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的胡扯文章:壟斷行業職工收入占全國工資總額的55%
銀川騎
看到《中國青年報》7月3號一篇文章,說“職工工資增長主要流向”一是流向壟斷行業,如電力、電訊、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說這些行業職工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收入(含福利)卻占了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第二才是流向了管理層。說有的管理層收入是普通職工的15倍,高的甚至達到30多倍。
看完這篇文章的感覺就是:————胡扯。為什么呢?
首先,現在不是計劃經濟時代,也不是大多是公有制經濟時代。用“××占
××比例多少”的公式來套,已經不靈了。
現在的社會里,一邊是極少數公有制企業如中石化集團,一邊是絕大多數的私有企業如山西黑磚窯。如果拿黑磚窯職工收入除一個國營微利商店職工收入,那也是“每月700元的國企職工收入占全部職工收入的100%”。你想想是不是?同理,假定國有壟斷行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為七萬元,比起私企職工年平均收入七千元來說顯得高,但比起大學講臺上賣嘴皮子罵毛主席和社會主義革命的教授拿幾十萬的年收入(含獨立董事收入等),誰更不合理呢?公有企業職工工資高,正體現了社會主義以工人為本的優越性,有什么不好呢?難道一定要公有企業工人拿私有企業工人的低工資,才能使我們的文人官員們滿意?
公有企業職工收入(含福利)占全國職工收入的55%,只說明了私有企業老板給職工的工資太低,剝削的殘酷,并不說明公有企業的職工應該減薪。如果全國工人(含私企)的工資都提高到公有企業的平均工資,那才對頭呢。右派不是喜歡社會民主主義模式嗎?這提高所有工人工資這點怎么就不肯學了呢?
還有一點,用公有企業“含福利的職工年收入”去與全國工人的“工資總額”比,也是不合理的。要除,必須雙方內容相同,也就是公有企業“工資總額”除全國“工資總額”才對。這是小學算術課教過的。私企職工沒福利,是私企的問題,應該向公有企業學習。
該文第二點輕描淡寫地講到職工工資增長“也流向了管理層”,沒有講是公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我估計它比較喜歡私企,所以還是講公有企業。我在用紅軍模式還是用白軍模式改革國企的帖子里談過,國企管理層高薪制是個錯誤,所以同意作者“國企管理層不應拿高薪”這一意見。但是我認為,作者為什么不提私企老板的年收入?
作為管理層私企老板的年收入是企業賬面與非賬面利潤的大頭,絕非“職工收入的30多倍”之數。買豪車巨宅包歌星只占其年收入的一點點小意思。這一點作者居然遺忘了,本來文章還要全面而精彩。真是可惜。
總之,看完中青報這篇胡扯文章,感到作者就是在努力配合國內外右派資本家,對我國最后剩下的一點公有制堡壘進行“攻堅之戰”。等全面徹底基本消滅了新中國的公有制企業以后,等新一代青少年都不知道什么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以為那是遠古恐龍以后,它們才放心。它們目前就是要借“反壟斷”為名搞臭國營大企業集團,然后借“股份制”改制為名肢解之逐步控股之,最后徹底消滅之。對國際壟斷資本,它們是永遠不敢反對的,哪怕已經侵害了祖國的利益。
右派那點小算盤瞞不過我的眼睛。
聲援銀川騎——中青報的確有點胡扯了
刀鋒
銀川騎發的《中青報的胡扯文章:壟斷行業職工收入占全國工資總額的55%》一貼中,轉發中青報的消息說:“‘職工工資增長主要流向’一是流向壟斷行業,如電力、電訊、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說這些行業職工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收入(含福利)卻占了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第二才是流向了管理層。說有的管理層收入是普通職工的15倍,高的甚至達到30多倍。”
在弄清楚中青報這則消息的來源以前我們先要了解幾個問題。
1、‘職工工資增長主要流向’中的職工是指什么職工?是國有企業職工?還是包括了民營、私營、股份、合資、合作、外方獨資企業職工?是不是還包括了政府組織機構外聘、返聘職工?似乎沒有說清楚。如果看報道中人員所占比例不到8%的數據看,文章所指的職工應是當前國有企業職工占全部民營、私營、股份、合資、合作、外方獨資企業職工和政府組織機構外聘、返聘職工總數的比例。
如果說他們所說的是國有企業內電力、電訊、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占全部國有企業職工的比例,那就很有點胡說了。我們知道在經過了幾輪改制大潮后,除了電力、電訊、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外在其他領域幾乎沒有國有企業存在了。又何來“占職工人數的8%”的比例依據?
2、緊接著下面說“收入(含福利)卻占了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如果上面所說“8%職工人數比例”成立的話,那么這一條必然是不成立的,因為如果把全部各種所有制企業統計進來的話,根據2006年統計年鑒的數據表明非國有企業GDP已經達到全國GDP的70%以上,也就是說國有企業的GDP所占份額不足30%。全球500強企業據說已經有300多強進入了中國,他們在中國設立的企業機構雇傭的人員收入,根據國際會計公司報告顯示,一般是國有企業職工收入的5-8倍,而這些企業的高管們的年薪至少是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如果我們相信國際會計公司的報告,那么中青報的數據來源顯然是不可信賴的。
那么這部分企業職工收入是不是被統計到中青報的“55%”里呢?我認為肯定是沒有的,有誰相信中國近千萬戶國有、民營、私營、股份、合資、合作、外方獨資企業和政府組織機構中,國有企業職工收入占了全部老板、打工者收入的55%?
如果放在30年前,說我們的國有企業員工收入占了全部類型企業職工收入的55%,那么我相信,因為那時候畢竟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時候,工人階級的收入比領導干部的收入還高,但是經過了近30年的改革,難道我們今天還是工人當家做企業的主人嗎?莫非改革30年什么都沒有變化?
如此說來,那些在路邊等待工作機會的下崗失業的原國有企業員工們,原來都是虛幻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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