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十一個小問題
----回望2013、紀念2014及其他
(一)
也談民國范
不知何時,不知何由,不知何人,這一年鋪天蓋地的“民國范”接踵而至,時值“民國范”方興未艾之時,進而又興起了“土豪風”。正如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這股“模范風潮”之所以洶涌澎湃,也是有它的“存在之理”。何理?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存在。“有心”人士似還不曾淡忘吧:那些“讓跪了千百年的秦檜站起來歇歇兒”的典故,那些為“四大地主”一心翻案的瞬間,那些到處宣揚“剝削創造財富”的理論家們。一夜間,似乎剝削變得是那么的“可愛”,那么的“有理”;似乎曾經的“革命”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無理”。這種社會意識的“興盛”必然是有產生其社會存在的土壤的,只不過稍稍愿意讀點歷史的人們就不難發現那不過都是一些“神馬”,不過是換穿“馬甲”的老虎王八而已,不過是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匆匆過客。盡管都是“神馬”和“過客”,這里之所以單獨提出來,則是因其巨大的危害性和迷惑性,這些“牛鬼蛇神”的東西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只要產生這種社會意識的“土壤”(社會存在)“存在”一天,即使因反這種社會意識的“土壤”的斗爭而導致這種社會意識一時會“銷聲匿跡”下去,不過再過七八年或若干年這種社會意識仍會“跳出來”,就像“土壤”里面永遠會有“病菌”,要反對和清除的只是有害病菌。因此,反這種社會意識的“土壤”只有在經過這種反復的不間斷的斗爭方能實現“土壤”的徹底解放。
曾幾何時臭不可聞、冷的不能再冷的“民國范”、“土豪”這些東西,再次時興起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人的吃喝拉撒睡,動輒就是“民國范”、“復古派”,又一個很好的佐證“誕生”了,為了充分宣揚這種社會意識,大力證明“民國范”有多么的偉大、普世、永恒,不是有人在六朝古都之地鼓搗著“展覽”一次“國光”了嘛,將“民國范”上升到“法治”的高度,那是多么的高大、多么的正確、多么的永恒啊!不過是借以宣揚“法律”是個多么美好的東西啊,“法治”解決了多么“重大”的問題啊,借以告誡“人民”萬萬不可違法,因為“法律是公正無私的”。試問:如此美妙的民國何以不復?如此“公理永存”的民國何以“勝而辱國”,喪外蒙、丟海島、失祖宗地?如此的“守法”民國,何以內養蠹蟲、外媚其主,以致戰亂不斷、禍國殃民?有人說,這是“多難興邦”,而不是“民不聊生”,自然“逼上梁山”是不對的,更是不存在的了。
一個答案:如此值得大書特書的“‘民國’范”之所以為民所棄,不僅僅是因為吃飯穿衣問題,“不患寡、患不公”耳。不公者,一曰:天道淪喪;二曰:人道盡失;三曰:大道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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