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
關于如何破解維穩難題致中共陜西省委的報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fa962301010r37.html
毛 主 席 語 錄
肅清工會中的貪污現象和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現象,清除資產階級在工會中的走狗。
(毛澤東:《關于“三反”“五反”的斗爭》1952年3月23日)
怕老百姓,認為人民群眾不講道理,只能壓服,不能說服,這樣的人不是真正的共產主義者。
(毛澤東:《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勢》1957年7月)
在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取得基本勝利以后,社會上還有一部分人夢想恢復資本主義制度,他們要從各個方面向工人階級進行斗爭,包括思想方面的斗爭。而在這個斗爭中,修正主義者就是他們最好的助手。
(毛澤東:《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957年2月27日)
修正主義是一種資產階級思想。修正主義者抹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區別,抹殺無產階級專政和資產階級專政的區別。他們所主張的,在實際上并不是社會主義路線,而是資本主義路線。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上的講話》1957年3月12日)
報 告 內 容
中國共產黨陜西省委員會:
2011年4月7日,是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臨時負責人趙東民和工人代表,于2009年4月7日,向陜西省委、省總工會遞交《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兩周年的日子。為了紀念這個日子和根據征集意見的情況允許,趙東民通過特快專遞的形式,向陜西省委提交了《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以下簡稱:《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 陜西省委自2011年4月8日收到這個報告至今,即將一年了,卻沒有任何表態。省委官員的一致沉默不能不說是個好現象,這讓所有贊成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的人們看到,在陜西的最高決策層里,至少有一半以上官員的意見是不反對《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內容的。
我黨的總結報告歷來都是對過去的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作為以后工作實踐的指導原則。 “為實現建立一個黨的強有力的免疫系統的政治目標而不懈奮斗”的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其所有總結報告同樣起這個作用。以趙東民為代表的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骨干分子,一年來更是責無旁貸,身體力行的努力推動《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的落實。
在《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遞交省委一周年之際,由趙東民代表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圍繞全黨高度關注的國家維穩工作,結合落實《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的情況,分三部分,向陜西省委做個總結匯報。
一.誰在破壞社會穩定?
2011年4月7日向陜西省委遞交的《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中的“引子”部分,列舉了幾個代表性的案例,就是陜西各級政法機關從07年至09年為了“維穩”,對原西安亞希光電儀器廠退休工人代表韓景喜、邱萬忠,和灞橋區席王街道梁家街村維權村民代表邱土改、梁管社、張建榮,以及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臨時負責人、西安市先進人民調解員、西安市蓮湖區青年路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工農維權志愿者趙東民,進行了所謂刑事“打擊”。同時,卻無視在他們的案子的背后,無不存在著企事業廠長經理和黨政工會機關的官員的官僚主義嚴重,甚至坑瀣一氣、違法亂紀,貪污腐化、無法無天,侵吞國有資產等危害國家和人民的政治和經濟利益的深層次原因。
比如,我們從原西安亞西光電儀器廠維權代表的上訪材料中發現,在國企破產過程中也存在國家財政下撥的巨額破產經費去向不明。以及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情況。這都嚴重影響了對職工的安置,侵害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根據梁家街村民代表曾控訴:市上有關官員涉嫌歪曲中央關于正常建設用地的批示,批少占多,甚至縱容包僻數百名黑惡勢力以棍棒,暴力驅趕兩三千村民背井離鄉,流離失所;
在趙東民案中,其代理律師李勁松的承辦趙東民案公報之七:向陜西省政府致送《信息公開申請》揭露出的,以顧東武為代表的陜西省總工會干部的涉嫌違法亂紀現象;
陜西第三印染廠、新華橡膠廠和陜旅集團下屬的東方大酒店等國企,因趙東民案爆出的在國企破產、改制背后的官員涉嫌違法亂紀,侵吞國有資產等等重重黑幕,更是讓人張目結舌!
