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是個工人。
我們只是一直在為保定熱電廠工作。
我只是在擺事實講道理——公道自在人心
我們只是在要求應該得到的東西——公正的待遇,公平的比賽。
一、開篇序語
在中國,從古到今,身份是地位的象征,人分三、六、九等,而名分又來自于身份,其與身份相輔相成,有身份就有名分,有名分就有身份。名分正則身份高,身份高自然名分大也。從達官顯貴到平民百姓,各有各的身份,但都重視名分。把身份這個概念移植到國有企業中,其身份的表述則是:正式工、集體工、臨時工三類了,當然,名分也是有不同的了。
在我們的國企尤其是國有電力、電信、鐵路企業中,正式工、集體工、臨時工三工的分類可能算得上中國的特色了。正式職工(現已轉為全民合同工)由于其身份高、名分正,于是乎就出現了與大集體工、臨時工身份地位懸殊、待遇懸殊、收入懸殊的現象正式工具有集體工、臨時工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其身份的優越昭示出其地位的不同、分配上的不公、待遇上的優劣。改革如此經年,但至今仍未徹底消除正式工、集體工、臨時工之間身份的差別。在世人眼里,國企正式工就是高人一等,找對象都比其他工要容易些。收入上有效益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等多種名份,絕對可以“旱澇保收”,工作卻可以干輕松一點的。于是就出現了“集體工、臨時工干,正式工看,收入差個兩三萬”的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這不僅使正式工產生了依賴性和惰性,也傷了集體工、臨時工的心,制約了他們積極性的發揮,成為國企改革與發展步伐上的一道障礙。難怪一些集體工、臨時工無奈地戲稱:正式工是大娘養的、自己是小妾生的。
身份地位不同、名分正與不正,直接表現出來的利益不同,表現的同工不同酬。也可以這樣說:過分重視身份和名分,以至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失去市場競爭力、喪失內部凝聚力,從而造成其半死不活的后果。同時,在國有企業內部實行正式工、集體工、臨時工的分類,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必須徹底加以改革。因此,在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徹底打破身份界限,實行同工同酬,充分調動企業員工的生產積極性,這既是“以人為本”的體現,也是國企不斷煥發的生機與活力的動力源泉。
二、不平等待遇
大唐保定熱電廠(以下簡稱電廠)的混崗集體工,陸續的從90年進入電廠工作,到現在最短的工齡也有13年了,長的20年。從一上班我們就在電廠的主業和全民工同崗工作,一樣的干活兒,但我們的卻在崗位工資、工齡津貼、運齡津貼、企業年金、加班費、三險一金等方面和全民工存在很大差距。多年來我們多次和廠方交涉,要求同工同酬,但一直不予理睬。面對強權我們只能選擇默默的忍受,依舊在各自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的工作著。08年新勞動法實施以來,給我們解決問題帶來了希望,再加上下花園電廠75名"集體工"集體訴大唐電廠事件的發生,我們曾天真的認為大唐電力公司會總結教訓,給我們一個公正待遇。然而如石沉大海,直至今年6月,電廠以“理順用工關系,規避用工風險”為由,把我們80多名集體工從電廠主業剔除。我們的心徹底的涼了,徹底明白了。沒有公正,沒有同情。有的是他們在逃避法律的責任,在鉆法律的空子以侵害職工的利益。把將我們的權益置之度外。勞動法的本意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然而作為國家大型央企卻是公然違背國家法律精神,逃避法律責任。他們不想吸取教訓,不想做國家法律的捍衛者。他們的做法讓我們感到愕然和無奈。作為弱勢群體的我們又該如何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呢?
自我們進廠十多年以來,我們在各自的工作崗位兢兢業業地工作著,為我廠的安全生產和發展貢獻著自己的青春和熱血。然而,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們干著同全民工一樣的工作,但并沒有享受同樣的待遇。
我們在一年一年地期盼中努力工作著,在各自的崗位上奮發努力著,希望我們的汗水能換來期待的平等,可我們依舊是大廠的局外人,在崗位競聘、職工保險、工資待遇等方方面面,一次次期盼,一次次心寒,而我們依舊用自己的工作業績來體現我們自身的價值,在我們當中,有司機、司爐、班長,有獨擋一面的崗位能手,有先進生產者,但我們在他們眼里依舊“低人一等”。用蔑視的語氣和態度說我們:你們大集體…...,我們不禁要問:大集體怎么了?大集體不是人?不是企業的一分子?我們也是招工進來的,有合法的手續;還有說:你們要考上大學…..,考大學在90年代初期是很不容易的事,升學率很低,只有極少數人能考上,那些考不上的怎么辦?自殺?不活了?我們也要生存,門子硬的的找人進了事業單位,門子差的,招工進了工廠變成全民工,沒門子的,招工進了企業成為集體工。我們和全民工一樣干著相同的工作,卻受著不同的待遇。
在檢修的同志,冒著嚴寒酷暑,精心維修,加班加點,猶如家常便飯,修造車間的幾名女同志,曾經在懷孕哺乳期間連續工作,從當天的早晨干到第二天早晨,搶修磨煤機大軸,這樣的例子不計其數。運行的同志,半夜去上班,一直到天亮,有很多的女同志和男人一樣工作,有一個女工發現有心臟病,從來沒有向廠里提過要求,說自己身體不行要下運行,直到暈倒在崗位上還在堅持工作。有些同志進場的時候,領導就說了這些人安排在運行。運行是誰都不愿意去的,三班倒,生活沒有規律,很多人得了腰部和胃部的毛病,現在企業要把他們一腳踢開,太沒有良心了。我們不僅是業務骨干,我們還經常參加廠里的各項活動,游泳比賽、歌詠比賽、攝影比賽、書法比賽……到處都有我們的身影。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 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 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 規范勞動合同制度。企業與職工按照平等自愿、雙向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企業職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體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職工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政府機關的行政級別,不再比照國家機關公務員確定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三、吶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就不明白了,為什么有這么多法律法規,可是集團公司偏偏不執行,非要逼著我們對簿公堂,或者XX連跳?渴望有人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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