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疑,現在愛國派的眼光都集中在“賣國企”上了。也不容置疑,愛國派的眼光都集中在“逃荒李”身上了。
我的看法是,這不是哪一個人的決定,這是中央的決策。
理由有二:
1、這是全國大會后開始實行的。
2、習總沒說不讓賣國企這樣的話。說“賣國企”是歪曲。
什么是賣國企?
愛國派認為把現有的特大型、大型國有企業私有化就是賣國企。
官方認為,允許國家以外的資金參股是“混合所有制”,不是私有化,更不是賣國企。
我站在官方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國企現狀
國企即國有企業,過去叫國營企業。
一、國營企業時期,企業除了繳納應繳的稅金還得上繳利潤。國家就用企業賺來的錢(利潤)進行國防建設、經濟建設和保障人民的日常生活。比如:那時的免費分配住房;免費教育;免費醫療;國家養老……等等,都是國家通過稅收+利潤來實現的。因此,那時雖然沒有“改革紅利”這句話,人民卻實實在在的享受了“國營紅利”。
二、朱镕基做總理以后,毛澤東時代的人民幸福都被免除了。
為了不再讓人民享受“國營紅利”,就把國營改為國企了。雖然一字之差,性質完全變了。
現在的國企是什么呢?是一頭“特供奶牛”,只有有權利享受特供的人才能擠奶喝。
改革開放三十年,人民誰享受到國企的紅利了?
所以,名義上是國企,實際上是權貴們的私有財產。過去,應該為國家上繳的利潤都被權貴們貪污了。人民當然也就享受不得國企的紅利了。
正因為如此,國企的貪官一茬接一茬,國企的腐敗一敗再敗。我們國家的大老虎不都是瓜分國企利潤的高官嗎?
這樣的國企,名存實亡。繼續掛羊頭賣狗肉,真不如改制!
改革開放初期,國企都被瓜分了,好聽點兒說是賤賣。不好聽點兒說就是白拿!否則,為什么說“空手套白狼”?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
我們現在的思路是什么呢?
1、防范腐敗。
2、防范賤賣。
給予這兩點,頂層設計出來一個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就是解決這兩個問題的。
一、防范腐敗。我們打個比方說明。
一家特大型的鋼鐵公司,有三家股東:1、中國官方(國企);2、中國私人企業(私企);3、外國企業(外企)。
那么,這三家股東就構成了互相之間的制約和監督機制。
很顯然,國企貪污,私企和外企肯定不能容忍;私企貪污,國企和外企不能容忍;外企貪污,國企和私企不能容忍。
這種“互不容忍”就構成了反貪污、反腐敗的格局。
二、習總說,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基本政策已明確,關鍵是細則,成敗也在細則。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改革關鍵是公開透明。
習總的這句話有三層意思:
1、混合所有制就是國策,不能更改。
2、不能借改革之名瓜分國企(牟取暴利)。
3、國企的入股程序一定要透明,比如:在資產評估,持股人的經濟能力,進入國企股東應該持股的比例等等。當然,這些程序要制定完備透明的實施細則。
這就是習總為什么不說公有,這就是逃荒李為什么要斷腕。
實事求是的說,這確實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改開三十年,亂套了。一夜之間恢復全民所有制確實有些強人之難,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于能不能死路一條,恐怕誰心里也沒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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