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有無“社會不公”問題?
[ 窮鄉親 ] 于2007-11-24
按照徐友漁先生的說法:“改革前的不平等并不首先表現在經濟上,而是在政治上”: “更廣泛、更嚴重的是,人們根據家庭出身的不同,從一生下來就被分成了三六九等”, 實行“整體性的歧視政策”。
這里首先提醒徐友漁先生不應忘記的是:新中國本是在一場你死我活的激烈的階級斗爭、大革命中誕生的,是共產黨與廣大勞動群眾推翻歷史上的剝削階級之后建立起來的。過去地主、資本家階級、帝國主義分子及其代理人從來未有與工人農民講過什么“地位平等”。反動階級對共產黨和革命群眾的政策就是屠殺。革命勝利后,無產階級對舊社會形成的剝削階級成員實行教育、改造、監管的政策,其目的是把全體社會成員改造成統一的勞動者階級,為消除階級差別和不平等創造條件。這從根本上說算不上是什么“社會不公”。尤其是對于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工農勞動群眾來說,那時的社會地位是很高的,真正是執政的依靠力量,這才是衡量問題的最本質方面。隨著形勢發展,至少到了“文革”時期,共產黨對“出身成份論”就開始弱化,明確規定:“革命的主要對象”不再是過去的地主、資本家階級,而是“黨內資產階級”。原剝削階級家庭出身的子女都稱為“可教育好的子女”,政策明確規定:“家庭出身不能選擇,重在本人表現。”當時有人堅持“血統論”,提出“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口號的并不是共產黨和造反派,而是被取締的主要由一些高干子弟組成的“聯動”組織,并且一直是被批判的一個口號。在政治風浪中,如果說曾有些人遭到過歧視和不公正對待的話,那也是短期間的,而后都通過“落實黨的政策”得到解決和補償。
有人講:在改革前一些家庭出身有問題的年輕人在升學、參加工作等方面都被排除在外。是非究竟如何呢?其實要說明這個問題很簡單:任何人都可以看看在目前的50歲以上的老一代知識分子、干部和職工中(他們都是改革前參加工作的),有無原來屬于剝削階級家庭和“文革”中被批判的“走資派”家庭出身的。如果沒有,確實說明當時實行了歧視政策;但實際情況是:不僅有,而且占的比例還不低,高于這個群體在總人口中占的比例。這就充分證明,在改革前并沒有什么政治歧視,黨的“重在本人表現”的政策是真正貫徹了的。當時的青年并沒有“因家庭出身問題”在升學、參加工作甚至提干方面受什么影響。
相反,人們可以看看在目前的“貴族中學”、名牌大學上學,以及進黨政機關和優等單位工作的,普通工人農民家庭的子女占有多少比例?在各地的提干、入黨以及人大代表、政協成員中,真正普通工人農民身份的還有沒有,還有幾個?何為真正的社會不公,豈不是十分清楚的嗎?
在改革開放期間,主流精英以“改制”之名把大批工人階級下崗、失業,使其地位一落千丈。大量農民變成資本家的雇傭工人,工資每月只有幾百元,只要老板一句話就可以被砸飯碗,更無什么社會保障可言。普通工人農民成為“新的三座大山”的受害者。即使退休制度,也依人們的身份不同而被劃分為三六九等。工人農民所受的歧視和不公正對待,豈是過去任何時期所能相比?
為了說明改革前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和社會不公,主流精英搜腸刮肚也實在舉不出什么說服人的例子,便只能發揮他們指鹿為馬、胡編亂造的技能。請看徐友漁先生說:改革前的不平等主要表現在政治上:“黨員和非黨員、團員和非團員,甚至積極分子和非積極分子之間,在升學、提干、參軍等前途攸關的大事上待遇是大不一樣的”。這里居然把黨員與非黨員、團員與非團員、積極分子與非積極分子的區別也稱作不平等。如果這樣說的話,那么現在這種區別和不平等豈不是仍然存在嗎?尤其是在實行“黨員、干部帶頭富起來”之后,黨員、干部與普通群眾的地位和待迂上的差別豈不是更大了嗎?而又何必舍近求遠,拿改革前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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