了?這是什么情況?這是什么思維?蔣沒命張沒抗,竟然忽悠了八十年,這就是愚民文化的毒害、這就是愚民政策的反動本質。
二、蔣介石要負不抵抗的主要責任
1、在事件爆發前,蔣介石已經在實施不抵抗政策:
A)1927.3“南京事件”、1928.3“濟南慘案”、......,都對中國軍民生命和財產等造成重大損失,最后蔣介石的國民政府都是尋求妥協、軟弱無力、未戰先敗、不了了之;
B)1931.7.11蔣致電張:現非對日作戰之時,以平定內亂為第一;九·一八”前兩個月,蔣公開宣稱:亡于帝國主義,還能當亡國奴,茍延殘喘;若亡于共黨,則縱為奴亦不可得。
2、事件發生時:張是積極聯系政府,但沒有從蔣或者國民政府那里得到明確指示,這里有張學良的責任,但政府的不作為應該負更大的責任。請問有君命嗎?是什么君命?抗了什么君命?獨裁是使政府無法對事件作出準確判斷、及時反應的罪魁禍首,一遇危機就鬧“腦梗阻”,職能部門成擺設,有職無權、有權無責,國家處于癱瘓。
3、事件發生后:消極應付、與虎謀皮的幻想公理、一根筋剿匪、先剿后抗、抗倭死罪、......。
A)1931.9.19國民黨決議:一由外交部向日本提出抗議;并向國聯提出申訴;
B)蔣作秀日記9.19、9.20、9.21、9.22:有口號、要剿匪、無抵抗、無措施、無信心、一團糟、......。
C)1931.10.12:我們要以和平奮斗,以捍衛此次國難,以維護國際公法。政府現在既已此案訴之于國聯,以待公理之解決,故以嚴格命令全國軍隊,對日避免沖突,對于國民亦一致告誡,務必維持嚴肅鎮靜之態度;
D)1934.4在南昌訓話:中正來贛剿匪,實本有匪無我、有我無匪之決心,凡我剿匪將領,嗣后若再以北上抗日請命,而無決心剿匪者,當視為貪生怕死之輩,立斬無赦
從以上可以清楚看到:不抵抗是蔣介石當政以來的既定國策,它的實質是只剿匪不抗倭;張學良有不抵抗的責任,但最大的罪魁禍首是蔣介石,因為不抵抗是蔣一以貫之的謀略,而張學良只是忠實執行不抵抗賣國政策。從蔣介石有小聰明無大智慧,恰恰是小聰明害死了國人、民族、......,也坑了蔣自己,成也蕭何敗蕭何。
世界怪現象:民主國家內講民主外搞獨裁;獨裁統治外幻民主與虎謀皮,內搞獨裁坑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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