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前幾天在黑龍江的亞布力論壇上說,“做大做強國有就是掠奪民財”,他玩了一次語言游戲,他表面上是說做大做強國企是掠奪民營企業的財富,意會中卻是說掠奪人民的財富――當然,這只過是他的狡辯罷了,誰都知道這些年來,中國真正掠奪老百姓財富的第一人是那些靠吸房奴血過活的房地產商。
而由山西“沁水800億”國有資產流失案,我們卻更能看到老百姓的財富是如何被掠奪的?是被誰掠奪的?39名老黨員和老干部以及520名老礦工們長達10年時間的泣血舉報,讓我們可以最近距離地看到人民財富被掠奪的具體過程,以及他們的財富被掠奪之后爆發出來的憤怒,我們現在如此熱烈地討論山西“沁水800億”國有資產流失案,再聯系到當下最為熱門的所謂“潘任美事件”,我的第一個感受就是冥冥之中要“重新清算”,即對前一二十年的國有企業改制的從民間向官方推動的、雙向互動的重新清算。
我這里說的清算,只是一個中性詞,就是讓非法的受到法律制裁,而合法的當然可以繼續持有和發展,即將一切真正拉回到法律軌道上來。
但,以京衡律師事務所的陳有西律師為代表的一大批法律界人士現在又站出來為呂中樓這種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的人鼓與呼了,最簡單的道理就是呂中樓更有錢,而那559名實名舉報者沒有錢,這些律師們表面上是說要為公平正義服務,其實都不過是在為金錢服務,他們讓我覺得中國現行法律框架確確實實有許多需要認真修正的地方,但我又覺得最需要修正的其實執政黨的政治立場,是這個體制的政治立場,所以說,559人歷時10年的上訪,無數證據且滿天飛舞,但此案的調查和解決一直拖而又拖,秘而不宣,證明它首先是一個政治事件,其次才是一個法律案件。
我預測一下,關于此案,或者有些既有的政治價值觀不修正,它也不會得到徹底解決,或者無法解決。
比如,經濟學家江涌曾說過,與10多年來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完全并行的就是國有資產流失的過程,但國有企業改制至今天主流話語體系里一直是極為政治正確的,這種政治正確甚至到了不可以討論的地步。
比如,關涉“沁水800億”案件并一同被559名老黨員、老干部和老礦工公開實名舉報的原沁水縣另外兩名官員申會和馬劉勤早在去年就已被“雙規”,證明他們是涉及本案的嚴重腐敗官員,是從呂中樓那里謀得大量賄賂的人――但我們現在想不明白的是,為什么那個向他們巨額行賄的人,卻沒有受到制裁。
他何時會受到制裁?
改革開放,確實讓中國的生產力得到飛速發展,但生產力越是飛速發展,財富分配不公和貧富懸殊的狀況似乎也跟著飛速發展,前幾天有正式的報告說,改革開放30多年后,目前中國的財富集中度已經超過資本主義發展100多年和200多年的日本、美國,這些讓現在的中國在隱形路線上正走向一個反邏輯,即生產力越發展,可能會讓被559人同時舉報的那個呂中樓,以及呂中樓式的人群越發暴富,而同時又會讓那些559名實名舉報者越發貧困,從政治學和社會學上說,不管發生這種強烈反邏輯的原因為何,但只要發生了這種貧富懸殊的強烈反邏輯,這個體制就已被證明,它的政治方向出了問題,所以我說“沁水800億”事件其實更是個政治事件。
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現在網上一說到“潘任美事件”,一說到“沁水800億”案件,就能引起那么大轟動的主要原因,我覺得這正好可以證明,在中國老百姓的心理,急需一種逆轉,急需有更多的人站出來當頭棒喝一聲,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即使在10年前,大部分人還是能夠接受以下的語境的,或者大部分人是被以下這樣的語境催眠了的,即你能發財我也能發財,只在努力大家都能發大財,但10年之后,還有多少人會從心里相信這句話呢?像當年鄧小平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先富帶后富,鄧小平這兩句話的邏輯關系也很明顯,但尤其是這10年來的事實可能在提醒我們,真正現實的邏輯其實是,我發財之后你就不可能再發財,而先富者很少有真正去帶動后富者――而越是在社會的財富分配方式混亂的情況下,你先發財我再發財,以及先富帶動后富的邏輯就越是一個偽邏輯。
換句話說,呂中樓當年與申會、馬劉勤一起借機國有企業改制,壟斷“三礦一產”獲得巨量非法財富,回過頭來,他和他們怎么可能再把這些巨量的非法財富讓利于那559位舉報者?