……
上述情況,是黨和國家的政治利益,和工農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這些問題得不到徹查處理,社會的真正隱患就依然存在。所以,掌權者在鎮壓了趙東民等之后,所希望的天下太平的景象沒有出現,甚至是適得其反。
在09、10年全國各地甚至包括海外華僑,自發形成的聲勢浩大的群眾性“趙東民事件”關注團之后,在去年和今年的陜西,群體性事件依然此伏彼起。如去年10月份數千名老三線學兵群眾群訪省政府的事件;今年初的討薪民工圍堵省總工會事件;復轉軍人聯合群訪省政府事件;漢中某鋼鐵廠千人罷工、游行示威事件……
從1986年開始,在實行近三十年的“廠長負責制”,讓廠長經理在國企和集體單位中,大權獨攬,為所欲為。無論是因為能力問題還是因為腐敗問題,造成的國企虧損、改制、破產的結果,卻不見一個廠長經理引咎辭職,更不要說帶頭下崗失業了。到頭來,成千上萬辛勤勞動的工人群眾,卻要為那些曾在企業獨裁一切的廠長經理們的無能和腐敗,承擔后果,付出多勞少獲,甚至下崗失業,生活難以為繼的代價。
工人階級作為國家的領導階級,其成員成千上萬越來越多的下崗失業,日益窮困潦倒,而破壞國企的“公仆”們卻是腰纏萬貫、花天酒地,甚至飛黃騰達。這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里面,是絕對找不到依據的!
國企當真非要轉、租、賣不可嗎?
2012年1月9日,在網上看到一篇題為《還我土地,還我國企,還我家園!》的文章,說的是陜西省潼關縣燃料公司全體職工,要求總工會支持他們阻止單位領導賣廠賣地,開展生產自救的材料,但是他們的合理合法的請求,沒有得到渭南市總工會官員的支持,也沒有得到潼關縣委縣政府官員的支持。職工維權進入僵局。在一周后,2012年1月16日的《華商報》上,刊登了省人大代表,潼關縣委書記何樹茂,在陜西人代會上的慷慨陳詞,說要響應省上的要求,“潼關需要做的就是把樹栽好;把渭河、洛河、黃河水治好;把黃金產業做大做強;依托華山,把大華山旅游的概念做好;把地處黃河金三角的這個區域位置和道路交通條件利用好,充分發展物流業。”就是只字不提如何組織職工,千方百計的把國企辦好。這種情況在全陜西省乃至全國范圍內,沒有理由證明是個孤立的現象。各級黨政官員對國企的放棄態度,成為大批國企落得被轉、租、賣的悲慘結局的首要原因。陜西乃至全國國企官員出身的暴發戶,有多少不是靠貪污,靠轉、租、賣國企,大發橫財的呢?所以說,國企在這些官員眼里實際成了唐僧肉,那么從開始被貪污,到最后被瓜分,被侵吞的命運就不可避免了。事實上這種情況隨處可見。從“運十飛機”被強行下馬開始,視乎早已預示了中國國企今天的結局。
農民的問題,主要就是土地問題,梁家街村民的遭遇盡是中國維權農民的一個縮影,在陜西境內也更非孤立事件,據訪民曾經講,長安區還有過“土地儲備公司”之類的官辦機構,強行以低廉的價格從農民手中奪取土地,再囤積起來,待地皮漲價之后拋售,謀取暴利。獲利者無論是誰,都可以肯定,絕不是長安區失去土地,生活無著的農民群眾!否則就不會有農民維權代表不顧打壓,上訪不止。
正如兩會發言人趙啟正所講:“現在出了一些土地的群體性事件,就是忽略了農民的利益。最后,有的地方官,比如說村官有腐敗行為,這就是當地農民所不能容忍的。”
事實證明,那些倒賣國企涉嫌犯罪,大發橫財的廠長經理們,和涉嫌非法剝奪和倒賣農民土地的官員們,普遍不受黨紀國法的追究和嚴懲,是造成社會動蕩的最大隱患。而各級黨政機關的一些決策官員,為了維護自己眼前既得的政治利益,普遍錯誤地把維穩矛頭指向被侵權的工農群眾,是造成黨的維穩工作陷入進退兩難境地的主要原因。
作為信仰毛澤東思想的法律工作者,趙東民義務幫助工農群眾維權時,一再強調要“抵制和反對容易引發社會混亂,給國內外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企圖創造客觀條件的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而要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進行有理、有利、有節和有效的維權斗爭。”在行動上積極引導工人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維權找工會。
