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村民委員會選舉看中國的民主憲政
三年一次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將近尾聲,不少地方已經選出了結果。按照西方民主選舉規則,由選民一人一票自由選舉領導人,這種政治游戲規則已經在中國農村試行了多年。現在,一些中國普世價值派希望將這種游戲規則擴大到全國,象美國選舉總統一樣舉行國家領導人的大選。并且把這種提議叫做“民主憲政”。一些網友對這種“游戲規則”極其崇拜,發貼說,“未來將是毛澤東思想崇拜者與民主崇拜者的大決戰”。中國是一個深受封建專制影響的國家,對于這種“民主憲政”的規則沒有試驗過,能否可行一直充滿了疑慮。為了考察 “民主憲政”對中國的影響,也對一些網友作出解釋,我們就將正在進行的村民委員會選舉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一番近距離的觀察分析,并以此為據對未來的中國“民主憲政”進行預測。
下面就是我的觀察與分析。
一、神圣的選舉權就只值20元錢?
下面是我的一位朋友給我發來的一篇文字材料。他的本意是讓我給他改一改,然后發回給他,他打算將它打印出來散發給他的村民們。那里正在進行選舉,并且正在發生著如文字材料所描述的事。他是這樣說:
“20元錢”的聯想
“20元錢”能買到1.5市斤“豬肉”,買到近9市斤“大米”, 買到0.65公升“汽油”,(也許)還能買到領導官員衣服上的一顆“紐扣”或近一條“內褲”。可想而知,我們老百姓那莊嚴而又神圣的一票就只能值“豬肉”1.5市斤、“汽油”0.65公升、“紐扣”一顆。(因此)我想這些領導人就把我們老百姓看成了1.5市斤豬肉、一顆“紐扣”、一條“內褲”!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壹張神圣的選票(就只值)20元錢嗎?好好審視下自己吧,你配當村長了嗎?隨著社會的進步,文明程度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投票權的,這是自然發展規律,當然也有人會選擇20元錢。其實選擇錢的人只是鼠目寸光,沒有看到更長遠更多的東西,他們放棄了自己手中更多的權利, 當然也包括更多的錢,(以及自已的未來)。
請各位村民同志們謹用你的投票權,好好地想一想,仔細地權衡一下改變生活與20元錢眼前利益的誰輕誰重。為眼前的20元錢而出賣了自已神圣的選舉權是嚴重不尊(重)自已的表現。
就在我的朋友給我發來這篇文字材料時,他們村正在發生村長候選人發錢拉票的情況。發錢的金額就是20元錢,也就是說“20元”就把選舉權賣掉了。不但村長候選人發錢,副村長候選人、婦女村委候選人、黨支部書記候選人都忙于發錢拉票。不但現在,前三年,他們村的村長選票價位就是20元。
前一任,有一個村長就是通過散發每人20元錢選上去的。后來村民們發現這個村長貪污,將上級拔下來的扶貧款裝到自已腰包里去了。因此他們就到政府民政局告這個村長。當時民政局有一位即將退職的老領導問他們:你們當初是怎么把他選上去的?他們中有人說,那人花了二十元拉票選上去的。那個老領導就舉了一個例子,就是上面所說的“20元錢與1. 5市斤豬肉”的例子,說賣肉也賣1.5市斤,你們的選舉權就只值1.5市斤豬肉?當初政府讓你們選舉村長就是把選擇權放給你們,讓你們自主選擇,現在你們又說那個村長不好,不是你們貪了人家的1.5市斤豬肉好處的結果?那些村民們頓時無話可說。
事實上,象花20元“賣1.5市斤豬肉”的代價賣選票的事情在時下中國的農村比比皆是。只是有的村狀況較好,村長候選人較富,出價大,從一票100元,150元,到500元一票的都有。村里狀況好,選票價位高,村里狀況不好,沒有竟爭力選票價位低。這幾天我們聽到的都是花錢拉選票的事。還有人租車出人,從外地將在外打工、具有選舉權的村民拉回來,為他們增加票源。也有人事后生氣,因為花了錢而沒有選上,所有的代價付諸東流。真正按政府制度規定,嚴禁花錢拉票,按正規辦法選舉,還有可能真的“名落孫山”。以至一些人發出感嘆說,現在這個社會,真是有錢才能活,連選村長都是這樣。