我們常常聽到“中國需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說法,這種說法,中央講,地方講,官員講,學者講,老百姓也講,我倒覺得“沁水800億”和“潘任美事件”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切入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端口,而不讓這個理念只能成為一個口號在臭氧層子以上飄著,誰想出風頭就拿來做做秀,然后再還回到臭氧層子以上去,比如最近又聽說有人在鼓動成立國家改革委員會,云云――我覺得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不如從現行的法律界和法律體系上改起,至少可以成立一個真正意義的法律改革委員會,從立法理念上、從整理法律界隊伍上,對這30多年出現的某些偏頗做出有效的修正。
而讓公開舉報呂中樓、申會、馬劉勤等侵吞800億國有煤礦資源并歷10年之久山西沁水那559名老黨員、老干部和老礦工們投告有門,讓那些死在舉報過程里的老人家們在天瞑目,讓公開舉報“潘任美事件”的陳界融教授等十幾位學者可以投告有門,讓現在因此而沸騰于網上的民意和民怨可以得到合理抒解的渠道。
“沁水800億”和“潘任美事件”實際上正在考驗十八大上臺的黨的新的領導集體,這幾天王岐山關于反腐敗的許多給力的話被廣為傳誦,配合發表的照片也異常給力,但我們又記得這10年以來,其實中國領導人在這方面都說過很多很多很給力的話,但說出來的和做出來的往往總是有相當長的現實距離,中國的老百姓現在已學會不但要聽其言,還要觀其行。
(以上為在中國名博沙龍年會發言,有刪改)
附:山西博士煤老板呂中樓數次被舉報 爆料金額800億
“沁水縣那個事還在告吶!有個十幾年了吧!”2月27日,當記者向山西當地一家煤炭企業高層人士提到呂中樓時,對方反問道。看來,被稱為山西煤老板中學歷第一人的呂中樓,在當地有著很高的知名度。無疑,山西39名黨員干部聯名,從2001年開始舉報呂中樓到現在,12年過去了,舉報卻未曾中斷,也間接提高了呂中樓的知名度。
在很多沁水縣人眼里,該舉報事件早已是不能再老的舊聞了。近日,這一舊聞又開始有了新進展。據財經網報道,國有資產安全研討會日前在北京召開,會上山西39名黨員干部提交了一篇題為《沁水縣39名黨員干部關于呂中樓“官煤勾結”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的舉報材料。材料稱,山西沁水縣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將沁水縣8座國有、集體煤礦800億元資產裝入個人囊中。
在這12年中,舉報的主要理由沒變,仍是侵吞巨額國有資產,只不過,侵吞的金額在不斷變化,最初的舉報材料中有侵吞3000萬元的說法,后來有過幾億元、幾十億元,2009年之后便升為800億元。
800億事件主角
其實,39名黨員干部舉報呂中樓已經不是第一次,最早密集發生在2001-2002年的國企改制中。第二次比較頻繁的舉報發生在2005年,其后幾年也一直都有,只是,隨著國內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舉報金額亦由最初的幾千萬漲至目前的800億元。
提到呂中樓,記者在沁和能源官網上看到如下介紹,呂中樓,1965年生于山西省沁水縣尉遲村,曾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系現代西方經濟學專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 1998 年呂中樓創立晉城中嘉煤炭實業有限公司,2003 年至今任沁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曾獲山西省優秀企業家等稱號。
