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共產主義為什么能長久存在?
——學習馬克思關于中國社會問題的指示(2)
中國古代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以來直到滿清皇朝的垮臺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古代共產主義!為什么呢?
首先,中國兩千年的社會是原始公社的最近的類型,是古代類型的公有制!因此是古代共產主義!人類的歷史都是在原始公社中發展起來的,原始公社有原生類型、次生類型、再次生類型。中國的原始公社可分為,三皇五帝以前是原始公社,三皇五帝到夏朝是次生原始公社,從夏朝到秦朝是再次生原始公社,從秦朝到清朝是原始公社“古代社會形態的最近的類型”。原始公社的生命力比閃族社會、希臘社會、羅馬社會以及其他社會,尤其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生命力要強大得多。資本主義正經歷著危機,這種危機只能隨著資本主義的消滅,隨著現代社會回復到“古代”類型的公有制而告終,這種形式的所有制,或者像一位美國著作家所說的,現代社會所趨向的“新制度”,將是“古代類型社會在一種高級的形式下的復活。”由此可見,中國原始公社最近類型的公有制,在一種高級形式下的發展,或者說利用資本主義成果的基礎上的公有制的發展,就是人類解放以后的新制度的樣板!也是中國人民把古代共產主義發展成現代共產主義的必然結果!
其次,中國幾千年的制度是亞細亞所有制,亞細亞所有制的特征就是中國村社的土地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本質特征是,1,土地是一個大實驗場,是一個武庫,既提供勞動資料,又提供勞動材料,還提供共同體居住的地方,這就是中國農村村社這個共同體的基礎。中國人素樸天真地把土地看作共同體的財產,而且是在勞動中生產并再生產自身的共同體的財產。每一個單個的人,只有作為這個共同體的一個肢體,作為這個共同體的成員,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通過勞動過程而實現的實際占有是在這樣一些前提下進行的,這些前提本身并不是勞動的產物,而是表現為勞動的自然的或神授的前提。2,中國村社社員在公有土地上勞動,而在村社內部,單個的人則同自己的家庭一起,獨立地在分配給他的份地上從事勞動。勞動創造財富,財富變成財產,這種財產大部分是在一個小村社范圍內通過手工業和農業相結合而創造出來的,因此,這種村社完全能夠獨立存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著再生產和擴大生產的一切條件。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中能夠在幾千年內始終保持土地公有制。
最后,由于以上的原因,中國古代共產主義的表現形式,僅僅是指中國村社的土地公有制,因而就說的是中國村社的古代共產主義!從理論上說,中國的村社既然是原始公社的最近的類型。原始公社沒有階級,土地公有制的原始公社的次生類型,最近類型也沒有階級,恩格斯說,隨著原始公社的解體,才分裂為階級!中國的原始公社的最近形態中國村社沒有解體,因而就沒有階級!從事實上看,在中國的村社中,除了這個村社被少數大地主霸占并永世以長子繼承權傳承下去,不允許出賣土地的情況以外,村社社員以子女特別是男孩平均繼承的條件下,土地始終是公有制。可見,在中國古代的村社內部就沒有分裂為等級或者階級。在社會內部呢?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以來,一直是皇權或者專制君主統治中國社會,皇權主要是皇帝家族的統治,這種統治把全國劃分成郡、縣、鄉、村社組織單位,皇權家族靠的是官僚體制管理社會。因為中國的村社是家長制管理,與此相適應的是專制君主的社會管理,村社負責生產,專制君主負責社會管理,所以社會事業例如灌溉渠道,以及交通工具等等,就表現為更高的統一體,即高居于各小公社之上的專制政府的事業。在這種管理制度下,正如馬克思說的,皇權是奴隸主,全國農民是奴隸。所以,在古代共產主義的社會中,階級的劃分就是以皇權官僚為一方,以全國的農民為一方的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這種階級斗爭就表現為農民起義和皇權的鎮壓的斗爭。這種階級斗爭總是被皇權之間的改朝換代所利用。其結果就出現了頻繁的改朝換代,出現了“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現象!在兩千多年來或者是皇權向外擴張領土或者是外族侵入,在這些戰爭中全國農民總是作為炮灰受到傷害,中國的村社總是受到破壞!但是,無論發生什么災難,中國的村社組織總是在原有的基礎上重建起來,土地公有制也就永遠地保留了下來。
以上就是中國古代共產主義,即中國農村村社的古代共產主義能夠長久存在的原因!我們的祖先幾千年來保留了古代共產主義,那么,我們這些中華民族的子孫,唯一的任務就是,把古代的共產主義保留和發展為現代的共產主義!而絕對不能像經濟學家們那樣,利用市場經濟的賺錢的活動,消滅中國的村社!剝奪中國的農民!這樣看來,說經濟學家們是中國歷史的叛徒,是中國人民的敵人,一點也不冤枉他們!
勞動者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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