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張宏良老師的“張宏良:銀監會已回應——對百姓智商的巨大考驗(/Article/Class4/200804/35857.html)”一文,讀到如下一段:
還有,銀監會的回應中提到是在“堅持履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相關承諾”,現在入世已經七、八年了,中國入世到底承諾了什么,也應該告訴中國老百姓了,因為那畢竟是中國人民的承諾,中國人民有權知道。
與我心有戚戚焉 !
據說,“幸福”與人分享,就是“雙倍的幸福”;而“痛苦”與人分擔,就只有“一半的痛苦”。
套用到政府簽訂的“WTO”協議,如果是為國人謀利的,那既是政府的“幸福”也是國人的“幸福”,政府與國人分享,豈不是“雙倍的幸福”嗎?即便有某些條款不得不“雙贏”,甚至受了某些“委屈”,那政府如果與國人分擔,不也是只剩“一半的痛苦”嗎?
如此政府與國人“雙贏”的美事,政府為什么遲遲不愿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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