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夾雪幾年前發表的文章《胡耀邦,你是一個奇跡》,我早就讀到過,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也因為如此,也常常被人提起,在血腥的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發生后,因為牽涉到少數民族地區分裂主義勢力,這篇文章在網上被不少人引用,尤其是這一段:
“胡耀邦在少數民族上扶植舊貴族,打壓共產黨的積極分子。在西藏,胡耀邦萬里1980年12月到西藏后,把仍在服刑的376名‘西藏叛亂’分子全部釋放,戴帽監督改造的600人一律摘帽,清退過去被查抄的財產。1959年的叛軍司令拉魯坐牢6年,以后回鄉務農。胡耀邦請其出山,當上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其妻任政協常委,兒子任自治區宗教局副局長。與此同時,翻身農奴重新回到地獄,淪為弱勢群體,工作、收入無保障,非常困難。不僅如此,胡耀邦還提出‘要把80%的漢人從西藏撤出來’,‘在新疆問題上,黨中央只要三個權:國防權、外交權、內政否決權。即除了國防、外交歸中央管外,新疆自治區范圍里的內政都由你們決定。’‘兩少一寬’等等政策,使穩定多年的西藏、新疆開始動蕩,為近幾年的‘3·14’,‘7·5’埋下了隱患,時人稱為‘胡耀邦,胡亂邦,亂了西藏亂新疆’。可是今天還有人說胡耀邦堅持正確的民族政策,這是第八個奇跡。”
公正地說,作者在基本判斷上是正確的,只是在細節上有出入。胡耀邦是在1980年初擔任總書記之后不久召開了西藏工作座談會,5月份,他和書記處的書記萬里等到的西藏,不是12月。在進藏途中(飛機上),即發表了著名的“胡氏六字”:免征、放開、走人。免征就是免去群眾的農牧業稅;放開就是放開所有的經濟活動領域;走人就是把進藏的漢族干部大部分調回內地。對于其中的“走人”,胡耀邦還在幾次講話中做了一些闡釋,說了一些與其身份很不相稱的糊涂話。走人政策造成的嚴重后果,實際上很快就顯現出來了,而且,對于對于這一錯誤政策,到1990年代,就已經有相當一級的領導人提出過公開批評。
釋放1959年叛亂人員實際上有兩次,一次是1978年11月4日,拉薩召開大會公開釋放一批;一次是1979年3月12日,也就是鄧小平會見達賴的二哥嘉樂頓珠的當天,在中央的指示下,西藏自治區司法機關全部釋放1959年參加叛亂的在押人員。都是胡耀邦進藏前的事,拉魯更是在此之前就被釋放出來了。至于在改革開放新時期,拉魯重新走上領導崗位,這并不是一件值得大說特說的事情。其家人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也在我們黨的統戰政策之中(這里說的其子,早在年幼時即被認定為昌都強巴林寺的大活佛之一)。
我想作者想要指出的是,作為我們黨的重要領導人,胡耀邦在執行民族政策上的嚴重失誤。而這一點在西藏,突出地表現在對以前的上層人士沒完沒了地“落實政策”,對西藏民主改革后跟黨走的這批人不聞不問,由此給整個社會心理造成的極大的沖擊;以及對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做狹隘的理解,在這種理解的基礎上出臺的一些錯誤政策,西藏地區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動蕩即源于此,而不是當時認定的所謂“左”的后果。
這些歷史情況,并不是不可獲得的,曾擔任過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的陰法唐、陳奎元等人的著作、中國共產黨西藏史等,均已公開出版,稍加留意即可獲得準確的資料。
順便也可以說一下,幾年前司馬南先生在一篇文字中說到西藏地區的黨的領導人時,竟然把范明也列為一任西藏工委書記(1965年西藏自治區黨委成立前,稱為中國共產黨西藏地區工作委員會,簡稱西藏工委),實際上范明從未擔任過這一職務,擔任這一職務是張國華和張經武。當然,這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在立論時,出現這些細節上的錯誤不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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