現在一些村民委員會結果已經出來了,能夠選上村長的不是販煤炭發了財的,就是開工廠掙了錢的,或者跑運輸掙了錢的,或者是直接開煤礦掙了錢的。或者是原先就在村委里混出個人緣,或者在村委里靠村里的資源自己發財,同時散錢攏絡人心上去的。只有真正的窮村村長沒人競爭。
這就是現在村民委員會選舉的現狀。出現這樣的情況,原因是還在于,村民們認為村長上臺貪污撈錢是自然的,自已管不著,也無可奈何,誰上去都一樣。再說村長選舉與自己關系不大,人家給錢就要,還能落個人情,不要白不要,過了這陣子人家上去了連這點錢都沒有了。
說到底,一是村民們沒有集體觀念,不認為村長選舉與自已的生活與利益息息相關,采取了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二是認為自已制約不了村長選舉,也無法阻止人家上去,處于一種無奈態度,其三,將神圣的選舉權當作了一種掙錢的工具,是一種見識短淺的表現。正是因為這樣,就把選舉權交給了做生意的,跑運輸的,開工廠的“候選人”。這樣做的結果,自然就給“村民到政府民政局請愿”的后事埋下了伏筆。
這只是小小的村民委員會選舉。如果擴大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的大選呢?我們的國家主席選舉權,政府總理選舉權、各省省長選舉權、各縣縣長選舉權,如果都象現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一樣,通過花錢拉票選舉,候選人都是“做生意的,跑運輸的,開工廠的”,那么我們國家的領導權會落到誰的手里呢?這不是明擺的嗎?可見,一些資產階級右派學者一再倡導要進行“一人一票自由選舉”,原因也就在這里。通過近距離觀察“村民委員會選舉”,我們明白了許多事里。
“花錢拉票”叫做什么?“賄選”!和過去一些當官的花錢跑官一樣。只不過過去當官的是往上司那里送錢買官。現在是往選民手里送。往當官的那里送錢,當官的個人還能發了財,而候選人往選民手里送,選民得了“1.5市斤豬肉”的小利,卻出賣了自已的未來。
關鍵的問題在于我們的選民群眾政治覺悟低啊!
二、村長們花錢選舉圖的啥?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無利不起早。村長候選人們在選舉期間,連明徹夜跑票,又是發錢,又是送東西,又是雇車接人,這么辛苦,那么人們自然會問,他們這么辛苦圖了啥?是為了村民利益嗎?如果真是為了村民利益,在村長選舉以前,他們不能為村民們做些什么呢?為什么只是等到村民委員會選舉期間才想到了村民?可見,他們競選村長另有目的。
最近在廣東發生了一件村民暴亂的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11月11日,廣東中山市東升鎮12日發生因村民反非法征地而引起的大規模警民沖突。多月來,東升鎮益隆村的村民在接連抗議村官私賣土地斂財,訴求無人理會后,數千村民12日燒毀兩間廠房泄憤,并打死一名村長。
香港「東方日報」報導,警民沖突起因是村委會被指私下將12.8畝土地賣給地產開發商,年期長達50年,涉及金額高達4億元人民幣,但村民卻一分錢未分到,村民連月來在工業園輪流守候,阻止開發商收地,對峙持續升級,至11日已觸發村民騷動。
私賣土地,這就是廣東地區候選人競選村長的一個動機。4億元的金額,全部或部分裝入自已的口袋,其收益要遠遠大于競選期間散發給村民選民、租車接送選民所花銷的成本。如果沒有這些可能帶來的利益,那些候選人還會連明徹夜散錢跑選票嗎?未競選之前,他們是精明的商人,知道比較收入與付出之間的比率,在當選后他們自然也會注意“回收成本”,并做到“略有贏余”。不僅廣東地區這樣,全國各地參選的村長候選人,他們的動機都能很純正嗎?會不會也會產生低價出賣本地土地、資源、礦山、以及事關村民利益的權利從中獲利的情況呢?