即便如此,趙東民仍然被陜西高層的個別掌權者認定有罪。趙東民案暴露出的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法律界限,而涉入政治范疇。陜西省高層主張堅決鎮壓趙東民等的個別大員,如果即不愿意帶頭公開支持干部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也不能向黨和人民公開保證,陜西絕不存在以文強為代表的貪腐和黑惡勢力,而又不積極引進以打黑反腐,倡導共同富裕為標志的重慶模式,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讓我們懷疑,陜西高層的這種高官,正是習近平同志指出的“背離黨綱黨章、危害黨的事業、已經喪失共產黨員資格的蛻化變質分子和腐敗分子。”在政治上也可稱之為內奸、叛徒、賣國賊分子。我們說的內奸、叛徒、賣國賊,就是那些掌握著共產黨的專政機器,來鎮壓意圖捍衛現行社會主義體制的共產主義分子,鎮壓依法維權的工農群眾的人;就是那些掌握著共產黨的專政機器,為資本主義的復辟,為帝國主義在經濟上、文化上、政治上、甚至軍事上對我們的侵略鳴鑼開道,保駕護航的人。簡而言之一句話,就是毛主席教導我們的:就是黨內的走資派。
他們在主觀上維護自己或小團體既得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客觀上充當著一切貪官污吏的政治總后臺,總代表。人為制造并激化黨群矛盾,危害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走前蘇聯復辟俄羅斯的道路,是他們所夢寐以求的。這就不難理解他們為什么在鎮壓趙東民問題上所表現出的喪心病狂,令人發指;就不難理解他們一方面縱容和包庇貪官污吏,一方面千方百計的打壓工農依法維權的原因。這些披著共產黨的外衣,在思想上拋棄共產主義信仰,行動上拋棄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的個別高級官員,才是破壞社會穩定的罪魁禍首!才應該是黨領導全國人民開展維穩工作的矛頭所向。他們中的頑固分子,一日不被鏟除出黨,并受到黨紀國法懲處,我們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便一日不得安寧!
真可謂慶父不死,魯難未已。
2011年12月2日17時傍晚,西安市玉祥門十字發生一起拉土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導致一位女孩身亡。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卻引發了數百名圍觀群眾打砸警車的警民沖突惡性事件,公安機關調動七百多名警察,才得以驅散人群,恢復現場秩序。有誰會相信那幾百名參與沖突的群眾是車禍受害者的親戚,但是他們卻的的確確的直接參與了沖突。為何?就是因為那些內奸、叛徒、賣國賊式的官員,長期的把維穩矛頭針對工農群眾。這些官員,就像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痛批有關責任官員說的,“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他們長期對人民采取敵視政策,制造黨群矛盾,在人民群眾內心埋藏下了仇恨黨和政府以及社會的種子,這種仇恨一旦有適當條件,就會以無政府主義的形式爆發出來。這種爆發對社會造成的災難性后果,是工人代表韓景喜、邱萬忠,農民代表邱土改、梁管社、張建榮,以及和堅持以黨章和憲法原則為工農維權服務的趙東民等,所根本不能及的。而且,也是堅決鎮壓一切的韓景喜、邱萬忠,邱土改、梁管社、張建榮、趙東民分子的封疆大吏們,草木皆兵,無力避免的事情。
二、如何突破工農維權瓶瓶頸
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在向陜西省委遞交《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近一年來,趙東民等骨干分子,以不同的方式分別和不同地域,多個企業的維權工人以及維權農民接觸交流,發現工農群眾普遍感到為了維權,拉橫幅、堵門、堵路、上訪……該想的辦法都想遍了,就是沒有進展,甚至連引起重視的作用都沒有。不僅如此,還要遭受各級官僚的打壓。工農群眾維權普遍陷入瓶頸。無奈和憤怒充斥著越來越多的維權工農代表。我們現在列舉幾個代表性的案例,來深入探索工維權的出路何在?
