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方都市報》刊登了劉檸的署名文章:《胡錦濤訪日為民族主義減震》。該文中先說了民族主義的危害:“爬梳歷史會發現,悲劇的實質,其實是‘民族主義’惹的禍。日本狂熱的民族主義的指向本身,既禍害了鄰國,也給自己帶來了滅頂之災”;再說了民族主義對中國的危險:“任何國家的民族主義,大抵有一個宣泄的出口和外在指向。而最近發生于中國一些大城市的抵制‘家樂福’的示威活動···卻喚醒了日本對3年前反日運動的記憶”;最后提出了中國應該怎樣對付民族主義:“為減少崛起過程中與鄰國的摩擦阻力,崛起的一方當適度克制自己的民族主義,有時是‘愛國主義’的表達,以規避激發對抗性民族主義滋生、坐大的風險”。
筆者注意到了,劉先生在文章里,把日本侵華的“民族主義”加上了引號。只是這引號是什么意思呢?據筆者所知,引號大約有以下幾種作用:一是表示引用,如筆者引用劉先生的原文要加上引號,劉先生應該不是這個意思;二是專有名詞,劉先生在標題里也沒有給民族主義加引號,可見也不是這個意思;三是反語和諷刺,那就是認為日本侵華的“民族主義”和真正的民族主義,特別是中國人現在表示的民族主義是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悖的。可是,既然如此,劉先生以不相同的、甚至是完全相悖的侵略者“民族主義”的罪惡來聲討中國人的民族主義的前提,又如何能夠言之成理呢?
被《南方都市報》專門指出的“東亞問題學者”何以要犯這種邏輯錯誤?何以要冒著偷換概念的風險,在導致日本侵華的“民族主義”上加上引號呢?那是因為,劉先生明明是知道導致日本侵華的“民族主義”和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是不同的。前者是帝國主義者通過宣揚民族優越論、制造民族不平等、煽動民族仇恨,裹脅所在國民眾發動侵略戰爭,壓迫和奴役他國人民的工具;后者是被侵略、被侵犯、被壓迫國家的人民自發反壓迫、反奴役的正當行為和敦促所在國政府反侵犯、反侵略的正當所求,是以追求平等和追求和平為最終目的的,二者具有者本質上的不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決然對立的。
熱愛和平的、追求平等的中國人民的民族主義,從來是以反壓迫為目的的,劉文中提到的三年前的反日游行,正是因為小泉政府美化侵略戰爭、染指中國東海、復活軍國主義,不但顛倒黑白、傷害中國人民感情,而且直接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人民的反對當然是正當的、合理的。中國人民的和平抗議示威不是針對日本人民,不是要滅亡日本,不是要奴役日本人,而是要反對日本的軍國主義者,是要反對日本侵犯中國主權、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行為,是要預防侵略戰爭,而不是要制造侵略戰爭。這次針對法國反華勢力為代表的反華勢力的抗議活動,同樣是對反華勢力借奧運之機,鼓勵、組織打砸搶燒活動,侮辱和詆毀中國人民,試圖分裂中國的諸多暴行的自衛反擊,這種民族主義的核心就是反壓迫、反侵略、為平等、為和平,意愿的表達是合理、合法的,對世界和平和維護人權是有利的。對中國人民這種正當的、健康的、理性的民族主義浪潮懼怕的,正是宣揚民族優越論、制造民族不平等、煽動民族仇恨的帝國主義分子及其走狗,他們宣揚的“民族主義”才需要加引號,他們反對的民族主義是不需要加引號的。
但是,劉先生和刊登他文章的《南方都市報》以及其背后的勢力,出于避免中國人民正當的民族主義“滋生、坐大”的目的,又不得不千方百計羅織罪名。對方的罪行找不到,劉先生們只好倒打一耙,把自己的罪行總結總結,搞成一頂大帽子,朝正當的民族主義上一扣,然后聲嘶力竭地進行指責,不經意間,寫出了己方陣營的自供狀。
把反壓迫的民族主義和加引號的民族主義混同起來,以達到抹黑正當民族主義、打倒民族英雄、開脫漢奸罪行,最終達到混淆視聽、幫助帝國主義者實施和平演變戰略的手法,卻不是劉檸的原創。原創首發是教育部的余桂元們,在他們編寫的歷史教科書里,就是通過把抵抗侵略的民族英雄和發動侵略戰爭的獨夫民賊混同起來,進而否定岳飛、文天祥民族英雄地位,為幫助侵略的漢奸們進行開脫的。
余桂元也好,劉檸也罷,把反壓迫的民族主義和加引號的民族主義混同起來,實質上就是要掩蓋侵略者實施壓迫的本質,就是要抹煞人民反壓迫的正當性,所要達到的目的,當然是讓人民自縛手腳,不能反壓迫、反侵略,好讓帝國主義及其走狗放開手進行壓迫、侵略。
中國人民的民族主義和加引號的民族主義不止是不能混同的問題,更是水火不容的問題。我們要時刻記住,我們的民族主義的核心永遠是反侵略、反壓迫,我們的民族主義最終追求的是民族的平等發展和國家間的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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