前面我向各位介紹的被村民們狀告的村長就是貪污了貧款,這是村長“回收成本”的另一種方式。過去,村里有集體經濟可以貪污圖利。集體經濟垮臺后,截留從村民手里收上來的各類提留款就成為村長“回收競選成本”的另一種方式。等提留款停收后,謀取上級下拔的“新農村建設款”、“扶貧款”等上級拔款則成為競選村長的新動力。總之,謀取集體財產是“回收成本”的重要途徑。一位村民候選人就這樣對村民承諾說,他如能上臺,則從上級政府部門拔取“***萬”“新農村建設款““扶貧款”或其它“救濟款”等等,總之是向上級要錢。有人可能會說,上級下拔“新農村建設款”“扶貧款”或其它“救濟款”理所應當,體現了政府對村民的關懷。可是能不能從上級跑回來款項,同樣體現了村長的“本事”。因為“村長”“跑款”不但“辛苦”,而且還得有“本事”,因此,村長“回收一部分成本”自然也合情合理。
還有一位村長候選人向村民承諾說,你們如果選我,我不花村里一分錢,政府一分錢,保證給每戶每年發一袋面、一袋大米。他的辦法是什么呢?他說他能從附近煤礦要出錢來,讓煤礦出錢給村民們發大米、白面的福利。村民們得了實惠了,自然也不會再去關注他能從中得到多大實惠。當然,那個煤礦也不是吃素的。人家發給你的村民多少實惠,村民們自然不會去關注人家挖空了你多少資源,也不會關注人家對你村資源挖空后對環境的治理程度。這樣,在人家以后撤走后,留給村民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
也有人會說,你說的不對,也有一部分村長候選人是謀求連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會領退休工資,領補助。這種動力是存在的。問題是只有窮村的村長候選人才有這樣明確的動機。而富村,眼前利益已經不少,競爭也相當激烈,他們誰也沒有保證說能連任到國家規定的那個年限標準。因此,短期獲利的沖動很明顯。等到他們腰包豐滿,移居他鄉安享晚年時,又會給村民們留下什么呢?
因為這種種謀取“回收競選成本”的沖動,導致了村官們貪腐過度,并引發了與村民們的激烈沖突與矛盾。上面廣東中山市發生的村民暴亂便是結果。其實村民們也知道這些。紛紛說,只有這幾天(競選期間)候選人們紛紛向他們點頭致意,象親人一樣對待。一過候選期,又恢復了水火關系。原因就在于,村民們除了在選舉期間有投票權以外,又沒有什么其它制約村長的權利。在選舉期間,也只有選這人與選那人的權利。因此,無法制約村長不貪污,不腐敗。自然也覺得自已力量很小,無可奈何。
從村長候選人參選村長的動機與當選后的表現看,我們可以預測到一旦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各省省長實行“民選”后會出現什么情況。“村長候選人”當選后要“回收競選成本”,那么“國家主席候選人”會不會也要“回收競選成本”?村長候選人當選后靠出賣“土地、礦山”“貪污扶貧款”掙錢,那么“國家主席候選人”當選后靠出賣什么回收“競選成本”呢?村民們對村長當選后感到無法制約,只能任其貪腐,那么中國國民對當選后的“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又靠什么制約呢?村長候選人可以承諾,從上級要回救濟款回報村民,那么“國家主席候選人”又將如何向全國選民承諾,從哪里要回救濟款回報全國百姓呢?會不會是從外國“基金會”那里獲得救助吧?
從中國富人們不斷移民海外,從中國官僚將自已的存款放到海外,子女移居海外的情況看,他們也沒有將中國看成是他們的家園,會不會也存在著撈一把就跑的想法與動機也真值得思考。
有人說,不會吧?我們就按你們曾說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說法看,現在村長選舉都這樣了,我們怎能相信還沒有進行“大選”的“民主憲政”呢?
