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為什么,身在美國“中華研究所”的“主流”先生突然十分關心起中國的農村問題,寫出文章《土地改革是中國農村的唯一出路》,他說:中國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存在【先天性制度缺陷】,因產權不明導致的貪污私分,引發了80%的農村群體事件!今天中國仍有300多萬個村子,再不改革,如何監督管理每個土皇帝不貪不腐呢?
他表示,日韓臺等東亞農業模式,及最近的東歐、俄羅斯及越南的“土地產權”改革表明:允許農民擁有買賣、抵押和繼承產權后,真正問題是,絕大多數農民還是不愿賣地,即使自己不種,也只愿出租而已!這嚴重阻礙了亞洲農業現代化(專業農場)的步伐。需要多年持續改革、財稅誘導,才能真正發展出現代農業。
“主流”先生的觀點中,有很大的常識性錯誤,一是農村土地的產權問題。共產黨搞土地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實現人均有其地,解放后,每一戶農民都分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后來,因為考慮各家各戶將地并到一起,走合作化道路,可以有效利用各種資源,多快好省地謀取發展,所以,搞起了互助組和人民公社,大伙以自己的土地入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指望能實現共同富裕,這就是“集體土地”的來歷。很顯然,在這個過程中,從來沒有過土地產權的轉移,而只是耕種方式上的變更。農民還是自己土地的主人。所謂“集體土地”的實質仍就是土地歸農戶所有,土地的產權應該還是屬于農民。這與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都屬于人民是一個意思。人民是土地的產權人即主人,這是誰也改變不掉的。 賣地財政為了使自己的奪地行為合法化,偷換概念將共產黨分給農民的土地說成是集體的,說產權在集體,而不在農戶,這是十分荒謬的。“主流”先生說農村土地產權不明確,存在“先天性制度缺陷”,顯然是多慮了。
二是農民不愿賣地,就“嚴重阻礙了亞洲農業現代化(專業農場)的步伐”。農民的土地產權雖然不愿意賣掉,但完全可以出租和入股,怎么就嚴重阻礙了農業現代化了呢?看來,“主流”先生嚷嚷的“給農民土地產權”,還真的不是考慮農民的根本利益,恰恰相反,他是希望農民在種種現實壓迫下徹底放棄自己的土地,讓土地向少數人手里集中,說穿了,就是回到土地革命之前的狀態!
“主流”們肯定是打錯了算盤,雖然地方政府為了搞“土地財政”一會兒強征,一會兒“流轉”,一會兒“自由買賣”,搞來搞去無非就是要搞到地方政府手里變成“建設用地”,變成能“賣大錢”的地。但不管怎么個搞法,共產黨還是不會否定自己的土地革命的,把千百萬農民變成流民,共產黨目前還做不出來,估計今后也不會做。所以,在本次“決定”的第20和21條,我們明確看到: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我曾在相關文章中指出:從國家穩定和生存必須考慮,無論土地如何改革,有幾條基本原則必須明確!一是在土地改革的過程中,農民名下的耕地只能增加,不得減少,農民名下的地可以入股農場,也可以租給能人耕種,但不得搞產權轉讓,并且誰也無權逼其轉讓。第二,十八億畝耕地究竟是哪些耕地,國家必須盡快明確定位,并規定這些耕地誰也不準挪作他用。第三,在此基礎上置換出的建設用地,由國家統一管理,安排城市和工業規劃,但不得買賣。必須徹底取締賣地財政,讓地方政府斷了賣地念頭,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防止地方政府以土地改革為借口,搞搶地賣地。假如這兩個基本原則得不到保證,那所謂的“農地改革”就是鬼子進村,就是“搶地改革”,就是剝奪農民,毀滅鄉村,毀滅中國!很顯然,“主流”們的“好心”與鬼子進村是一個調門兒。
我多次呼吁,中國實在經不起折騰了,如果政府真的是希望“把農村建設好”,“為農村找出路”,希望“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還是別提少提“城鎮化”“土地改革”之類的三無概念!我是非常贊成“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說法的,叫“美好鄉村”當然也可以。我不贊成什么城市化城鎮化,就生活質量而言,我倒更希望城市鄉村化,城市是人們討生活的地方,它應該是人的暫住地,人的最終歸宿,應該是在美好鄉村。鄉村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根。中國土地緊張,為了將一些土地由分散狀態變成連片狀態,有必要引導農村人口適當聚集居住,這樣,可以有效開發出一定數量的宅基地,變成農田。小田連成大田,可以有效實施機械化作業,解放農村勞動力,這是可以在建設美好鄉村時考慮的。但農戶單門獨戶保持院落的傳統絕不能改變。因為,一戶農家的院子里,至少會種上幾棵果樹,種上幾株花草,要養上雞、鴨、豬等家禽,有人把這叫“庭院經濟”,而我把這叫做“庭院文化”。這樣的鄉村文化是我們中華民族得以延續的根基和搖籃。一個庭院的所有產品可能滿足多個家庭生活必須,也使許多人們生活中的廢物得到良性利用。可以這么說,只要農村的土地和庭院經濟在,那任何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和其它危機都無法擊倒中華民族。
而一旦“主流”們的餿主意被采用,那舊中國那種先賣地,再賣兒賣女的人間悲劇就將在中國重現,當局不得不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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