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所有的民族問題,都是從胡耀邦當政時開始的。
毛澤東時代,經過建國后一段時期的治理,民族問題很快即已不成其為問題。那時的中國,嚴密管理包括民族宗教在內的民族問題,手段雖嚴厲,少數民族卻畏威懷德,幾十年波瀾不驚,執政黨和政府在這些地方威望很高,毛澤東更被包括新疆、內蒙、西藏在內的很多民族尊為“大神”,藏人即視毛為比達賴地位更高的神。所以那時的達賴,在西藏也沒有多少市場。
胡耀邦當政后,欲在少數民族問題上有所作為。他跑了幾個地方,認為政府對當地貴族、宗教的壓制太厲害,主張改弦易轍,將拆掉的廟再建起來,將宗教領袖請回來、供起來。于是,少數民族宗教重新開始興旺,宗教領袖重新成為各民族的精神權威,不少少數民族開始與中央、與中華大家庭離心離德,分裂之勢死灰復燃。
有人認為,現在新疆、西藏等地分裂勢力抬頭、擴張,起因是中共原來壓抑了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包括宗教,導致精神空白,被境外分裂勢力鉆了空子,填了空白。這種說法不符合邏輯與常識。站在少數民族文化和宗教的立場上,到底是與中央、與中華文化更親近,還是與和自己血脈同源、文化同根的境外勢力更親近?答案不言而喻。所以,少數民族文化尤其是宗教發展的必然結果,就是境外同民族同文化勢力的影響越來越大,當地民眾對中央、對中華大家庭的認同越來越少,除非你這個大家庭有一種強大的核心價值觀,能夠征服各民族的精神。但是,又有哪一種價值觀能夠比宗教具有更強大的精神影響力呢?
有狗屁學者說,一些西方國家的宗教都是放開的,放開了也沒有出什么事,所以中國也可以而且應該放開——問題在于,那些國家實行的是多黨制,而中國是一黨執政,不同的基本制度,必然對社會治理有不同要求。照搬多黨制國家的此一做法,怎么能避免致國家于混亂甚至動亂呢?
還有些磚家說,宗教組織也就一社團而已,與其他社會團體沒什么區別,可以取消宗教管理局,交給民政部統一管理——宗教專涉心靈信仰和精神權威,它對人心的影響力、對民眾的動員力,豈是其他社會團體可以相比的?放松對宗教的管理,新疆、西藏就是前車之鑒,分裂、動蕩乃必然之勢。
胡耀邦在民族問題上的最大錯誤,是搞了個《關于少數民族公民犯罪的“兩少一寬政策”》,一味懷柔,規定對少數民族犯罪要從寬從松處理,所謂“顧全大局”,既破壞了法治的統一權威,又使一些少數民族人士越來越肆無忌憚。國內很多城市中,以新疆為代表的少數民族強買強賣現象,正是從那時開始的,不但令普通市民不無畏懼,官府也束手束腳,不敢輕易碰觸“民族問題”。而給胡耀邦起草這個文件的阮銘,所謂“胡耀邦文膽”,早就跑去海外,甚至一度成為陳水扁的“總統府國策顧問”。
應該說,胡耀邦是個好人,品格不錯。但他政治上幼稚,且有崇洋情結,所以連香港一個小小的無良記者陸鏗,也可以將其玩弄于股掌之上。胡的后人則與胡相反,不但政治上不幼稚,知道借力“普世大潮”;經濟上也不幼稚,四處撈錢,卷入多個腐敗丑聞,而胡之品格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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