從《陜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陜國字【2005】89號的內容,我們看到,西安西電電力整流器有期責任公司主辦的西安市整流變壓器廠職工代表,孫禮靜帶領職工的維權事件。根據文件內容所述,孫禮靜等職工“反映的主要問題(《人民日報》信息專報所列)有:1.廠長張平安到任后,逼走了兩任黨支部書記,不通過法定程序就辭退了工會主席;2.廠長以改革為借口,‘減員增效’為幌子,欺騙職工下崗、退職,短短幾年全場90%的工人被趕出了廠門,既無下崗費,也無失業費;3.廠長將廠里加工產品余下的黃金碎片4080克私藏家中;4.克扣退休職工的‘菜籃子工程’補貼,不為職工辦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統籌等等;5.第一次職工大會罷免廠長職務后,廠長限職工2日內辦完辭退手續,并宣布對14名職工除名。他們最終要求是撤換張平安的廠長職務。”
事實上早在2004年,該廠職工選舉孫禮靜為維權代表,要求主辦單位另派廠長,后來根據西安西電電力整流器有期責任公司,于2005年3月20日下達《關于西安市整流變壓器廠有關問題了的函》(西整字(2004)93 號),決定不再派遣廠長,由該廠民主選舉廠長。職工是拿著這個文件聘請了公證處,在西安市公證處的現場監督下,該廠于2005年3月25日召開企業職工大會,選舉了新廠長,集體罷免了原廠長張平安的廠長職務。職工手持合法有效的《公證書》,張平安卻拒不執行廠職工大會的決定,不僅執意把持企業的賬目、證照、印鑒,而且強行拆除該廠配電房等設施,造成該廠停電斷水,致使該廠新的領導班子無法開展工作,企業生產完全停頓。該廠職工生活陷入困境之中。2005年6月2日,《人民日報》信息專報就此事采寫了“西安市整流變壓器廠職代會依法罷免廠長——廠長拒不交權,主管部門不表態”專題信息,報送陜西最高層。但是,時至今日,那個張平安據說已患腦癱,卻仍然占在廠長的位子上巍然不動。孫禮靜持續的上訪,招來的是被抓被關。
接下來是蓮湖區人民法院,給西安儀華電器附件廠職工樊翔的再審判決書內容摘錄:“被告(西安儀華電器附件廠——筆者加)所稱原告自停薪留職后,一直從事出租車營運,有固定收入,且原告一直未在本單位上班一說,此結果正是由于被告單位經濟效益差,待崗職工較多原因造成的,并非原告本人不愿意上崗,原告開出租車打工也是為了生存的自救行為,對被告的辯解理由本院不予采信。”【摘自(2009)蓮民二初字第1122號判決書】這個判決書支持了職工樊敏的主要訴求,即判決被告單位給原告樊翔交三金。西安市中院二審也以“由于樊翔長期不上班不能證明是個人原因所致”的理由,駁回了被告西安儀華電器附件廠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
然而樊翔從2005年開始的訴訟,歷時五年余才得到的這個基本滿意的判決結果,卻遲遲得不到執行。被迫無奈之下,樊翔于2011年5月進京上訪,被陜西有關方面押回,交由公安蓮湖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拘留十天。真可謂贏了官司輸了自由。
樊翔案的典型性,一方面,是在全西安市乃至陜西省的類是案例中,法院罕見的支持了樊翔正當的主要訴求;再者,值得注意的是被告西安儀華電器附件廠上訴的一個理由,被告說道:“對待本案我們懇請二審法院能夠……妥善處理此事,否則上訴人企業其他幾百號職工都效仿……這樣的判決引起的不安定又由誰來承擔責任。”這個帶有威脅口吻的理由,絕不是西安儀華電器附件廠廠長一個人的擔心,它是整個西儀集團乃至所有國企破產改制中涉嫌違法的廠長經理們,和他們背后的貪官污吏無不擔心的事情。無論是否巧合,法院在樊翔之后的此類訴訟,均在客觀上完全站到了廠長經理們的立場上了。
從蓮湖法院給樊翔其中一個工友的另一份判決書,可以看到上述觀點的印證:“本院認為,被告西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的西儀人教發(97)241號《關于荊巨宏同志自動離職的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是1997年10月5日《9月份職工出勤報表》,《出勤報表》記錄顯示原告曠工30天,經司法鑒定,該《職工出勤報表》形成于報表落款時間之后,故被告作出的上述《決定》所依據的事實不成立,且被告的《決定》未按法定程序送達給原告,該《決定》應為無效。但原告自1997年11月離開單位后,未再回單位報到,未辦理任何復工或請假手續,長期未回單位上班,被告亦未給原告發放任何工資或相關生活費等,雙方形成了長期脫離勞動關系的事實,雙方勞動關系已自動解除。故原告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合同,為原告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發生活費等訴訟請求,于法無據,均不予支持。”【摘自(2009)蓮民二初字第722號判決書】
