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兒子從湖南療養回來,給我帶來了不少來自紅太陽升起的地方韶山的紅色旅游紀念品,如,帶有毛主席頭像的旅游帽,毛澤東小型雕塑,毛澤東像章,印有毛主席和周總理在一起的照片的金屬煙盒,等等,為此我不勝欣喜,夸獎兒子道:知父莫如子啊。
然而,今天中午一檔電臺節目內容里的一個新聞,敗壞了我的心情。說是有一老太太,要求一個小姑娘給她讓座,并且,用的是尊老的教育方法。但問題是,老太的17歲的孫子正愜意地坐在座位上。于是乎,引起爭論的問題就來了:那小姑娘該不該為教育她應該讓座的老太讓座?
草民以為,讓還是不讓,是那小姑娘的權利,因為至今還沒有在中國多如繁星的法律中,在哪一部法律里,有哪一款、哪一條規定在車上必須為老人讓座?而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在此不存在“讓不讓”的問題。當然,媒體把它當做問題提了出來,人們議論議論也純屬正常。我聽后有三種觀點,草民就不例舉了。
老太、老太的孫子、小姑娘,這三個人倒在我的腦海里轉起圈來了,把我轉得頭暈目眩,竟致我又想笑,又想哭了。那位老太是從新中國前三十年一路走過來之人,很懂得中華民族的尊老的傳統美德,以此教育那小姑娘其實亦無不可,遺憾的是老太的穩坐于座位上的年已17歲的孫子,將其祖母的對別人的“教育”徹底地否定了。在中國今天的盛世社會里,那位老太的實際行動是尊孫,而反過來又要那位小姑娘尊老即尊她,這到底是哪門子邏輯啊?
一滴水能映出太陽的光輝,一件事能折射社會的風貌。當“扶不扶”成為熱議的話題時,說明這個社會肯定已經出了問題了。而今又出來一個“讓不讓”,這于業已成為除夕大餐的春晚,倒不失為一件好事,“讓不讓”不也是一個很好的小品題材嚒?另外,草民還想提供一個好題材,因為在昨日的為時一分鐘的“93快報”中,竟有兩條殺人的新聞,其中一條是連殺數人的案件。
說起來,并非自夸,草民年輕時乃在車上讓座的老手,直至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一次讓座時,車上的有些人的眼色開始變得詫異了,只可惜草民乃一小人物,預料不到今天的中國在某些方面竟會變得如此的荒唐。
20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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