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上訪病”的診斷與防治】
{前言}
人生病的因素有哪些呢?
從“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定義來看,主要因素有三種。
1.生物因素:細菌、寄生蟲,病毒等生物性致病因子使人患病。
例如:霍亂弧菌引發的霍亂病,梅毒螺旋體導致的性病,血吸蟲引發的血吸蟲病。
當年侵華日軍的731部隊就曾利用生物性致病源來殘害中國人民。
2.心理因素:中醫術語稱之[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致病”。
例如:喜極而心神錯亂,典型如[儒林外史]的范進中舉。“驚恐傷腎”而二便失禁,典型描述叫做嚇得“屁滾尿流”。“大怒傷肝”而吐血的典型如[三國演義]的周公瑜。“憂思傷脾”而不欲飲食,典型如[紅樓夢]里的林黛玉。......
3.社會因素:社會環境對上兩種因素的致病程度有明顯的增強或減弱的作用。
例如:前幾年,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曾對肺結核患者做過統計,黑人發病率遠遠高于白人,為什么?他們對密西西比河附近區域的黑人進行了調查,結論是:“這些病人都未能接受良好的抗生素治療,可能是從社區或者家庭成員那里傳染上了,并且缺乏對病情的認識”。顯 然,種族岐視的環境差異加大了黑白人種之間發病率的差異。
又例如:50年代的中國,江西省余江縣消滅了血吸蟲病。90年代的中國,血漿經濟導致了艾滋病村的產生。再有,近來網上熱議的“偏執型精神障礙”也屬此例。
{正文}
某精英專家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語出驚人,高論如下。
1:“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
2.“偏執型精神障礙屬于需要強制的一類。因為它擾亂社會秩序。他就堅持他的某一個觀點,這個觀點就是精神病的妄想癥狀。他們為了實現一個妄想癥狀可以拋家舍業,不惜一切代價的上訪”。
3.“我們把他關起來進行治療,促進他精神康復。這就是保障他的人權。”
* 既然專業權威負責任地說了話,斷定反復上訪者患有“偏執型精神障礙”。那我們這些醫盲權且順著這位權威的思路,把堅持不懈討公道的行為稱之為“上訪病”吧。
對于“上訪病”,古來就有,輕者攔轎喊冤枉,重者拼死滾釘板。“上訪病”是否屬于醫學上的“偏執型精神障礙”?是否該把99%以上的老上訪戶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強制治療?這類問題已有公論,此處不再贅述。
* 本文要說的是,站在社會因素的致病角度看,“上訪病”的漫延,全息提示著社稷這個大身軀也生病了,也需要醫治了。
采用什么治則呢?現摘引[黃帝內經]的兩句話以供類比。
1:“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此言用白話解釋,意思是因勢利導,就近排邪。
例如:消化道的積滯病,病位高的要使其從口而吐,涌吐出來,心下就舒服了,病位低的要使其由下而排,二便一通,肚子就好受了。
2:“不治已病治未病”。
此言用白話解釋,意思是重在預防,消除疾病于萌芽狀態。
* 醫人與醫國,道理相通,我們不妨看看蒼生大醫毛澤東立方遣藥的前后過程,是如何從社會因素著眼而防治“上訪病”的吧。
A.[1954年的方藥摘引]
藥之一:54年中國憲法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國家供給必需的物質上的便利,以保證公民享受這些自由。”
藥之二:54年中國憲法第九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書面控告或者口頭控告的權利。由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 這兩味藥的效果如何,有興趣者可網上搜索[毛澤東論“非法拆遷”和“學生鬧事”]
B.[1975年的方藥摘引]
54年中國憲法里的上述兩味藥,對于“上訪病”有治標不治本之嫌,與其供給公民物質上的便利,不如保障公民政治上的民主。與其被失職官員侵犯百姓利益,然后再爭取賠償,不如使人民在更高的層次上作主把關,防范自身權利受損。因此,在75年的中國憲法中,毛主席加用了如下兩味治本之品。
{藥之一}75年中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體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注意: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體的,使全國99%的人的利益在政策的源頭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護。
{藥之二}75年中國憲法第十三條:“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這種形式,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
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以利于鞏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鞏固無產階級專政。”
注意: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四大民主形式,使官員不敢明目張膽的以權謀私。
* 當時的國情已然證明,藥方中有此兩味君臣之品后,“上訪病”便被防患于最低限度了。
* 毛主席去世后,藥方便被“高明”的國手精英逐次做了如下刪改。請看76年以后的憲法。
[1976年以后的方藥變化]
{一}刪去了“工農兵代表為主體”這個針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限定。
{二}刪去了“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大鳴、大放、在辯論、大字報”的民主權利。
{三}刪去了“嚴懲一切賣國賊”的字句。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2/69629.html
{四}刪去了78年憲法第16條中對官員的要求:“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五}不再要求官員“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的同時,反而要求公民在申訴控告或檢舉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參見82憲法第41條。
* 醫國的藥方做了以上的刪改之后,防治“上訪病”的效果較之以前又如何呢?
事實證明,在以去“工農兵”為主體的“人民”代表大會,不僅會進一步冒出去“人民”的諸般提案,更要害之處在于,以權貴和富商為主體的所謂人民代表大會,難以代表廣大工農兵的根本利益,有的“人民”代表對記者曰:“我只代表我自己。”這正如魯迅曾說的:“石油大王永遠都不會知道撿煤渣老太婆的心酸。”所謂的人民代表與真正的人民在利益上的不同步,甚至是利益上的對立,使得官民互敵之事愈演愈烈。
沒有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四大民主形式的監督制約,一方面使得貪官污吏賣國賊們肆無忌憚的恣意妄為,另一方面使得民怨猶如積滯之病而瘀阻在腑,吐泄不得而輾轉折騰。
有了“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這項罪名,使得弱勢群體對官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抗爭難度與危險大大增加。
事實證明,藥不對證則國體危矣!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3/76301.html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3/76234.html
刪改毛主席的藥方者,若非偏執的庸醫,必是偏執的仇醫,或是含靈之巨賊。
{后記}
數日前,曾說老上訪戶們“精神有問題”的那位權威,在千夫所指之下不得已而發表了道歉聲明,把對上訪者的傷害歸咎于語言的“表述不當”。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其所謂的“表述不當”呢?說穿了,其實就是在有關問題上產生了偏執性認知障礙。做為專業學者,他不會不知道與疾病相關的“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但偏執性的慣性思維使其將局部與整體割裂開來,只顧執著于臨床癥狀的對號入座,完全無視事物所處的社會環境與階級背景,這般思路如被別有用心的政客引申利用的話,何止是老上訪戶該被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精神病診斷一旦擴大化的話,所有堅持社會正義,信仰革命真理,不肯改旗易幟,只認毛澤東思想的人,都將被錯歸于偏執型精神病之列,因為他們被認為“擾亂社會秩序”,都關起來強制治療而又行不通的話,下一步等待他們的是否就是千百萬人頭落地的慘烈下場呢?
所幸者,這個回合中,民意暫時占了上風,我們大家暫且寄頭在項,還能看見明天的太陽。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