上述判決內容可以看出,在這個和樊翔案由大同小異的案子中,盡管被告西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想支持自己的免于敗訴的主要證據,被鑒定機構鑒定系被告偽造,法院也予以認定。但是法院非但沒有因此支持原告職工,卻主動幫助被告西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找到勝訴的牽強理由,即“但原告自1997年11月離開單位后,未再回單位報到,未辦理任何復工或請假手續,長期未回單位上班,被告亦未給原告發放任何工資或相關生活費等,雙方形成了長期脫離勞動關系的事實,雙方勞動關系已自動解除。”這足以證明,法院的立場完全轉變了。那些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廠長經理的能量由此可見一斑。
在農村,維權農民匪夷所思的遭遇也不是什么新聞。根據群眾上訪材料,上訪農民,原民辦教師何志杰,男,1944年11月3日出生。為陜西戶縣玉蟬鄉曲抱村村民。1998年,何志杰和兒子以玉蟬鄉政府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為由,拒絕繳納統籌提留費。而且引起群眾響應。因此和玉蟬鄉政府產生矛盾,盡管西安市減輕辦為此在1998年8月24日的“市減輕字第【07】號《群眾來信來訪轉辦單》”中,要求戶縣減輕辦調查玉蟬鄉涉嫌違反政策的行為,但是玉蟬鄉政府卻仍在戶縣政府支持下,調動數十人警力,興師動眾,對何志杰之子采取拘傳。之后宣布對其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對何志杰的兒子進行了游街示眾,而且在戶縣電視臺“畫鄉新聞”中反復播放。使何志杰“全家的人格尊嚴受到侮辱,名譽受到嚴重傷害”。何志杰為此上訪不止。2008年9月25日,戶縣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名義,對何志杰進行了刑事拘留,并且向何志杰發出了“西安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聆訊告知書”。
趙應斌,男,現年63歲。原中共黨員。是陜西戶縣祖庵鎮北街村一組村民。因帶頭舉報村干部涉嫌非法倒賣土地,而被開除黨籍。戶縣國土資源局2008年8月5日給他們的上訪回復是,因為涉案村干部“稱于自己無關”,所以“無法處理”。被迫赴北京上訪,有關方面接回后,交由公安機關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拘留。
……
這類案子不勝枚舉,我們不便一一贅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上述每一個工人和農民的代表人物,都不是孤立的個人,他們的背后是成千上萬相同或相近處境的人,只不過暫時沒有明確激烈的站出來而已。
我們對上述案例稍作思考,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工農維權不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范疇的問題,進一步凸顯出屬于政治問題了。
解決法律問題主要靠證據,解決政治問題,必須要有力量。
那么,即有黨章和憲法給維權的工農群眾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法律武器,而且工農階級的維權隊伍龐大,人數眾多,緣何軟弱的幾乎到了任人宰割的地步呢?我們來剖析一下西安新華橡膠廠的維權經歷,應該不難找到答案。
2008年4月份職工知道企業改制開始維權;該廠2005年開始改制。開始變賣設備時,工人才發現企業改制了。工人自發組織起來,不屈不撓的,以各種形式的維權活動也就開始了。從堵門、堵路、護廠到參加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發起的,籌建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研討活動。包括參加了引發海內外輿論嘩然的“趙東民事件”的,2009年6.15、6.25群訪陜西省總工會的維權活動。而且并沒有因為趙東民被捕停止維權活動。
2010年7月13日,有關方面根據西安市委辦公廳,王副巡視員主持召開的,關于協調處理新華橡膠廠職工上訪問題的專題會議精神,成立了由市國資委牽頭,市總工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監察局、市機電化公司、原新華橡膠廠上訪職工代表劉高智、崔紅、武軍霞、張雅麗、桂俊卿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調查組對原新華橡膠廠上訪職工反映的問題進展開調查……市委直接關注,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工會成立聯合調查組,尤其有維權職工代表作為調查組成員參加的結果,這在西安眾多破產改制國企的維權職工群體中,是個絕無僅有的結果。
然而就在新華橡膠廠職工艱辛奮斗數年來,取得突出進展,看似即將取得勝利的時候,卻停滯不前了。主要的不是因為聯合調查組的官員不作為,而是因為作為聯合調查組的五名職工代表意見分歧嚴重,導致調查報告無法向市委提交。事實上,本身就有黨政官員在抵制對新華橡膠廠的調查,職工代表的分歧導致進一步調查的擱淺,正中這些官員的下懷。那么職工代表的分歧何在呢?
