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齊魯臺“一天零一夜”播出的一段視頻,再次讓世人感到震撼:就在鄭民生剛剛制造出“南平校園慘案”的地方,又有婦女喊出了“如果我女兒的問題不處理好,我也要去殺人”的呼喊,不只讓在場人聞之色變,且也讓筆者在一夜間噩夢連連。
高喊“我也要去殺人”的婦女叫方玲(化名),本在南平建甌市某鎮一個偏僻小村居住。2008年9月25日晚上,當她8歲女兒小月(化名)在學校宿舍熟睡時,被鄰近村里的黃某輕易從床上抱到外面強奸了。雖然黃某兩天后就被抓住,一年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賠償方玲5000多元,當地村委會補助5萬元,一月后學校也賠償5萬元,但方玲認為遠遠不能彌補強奸案給家庭帶來的痛苦和災難。
方玲對記者說,一開始學校不管,導致“會陰體裂傷至肛門”的小月10天后才手術,延誤了最佳時機,成為陳舊性裂傷,被鑒定為10級傷殘。至今,小月下體隔三岔五就發炎,去了不少醫院都無法治好,且有越來越嚴重之勢。女兒外陰整形、處女膜修復等手術也非幾年就能完成。
為躲避別人的風言風語,小月轉學去十幾里外的鎮中心去上學,但不久又被班里的同學知道了,方玲只好舉家遷到建甌市區。小月性格也變得十分孤僻和敏感,成績一落千丈。“別人都只是把強奸案當成新聞,過后就忘了,誰又能體會到兩年來我們一直承受怎樣的痛苦。”方玲在電話中哭訴著,“我最大的愿望是為女兒治好病,然后搬到一個誰也不認識我們的地方,越遠越好。”然而,這需要錢。方玲一家是農民,現在家里農田也荒廢了,在城里又沒有收入來源,治病和生活成了大問題。方玲始終認為教育部門的賠償根本不夠。
于是,方玲一直上訪,反復去了建甌市教育局、市婦聯、市政府、市人大,還去了南平市人大兩次、省人大兩次,省政府1次,都說轉給建甌市處理了,但一問卻都說沒收到。“我真有點‘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感覺。”
南平發生校園慘案后,方玲估計會有領導到醫院去看望受傷小孩,便于3月26日一早到醫院等候。當8時許市委書記雷春美正在重癥監護室與受傷小孩家長交談時,方玲突然沖了進去,跪倒面前大聲呼喊“請雷書記為我做主”。方玲后來對記者說,市委領導當時說了聲“好,好”,接過材料就交給身邊工作人員。緊接著,方玲被幾個工作人員“請走”,那句“我也要去殺人”就是在被“請”出去時激動之下喊出的。
或許,“我也要去殺人”,只是方玲的一時激憤之言。但還是讓我想起了漢語中“官逼民反”、“逼上梁山”的句子。假若,小月所在學校管理較好,就不會發生夜間被人從床上抱走小月的怪事;要是小月所在學校能及時承擔責任,抓緊為小月治療,或許小月就不會“成為陳舊性裂傷,被鑒定為10級傷殘”;要是強奸犯得到嚴懲(比如槍斃),或許方玲一家心理上會得到安慰;或許……。但這一切都成為遺憾。
然而,還有更讓人遺憾得是,就是這樣一位“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村婦方玲,卻因這一“跪”而被當地派出所“拘留九天”,理由是“違反信訪條例”。由于她的丈夫聞知她被拘留后心臟病發作,方玲當晚才被放回家。羊城晚報記者就此事致電建甌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采訪須經南平市公安局。南平市公安局宣傳科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聽說過此事,但具體不清楚,讓記者去問南平市委宣傳部。而南平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工作人員一再詢問記者所在部門、姓名后,稱不清楚情況,待了解后再回復,但他卻沒問記者的聯系方式。4月7日上午9時許,記者終于撥通方玲所在片區的派出所電話。派出所民警對記者說,對方玲拘留九天的決定已經下了,那天因為她的丈夫心臟病發作而暫緩執行,但他心臟病好了后對方玲的拘留是要繼續執行的。
值得慶幸得是,無奈喊出“我也要去殺人”的方玲雖然“我擔心我控制不住自己。”但“我現在還能控制自己,我女兒還平安……”希望當地有關部門抓緊處理,讓罪犯得到應有懲罰,還小月一家一個公道,還全社會一個平安。萬萬不能再做那種“逼上梁山”的傻事,萬萬不要再出類似的“**慘案”!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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