這位博士煤老板也是上述舉報材料中所謂的“改制犯罪案三主角”之一。據報道,其余兩位分別是原沁水縣縣委書記申會,原沁水縣嘉豐鎮黨委書記馬劉勤。曾任晉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有明在被雙規之后,也被指與800億元事件有關。
不過,呂中樓對此曾進行了否認,稱他與王有明的關系并不好,甚至還有過節。以呂中樓的說法,此過節是指,2003年,煤礦開始交資源價款,呂中樓在2002年10月開始提交要求變更相關手續的文件,當時還在任的王有明卻一拖三年。
改制惹的禍
三礦一站是800億元事件繞不過去的話題。三礦一站,是指沁水縣永紅、永安、侯村3個國有煤礦和嘉豐煤炭集運站,其股份制改革發生在2001-2002年。
在當時煤炭還不像現在這么值錢的年代,當地銀行紛紛把煤炭列為高危行業,拒絕放貸,當時三個煤礦的銀行貸款總額已經有幾個億。
當看到晉城市把六個國有煤礦組建成一個蘭花集團,并且蘭花科創成功上市后,沁水縣也開始有了這個想法,把三礦一站進行捆綁組建成一家公司。
時任縣委宣傳部長的馬劉勤開始了這項工作,2001年12月,沁和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組建成立,中國和平(北京)投資、沁水縣國有資產管理局、中國大通實業、晉城中嘉煤炭實業、北京潤新投資共出資5000萬元,分別占股25%、25%、20%、20%、10%。
當時的呂中樓是晉城中嘉煤炭實業的董事長。
雖然馬劉勤曾經表明,北京和平投資、中國大通實業、北京潤新投資三家公司分屬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科學院和林業部,但是,流傳于網絡上的舉報材料卻指出,這3家北京公司實質上都是由呂中樓一人操縱。
舉報材料中800億元的金額也來源于三礦一站,據報道,山西當地相關官員稱,三礦一站經濟收入占沁水縣財政總收入的70%,資產總價值(含探礦權、采礦權、土地使用權)800億元。
對于三礦一站的資產評估,舉報材料稱,對采礦權、探礦權、土地使用權均未列入資產評估范圍。與此同時,永安礦接替井當時主井、副井、通風井均已完工,僅該項技改投資總額高達2300多萬元,也被漏估。
除此之外,山西省政府返還給三礦一站的煤炭發展基金,至2001年底,已經累計高達4600萬元,而呂中樓卻并沒有把這部分資金轉增國家股本金,以政策性貸款名義從三礦一站的總資產中予以扣減。
昔日合作伙伴今反目?
對于長達12年的被舉報,呂中樓曾對媒體表示,“背后有人指使”。而這個背后指使的人被認為是呂中樓曾經的合作伙伴、現在的競爭對手張新明,后者曾有山西能源首富之稱。
2001年,張新明成立山西金業煤焦集團,開始涉足煤焦領域,開始與呂中樓有了交道。
2007年,張新明與呂中樓成立了沁和投資有限公司,呂中樓任董事長,公司收購了山西蘆清王酒業,并派呂中樓同學裘曉紅任蘆清王酒業總經理。2009年,裘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判刑。
而據媒體報道,負責800億元事件舉報的人員可以從張新明處領工資。
雖然上述質疑并未被證實,但該事件拖得時間比八年抗戰還要長,仍未能有個最終說法,反而愈演愈烈。眾多歷史細節其實已經很難完整還原,許多質疑也無人能夠回答,中間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其實,“拋卻官商之間的利益不談,單從煤礦價值看,2001年的煤價與2013年相比,已經漲了無數倍,當時的大環境與現在也有很大不同,以現在的煤礦價值衡量當時的估值,實有不妥。”上述山西煤炭企業高層人士向記者表示,但如果真的有侵吞國資的行為,就另當別論了!
來源: 中國經濟網(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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