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讓一名“將逝的老頭”再瞎扯一次吧!
五年前曾寫過一篇題為“從五斤大黃魚談起!”的拙文。
報刊和網上發表后引起了不少議論。
贊同者有之,反對者則批評我是“死腦筋”、“老頑固”!有人質問我“現在是什么時代?”!更有人指責我“你在胡扯什么”???
對于批評我還是愿意傾聽的,因為我畢竟已是一個真正的 “ 80后 ”。身體狀況已經到了“血管硬化、心肌堿化、耳聾眼花、將要火化”的階段,所以思想難免僵化,常常易說錯話。
但是對于“胡扯”的批評,心里總有些不服。特別是最近看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報導后,心里更有一種 “頒星星、頒月亮、終于見到了明月光”的感覺。因此決定把拙文在月光下再灑一遍,看看沒有一點可取之處?至少讓一個“將逝的老頭”再瞎扯一次吧!
附:從“五斤大黃魚”談起!
國資委出臺國企金融高管280萬“限薪令”之后,最近兩會就企業高管高薪問題討論得熱鬧非凡,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不少。不由使我想起了一個“五斤大黃魚”的故事。
“叁年自然災害”期間的一九五九年底,農村的“自然災害”影響到了城市也逐漸感染到了上海。上海的市場供應特別是副食品供應日趨緊張。發了肉票供應不上的情況隨時可能出現。上海市委為了解決副食品供應,提出了“以魚頂肉”的口號,決定發展海洋漁業,向大海要魚。
老話說:“天下叁行苦:捕魚、打鐵、磨豆腐”。隨著科技的發展,打鐵、磨豆腐的勞動條件大為改善,但打魚特別是海洋捕魚這行仍然很艱苦、而且還危險!所以有關部門把“海洋捕撈”定性為“特種繁重體力勞動”。正因如此,當時許多人不愿到船上做漁業工人。
但是要發展海洋漁業總要有人出海,為了發展和穩定漁輪船員隊伍,除了加強政治教育之外,企業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包括總經理、黨委書記、)的模范帶頭、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曾經起過重要作用。
記得當時企業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每年必須隨船出海一至二月參加勞動、體驗生活;
生產第一線的主要工人(船長、大副)的工資待遇要比公司高委書記和總經理)高得多;
特別有趣的是在市場供應緊張的情況下,遇到逢年過節第一線工人可分到五斤大黃魚,可是作為捕魚企業的管理人員(包括公司高管)如果要吃魚,只能同老百姓一樣到菜場去排隊。
在這樣一批管理人員帶動下,經過全體員工多年的努力,一個當時全國最強的上海市海洋漁業公司曾在上海屹立過,并開創了年捕撈海水魚十多萬屯的歷史記錄,為保證上海的市場供應做出過很大貢獻。
其實“五斤大黃魚”這類故事在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和建設的歷史上比比皆是。他體現了老一輩共產黨人一般都具有的以身作則,與群眾同甘共苦;以及吃苦在前,先人后己的革命精神和優良傳統。
人是要有點精神的!精神在一定條件下還能產生強大的物盾力量!!
在革命戰爭年代只有“小米加步槍”的共產黨,為什么能戰勝“飛機加大炮”的國民黨,并贏得了天下,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這種精神!
革命勝利后,“泥腿子”所以能登上了大雅之堂,領導并取得了改革的輝煌,靠什么?靠的也是與群眾心心相印、同命運、共唿吸,不脫離人民群眾的精神!
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成效卓著,人民生活大有提高,但千萬不要忘記還有許多工人下崗,農民失去土地,他們為改革開放支出了成本、付出了代價,有的人還只是在溫飽線上掙扎……
當前世界和國家面臨金融危機,許多工人年均收入不到二萬,許多農民年均收入不到一萬,許多大學生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高管們憑什么還要拿比一亇普通的工人、農民高出一、二百倍的高薪呢?!
制訂政策的同志們!你們的這條規定附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嗎?”附合“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嗎?
如果你是一個共產黨員,你應該拿一本黨章放在胸前問問自己,你制訂這條政策的黨性根據是什么?如要你不是共產黨員也可以同樣把手放在胸前,問問自己的良心!或者請你抽一點時間,真正深入(不是裝模作樣)到祖國西部的山區或農村,去看看老百姓是怎么生活的!
可能有人會說時代不同了,你的觀念要更新、要“與時俱進”!是的,但是再更新、再“與時俱進”,總不能把共產黨一貫倡導的“與群眾同甘共苦”的精神也“更新”掉吧!
可能有人會說你說的都是“共產黨的老一套”不適用了!那么我說資產阰級也還提倡“平等、博愛……”呢!
所以不管是從黨的宗旨、傳統,還是從我國的國情、經濟狀況來說,有關部門給國企金融高管制定的280萬限薪令都是不合適的。
現在全國大多數企業高管的年薪沒有達到百萬,你這條規定很可能為有些人開了向上攀比的惡劣先例,這絕不是危言眾聽。一味的物質刺激不是對高管們的愛,而是對他們的害。使他們“高高在上”嚴重脫離群眾,還可能把他們引向歧途,中國革命和建設所開創的優良傳統,很可能在他們身上丟失殆盡。
曾有過二百多艘漁輪、一萬多名員工的上海市海洋漁業公司到了九十年代末,在企業高管實行年薪制后不久,不知為何從賣漁輪開始、到賣碼頭、再賣廠房、最后連土地都賣了亇精光……,在上海灘上顯赫過一時的海洋漁業公司居然從此消失了!
我說這些并不是主張要回到平均主義的年代,而是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對高管要依法加強監督,高管的薪酬和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要有一亇合理的倍數規定,并在陽光下運行其總額應與中國的國情、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黨的宗旨和傳統相吻合,不能太離譜了。
搞好一個企業高管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我們不要讓政治生活中有過的亇人迷信的“陰魂”在企業管理中“復活”,不要忘記群眾路線綫是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搞好企業最根本的還是要依靠群眾、依靠企業的所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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