一方面,和其他國企大同小異,新華橡膠廠的職工也分為合同工,正式工,下崗,待崗,退休等等面臨不同訴求的情況,反映到維權代表中,就成為產生分歧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實,產生分歧的根本因素,是職工群眾頭腦中普遍的個人主義思想,在職工維權代表中的反映。在職工開始維權的時候,目標一致,是針對企業領導的涉嫌侵吞國有資產和有關官員的不作為。大家不分你我,還能齊心協力,共赴維權。到了黨政機關重視介入,開始著手調查落實職工反映的問題之后,勝利視乎到來的結果,讓職工和企業領導和有關官員的矛盾暫時緩和了,職工代表內部的矛盾卻越來越尖銳了。而且日益尖銳,最后演變成彼此猜疑互不信任,連一個維權職工代表會也召開不起來。造成給市委的調查報告遲遲不能出爐,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不能順利進展下去。新華橡膠廠的維權職工們,盡管又推選了群眾觀察員,監督和支持工人代表的維權工作,但是對解決代表之間的嚴重分歧,仍然是無可奈何。經過全體職工幾年不懈努力的結果,維權活動只有停滯在擱淺狀態。
事實上,新華橡膠廠的這種情況在各破產改制國企和集體企業的職工中普遍存在。像前面所說的西安市整流變壓器廠,廠長能挑撥退休職工和青工的矛盾,讓新老職工內斗,和孤立職工之前追到家里推選出的代表孫禮靜,瓦解了職工依法護廠維權隊伍,僅僅是利用滿足部分職工眼前利益的承諾而已。
大華紗廠的改制雖然涉及三千多名職工,仍然是因為具體訴求的不同,而無法團結起來。
到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出,國企職工淪落為弱勢群體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在于自身注重了當前的,局部的,個人的利益,而忽視了解長遠的、全國性的、集體利益的小資產階級思想。難道不是這樣嗎?幾百甚至幾千上萬的國企工人,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家一樣的企業,被廠長經理非法的破壞殆盡,卻無力捍衛,不是因為職工本能的自私自利的思想,造成了工人階級不能團結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這就是為什么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經過發起幾次維權工人代表聯合研討會,所總結得出的《企業工人維權手冊》的三大原則第三條,職工維權要“克服妥協、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團結起來,實現工人階級大聯合”的原因。現在新華橡膠廠職工維權受挫,再次證明這條倡導職工維權的原則是是符合實際的,是正確的。
農民群眾的維權更是這樣,開始轟轟烈烈,維權代表一旦受到打壓,便“樹倒猢猻散”了。梁家街村民是這樣,戶縣響應何志杰“抗糧”的村民也是這樣……
普遍受自私自利的資本主義思想支配的工農群眾是一盤散沙。想干壞事的官員,即便是小小的村官或者街辦主任,都不會把這種群體放在眼里。級別更高的官員更是不屑一顧了。這就是黨和國家出臺的各種改革政策,在執行中,甚至在制定時,大都以犧牲工農階級利益為代價的原因。就像以總理為首的中央政府的大員們,隨意的就把國家數以十幾萬億的人民幣借給美國資本家們,此舉讓美國欠我們13億中國人人均萬元左右的債務遲遲無法追回,而讓我們的國家承擔著發展經濟,資金嚴重短缺的后果,讓我們每個勞動者,承擔著,徹底失去“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嚴重威脅。沒有證據顯示個別大人物的如此舉動,是經過人民通過的。而且,如果不是2006年開始的美國次貸危機,中國人民還不知道自己是美國的最大的債主。
現代歷史階段的工農維權運動,實際上是個自我革命的過程。也就是要堅決的反對黨內的內奸叛徒賣國賊和貪官污吏,同時,也要通過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基本方法,進行世界觀改造,拋棄滋生自私自利思想的資本主義世界觀。樹立和增強當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國利益,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的共產主義世界觀。這樣,工農群眾才能明白,維護了階級利益,個人利益才有根本保障。要維護階級利益,就必須堅持維護階級利益的政治和法律武器——黨章和憲法。如此在政治上團結起來,和一切背叛黨章,違反憲法的內奸、叛徒、賣國賊式的官僚斗爭。就像習近平同志所講:“堅決把背離黨綱黨章、危害黨的事業、已經喪失共產黨員資格的蛻化變質分子和腐敗分子清除出黨”。另外在法律上收集罪證,敦促政法部門把貪官污吏繩之以法!并保持這種人人積極參政的態勢。這樣,才可能造成使內奸、叛徒、賣國賊式的官僚和貪官污吏,既不能存在也不能產生的條件。