三、“王紅斌、郭鳳蓮、吳仁寶、張家勝們”的選擇
如果說,所有的村官都象我上面所說的那樣,也就太以偏蓋全了,在全國的村官候選人當中還真有為村民們辦實事,贏得村民們信任的村官候選人。比如說“王紅斌、郭鳳蓮、吳仁寶、張家勝們”。王紅斌是河南臨穎南街村的村官,三十年來堅持毛澤東思想,走內方外圓的發展路線,在全國樹起了一面“集體經濟三十年不倒”紅旗。郭鳳蓮是當年大寨的鐵姑娘,改開后回到大寨,又帶領群眾舉起了集體主義經濟的大旗,重新恢復了大寨當年風采。吳仁寶自然不用說,是全國有名的富村華西村的掌門人。
張家勝又是誰呢?他是山西陽城皇城相府集團的掌門人。也是全國一個有名的村官,全國勞動模范。他所走的路正是發展集體經濟,帶動村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時也是山西轉型發展的典型。原先,他也是一個煤礦的礦長,那個煤礦屬于村里的集體煤礦,他利用這個煤礦起步,搞起了旅游業,打造了“皇城相府”這個名牌,又利用這個品牌,相繼發展了化工業、制藥業、生態農業等產業,后來又整合了周邊幾座煤礦,組織了皇城相府集團,壯大了經濟實力。他當然也是這次村民選舉中皇城村的“支部書記”等“村官”候選人。而其它人無法與他競爭。
他的高明之處就在于他沒有走當年不少人將集體企業化為私有企業,謀取私人利益,然后又通過花錢拉票競選村長那樣的道路。而是一直堅持走集體化道路。他當年管理下的村辦煤礦一直是村里的集體財產,村民們也多靠這座煤礦謀生發展,后來發展起來的旅游業、生態農業、制藥業等產業也多是村里的集體財產。在皇城相府不斷發展壯大時,皇城村的村民們生活也過得一天比一天好,居住環境,村里建設也不斷上檔升級,成為全國新農村建設的一個典型。就是這樣一個領頭人,村民們會不選他當這個頭而另選他人嗎?他還用專門花錢拉票賄選嗎?自然不用!
當然,與全國有名的華西村、南街村、大寨村比較起來,皇城村還略遜一等。據有關資料介紹,當年王宏斌從部隊回來后,曾經辦了一個私人企業,經營得非常成功。后來他沒有象其它人一樣將私人企業一直經營下去,而是轉讓給村里,作為村里的集體企業來辦,走上了壯大集體經濟的發展道路。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凡是集體企業經營成功的村莊們,村民們的生活都過得非常富裕,安定,享受各種福利待遇。如果拉選票的話,那么村民們現在不斷享受的各種生活待遇自然就是信任票。他們自然會投向為他們帶來幸福的帶頭人,而不是其它。
就在我的文章快要寫完的時候,有人給我說了一個不花錢拉票而當選村長的情況。說是附近某一村村長候選人,平時就注意為人處事。他家也比較富裕,每年夏天,他都開著自家的收割機給村民們義務收麥子,不要不分錢,積了不少人緣。這次,村里選舉時自然將他作為候選人選上了村長。
這就告訴我們,真正獲得了村民們的信任,不拉票也能當選村長。前提條件是自家必須提前付出,平時就注意處理好與村民們的關系,為村民們做出什么才行。政績放在那里,大家都看在眼里,自然心中有桿秤。可見先行付出的確重要。
問題是有人愿意這樣付出嗎?
四、群眾監督與為人民服務
不可否認,一人一票,自由選舉領導人,自然是真正體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好方式。普選也是許多民主先行者流血奮斗,夢寐以求以求的社會管理目標。問題是在中國農村選舉這種情況下,人民當家作主的目標能實現嗎?
