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看到這一消息,筆者才恍然大悟:原來開發商利用不對稱優勢制造虛假信息,操控買賣,抬高房價,這一切破壞市場公正的行為,都并不是沒有人管的,而這個管理部門就是住建部。但令人疑惑的是:開發商的此等行為早已持續多年,而絕非如通知所說的只是“近期”,那么,在此通知發出之前,住建部都干什么去了?為什么一直都對開發商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聞不問,讓人還以為開發商的上述行徑都是合理正當的,他們想干嘛就可以干嘛呢?
信息公開透明,是市場交易的基本準則。開發商隱瞞和操控房源信息的行為,正是踐踏了這一基本準則。這種踐踏,使買賣雙方處于完全不對等的地位,開發商可以人為制造緊張,抬高房價,牟取暴利,而消費者利益則嚴重受損。在此過程中,正是由于管理部門的不問不聞,使消費者求告無門,才不得不視不公正為理所當然,不得不忍受開發商的擺布,接受開發商的盤剝。管理部門的失職,是開發商成功操控交易的必要條件,也是房價能夠一直飆升至今的重要原因。沒有管理部門的這種默契“配合”,開發商本事再大,也不能獨力撐天。
在此之前,由于管理部門一直“缺位”,不出面,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應該找誰。現在,住建部自己跳出來了,儼然一覺醒來,才發現市場紊亂如此。那么,人們不禁要問:你住建部既有此權、此責,這么多年來為什么沒看見你出來承擔責任?既沒有在事情發生不久后既出面制止,也沒有在幾年前高喊“遏制高房價”時出臺明確政策,為什么一定要等到今天才真正出手?你在拖延什么,又在維護什么?縱或你住建部的官員可以內部購買低價房,無須像一般老百姓一樣排對、拿號、買高價房,對開發商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行為不敏感,具有后知后覺性,但這么多年了,消費者的憤怒難道你們就完全沒有聽到嗎?
房貸的比例可以達到多少,個人可以購幾套房,這些都屬于宏觀經濟調控的問題,可以根據形勢的變化隨機調整。但開發商隱瞞和操控房源信息則與此不同,這是破壞市場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在任何形勢下都不能容許的。在房貸比例、購房套數上的不當安排,只是失策;而對開發商市場操縱行為的疏于管理,則是瀆職,是縱容犯罪,縱容犯罪等同于犯罪。
中國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政府機構的設置如疊床架屋,官員的權力比誰都大,但往往就是不管事,不負起責任來。或者說,他們想管的時候才管,不想管的時候可以不管,甚至可能公眾都不知道有它的存在。只有硬性的權力,沒有硬性的責任。結果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情爭著管,對自己無利的事情無人管,對自己不利的事情還不許別人管。只有當上級來壓力時,才改弦易轍;對下面的民意沸騰,置若罔聞。能不能讓消耗了巨大國民財富,掌握了驚人權力的官僚機構為公眾的利益負起應有之責,到今天已成為關系全社會前進還是后退、上升還是沉淪的根本問題,更是關系到執政黨執政能力和政權穩定的根本問題。
要改變這一切,可以從治理房價開始。高房價成為巨大毒瘤,并且困惑全社會如此之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府管理部門難辭其咎。沒有它們的失職乃至推波助瀾,問題絕不可能積蓄如此之大之久。當此重拳治理高房價之時,絕不應該拳頭所向只治民、治商,而放過官。茍如此,不但民心不服,而且土壤仍在,問題隨時可能以新的形式卷土重來。
為此,特建議高調嚴究住建部部長的瀆職責任,以此為萬官垂范,令億民心服。房價高漲不是住建部的責任,但對開發商破壞市場公正不聞不問則是住建部的難辭之咎。這也算是一份公開的舉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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