要實現上述目標,是必須要有一個領導工農商學兵開展維權運動的核心力量。正如毛主席所說:“只有領導骨干的積極性,而無廣大群眾的積極性相結合,便將成為少數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而無有力的領導骨干去恰當地組織群眾的積極性,則群眾積極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確的方向和提到高級的程度”。(毛澤東:《關于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1943年6月1日)
在《關于陜西8.19事件致中共陜西省委的總結報告》第四部分,“陜西8-19事件給工人階級的啟示”中提到,“像6-15那樣群訪總工會的初級的形式,不再適用下一步工人維權運動的需要了。應該進步到高一級的形式。”
現在看來,這種形式應該是,真正的共產黨人要身體力行,動員和聯合每一位敢于站出來,不僅為了自己,而且為集體的維權的代表人物,無論是否黨員,都應該積極進行世界觀改造,用共產黨員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把那些內奸、叛徒、賣國賊式的官僚們丟掉的共產主義信仰,拾起來;把他們丟掉的為人民服務得根本宗旨,拾起來;把他們丟掉的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拾起來;把他們丟掉的黨鐵的組織紀律性,拾起來;還有把他們丟掉的破產改制企業和喪失土地的農村中的基層黨組織,拾起來……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在工、農、商、學、兵的各個維權群體中建立領導大家開展依法維權活動的黨支部。這個黨支部的作用,正像趙東民和工人代表陜西十幾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于2009年4月7日,一起向陜西省委和省總工會遞交的,旨在改革職代會的《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中所述:“這個黨支部的所有成員,必須是不受約束的,讓我們按一定程序可以隨時罷免、撤換的。以此來保證這個支部的所有成員,是堅持黨的馬克思主義原則,和堅持黨的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典范。這個支部必須是第一時間向我們傳遞黨中央的聲音和政策的宣傳隊,和向上反映我們呼聲的工作組;是引導我們,和各種自私自利的思想做斗爭的火車頭;是維護工人階級廣泛團結,以及鞏固我們和農民階級聯盟的核心力量。”
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代表赴重慶考察時,發現有某破產改制企業的維權職工中,幾十名黨員發起領導職工維權的黨支部,并上報有關領導,結果沒有被批準。被譽為當代“紅都”的重慶官員,尚且如此謹慎,那么我們就不難想象,在陜西被內奸、叛徒、賣國賊掌控的黨的領導機關,會容忍這種黨支部的存在。他們寧可放任甚至縱容地痞流氓、甚至黑惡勢力,混入并操控黨的基層組織,也絕不會允許出現一切意圖恢復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的行為的萌芽。這種官僚,在“趙東民事件”中,已經對他們鎮壓意圖維護現行體制者的反革命手段,進行了一次的殘酷的預演。
根據整個人類共產主義運動發展的歷史經驗,結合現階段的歷史和社會條件,我們要把領導工農商學兵維權運動的黨支部,建在我們共產主義者的頭腦中,無論組織內外的成員,都要努力成為思想上入黨的共產黨員!因地制宜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工農商學兵的維權運動。這也是檢驗所有的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干部階層,在黨旗下宣誓的時候,頭腦里想的究竟是“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還是為了升官發財的試金石。
這種黨支部的建立,必然會把工人(包括農民工)的、農民的、守法商人的、教師等知識分子的、復轉軍人的,等等各個維權群體,不分行業、地域、民族和年齡等差別,廣泛的聯合起來,實現團結。實現給堅持積極推行以唱紅、打黑、反腐為標志的重慶模式的薄熙來等,一切忠誠現行黨章憲法的黨內健康力量,以巨大的支持;實現把工農商學兵的維權運動,由單純的維護切身利益的經濟斗爭,向鏟除黨內蛻變成了內奸、叛徒、賣國賊分子的政治斗爭轉變;實現工農階級維護經濟利益和當家做主的政治利益的根本勝利。因為職業、身份等不同形成的工農商學兵維權群體,歸根結底,主要都是工農階級所派生的群體。彼此之間是沒有根本利益沖突的。
三、關于解決兩種改革的問題
江澤民同志曾說過:“在改革開放問題上,實際上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主張。一種是黨中央和鄧小平同志一貫主張的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改革開放,即作為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開放。另一種是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要求中國‘全盤西化’的人所主張的同四項基本原則相割裂、相背離、相對立的‘改革開放’。這種所謂‘改革開放’的實質,就是資本主義化,就是把中國納入西方資本主義體系。我們必須明確劃清兩者的根本界限。”(江澤民:《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四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89年9月29日)