由于村民們思想觀念的落后,當家作主的觀念十分淡薄,許多先輩們流血爭來的選舉權,在他們眼里就只值“二十元買1.5市斤豬肉” 一樣的價錢隨便出賣,浪費了先輩們的感情,的確讓人情何以堪?花錢拉票當選,在中國農村是確實存在的。能夠上臺的也只是那些“做生意的,跑運輸的,開工廠的”生意人。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中國實行普選,中國的政權會不會落到這些““做生意的,跑運輸的,開工廠的”生意人手里?這是我們不得不考慮的事情。前一陣有人就透露出來一條信息,說中國首富梁穩根要參政,象這樣的富人一旦參選,會不會象中國農村時下發生的花錢拉票當選?這些可能都是存在的。中國農村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為我們做了一個活生生的示范。他們當選后又會如何?看看中國村官們當選后的表現,就可以知道這些精明的生意人會做些什么?
現在“憲政民主”改革在中國喊得震天響,似乎“憲政民主”可以解決中國的一切問題,完全可以落實“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政治愿望,一些涉世未深的小青年也跟上起哄,真的認為“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可以解決中國的一切問題。有人就提出了未來是“毛澤東思想與憲政民主的決戰”。從中國農村的村民委員會選舉,大家可以清醒了吧,未來一旦中國實行“憲政民主”,政權一定落到資本家手里。更何況,中國的“創新”還很多呢?選票也可以用錢賣,這是中國的一大發明創造,一旦美國中央情報局知道這里的奧妙,會不會通過什么“基金會”“收賣中國的選民”,把他們的代理人“當選”上臺呢?這是完全有可能的。
當然,這不是說,由“一人一票”選舉領導人的政治游戲就一無是處,民主先輩們為之奮斗若干年的“民主選舉權”就付諸東流。“民主選舉權”作為中國每個公民的“神圣政治權利”不能丟棄,必須堅持,村民委員會選舉這種形式上的“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方式必須堅持。但是必須完善這種選舉制度。
這種完善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其一,在完善選舉權的同時,還要完善“監督權”與“罷免權”。也就是說,選民有可能將某人選上村長,也有能力將危害他們集體利益的村長預以罷免。同時也可以進行“定期考察”,對于完不成既定目標,兌現競選承諾的村長給予相應的處分。也就是說,“選舉權”、“監督權”與“罷免權”是相符相承的。這也就涉及到了毛澤東思想中的“群眾監督”問題。沒有毛澤東思想中的“群眾監督”一項,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一定會落入資本金權手里。其二,對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必須進行條件設限:即打算謀任村長的候選人,在參選之前,必須對村里或村民有貢獻,做出了有益于大家的事,能夠讓看到你突出的成績,對你取得信任才行。也就是說,平時沒有為人民服務的行動表現,不能參加村長競選。這種設限體現了毛澤東思想中“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體現。只有這兩條有機結合起來,即“為人民服務”與“群眾監督”結合起來,才能有效防治基層政權落入資本家手里。
鑒于群眾的選舉意識淡薄的問題,配合民主選舉進行一場深刻的群眾思想教育活動與啟蒙活動,是完全必要的。通過一場場深刻的,細仔的民主選舉政治思想教育活動,并不斷地堅持下去,以這種方式強化群眾頭腦中的 “主人公”意識,“當家作主”意識,“集體意識”,讓群眾真正認識到自己政治權利的重要性,真正對民主權利產生要求,這樣,民主選舉才能起到真正搞起來,體現當家作主的精神。毛澤東思想要求的也是這個效果。
通過這場選舉,我們還看到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普世價值派只是強調選票的重要,強調群眾參選,不會倡導做深入細仔的群眾思想工作,讓群眾真正體會到選舉是什么,為了什么?以便認真對待。這樣做也許是為了達到這樣一個效果:即簡單地將選票發到群眾手里,讓他們履行一場“民主手續”,以便為“資本上臺”披上一場“合法”的外衣? 我們也在觀察這個問題。
總之,通過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我們認識到,在目前情況下,中國一旦實行“民主憲政”,政權會很快落入資本家或外國資本家代理人手里。這是一定的。通過經歷這場選舉,我的許多原先思想糊涂的朋友們也清醒了,他們紛紛認識到:目前中國實行普選,只能帶來混亂與災難,千萬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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