針對陜西“趙東民事件”,陜西省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顧東武,2010年7月接受《半月談》記者毛海峰采訪時談到:“陜西省發生了一起震驚全省的‘第二工會’事件。”
而趙東民等向陜西省委和省總工會遞交的《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中,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我們懷著無比鄭重的心情,根據《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向陜西省委和陜西省總工會提出如下申請:改革企事業職代會,批準籌建陜西企(事)業職工維權代表大會。”明明是一個改革職代會的方案,卻被官方定性為“‘第二工會’事件”。陜西那么多國企和集體企業,在改革名義之下破產改制,欺騙職工,成千上萬的職工飯碗被砸掉,家園被摧毀,淪為無依無靠的弱勢群體。卻沒有一個官僚驚呼“資本主義復辟了”。這不正是江澤民同志指出的:“在改革開放問題上,實際上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主張”嗎?
中央黨校《學習時報》社副編審鄧聿文,評《人民日報》在今年2月23日,刊登的《寧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機》一文指出:“部門和地方改革往往會局限于團體利益,有的甚至借改革之名,攫取部門利益。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改革”。
有誰能證明,堅決鎮壓韓景喜、邱萬忠,邱土改、梁管社、張建榮、趙東民等維權人士的封疆大吏們,不是為了小團體的利益、部門利益?
根據江澤民同志所講,兩種改革的區別,就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區別。兩種勢力反映在黨內,也即社改派和資改派。區分這兩個派別的標準,就是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為根本宗旨的黨章,和規定工農階級在國家當家做主的憲法。資改派背叛黨章,踐踏憲法,欺騙和壓迫工農勞動人民,制造和激化黨群矛盾以及民族矛盾(歸根結底是階級矛盾),加劇社會動蕩,為從內部顛覆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絞盡腦汁,壞事做絕。
解決這兩種對立的改革和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最佳辦法,就是大力推動利于黨,利于社會主義和有利于工農勞動人民的改革。
唱紅、打黑反腐的重慶模式是利于黨立于人民的改革。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所發起的,旨在改革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原則,也是利于黨,利于社會主義利于工農的改革。只有通過黨的基層組織。來組織在國企集體企業違憲的破產改制中,待崗、下崗失業以及退休等等所有職工,以及外資、合資、民企的職工包括農民工,在原職代會基礎上,建立一個各級總工會直屬的高級的,不僅有效發揮幫助當代工人階級的維權作用,同時鞏固工農聯盟,支持和幫助黨清算資改派的職工代表大會,才能維護當代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因為只有淪為社會最底層的這些職工和農民工的訴求,才是當代中國工人階級的根本心聲!
最后,希望省委領導能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認真審查我們這個報告。支持并引進重慶模式,同時支持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關于改革職代會的《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方案,以徹底破解維穩工作的難題,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且衷心希望,能給我們答復(包括默許)。最后,再由省委決定,是否將我們的這個總結報告轉呈中共中央。
致
中國共產黨陜西省委員會
報告人: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
初稿完成于2012年3月13日
2012年4月8日寄給中共陜西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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